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小说《霸王别姬》中程蝶衣与霍小玉的关联性
——从“女萝无托”说起
2023-03-22张先煜
张先煜
(日本明海大学 日本 东京)
一、程蝶衣的性格与戏曲的关系
陈凯歌评价《霸王别姬》中的蝶衣以及他对师兄小楼的感情时曾说:“当然可以将程蝶衣看作女性,实际上他对小楼的感情也完全是女性对待男性的那种[1]”。而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极尽笔墨表现《思凡》和《霸王别姬》对蝶衣的影响。在小说中,从蝶衣幼时练习《思凡》时终于适应“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到一次次演绎虞姬以致最后要拔出真剑自刎,可见戏曲对她的影响之深。本文旨在从小说中出现的“女萝无托”一词出发,讨论除《思凡》和《霸王别姬》外的另一部戏曲《紫钗记》对蝶衣的影响。
二、关于“女萝无托”
“女萝无托”一词是李碧华用来形容蝶衣从小楼的口中得知小楼和菊仙的婚事后失魂落魄的心境的。关于“女萝”一词,《广雅诂林》中说“女萝,松萝也……松萝生熊耳山川谷松树上[2]”;《本草纲目》有着“女萝,松上寄生[3]”的记述。从植物学的角度来看,女萝是依附于松树的植物。而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松树和女萝可用来指代夫妻。如白居易《长相思・九月西风兴》一诗:“妾住洛桥北,君住洛桥南。十五即相识,今年二十三。有如女萝草,生在松之侧”,将相爱的女子和男子分别比作女萝与松树;又见鲍溶的《古意》中:“女萝寄青松,绿蔓花绵绵。三五定君婚,结发早移天”。诗中将夫妇比作松树和女萝。而在小说中,“女萝”被用来形容蝶衣,正是蝶衣女性气质的体现,也暗示了蝶衣依存于小楼的关系。此外,在北京语言大学BCC 汉语语料库中可以检索到以下9 处“女萝无托”的出典。(一)妾本轻微,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见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生。([明]毛晋《紫钗记》,选自《六十种曲》)(二)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谓生曰:妾本娼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生。([清]董康《紫钗记》,选自《曲海总目提要》)(三)中宵之夜,玉忽流涕,顾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思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元]陶宗仪纂,[唐]蒋防撰,《霍小玉传》,选自《说郛》)(四)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观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思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明]吴震元《霍小玉》,选自《奇女子传》)(五)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观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宋]李 等编,蒋防著,《霍小玉传》,选自《太平广记》)(六)夫人太原武氏,婉婉令淑,昭昭女范,礼娉君子,移夫就天,和鸣于飞,寿不偕老。乔木风摧,女萝无托,孤鸾影苦,别鹤声悲。(周绍良·赵超编《唐太原故郭公墓志铭并序》,选自《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七)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谓生曰:“妾本娼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生。”([明]王世贞《妓女部四·霍小玉传》,选自《艳异编》)(八)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谓生曰:“妾本娼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思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生。”([明]冯梦龙编《江南詹詹外史》,选自《情史》)(九)中宵之夜,玉忽流涕,观生曰:“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极欢之际,不觉悲至。”([唐]蒋防《霍小玉传》)[4][5]
从语料库中可以看出,“女萝无托”最早的出处是唐代。《唐太原故郭公墓志铭并序》[5]中有“于大中三年秋八月十四日终于私第”的记述,也就是说,这篇文章是公元894 年以后写就的。而关于《霍小玉传》的作者蒋防,内田泉之介·乾一夫提到“作者蒋防……虽生卒年不详,但推测于宪宗元和中前后(813 年)在世[6]”;黑田真美子指出,“蒋防准确的生卒年不明,但推测于宪宗元和年间(806年—820 年)后半到文宗大和年间(827 年—835 年)前半度过了中晚年[7]”。因此,在语料库中,“女萝无托”最早的出处应为蒋防的《霍小玉传》。另外,在李碧华的另一本小说《青蛇》中,作者借小青之口列举了许多被男人辜负了的女性,其中,“霍小玉的男人害她痴爱怨愤,玉殒香销”一句可以证明李碧华完全知道霍小玉,《霸王别姬》中的“女萝无托”也必然是有意识地联系霍小玉而写出的。接下来,笔者想借蒋防的《霍小玉传》分析蝶衣和霍小玉的联系,但考虑到《紫钗记》是由《霍小玉传》改编而成的戏曲剧本,两份文本不同又都有“女萝无托”一词,因此,笔者将两者都列入考察对象。
三、关于《霍小玉传》与《紫钗记》的考察
(一)《霍小玉传》
在讨论霍小玉和蝶衣的关系前,有必要梳理一下《霍小玉传》的故事梗概。陇西出身的进士李益,家境好,有才华,经媒婆鲍十一娘介绍,认识了原是霍王女儿却因生母身份低微被赶出王府,现已是名妓的霍小玉,两人很快相爱。某日,霍小玉流着泪向李益坦白:“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8]”。李益听后发誓,绝不会抛弃霍小玉。两人在一起两年后,李益中举,被任命为郑县主簿,即将赴任。霍小玉担心分别后李益会变心,恳求李益无论有多好的机会,至少此后八年只和自己在一起,李益直接承诺白头偕老。赴任前返乡的李益得知母亲已经定下了自己与表妹卢氏的婚约,为筹聘礼东奔西走的李益开始回避霍小玉,不久后直接音信断绝。霍小玉为寻得李益的行踪散尽家财,却从李益的徒弟崔久明处得知李益已经成婚,于是身患重病,而京城中略晓此事的风流客也都指责李益的背信弃义。三月,李益与同辈共赏牡丹时,忽有一黄衣客出现,将他带往霍小玉的住处。前一晚已梦见此事的霍小玉痛骂李益,又发誓自己死后必成厉鬼,报复李益,此后,李益果然不得安宁。
从故事和霍小玉的坦白可知,霍小玉明确认识到自己的立场,因此,从来没有奢求过与李益白头偕老。被背叛前,霍小玉贯彻了自己的爱;得知自己被背叛后,贯彻誓言死后报复了李益,这传达出霍小玉“真”的品格。那么,《霍小玉传》中的李益又有着怎样的品格呢?有才华有家世,承诺与霍小玉白头偕老却无法违抗母亲定下的婚约;背叛后也不敢坦白,甚至逃避与霍小玉见面,完全是背叛约定,不负责任的男人。
(二)《紫钗记》
《紫钗记》是明代戏曲作家汤显祖的代表作之一,一般认为其改编自《霍小玉传》。《紫钗记》的梗概如下:陇西才子李君虞和霍王之女霍小玉都是才貌兼备之人,元宵灯会上,李君虞拾得霍小玉的发钗,两人从而相识并互生好感,在鲍四娘的介绍下二人成亲,在李君虞决定参加科举时,霍小玉向李君虞坦白了自己的担忧:害怕将来自己容颜不再,李君虞就会变心。李君虞听后承诺定与霍小玉生死与共。考中状元后李君虞因反抗上司,被派遣到边关就任参军,之后三年,两人饱尝离别之苦。之后,李君虞左迁至孟门西,卢太尉看中李君虞,欲招其为婿,李君虞严词拒绝,但回到京城后,其被卢太尉幽禁。霍小玉写给李君虞的信也因卢太尉从中作梗未能送到李君虞手上,失去了李君虞音讯的霍小玉为寻找李君虞而变卖家产,甚至将心爱的紫钗卖去了卢府。卢太尉设计借鲍四娘之手将紫钗送往李君虞处,欺骗李君虞霍小玉已经再婚。春天,李君虞邀请好友赏牡丹并向朋友哭诉霍小玉的背叛。黄衣客听闻此事后前去质问鲍四娘真相。得知真相后的黄衣客将李君虞带往霍小玉的住处,两人终于解开误会,幸福地生活了下去。
汤显祖保留了《霍小玉传》中的重要人物,如主角霍小玉和李氏才子、媒人鲍氏、霍小玉的情敌卢氏以及黄衣客,同时,对人物的性格进行加工,对故事进行了改编,将原本的悲剧改为喜剧。因此,《紫钗记》与《霍小玉传》有着极大的不同。汤显祖首先改变了人物的身份差距——在中国古代,身份差距能够阻挠男女婚姻。《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以下记为霍小玉(蒋))和《紫钗记》中的霍小玉(以下记为霍小玉(汤))同是霍王之女,母亲是霍府的婢女,但霍小玉(蒋)被赶出王府成为妓女,霍小玉(汤)只是从王府搬到了胜业坊居住,与李氏才子并没有太大的身份之差。其次,突出了李益和李君虞的区别。其一是品格:李益被迫与表妹结下婚约后毫无反抗,直至背叛霍小玉(蒋)。而李君虞即便为卢太尉的强权所迫,得知霍小玉(汤)再婚的谎言后仍表达了“他纵然忘俺,依旧俺怜他[9]”的心意。李益即便是母亲也无法反抗,而李君虞完全不考虑自己是否能飞黄腾达,拒绝与卢太尉的千金结婚,反抗卢太尉。其二是才智:关于李益的才智,仅有科举及第以及有才华等描述,没有和他的学问相关的情节。而在《紫钗记》中,除了他高中状元以外,对李君虞的才能的直接描写有以下四处:(一)李君虞在去边关赴任的途中,在陇上咏诗一首:绿杨着水草如烟,旧是胡儿饮马泉。几处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剑白云天。从来冻合关山道,今日分流汉使前。莫遣行人照容鬓,恐惊憔悴入新年。(二十六回)(二)在边关,李君虞为感谢刘公济赋诗一首:日日醉凉州,笙歌卒未休。感恩知有地,不上望京楼。(三十一回)(三)李君虞作思乡诗一首,托王哨带给霍小玉: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三十四回)(四)李君虞献计,使大小河西王臣服于大唐,又逼退吐蕃。(三十回)其三是黄衣客的能力。黄衣客(蒋)仅仅将李益带往霍小玉(蒋)的住处,让两人见面。而黄衣客(汤)在让李君虞与霍小玉(汤)见面后,还向皇帝告发了卢太尉滥用强权的行径。黄衣客(汤)有着从根本上解决阻挠二人婚姻的问题的能力。汤显祖提升了霍小玉的身份、李君虞的品格和黄衣客的能力,给了《紫钗记》一个圆满的结局。
四、程蝶衣和霍小玉的关联
在将蝶衣与霍小玉联系起来探讨之前,有必要整理科班考试合格后到“女萝无托”前的蝶衣和小楼的性格。梨园大拿袁四爷称赞蝶衣是“虞姬转世重生”,却认为小楼演绎的霸王“威而不重,重而不武”。在袁四爷的指责下,小楼身披近十年的“霸王”的外壳出现了裂痕。但小楼并不在意这次指责,只想尽快去见菊仙。数日后,小楼甚至邀请蝶衣一起去菊仙所在的妓院,却被蝶衣拒绝。李碧华对两人有以下描写:“而且,我们唱戏的,嗓子就是本钱,万一中了彩,‘蹋中’了,就完了。唱戏可是一辈子的事。”这样说,小楼有点抹不开:“这不都唱了半辈子么?”师弟这般强调,真是冷硬,叫人下不了台,人不风流枉少年。蝶衣不这样想,一辈子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能算“一辈子”。对于将人生奉献给戏曲的蝶衣来说,小楼是自己戏曲之路的唯一伴侣,但是,对这个伴侣来说,最重要的却不是戏曲。那么,蝶衣以为的小楼和真正的小楼有什么不同呢?蝶衣以为的小楼是霸王,会和自己一辈子不分开,唱一辈子的戏;而真正的小楼并非霸王,他决定和菊仙结婚,也并非要唱一辈子的戏。之后,得知小楼结婚的消息的蝶衣陷入了“女萝无托”的境地,发誓唱一辈子的戏的蝶衣不可能不知道出自《紫钗记》的“女萝无托”一词,但《紫钗记》展现给蝶衣的是美好结局。如果蝶衣将自己和小楼代入霍小玉(汤)和李君虞的角色,那么,即使有相当于卢太尉之女的菊仙存在,自己和小楼也必然会走向美满结局。然而,蝶衣理想中的小楼并不像李君虞,反而更像李益。蝶衣精通戏曲,却目不识丁,所以,他很有可能并不知晓《紫钗记》的原型《霍小玉传》。像极了霍小玉的蝶衣梦想着李君虞,却面对着李益,结合后来蝶衣被小楼背弃的情节可以看出,在这里,李碧华就已经预告了蝶衣的结局并不是《紫钗记》,而是《霍小玉传》中的霍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