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新平实践
2023-03-24◆祝升
◆ 祝 升
2015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要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0 年1 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要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平县十分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形成特色鲜明、内容充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新平实践,为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云南省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发挥新平作用,为维护我国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创建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新平县自2013 年开展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入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和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
(一)深入实施“八大重点工程”
新平县深入实施“八大重点工程”:全面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振兴民族教育、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推动民族宗教关系和谐、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应用。2013 年至今,共实施完成创建项目82 个,其中11 个民族特色村、15 个示范村、1 个示范社区、17 户示范户、7 个民族经济发展示范项目、18 个民族文化繁荣示范项目、13 个民族关系和谐示范点、1 个民族特色集镇建设、1 个省级示范县项目。总投入项目资金65032.576 万元,其中,中央、省、市投入资金5331 万元,整合部门和社会资金59701.576 万元。2013—2015 年,完成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2014 年,新平县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模范集体”称号;2016—2018 年,新平县被列为全省10 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之一,开展了为期3 年的“率先发展、全面小康”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2018 年12 月,戛洒镇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2019 年12 月,新平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成为玉溪市第一家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县区。
(二)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
新平县按照“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要求及中央、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N进”活动的安排部署,制定《新平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社区)、进乡(镇、街道)、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景区、进医院、进千家万户“九进”活动,使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更加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增强,“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覆盖。2013 年至今,共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 个(新平县和戛洒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1 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0 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116 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1 个;市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基地1 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家庭)213 个。
二、创建工作的经验
(一)传承红色基因,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文化基础
新平县是云南省59 个革命老区之一,共有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22 处。2010—2019 年,新平县累计投入资金680 多万元,开展革命历史资料收集整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和开发工作。先后拍摄《血沃新平》《帽盒烽火》《红色滇中——扬武》《巍巍哀牢》四部集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地方党史于一体的革命历史电视文献纪录片,以音像的形式记录历史,让全县各族群众更好地了解、重温革命历史。
(二)广泛凝聚共识,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思想基础
新平县组建农村业余文艺队(协会)174支,确定和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09项,85 人被命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数据库,建成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100 余个。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传承保护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努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三)健全体制机制,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基础
新平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51 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从相关部门抽调22 名干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定印发了《新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关于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实施意见》《新平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新平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九进”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始终坚持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重大工程来抓,作为凝聚民心、增加民利的幸福活动来抓,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实施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
(四)推动跨越发展,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物质基础
新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稳步推进交通网、水网、航空网、能源网、互联网“五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始终把稳增长放在首位,突出GDP 要素支撑和产业发展核心支撑,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域综合实力稳居全省29 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前列。始终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强力推进县域经济建设,把创建工作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深度融合,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
(五)发展成果共享,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群众基础
新平县聚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截至2019 年底,3 个贫困乡达标摘帽、32个贫困村达标出列、3171 户11106 人贫困人口达标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为零。始终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把创建工作与改善民生深度融合,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彰显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宗旨。
(六)法治保障同权,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治理基础
新平县坚持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习俗与增强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相统一,坚持“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利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坚持享有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与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新平县落实基层职称评审优惠政策、乡镇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12 个乡(镇、街道)配备了民宗专干,村级配备民宗信息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民族工作部门主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民族工作格局。把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统一战线人才队伍全盘考虑。新平县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诉求中心,在清真寺、佛教寺庙、基督教堂(点)等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国旗、宪法和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五进”活动,构建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
(七)牵头构建联盟,着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合作基础
2019 年4 月29 日,由玉溪市新平县牵头,墨江县、镇沅县、双柏县、石屏县、峨山县、元江县参与的四州(市)七县“行政接边地区七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在新平县成立,共同签署了《民族团结进步联盟公约》。在云南省系首创,是云南省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一个创造性的举措。联盟各成员县紧扣“共建共荣共享”的创建联盟主旨,本着“无事多走动、有事一起干”的工作基本原则,建立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工作常态化机制,不断增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工作凝聚力。
三、创建工作的启示
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全体人民积极参与,使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民族都肩负着重要责任,都应该为之共同努力。“多元一体”,我们的国是各民族共有的国,各族人民亲如一家,共同团结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定能够实现。新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生动实践收获了一些启示。
(一)加强领导抓创建
党的坚强领导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积极落实党委主要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级上下联动、各方通力协作、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主线抓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工作主线,必须胸怀“国之大者”、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始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机制体制,体现在创建工作每一个目标任务和具体环节之中。
(三)强化谋划抓创建
要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推动创建工作由单项突破向整体协同转变。持续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引导全县领导干部和群众树立正确的民族观,认真贯彻落实好“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切实加大对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大格局、大环境,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能力,充分发挥各族干部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进一步增强“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建立示范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持续有力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四)培育特色抓创建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方向,必须坚持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家亲”融合发展模范典型,以历史遗迹、英雄人物、民族风俗、乡村振兴等为载体,深入挖掘团结进步素材,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品牌,让优秀民族文化融入示范创建,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五)融入大局抓创建
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与优秀文化、思想教育、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不断用创建成果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同全国一道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六)构建联盟抓创建
新平县牵头构建的“行政接边地区七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拓展了开放合作领域,扩大了辐射范围。各县因地制宜,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N 进”活动,产生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满园春色、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效果。
总之,新平县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让新平大地处处盛开民族团结之花,呈现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和谐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