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研究
2023-03-22吕晓倩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吕晓倩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引言
近年来,由于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对财务报告进行了粉饰修改、并且乱用盈余管理,我国上市公司的金融舞弊现象频繁发生,这种行为不可避免地造成企业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给投资者和债权人带来了极大损失,伤害投资者信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扰乱证券交易的正常运行机制,成为股票市场运作的阻碍。而内部控制可以通过在公司内部进行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等一系列措施能有效地约束管理者操控盈余管理等不正当行为。在国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之下,对内部控制和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盈余管理,加强对公司内控作用的认识,进而增强其防范意识,尽可能地规避投资风险,做出正确的投资决定。
一、研究设计与模型建构
(一)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了2010-2020年的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为初始研究样本,并且采用年度数据进行研究,相关数据均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文又对初始研究样本按照以下条件进行了筛选:(1)剔除金融行业的样本;(2)剔除ST、SST、*ST和PT类的样本;(3)剔除相关变量存在缺失值和异常值的样本。本文最终得到了由24344个“企业-年度”观测值构成的非平衡面板数据。
(二)变量选择
1.被解释变量
DA和REM在本文中为被解释变量,本文采用贺学会等(2016)的做法,选用修正的Jones模型,用DA的绝对值衡量上市公司应计盈余管理的程度。其值越大,应计盈余管理程度越大。对于真实盈余管理程度的计量,本文根据Roychowdhury(2006)提出的相关模型,采用曹国华等(2014)的做法,用REM的绝对值衡量上市公司真实盈余管理程度的指标,其值越大,真实盈余管理程度越大。
2.解释变量
参照胡曲应等(2016)、曹国华等(2014)做法,选取内部管理品质(lnIC)和审计费用(AuditFee)作为解释变量。
内部管理品质(lnIC)采用DIB内控披露指数的自然对数,作为衡量内部控制水平的指标。
3.控制变量
本文参照李彬等(2009)、李婉丽等(2011)的方法,引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年龄等作为控制变量,为了控制不同企业和年份的影响,同时也引入企业和年份作为控制变量。
(三)模型设定
由于本文所使用的是面板数据,因此使用双向固定企业个体和宏观年份的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建模回归,可以很好地解决遗漏变量问题等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所使用的模型为:
在上述模型中,下标i和下标t分别表示企业个体和年份;β0代表截距项,β1表示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φi表示控制变量的回归系数;μi和μyear分别表示企业和年份层面上的固定效应;εi,t表示残差项。
二、实证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根据各个描述性统计数据,可知DA的最小值与最大值相差0.3794,标准差为0.0563,与此同时,REM的最大差值可达到0.8172,标准差为0.1281。由此可见,当前各个企业中,就应计盈余的管理控制和实际的盈余控制程度而言,存在着一个范围,或多或少有着差距,内部控制的对数值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6.8476,根据多组数据所求出的平均值为6.2891,可以说明,在所调查的企业中,有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内部中控制都达到了合格的标准,但是也有少部分的企业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但总体水平仍有待提高(见表1)。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假设检验
通过表2(1)列可知,lnIC会对DA产生负向影响,这一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随着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程度会降低。由此可以表明,如果企业中对于内部控制保持较高的水平。那么在对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时能进行有效的约束。从表2(2)列的结果可以看出,lnIC会对REM产生负向影响,这一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即随着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程度会降低。由此可以表明,如果企业内部控制保持较高的质量水平,那么对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上约束效果更好。综上所述,在企业管理中其内部管控和盈余管理存在一定的关联,并根据所得数据进行分析可知存在负相关,从而能进一步证实,通过内部进行控制将对盈余管理起到一定的控制和抑制效果。因此,假设得到了验证。
表2 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的回归结果表
三、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文选取了沪深两市A股2010-2020年的上市公司资料,并对其进行了实证研究,得到了以下结论:企业内部控制水平得到提升,则应计盈余管理和实际盈余管理的抑制效果会更显著。由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减少企业管理层和相关会计人员因为个人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以及减少管理者和会计人员在工作中由于粗心造成的会计纰漏而建立。在内部控制中尤其强调对管理层的制衡,对管理层作出明显违背正常商业手段的决策进行重点审核,并要求管理者提供合理报告,如生产管控计划与产品销售市场严重不匹配或者消极对待企业研发能力提升等行为;另外,管理者要正确认识盈余管理的作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会进行一定程度的盈余管理。当企业面临不可控风险时,适当的盈余管理可以缓解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向相关投资者传递出企业良好的经营状况,稳定企业股价,但是过度地盈余管理会导致财务造假,降低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企业加强内部管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管理层为了缓解财务压力而不正当手段,有效地控制和监督,既可以预防管理层违反市场规则进行操纵,也可以更加及时地发现企业已存在的异常变动。
(二)增强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和个人责任感
管理层用不正当手段操纵盈余,是一种错误行为的体现,不但要受道德的谴责,还要受到法律的制约。个人具有良好的道德、法制观念和良好的个人责任感有助于管理层站在企业角度对自己进行正确定位,时刻明确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做与之相对应的行为,做到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企业应调整自身企业治理结构
在管理方法上,大部分企业采用管理权和所有权的分离的方式。因此,企业治理是通过所有者和管理者间契约缔结的制度安排实现的。针对治理结构调整,企业应在根本上避免所有者监管缺位状况,例如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国有企业,其治理结构存在于企业外部。此外,部分企业设置相互牵制机制进行监管,但由于人员重叠、人际关系网等客观现实存在,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设置停留在表面。针对盈余管理问题,本文建议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职责所在,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谨防权力越位、错位、缺位状况发生,促进内部结构持续协调运作。
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长期持续地发展,上市公司为了提高自己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财务造假的事件层出不穷,其中利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造假、破坏市场竞争规则成为一种主要途径。而内部控制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可以较好地防止这种行为的发生。因而,企业要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管理层的法律意识,并调整企业自身的治理结构,来减少企业内部利用盈余管理进行财务造假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