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的演变及其内涵
2023-03-22谢美媛
谢美媛
教育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产物,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交互的社会行为,对人类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推动着社会不断向前发展。通过对“教”字字形的构造和演变的探究,结合社会发展可以窥探出其中所包含的教育内涵。
“教”字大致经历了甲骨文、金文、篆文、隶书和楷书5个阶段,字形演变如图:
除字形发生演变外,每一个阶段都反映着不同的丰富的教育内涵。
一、“教”字字形演变及特点
(一)甲骨文中的“教”
甲骨文中的“教”字写作“”,虽然甲骨文中的“教”也有“”的写法,但学术界认为此写法仅用作地名,于省吾的《甲骨文字诂林》[1]中指出,此写法“与‘教用法有别,当区分为二字。”因此本文不做讨论。从字形构成来看,甲骨文的“教”,主要由“爻”“子”“父”三个部件构成,一个会意字。[2]关于部件一“爻”所表示的含义说法居多,如《汉字字源》[3]认为“爻”表示结绳记事;而《字源》和《汉字源流字典》都将此部件看作“爻”,其中《字源》[4]释“爻”为“爻”作声旁,为器物交织之形,《汉字源流字典》[5]则释“爻”为“爻”,既作声符也表义,形似蓍草交叉表占卜或算筹交错表计算。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汉字源流字典》关于部件一“爻”的解释更为准确。部件二“子”为“子”,其内涵在“教”字中较为明显,代表着受教育对象。部件三“父”为手持物之势,表示的是手执物件,轻轻敲打,具有督促学习之义。“教”的含义则为以上三个部件义的组合义,即手持木棍以督促孩子学习算数,此含义也是学术界最为通行的说法。
(二)从金文到篆文
金文中的“教”作“”,承甲骨文的“教”而来。较甲骨文,金文的“教”字,左半部分基本没有太大变化,只是部件“爻”交叉更为紧密了,变成了“井”。右半边的部件则在部件“父”上多加了一笔,表指示,变成了“攴”。金文的“教”字相比甲骨文,笔画粗了不少,更加厚实一些,弯笔也多了些。
篆文中的“教”字作“”,与金文的“教”相比,右半边的部件由“攴”变成了“攴”,没有太大差异,只是结构形体上更加整齐了一些,线条更加均匀了一些。《说文·手部》[6]释“擊,攴也。”段玉裁注“攴下曰小擊也。攴训小擊也,擊则兼大小言之。”《广韵·锡韵》中“擊,打也,”也就是说“攴”为轻轻敲打之义。《广韵·觉韵》解“攴,楚也。”即“攴”为当时楚国方言,同“扑”,戒尺之义。从《广韵·觉韵》的这一释义来看,“攴”已经不止具有“敲打”这一动词义,同时还指名词戒尺,其词性和意义得到丰富和发展。结合甲骨文“教”字的部件三“父”,可知手里所持工具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有所变化,由木棍等原始工具,演变为戒尺。同时反映出与教学的相关性,出现新的教学督促工具,所持之物为教学所用的戒尺。
(三)隶书中的“教”
隶书的“教”写作“”,可以明显看出隶变后的“教”字结构简化了,笔画自然更加简洁了。较篆文,左上部件几乎没有发生变化,左下的部件“子”隶变后被简化成了“子”,右边的部件“攴”,被简化成了“攵”。从隶书“教”字的左半边来看,可以发掘出教育的起源。左半边,即“”,从字源上看,是先有“”,后有“教”字,“教”是在“”的基础上进行造字的,因此,“”是“教”的初字,“教”是“”的孳乳字。《说文解字》释“”,放也。从子,爻声。”段玉裁在《说文注》[7]中注“放,仿古通用。训仿者谓随之依之也。今人专用仿矣。”故“”具有模仿,仿效之义。又《说文解字》训“爻”为“交也”,《广雅·釋诂》释“爻,效也”,释“交,为合也”,由此可得出“爻”为交合之义,引申为通过效仿使与模板相交合,结合《集韵·效韵》对“效”的释义“效,亦作爻”,可知“爻”和“效”互训,均具有效仿义。因此综上所述可知“”和“爻”同源,“”的本义为效仿。又因为“教”是在“”的基础上进行造字的,“教”就应具有“”的语源。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提到:“教字、学字皆从会意。教者与人可以放(仿)也,学者放(仿)而象也”,《说文解字》对“教”的解释为“上所施,下所效也”,因此可以推断出古人是在模仿、效仿中认识教育的,这也就可以看作是教育的起源。
(四)楷书中的“教”
楷书的“教”字写作“教”,与隶书中的“教”字相比,楷化“教”字的形体更加方正,笔画更加平直。左部件“”演化为“从老省,从子” [6]的“孝”字。这种演变实际上丢失了“教”字旧有的信息,若不究其源,其本义“效仿”则不被察觉,从而造成信息传递不恰当。因此也引发了“教”从“孝”的相关争论。但如果仔细究其字源会发现“孝”的甲骨文为“”,与“教”的甲骨文作左半边是完全不同的。“”和“孝”只是读音相近,[8]因此“教”从“孝”的说法,从字源上看说服性微弱。
二、从字形看教育内涵
从甲骨文的“教”中,可以拆分出3个部件,分别是“爻”“子”和“父”,分别对应教育内容、被教育对象以及教育者。从中可以挖掘出关于教育的内容、对象以及教育方式的相关内涵。
(一)教育内容
原始社会的教育大多是言传身教,即由长者通过口耳相传,或实际行动传授。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伴随着文字的产生,教学也成了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由此出现了专门教授知识的机构,当时称作“成均”,这也是学校的最初萌芽。有了教育场所自然少不了具体讲授的内容。
聚焦“教”字的部件“爻”,《汉字源流字典》释“爻”为“爻”,兼具声符和表义,形似蓍草交叉或算筹交错表占卜或计算。占卜是原始民族由于缺乏对事物的认知,借用自然界的征兆来指示自己行动的一种方式,其中就有使用蓍草来进行算卦的,此过程实际上是用蓍草来衍数的过程。“爻”是八卦卦象的组成部分,与数有着密切关系,《周易》中组成卦的符号:“—”为阳爻,“——”为阴爻。每三爻合成一卦,可得八卦,两卦(六爻)相重则得六十四卦,称为别卦。东汉末年还为玄学设立了专科学校,其中就包括对《周易》的解读,《周易》中的这64卦,共384爻基本包罗了万事万物的变动,作为教学内容,相当丰富。占卜中的衍数行为表明,当时的人们已经具备了计算的能力,只是未能够单独作为教育内容。算筹是我国古代的计算工具,关于算筹何时出现的,已不可考,但是从文献来看,包括《汉书·律历志》《老子》以及《荀子》等均有算筹的相关记载。《汉书·律历志》指出算筹长约14厘米,《老子》和《荀子》等书出现了“筭”“筹”等字,表明战国时期算筹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了,算筹作为教学内容更是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再将“爻”拆分可拆分成三级部件“ㄨ”,《说文》引古文“ㄨ”释为“五”的省略形式,亦像交错之形,这与“爻”的本义贴合,即“爻者,交也。”[6]在教授计算运筹之外,一定还会伴随着文字以及文化等相关内容。
前面提到楷化的“教”字,左边已经变成了“孝”字,即使“教从孝”的说法从字源上不具有说服性,但从楷化后的“教”字来看,“孝”也是楷书“教”字的一个构字部件。中国自古就有诸如“百善孝为先”“百德孝为首”“百敬孝为始”“孝悌为人之本”等诸多说法,在中国的伦理型文化中,“孝”念可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伦理观念,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之一,在中华民族的观念中根深蒂固,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社会基础。因此,“孝”作为教育内容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符合中华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发展的规律。教育的内容也因此进一步得到丰富,从理论层面上升到价值观层面。
在学校必然是“教”和“学”的结合,“教”和“学”在传世文献里,亦本同字,[9]如《广雅·释诂四》:“学,教也。”郑玄对《国语·晋语九》中“顺德以学子,择言以教子,择师保以相子。”注:“学,教也”等。结合知识传授的过程,即老师传道授业解惑,主占“教”,学生接受知识,则为“学”,这就使得“教”和“学”的关系更加明确了。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和“学”的关系进一步发展和明确,即《礼记·学记》中“教学相长”,教师在传道授业,使学生进步的同时,自身水准也得到提高。
(二)教育对象
“教”的甲骨文“”中的另外两个部件分别为“子”和“父”,分别对应受教育者和教育者。
“子”即“子”,最初代表受教育者为孩子,“父”甲骨文的“父”写作“”,“父”为手中执物之形,被理解为手持木棍表督促之义,父亲亦为家族中掌管教育的长者。[10]在物质匮乏的远古社会时期,人们还没有现在意义上的教育概念,生活极度依靠经验,积累经验的过程就是一种简单模仿和传授的过程,加之那时分工明确,母亲由于在生育上的特殊贡献,担任的角色主要是“育”,而父亲则负责外出狩猎。郭沫若在《殷周表铜器铭文研究》[11]中认为“父”手中所持的器物为石器时代的石斧,早期社会男子都手持石斧进行劳作,被称为“父”。从原始社会的手持石器进行劳作的生活方式来看,早期虽然没有现在意义上的教育概念,但为了生存,存在简单教育的本能行为。实际上即便在母系社会中也是父母共同教育孩子,对孩子的成长均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子不教,父之过”的说法就能来充分说明父母对孩子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有了“成均”这样的学校的萌芽,教育的场所逐渐普遍化,教育不再仅限于家庭内部,“子”和“父”所代表的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范圍也逐步扩大。在古代虽然有了学校这类场所,但最初是不允许女子进入学堂的,因此当时“子”所代表的受教育者由家庭教育中的“孩子”变成了学校教育中的“男子”,“父”所代表的教育者也由家庭教育中的“父亲”变成了“师”“先生”等不同称呼的男性从教者。
后来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适龄儿童均可进入学校进行学习,“子”所代表的受教育者范围进一步扩大,体现在性别上的扩充,统称为“学子、学生”,“父”所代表的教育者的内涵被称作“教师、老师”,也摆脱了性别上的桎梏。
(三)教育方式
早期社会的教育一般是靠老者言传身教和简单的口耳相传,“父”为手中持物,举手劳作之形,父辈们通过自己的劳作之势,向子孙们进行示范,子孙们则通过模仿先辈们劳作的情形,向他们学习,积累生产经验。此教育方式可称为示范与模仿型教育。
将“父”、篆文“教”字的右半边“攴”以及“教”字的含义结合起来看,在教育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种与“教”字的含义相通的督促型教育方式,即教育者手持木棍、戒尺等工具以督促受教育者学习,展现的是一种“棍棒式”教育。[12]
单独看金文中的“教”字,部件“”,新增的这一笔,代表占卜。在占卜的过程中是有问有答的,结合占卜的过程,联想教育过程也是一样,学生问,教师答,教师问,学生答。此过程便是一问一答或一问多答的师生互动型教育。
无论是哪种教育方式,其初衷都是一致的,即让受教育者具备一定的能力。教育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化,可根据个体差异,制定不同的教育方式,因材施教,取得良好的教育成果。
三、结语
汉字承载着中华文化的多重信息,通过对“教”字的字形的分解,探究其发展和演变,从中得出教育主体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受教育者从最初的男子扩大为含女性在内的学子;教育者也从家庭教育中的父母扩大到了学校教育中的教师,同受教育者一致,打破性别限制;古代的教育内容包括文字、占卜、算筹以及孝观念等;教育方式丰富,有示范与模仿型、督促型以及互动型在内的多种教育方式。实际上,在“教”字的发展过程中,除了其教育内涵在不断丰富以外,字音也实现了丰富和发展,“教”字由最开始的本义“教导、教育、教诲”的“jiào”,引申出了具有“教授”义的“jiāo”。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只有不断吸收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教训,更新教育理念,开拓和创新教育方式,赋予教育新的时代内涵,才能更好地推动教育向前发展。
基金项目:新疆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新疆少数民族学前儿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策略研究”(XJ10762221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谢美媛(1997—),女,山东单县人,新疆师范大学2021级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作者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科研重点项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研究中心成员,研究方向为现代汉语。
注释
〔1〕于省吾.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2〕宋金兰.从“教”字看古代传统教育的起源及其基本特征[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01.
〔3〕窦文宇,窦勇.汉字字源[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5.
〔4〕李学勤.字源[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
〔5〕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3.
〔6〕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18.
〔7〕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3.
〔8〕宋金兰.“孝”的文化内涵及其嬗变——“孝”字的文化阐释[J].青海社会科学,1994(3):71.
〔9〕王卫峰.郭店楚简中的“教”字[J].苏州大学学报,2005(1):73.
〔10〕刘峻杉,张学涛.“教”字的形义演变及其教育史意义[J].教育学报,2017,13(4):114.
〔11〕郭沫若.殷周表铜器铭文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1.
〔12〕候璐,贺菊玲.从《说文》攴部与教部六字看我国古代教育思想[J].汉字文化,2021(1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