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核查评估及后续工作建议
2023-03-22药凤兰
药凤兰
(沁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山西 长治 046000)
引言
长治市作为“2+26”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是国家重点关注区域,所承担的污染防治攻坚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任务更重。长治市焦化行业对大气污染影响比较严重。其行业产能小,能耗高,粗放型的发展模式,长期以来影响着长治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也降低了长治市大气污染治理的成效。
1 焦化企业基本情况
该焦化企业是集团“延伸煤”产业链直属企业之一,年设计产能为60 万t 铸造焦,配套3×12 MW+1×15 MW 余热发电项目。生产线包括:贮煤场、备煤系统、炼焦系统等;配套的辅助生产工序有:余热发电、污水处理等系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精煤破碎筛分、装煤、推焦、熄焦、焦炉烟囱,无组织排放来自精煤破碎筛分及转运、炼焦等工序;SO2主要来自装煤、推焦、熄焦、焦炉烟囱;NOx主要来自焦炉烟囱。备煤工段的主要污染环节:洗精煤场的无组织逸散,精煤输送与破碎过程中的颗粒物逸散;炼焦工段废气产排环节:地面除尘站的最终排放物,装煤过程中的污染物逸散(机侧),荒煤气放散,焦炉烟囱最终排放物,生产过程中大小炉门与上升管非气密性逸散,推焦过程中的污染物逸散(机焦侧),湿熄焦排放物;筛贮焦工段废气产排环节:焦炭输送与破碎过程中的颗粒物逸散,焦炭堆场无组织逸散。
2 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核查绩效评估体系
2.1 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核查评估采用层次分析法和专家评分法,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通过设置排放限值、工艺装备、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保管理、清洁运输、环境管理奖扣分项和其他奖扣分项8 大类21 项指标,制定详细评分细则及赋值方法,将环境管理绩效量化分级,达到可定期跟踪提标改造成效的目的。
2.2 分值权重
各项指标总计100 分,排放限值10 分、工艺装备10 分、有组织排放治理25 分、无组织排放管控20分、环保管理20 分、清洁运输15 分。同时,还设置了奖扣分项。
2.3 评价等级划分
按照得分情况,将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100>得分≥80)、良好(80>得分≥65)、一般(65>得分≥50)、较差(得分<50)4 个等级。其中,得分在80 到100 之间的(含80)表示该企业在各类大气污染源治理和减排方面工作较为优秀,建议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得分在65~80 之间的(含65)表示该企业大气污染源治理和减排方面工作效果较为显著,但仍存在较大改进空间,建议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80%以内,以延迟出焦时间计。得分在50~65 之间的(含50)表示该企业亟需加强大气污染源治理和减排相关工作,建议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65%以内,以延迟出焦时间计,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得分小于50 的表示该企业大气污染源治理和减排工作效果很差,必须尽快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削减,建议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焦炉负荷降至设计生产负荷的50%以内,以延迟出焦时间计,禁止运输。
3 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核查绩效评估
该焦化企业核查评估结果得分71.5 分,处于等级B。其中,排放限值核查项得分为8 分;工艺装备核查项得分为10 分;有组织排放核查项得分为18 分;无组织排放核查项得分为15.5 分;环保管理核查项得分为13 分;清洁运输核查项得分为7 分;环境管理奖扣分项得分0 分;其他奖扣分项得分为0 分。相比较于长治市的其余焦化企业,该企业得分中等偏上。
3.1 排放限值绩效评估[1-2]
在特别排放和超低排放限值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8 分。主要问题为: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不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焦炉烟囱、装煤、推焦来源于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的CEMS 数据,其余数据均来源于第三方监测数据。
3.2 工艺装备绩效评估
该焦化企业焦炉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焦化行业规范条件》等对工艺装备的有关要求。在工艺装备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10 分。
3.3 有组织排放绩效评估
在有组织排放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18 分。相比较于长治市的其余焦化企业,该焦化企业得分相对较高。主要问题为:主要问题为:采用比干熄焦工艺相对落后的湿熄焦工艺,采用比SCR 相对落后的SNCR 脱硝工艺。
3.4 无组织排放绩效评估
在无组织排放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15.5分。相比较于长治市的其余焦化企业,该焦化企业得分较高。主要问题为:装煤过程有少量烟尘外逸,存在洗车平台距离料场出入口5 m 以外的情况,物料贮存存在未完全密闭的情况,厂区地面有积尘并且基本无绿化。
3.5 环保管理绩效评估
在环保管理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13 分。主要问题为:部分产污节点无与市生态环境局连线的CEMS 数据,关键产尘点未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空气微站监控布点不达标。
3.6 清洁运输绩效评估
在清洁运输核查上,该焦化企业得分为7 分。主要问题为:采用汽车运输,未采用清洁绿色的运输方式且缺少记录运输车辆的电子台账。此问题也普遍存在于长治市的其余焦化企业中。
3.7 环境管理奖扣分项绩效评估
该焦化企业2019 年—2020 年度未受到环保处罚、按照政府要求实施错峰生产、在重污染天气采取相关限产措施、台账规范、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8 其他奖扣分项绩效评估
该焦化企业2019 年—2020 年度未受到环保处罚和监督通报等,故不扣分。未评上绿色工厂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故无奖励分。
4 治理建议与措施[3]
该焦化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较积极,并且取得了一定进展,如下:原料厂改造已完成,加强了原料料棚的封闭性,并安装雾炮喷淋设施降尘;焦炭料场改造已完成,安装视频监控,加强物料输送过程监管;通过对拦焦车集尘罩、车载风机进行系统升级改造,通过改造使装煤推焦过程中逸散的无组织烟气得到有效治理;厂区整体环境得到改善,绿化面积有所增加;部分重点粉尘区域安装TSP 自动监测设备,但监测点位仍不达标。但是,该焦化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下:物料厂洗车平台提标改造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布点、微站布点需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监控进一步提升改造,包括读取厂区内各除尘抑尘设备布袋除尘器、雾炮的运行数据,运行、故障状态,水电气参数等;并在达到设定条件时,启停设备,调整设备运行参数;未实现自动监控记录进出场车辆;采用清洁绿色的火车运输方式运送成品焦炭,但清洁运输方式比例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基于现存问题,对该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工作的后续开展提出一些建议。
4.1 建立管、控、治一体化平台
通过对厂区内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实时监测,结合厂区主要节点空气质量微站的设置,附以视频监控手段,将各类数据接入管、控、治一体化平台中,有效掌握并科学分析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分布、浓度、变化规律等数据,并依据分析结果进行智能化、科学化的治理,实现污染物源头监控、车辆动态管理、效果实时检验的协同管控过程,为提高焦化企业整体治理效率和降低治理工作管控难度提供有力支撑,实现无组织治理向有组织治理转变。
4.2 尽快推进铁路、管道、新能源车等清洁运输方式
企业对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三者的重视程度为“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2018 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要求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4]。建议企业积极开展物流优化工作。
5 结语
通过对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核查绩效评估,全面督促焦化企业加快提标改造治理工作进度,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将为长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下一步强化减排督导工作提供指向性依据,为长治市秋冬防重污染预警企业错峰生产方案提供技术参考,为长治市进一步优化产能分布提供决策参考,促进长治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助力全面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管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