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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的分析

2023-03-12郑小洁

山西农经 2023年23期
关键词:甘肃小微金融机构

□郑小洁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20)

在甘肃省农业发展的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要想增强自身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就要通过融资手段加快企业成长,比如融资过程中的战略资源、工作经验等都是推动农业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关键。然而当前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中仍存在许多问题,使得农业小微企业融资存在困难,成为影响农业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瓶颈。与此同时,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与金融产品种类逐渐发展起来,使得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有着更多的选择。因此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要改善自身融资条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缓解企业发展压力,进而推动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 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分析

1.1 金融产品种类少,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来源单一

从当前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情况来看,银行贷款是农业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然而银行等金融机构并未创新农业小微企业相关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使得农业小微企业在融资时多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在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农业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有限,且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结构与产品服务较为单一,使得大部分农业小微企业并没有足够的抵押或质押物资。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农业小微企业通过抵押放贷的方式进行融资时,往往会使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同时也使金融机构并未有足够的动力开发农业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使得当前金融产品难以满足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1.2 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

当前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主要是由信用担保、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构成。从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农村地区能够为农业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机构并不多,且担保机构实力有限,使得金融机构面临较大的金融风险,限制了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额度与融资规模。与此同时,担保机构认为农业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较低,盈利模式不清晰,为农业小微企业进行担保的回报率较低,而且当前财政补贴与财政政策支持并未倾向于农业小微企业,使得保险机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并未积极开展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1]。

1.3 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沟通不完善

甘肃省内大部分农业小微企业的管理机制并不健全,且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使得当地金融机构无法及时了解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模式、生产经营状况以及企业的资金流动状况,金融机构与农业小微企业之间存在数据信息壁垒。在此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并不能享受与其他企业相同的融资待遇。

2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优势

2.1 推动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信息交流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借助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有效收集与处理农业小微企业的经济数据,进而以此评估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同时将工商数据、税务数据等信息进行整合,提升金融机构收集数据的真实性。在此背景下,金融机构能够对此类信息进行利用,打破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存在的信息壁垒,使农业小微企业的数据信息更加透明,有利于农业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活动。

2.2 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各种融资渠道不断增加,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门槛、投资门槛明显降低,使得更多的资金盈余者积极参与到农业小微企业的投资行业当中。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能够保障更多的主体参与到借贷环节当中,使融资市场、借贷市场更加普及,有利于满足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3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策略

3.1 强化金融服务,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当前甘肃省金融机构中面向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种类较为单一,且金融产品的便捷性与操作性仍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小微企业的需求,使得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来源与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机构要借助互联网金融的渠道广、效率高、成本低、信息多的优势,创新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强化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拓宽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

1)金融机构要创新设计农业小微企业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要结合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特点,将金融产品与金融配套方式以及金融服务进行创新,为甘肃农业小微企业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比如,可以通过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农业支持金融产品的覆盖面。开发农业小微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等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农业小微企业的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又或者支持甘肃农业小微企业在全国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场外市场进行挂牌,推动农业小微企业土地交易、能源交易等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除此之外,将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与期货市场相对接,增加期货品种,为丰富农业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规模提供新的思路[2]。

2)完善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提升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的便捷性。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水平影响着农业小微融资成本,使得农业小微企业的需求与金融供给存在匹配度不高、转化率不高。因此,各个金融机构通过简化融资程序,开辟农业小微企业融资快速审批渠道。比如,通过开展入户对接的手段实现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农业小微企业,提升金融供给匹配的精准度。同时,金融机构简化农业小微企业的审贷流程,依据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状况进行合理放贷,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首贷比率,为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提供便捷。

3.2 完善农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与信用评估体系

当前,农业小微企业的外部融资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而当前银行等金融机构更重视中小型企业以及大型企业的融资业务,使得小微企业尤其是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较为困难。因此,为创新农业小微融资模式,银行机构要转变金融服务理念,完善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并借助信用评估体系的建立为农业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更多机会。

1)完善金融机构业务流程。金融机构在进行融资业务流程时,需要先对农业小微企业进行分类,向具备发展潜力、盈利性较好的农业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同时通过提升银行放贷额度增强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灵活性。金融机构建立与农业小微企业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完善融资业务流程,提高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速度与融资灵活性。同时,通过构建银行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对银行内部权力、收入、权责不对等的情况进行改善,调动银行业务人员对农业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利用正向激励措施完善银行内部的业务流程[3]。

2)完善农业小微企业信用评估体系。传统的农业小微信用评估主要是金融机构对农业小微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以此了解农业小微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并通过社会声誉、供应链运营情况等定性指标评估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借助大数据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搭建农业小微企业征信平台与征信数据库,构建完善的农业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同时,收集发展较好的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将金融机构、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相联合,实现农业小微企业信用共享。

3.3 加强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评价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活动时,受互联网金融特征的影响,农业小微企业由于缺乏信贷数据使得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因此,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应加强农业小微企业的信息数据共享以及本地金融数据服务信息互通,将农业小微企业信用情况与农业小微企业纳税数据、社保数据相联系,构建完善的农业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与信用评价标准。

1)构建金融数据服务平台,打破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存在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农业小微企业融资专项数据库,实现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的数据融通,简化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流程,降低金融服务成本。

2)与地方平台或机构开展合作,综合利用农业小微企业的工商数据、税收数据、交易数据等信息,对农业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估,并构建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比如,通过金融机构与工信部门、税务部门开展金融信息共享,构成农业小微企业信息数据库,克服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障碍。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农业小微企业的动态数据汇总,收集农业小微企业完整、准确的金融交易数据。依据相关数据,金融机构能够开发与设计更合适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满足农业小微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同时,为了降低金融机构与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通过放宽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条件,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进一步简化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流程[4]。

3.4 完善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政府可以通过政策调控或资金补贴的方式,进一步完善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1)扩大农业小微企业的征信范围。通过建立完整的信用联网运行体系,实现农业小微企业信用动态共享机制。借助信用奖罚机制,加大对不良信用的惩处力度。同时农业小微企业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抵押担保时,可以将实际融资金额的10%作为连带担保保证,增强其对企业信用的重视程度。比如对单体担保金额5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与此同时,银行与担保公司在农业小微企业进行融资时要加强对企业的综合审查,并开展农业小微企业信用情况的征集活动,以此完善农业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借助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企业或金融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当前一线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应的风险补偿策略,甘肃农业小微企业与政府、金融机构同样也可以借鉴一线城市的风险补偿策略,建立适合当地的风险补偿机制,从而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信贷风险,使农业小微企业有固定稳定的融资资金来源。

3.5 提升农业小微企业金融素质,降低金融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金融产品与金融模式仍处于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融资体系、投资模式、风控流程等,使得当前市场上的融资模式与金融产品较为复杂,质量也参差不一。因此,通过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素质,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知识储备,进而加强农业小微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降低农业小微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

1)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知识储备。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往往会利用农业小微企业金融知识储备较弱的弱点,通过放低贷款门槛、给予优惠的贷款福利,而做出虚假的融资承诺,使农业小微企业面临高额手续费或违约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产业,农业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时要提升金融知识储备,选择合适的交易对象,并不断学习互联网金融模式与金融产品,以此提升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模式的判断能力,从而作出更理性的融资选择[5]。同时也能避免落入非法金融放贷,非法金融骗贷等融资产品的圈套,进而提升了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控制能力[6-8]。

2)加强农业小微企业的内部管理与决策。当前甘肃农业小微企业主要是开展生产销售农产品及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农业小微企业在内部管理尤其是财务管理方面较为落后。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农业小微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比如,某农业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落后,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比较高,存在一定的供求矛盾,使得该企业资金较为缺乏,提升了该企业的融资困难程度。当前政府对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有着一定的政策支持,因此农业小微企业要充分发挥环境优势,加强营销组织框架的创新,明确企业的盈利模式与商业前景,以此推动金融机构对企业开展合理的信用评估。同时在农业小微企业中要加强财务管理,做到公账、私账分明,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

4 结束语

为改善当下甘肃农业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情况,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应为农业小微企业提供多种类的金融产品,拓宽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完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与信用评估体系,加强农业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等级,完善农业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农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供优惠与便利。除此之外,农业小微企业也要通过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提升企业的金融素质,降低农业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以此创新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推动甘肃农业小微企业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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