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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与为人:李光地的“诚学”

2023-03-21刘芝庆

闽台文化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格物朱子

刘芝庆

(湖北经济学院 中文系,湖北 武汉 430205)

李光地,福建泉州府安溪县人。清圣祖康熙九年(1670)登进士,此后仕途虽非一帆风顺,却也官至高位。此外,以思想义理的角度来看,李光地非常强调“诚”。原因所在,固然有学理上的依据,恐怕也有现实上的需要,毕竟从舆论的批评到他的自我反省,以诚论学、论世,他对于诚的解释,既具有思想的深度,也往往用来处理他所面对的争议,并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许多人评价他的人品有问题,言行不一,但就他自己看来,他却强调诚,视为最高尚的道德品质。两相对照,这是思想史上极为特殊,也颇具讽刺的事情。

一、以诚为主的修身工夫

目前学界对李光地的研究,仍不太多,除个人的传记之外,相关的专刊论文,多聚焦在李光地的人际关系,特别是他与陈梦雷的纠葛,他的卖友自私;另一种,则是将重点放在李光地的学术思想,例如他与朱子学的异同,又或是他对某些经典的研究等等。研究者多认为,李光地做人虽有污点,但也不可抹煞其学术贡献。不过,仍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例如李光地由所谓早年摇摆朱陆之间,到确定以朱子为依归,是否如许多学者所言,投入朱学阵营,以恪遵朱子学赢得康熙宠信,并荣登相位?又或者是说,有无一条线索,从始至终,贯穿其思想?而这样的观点,却又常被他拿来自解——面对当时舆论的各种质疑,他是有自觉地以这种思考来面对,解释自身的各种言行。因此我们要追问的是,他到底使用什么传统资源?出发点又是什么?

虽然已有学者注意到李光地对于“诚”的重视,如王寅的博士论文专列一小节讨论“诚意为《大学》篇的核心思想”,[1]但因论文主题限制,重心并非在此,只能点到为止,未深入发挥。其实,何止《大学》而已,“诚”根本是李光地思想的焦点。再者,与其说李光地一生或朱或陆,摇摆不定,还不如说在这些看似矛盾冲突的背后,从早年到晚年,都有一个基本的关怀点与重心思考,始终未变。此种概念,或许也可以解释立场的改变,藉此安身立命,或自我释怀或自我开脱,而这就是他的诚学。

李光地认为,诚是人文世界的基础,他解释《中庸》“无声无臭”,就说是立心之始,人的修身功夫,社会的人伦道德,都由此建立:“君子自尚絅立心之始,步步收敛近里,以造于‘不显’、‘笃恭’,始终是一个意思。所以为‘诚’也,所以为‘中庸’也。时讲将‘无声无臭’讲入玄妙,则是‘素隐’,而非‘中庸’……。”[2]他反对把“无声无臭”过度高深奥妙,玄之又玄,不切实际,其实《中庸》道理颇为近实,不过要求我们从小立心,不要好高骛远,而是要笃实恭敬,否则就容易走入声色臭味之迹。要把握此原则,非得从“诚”开始不可,就他看来,整部《中庸》牵涉的概念固有许多,但翻来覆去,重点就是诚,而诚又可发散延伸:“一章提‘至圣’,说得许多事物,而不离德,故曰‘溥博’、‘渊泉’;一章提‘至诚’、‘肫肫’、‘渊渊’‘浩浩’。而唯‘至圣’知之,见得‘至诚’即‘至圣’,‘至圣’即‘至诚’也。”[3]他在《四书解义》更是直说:“《中庸》首言性,故以性为主,而必存诚以立其本也。”[4]因为看重诚,他在跟人分析《易经》乾卦“修辞立其诚”云云,就讨论了程颢的说法:[5]

“忠信”是直内,“修辞立诚”乃是方外之事,明道却带直内说来者,诚即是忠信内存实心,必从实事上体当,而诚乃立也。故云:“惟立诚,才有可居之处。”

牟宗三曾比较二程,他认为“惟立诚,才有可居之处…”等句,反映出大小程子的不同。此类言语,就非程颐所能说出,也惟有像程颢等活泼的心灵,直抒胸臆,这类英雄豪杰之学,说理发义皆须直下指归到生命上来,随时可以提起,随时可以放下,要之只是直下以诚敬,这也是程颢学问的独特处。牟宗三的说法当然还有许多可供讨论之处,但本文重点并非在此,只是牟宗三指出程颢的“直下”,却也颇可呼应李光地“直内”之说。只是“直下”也好,“直内”也罢,程颢的目的是在于建构仁说,故程颢有《识仁篇》之作。[6]李光地却非如此,他重点不在于“仁”,而是“诚”。反过来说,仁也是诚的一种,诚,换另种方式讲,既可以是真实,真诚,不虚伪,面对真我,所以才能克制私欲,持养守心,所以诚的相反面就是私:“大概人不能全其仁者,只是为私欲所蔽隔,克去己私,仁心自在。”[7]

诚,既然可以通于诸多德目,自然也能观看世事,他以“修辞立其诚”的角度,月旦人物,臧否文章,他称赞李高阳学问虽不深,但其早达,世故阅历,见闻广达,“语皆征实”。[8]他也批评苏轼《韩文公庙碑》《大悲阁诸浮图记》,文章不好不是文笔不流畅,也不是内涵不丰,而是不诚,对于前者,其挥斥佛老之功,张皇夸大;到了后者,又称佛之妙,穷天极地,苏轼本意是作好文章,因为不诚,导致观点矛盾,彼此冲突。所以李光地感叹:“作文要归于真实”。[9]他也反对墓志,漫夸虚誉,过度强调墓主的重要性,结果不但其人其事不传,也于世有害。他以颜渊为例,其无著述,但因为孔子称赞他,《四书》保存了相关故事,结果万古不磨,千年流芳,这就是真实;陈寿作三国,《魏》《吴》二志,大率虚无,但蜀志资料较少,虽不多,反而颇得好评,受人重视,这就是不虚,他因此感叹:“所以人贵实事。”[10]类似的说法,尚有许多:“作古文只要不说谎”[11]、“做古人这件事,想是与学道相近”[12]、“只是一句有一句事理,即叠下数语,皆有叠下数语着落,一字不肯落空”,[13]甚至连文字清简,而非啰嗦累沓,都可算入其中。但不管如何,立基于诚意,涵养内省,文章才能好,否则天分再高,才华再好,终究无用:“文章先通顺了,其火候有时,岂能强所未至!但世有一种从心里放逸昏惰,志气不立的人,先时聪明才华尽有,到后来渐渐消亡,实可惜了。”[14]

也因为有诚,才能临事而惧,他以《易经》为说:“一部《易经》,全以‘惧’字为用神,为丹头,以‘惧’始,以‘惧’终,而每爻皆有当爻之位的道理。惧,诚也;爻位,明也。以诚贯明,《易》道也。”[15]也因为有惧,故凡事不会太过,也不会不及,毕竟爱欲恶惧,是根,发而为喜怒哀乐,爱发为喜,欲发为乐,恶发为欲,惧发为哀。他以汉武帝为例,北伐西讨,平内攘外,穷兵黩武,天下困苦,晚年乃有轮台之诏,何其之哀,但也因如此,才有惧,“至哀便有好消息来。”[16]因此归根复命,总在“惧”字,“‘惧’字是回斡造化的金丹,喜乐怒时,能惧便不过,惧便是‘礼仪三百,威仪三千’之根,惧便有和乐生”。[17]

惧者,也是因为诚的缘故,所以谨慎,不自大,懂时势,不轻举妄动,也不过度小心保守,所以惧看似重要,诚才更是根本所在。也就是这点,他自觉与朱子颇有不同,特别是表现在《大学》上。李光地以为《大学》一书“今但不区经传,通贯读之,则旧本完成,无所谓缺乱者。”[18]对于二程将《大学》原文改订,以及朱子《大学》次序的更动,皆表示疑惑。尤其以朱子补入《大学格物致知传》更令人质疑,他说:“《大学》一书,二程、朱子皆有改订,若见之果确,一子定论便可千古,何明道订之,伊川订之,朱子又订之?朱子竟补格物传,尤启后人之疑。”[19]二程、朱子都曾改订过《大学》,究竟大学定论为何,实难确定;又朱子补格物传,更启人疑窦,是以李光地并不认同朱子的《格物补传》,认为“若格物应补,则所谓诚意在致其知,正心在诚其意,皆当补传矣。”[20]

李光地不认同朱子的格物补传,除了经书版本不应增字解经之外,更重要的是李光地以为朱子的“格物致知”说,可能造成误读,以及某些弊端。他解释:“格物之说,郑康成是一说,司马温公是一说,程朱是一说,王阳明又是一说。自然是程朱说得确实,但细思之,亦有未尽。如云格物也,不是物物都要格尽,也不是格一物便知天下之物,累积多时,自有贯通处。”[21]格物之义,历来解析多有分歧,言人人殊,难有定论。相较之下,李光地以为程朱格物,已是众多说法中较为确实的了。二程释“格”为“至”,“物”为“事”[22],朱子承此说阐明格物是“即物而穷其理也……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23],也就是通过格物的致知论,来达到穷理的目的,即由“物”反归于“理”。这样的说法,李光地基本上也是赞同的,李光地认为真正的问题,在于末流之所及,后学可能以为“格物”就是事事物物皆要格尽,于是追逐事物耗尽心力,就容易有逐天下之物而不返的支离弊病。因此李光地说格物不是物物要格尽,而是要反过来,先有目标,才去格物,不是一味格物,等到豁然贯通。

这个目标,就是他所谓的知本,其实就是诚:[24]

明善即格致,是诚意中事。到得诚意,则正心、修身功夫皆到,只随时加检点耳。古本原明明白白,特提诚意。诚意总言,即是诚身,故章末便及心体可见。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实践主体是商业银行,2013年末至2017年6月,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从5.20万亿元增至8.22万亿元人民币,其中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为1.69万亿元。我国经济发展对绿色金融资金的需求在逐年增加, 《绿化中国金融体系》综述报告数据显示,2015~2020年,我国绿色发展的相应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总计17.4万亿元,年度投资平均规模占GDP的比重将超过3%。

李光地用自问自答的方式,梳理诚身的问题。他藉朱子之语,细分“诚者”与“诚意”;“诚者”,是依着成就方面来说,而“诚意”则是“以本举末”的工夫上来说。顺此脉络,李光地说诚身是指“功夫成就”言,即境界论的范畴;而诚意则是指“用力要领”言,是工夫论的范畴,所以,“身之既修”是“诚身”;“身之所以修”是“诚意”。在李光地的理解里,“诚意”“诚身”之别在于诚意是诚身以前的工夫;“诚者”是修身以后的事,此意谓着诚身是格致、意诚、正心之后的事,属于致知、修养论的完成与实现,所以他才说成意总言是诚身。

这些差异,李光地说他自己与朱熹是异迹实同,连他的学友门生也发现这点,陶诚就说他的老师善学朱子,但不害其小异,其因在此。

二、以诚经世的自解之道

在李光地看来,诚并非只是哲学概念而已,诚既是修身工夫,自然也是处事经世的必要条件。他佩服朱熹与诸葛亮,也是因为这个缘故:“近世惟朱子八面打开,光明洞达,无一点黑暗处可以启人疑惑。武侯亦是如此……武侯立法甚严,自律极谨,而权于人情,又极宽明,是为情面,即直说无复遮护……妙在武侯又不迂阔,口中亦不说不用奇谋,只似引绳墨,切事情,而所行都是直接三代之事。如今寻武侯一点黑暗处亦没有。”[25]谁是李光地理想中“诚”的代表人物化身?除了朱熹之外,诸葛亮便是其中一位。李光地说诸葛亮立法甚严,谨慎自律,权于人情,又极宽明,不迂阔,不虚伪,知行合一,所以称赞诸葛亮是“一点黑暗处”也没有。他又以刘备取蜀为例,来说明诸葛亮的诚光明正大:“昭烈之取蜀,武侯不设一谋,不着一语,然隆中之对,未尝不依此为言。大概武侯取蜀,亦必有道,不肯不光明正大耳。”[26]

诚,其实也是看清楚时势,穿透表象,洞察世情,不易受人迷惑,而且也懂得随机应变,才能有最好的选择,他又说诸葛亮投蜀不投魏:[27]

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明目甚正,当时天下士歙然归之,逆节并未萌也。武侯不往而反南迁,静中已窥其底里矣。当时形势人物,俱看得了了于中,本意拼得终身不出。即见得先主帝室之胄,赤心白意,可与共事,方肯委身。此其出处合于圣贤者。

因为就李光地看来,经世,并非只是娴熟各种行政手段而已,更重要的是保有诚。如果说穷理践行等是道问学,存心立志等是尊德性,那么尊德性当然是先于道问学的:“尊德性而后可以道问学者,诚则明也……;道问学而莫非尊德性者,明则诚也……。”[29]另外关于“诚则明”“明则诚”的意涵,他也有分梳:“诚者贯始终也,明者行乎其间也,故曰诚则明矣,则明自诚始。又曰明则诚矣,则明以诚终。”[30]换句话说,诚与明,其实同义复词,诚可以是明的内涵,明也可以是诚的表现。他以植物果实为例,诚是种子,是根本,天地始生,万物生长,草木日见茂盛,果实日见丰盈,这就是明:“是故元者诚之始,利贞者诚之终,其闲文蔚嘉会,而属乎明之分者,亨而已矣。草木之种日实,其枝叶之英日华,其果窳又日实。实诚也,华明也。”[31]

经世必须靠诚,无诚则难立,无诚则事不行。他说自己任吏部尚书时,送礼交际应酬等陋规,牵涉到钱财,他就认为自己公私分明,公家钱不滥用,曾有朋友对他说,作官交际送礼无妨,但绝不用衙门钱。何谓衙门钱呢?他的朋友说:“如库帑的钱是朝廷的,因事得钱,是作弊的,求是赃,如何拿得?”[32]李光地就说自己终身谨守此言,也要求后代子弟照做遵守。别人说这是要天性淡泊才能做到,李光地认为都是得靠诚。诚,才能不自欺,也不欺人:[33]

要算计得到,凡人若算计得到有大害处,明之而明干犯之,便无此人情。如今说我的子孙不得些功名势利,便怕人欺,不想必无百千万年都教我的子孙欺别人,不受别人欺的事。况我们起自艰难,还知道怕惧,子弟席宠藉势,不知稼穑之艰难,只有欺人的,再无被人欺的。

正因如此,李光地批评熊赐履与徐乾学不诚,做人不够磊落光明,说他一味大言欺人,盛气加人:“昨日进朱子书,皇上又命同熊孝感商量,真是气闷事。平生一味大言欺人,盛气加人。皇上问他,他也有一法,不就所问字字对,只是大帽头话乱说。上抢问他,他还是这样糊糊涂涂的答。他又是世臣,无可奈何,只得歇了。这个人,罪又在徐乾学、高土奇上”[34],他以刘元城从学司马光为例,教之以诚,刘元诚问“诚”字,该从何着手?司马光答说:“不妄言”。言而又信,不说妄语,反观徐乾学之类:“徐健庵便是此等善造捘巡酒,能开顷刻花,立时撰出一段话来,有问有达,又像其人之声口,并其时地俱历历可考。在他口中语,一段温厚和平,至诚恻怛之意,都全在那人口中。一段矫诈不情,忍心害理之状,令人可以怒发冲冠。”[35]

这样极度重视“诚”,大谈特谈“诚”的理学家李光地。在当时党争倾轧,或是人际纷扰之中,却又被舆论攻击,说他忘恩负义,枉顾朋友道义,贪位而忘亲。他的“三案”,据全祖望说,初年则卖友,中年则夺情,暮年则与其他女性不伦。对这三案,已有许多专家考证,虽然颇为精彩翔实,仍未铁证如山。谢国桢、王钟翰、赵刚等人,都以陈梦雷的绝交书为线索,爬梳史料,考证排比,认为李光地三案中的卖友一事,确实存在,并且责任在李光地身上。但是陈祖武、李鸿烈等人,也多有反驳,他们主要说明三案中的卖友案,与其他两案性质不同,不可相提并论,况且“外妇之子来归”云云,市井流言,捕风捉影,未可深信,至于“夺情”案,是因为康熙强留,李光地才没有回家守制。而卖友案的缘故,是由于朝中党争,责任并不在李光地身上。[36]其实,三案固然存在,但是可否就此同观?以卖友案来讲,谢国桢诸人过度认可陈梦雷与相关人的证语,太相信陈梦雷的人品,太质疑李光地的人格,反而认为李光地的辩词都属狡辩,这就容易形成循环论证,凡属陈梦雷等人的言论,都可信,反之亦然。事实上,李光地自己也有说明此案始末,与陈梦雷绝交书的说法,差异颇大,只是批评者成见在胸,往往不会其采用。至于所谓责任的归属,批李或为李翻案,显然还有许多讨论空间。例如陈梦雷曾遭三次流放,许多研究者多为其扼腕感叹,或遇人不淑,或遭友出卖,或运气不佳,其实陈梦雷做官之心,对权力功名的渴望,不逊于他人,对政争宫斗也多有参与,不是什么温良恭俭让的谦谦君子、光明正大之人。[37]

另外,如果从思想义理的角度,指出因为这些招惹物议的案件,反而让李光地更深信自己的做法,他以“诚”来回应种种质疑,不论是自我开脱,合理化自我的行为,还是真的觉得自己坦荡,只是被人误会甚深。不管如何,“诚”,都是他为自己解释的最好资源。一种在心理上,在语言文字上,最足以安慰自我,企图释怀,说服自己也取信他人的做法。

而在经历郑芝龙、耿精忠的叛乱之后,李光地也牵涉其中,因为面临复杂的人事恩怨,心有所感,他说:[38]

世间事变幻多端,吾辈遇之,却要反观自己。自己身心上有此,此事便是有根的,自己身心上无此,此事便是无根的。无根便可视之如无有矣。机心最不可用,他来害我,我又生法去害他,便兵连祸结而不可解。却消化了不有在胸中,犹非第一义,须是反到自己身上,追寻出我必有所以致之之处,求所以善处之方,才为有益。

世间事变幻多端,遇到麻烦事,反观自己,有根或无根,反省这些控诉原因何在,这就是诚。表现所行就是忠恕,他以曾子与孟子的话为例,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孟子又说:“反身而诚”就是忠,“强恕而行”即是恕,“忠则所谓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恕则所谓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诚斯立焉。”[39]忠恕,皆可谓诚就是机心最不可用,须是反省自身,追寻出必有所以致之之处。

如果我们据此来解释“卖友案”,或许也可以得到些不同的启发。当他面对某些舆论的批评时,说:“自己身心上无此,此事便是无根的。无根便可视之如无有矣。”[40]李光地在《榕村续语录》里,曾对他与陈梦雷的牵扯,有所说解,根据陈祖武的考证,此书为李清馥纂辑,成书年代上限不会超过乾隆八年,完稿则在乾隆二十一年以前。李光地费了许多口舌与篇幅,详述陈梦雷对他的种种指控,正如陈梦雷对李光地的批判,李光地也对陈梦雷的人格,有许多质疑与不满,如说他大模大样,极可厌,“凡其所为,接昏悖而躁”[41]等等。关于二人之争的前因后果,研究颇多,本文不拟详述,重在指出这大段的谈话,李光地从头说起,娓娓道来,而且针对陈梦雷绝交书中的破绽,尽皆说明,看似诚实交代,例如杜臻(肇余)质疑陈梦雷参与蜡丸的各种疑点,又例如魏象枢(环溪)也对陈梦雷说此蜡丸案,多是单面之词,试问又该如何取信于人等等,李光地也老实交代康熙对他的质疑,以及他自己的回答。如果用李光地自己的理论来解释,他这样做,就是诚,就是恕,既体谅陈梦雷的立场,同情理解,也因应情势,有时不敢过分拒绝:“则震节日强留,予不敢过急”[42],“未几,则震回到喇将军处,召余。余时有忧,不得已往……渠大怒,必欲行,迫予作书与吴辅台兴祚及京官诸友。不得已作书付之。”[43]换言之,他对陈梦雷已经颇为理解体谅,对待朋友,坦诚行事,不料陈梦雷还是写下绝交书,李光地并不全责怪对方,反而求诸己,先自我反省,如前引文所说:“……反到自己身上,追寻出我必有所以致之之处,求所以善处之方,才唯有益。”[44]他甚至还觉得自己错就错在书信从不留底稿,“我生平不存人书札,若是他原书存,不该今日如何开口”。[45]李光地因此认为事实甚明,面对康熙的询问,所以回答“从不敢欺一语”[46],或是“果然如此,臣亦负心,实无此事。”[47]就他看来,这就是诚,这就是忠。而这一大段说词,叙述背后所呈现的义理观点与思维,正如他在解释《中庸》文句时所说:“极言自欺之币也,自欺者,意不实而自欺于本心尔。然自欺必至于欺人,盖亦势所必至。”[48]两相互观,颇可视为李光地诚学理路的发挥——虽然事实如何,可能未必全如李光地所言,因为这牵涉到话语技巧,以及如何避重就轻的问题。

正因为是“诚”的缘故,所以谨慎,不自大,看清楚时势,不轻举妄动,也不过度小心保守,这也可以解释他学术倾向的转变。根据陈祖武的研究,李光地一生学术倾向有三阶段的变化:十八岁到二十岁,是李光地兼容并蓄的阶段;第二阶段是李光地中进士到五十岁,游移程朱、陆王之间;第三阶段,年岁渐长,则对朱学愈发笃信、确定。对此,学者多认为这是李光地迎合上意,特别是康熙二十五年,因党争之故,丢失掌院学士官职,出任通政使,影响最大,其后趋炎附势,转向朱学,重回朝政中心,如陈祖武所言,“剖析李光地一生学术思想的演变过程,我们可以看到,他尊崇朱子学的学术宗尚的确立,并不是建立在踏实而严密的学术体系基础之上的。相反,以帝王好尚、政治得失为转移依据的投机色彩则十分浓厚。因此,尽管李光地在其晚年竭力表彰朱子学,但无非朱熹学术主张的复述而已,在理论思维上则是苍白无力的。他没有,也不可能对朱熹的学术体系作出任何发展。”[49]这个说法当然有其道理。不过,似乎可有另种更合理的解释。在当时,朱学确实是比陆学更容易得到注目,在仕途上更容易受到重用。而游移程朱、陆王之间,未必就只能融合两方,常常也能选择其一立场,并再深入研究。况且,若是符合官学,是否就一定是错事?就一定是曲学阿世?平心而论,李光地又曲了哪些学?又作了什么学术诈欺的事?反过来说,如果走向朱学,更能发挥他自己的经世之志呢?如果走向朱学,他更能发挥独特的学术意见呢?如果走向朱学,他本身的诚学,反而更能贴近生命感受呢?就当时的政治情况来讲,李光地也确实做了很多事,经世致用,推荐施琅、治永定河,对兵制、官俸、钱粮等方面,屡有建言。如果说李光地迎合上意,看清楚时势,走向朱子,更可以发挥己长,造福百姓,又有何不可呢?而学术表现,收门生、讲义理、勤著述、说诚学,奉敕编纂,著作等身,如果说李光地迎合上意,看清楚时势,走向朱子,贴近理学中心,更能发挥自己学术观点,又有何不可呢?

他说自己读朱子的书:“光地读《章句》五十年,然后能明首章之说……是编也,于章断离合之间,虽颇有所连断,然其义所自来,则皆窃取朱子平生之意。深于此者,或能谅焉。”[50]毕竟世界从不是非黑即白,看清时势,却未必曲学阿世的诚学,这才是李光地生命中极为关心的问题。他在读《孟子》时的札记,最足以说明这层道理:“学者固当于讲学明道者而尽心焉。至于反复开谕,而近于琐细,援古切今,而邻于牵合者,尤当察其救世之心,取于一时之有所发,以悟愚蒙而破功利。得其大者,而不滞於小……。”[51]得其大,不滞于小,重点更在于救世之心,对当时有所启发。他认为这才是读书济民的真谛。

三、余 论

李光地以诚学为主轴,以诚强调修身,又以诚来辐射至整个人文世界。这种诚学的修身经世,李光地这段话,其实说得最清楚:“盖诚意之实用功处,只是彻底为善,以不欺其好善恶恶之初心……究其流,则君子终身之学,求以自謙而已。既不自欺,又岂有作伪欺人之弊哉?”[52]诚能不自欺,就能不欺人,立身处世,方能不愧圣贤之教诲,有益于国。

当然,以上分析,毕竟重在李光地自己怎么说,怎么解释,怎么回应他面对的诸多问题,所以是李光地自己的话多,政敌或是对手的话少,那是因为我们的重点,在于李光地如何以诚学来解释自身言行,而不是单纯讨论事件本身。反过来说,对李光地不存有善意好感,甚至过度相信另一种说法的人看来,“既不自欺,又岂有作伪欺人之弊哉”之类的话语,在他们的视角里,李光地的言与行,两相对照,恐怕也是极为讽刺与矛盾的话,而说他欺世盗名、虚有其表,其缘故之一,或许也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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