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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研究

2023-03-12王炯逸

山西农经 2023年23期
关键词:农民工协同主体

□王炯逸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 长沙 410125)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相对薄弱。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发展。农村低收入人群持续性减贫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还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数字赋能乡村建设现代化,旨在根据我国乡村发展现状和现代化建设经验,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融合,为返乡创业农民工创造更多机会,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利。文章研究了目前我国农民工创业的难点、痛点,结合我国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政策以及数字赋能的手段,得出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成功率的路径。

1 文献综述

祁明德等(2022)[1]通过厘清乡村振兴与农村发展具有衔接与价值取向统一的关系,证明了乡村振兴与农民工返乡创业两者之间存在相互需要的耦合关系,并且进一步阐述了“农村创业”的概念,认为农村创业不等同于在农村创业,创业活动必须要与农村的个体、组织和环境产生深入的互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的发展。曹宗平(2022)[2]重视创业风险在创业决策中发挥的作用,认为农民工个体的创业成功率受风险识别能力和从众心理的影响。肖翔尹(2022)[3]深耕田野,总结乡村企业管理具有生产效率让位于人情伦理、员工奖惩被困于熟人社会圈的特点,在浓厚的乡土氛围下,外部网络构建也有相应的特点,即在客户方面需要通过让利来获得口碑,从而得到一个稳定的客源,在人脉方面需要在公共场合“混脸熟”以及通过中间人介绍等方式获得更多的同行“熟人”。

2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2.1 概念解释

“数字技术赋能”是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为原本没数字技术或者数字技术相对薄弱的乡村提供数字化服务,从而为乡村的建设和发展增强内生动力,通过乡村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让乡村居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

“农民工返乡创业”中最重要的就是界定什么是返乡农民工。文章中返乡农民工是指原本居住在农村,有在城市工作、从商、学习的经历,并且带着在城市中积累的资金以及知识回到农村工作、创业的农村居民。

2.2 分析框架

文章以数字赋能为主导,改造乡村政府、企业、农民工个人三个主体,针对目前我国农民工创业的困难和痛点,得出实现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路径。在数字时代到来之初,我国对数字技术的赋能仅停留在“工具论”视角,认为只要数字化升级工具就能起到赋能的效果。但是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工具论”视角逐渐被“系统论”视角取代。目前,参与农民工创业的主体非常多,仅实现工具创新不足以发挥数字赋能的作用,且赋能的效果会有差异。在“系统论”视角下,数字技术可以促进“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形成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全新数字赋能[4]。

3 目前我国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现状和特点

中国统计年鉴记录,2017—2021 年,乡村就业人口从32 850 万人减少至27 879 万人,这种社会发展导致的人口转移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阻碍了减少农村低收入人口目标的实现。有学者认为,当前返乡农民工存在未摆脱传统小农思想的束缚以及资金积累困难等问题,说明构建乡村振兴农业发展的动能不足;虽然返乡农民工有城市工作、学习经历,但是其素质、能力仍有待提高;政府需要提高服务质量以及效率,为农民工返乡创业保驾护航。也有学者认为制约农民工创业成功率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由于农民工学历不高,缺乏整体发展规划和科学管理知识;农民工缺乏专业的科学知识和创业知识、创业指导,盲目选择创业路径;由于宣传不到位导致的政策信息不对称等[5]。

4 目前我国返乡农民工创业面临的问题

4.1 返乡农民工综合能力普遍较低,创业质量低下

首先,虽然返乡农民工有过大城市的生存经验以及更加广阔的视野,但是由于受教育水平较低,生产技术、生产知识、金融知识不足的制约,使得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加大。

其次,因为政府没有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前的技术培训,企业也没有发挥好先富带后富的帮扶作用,导致农民工缺乏科学的企业管理知识,企业经营风险提高,降低了其创业积极性。

最后,政府和企业之间未形成联动,仅培训创业知识而没有分享开办企业的经验,无法真正提高农民工的创业能力。

4.2 农村金融环境较差,创业融资难以及产业内生动力不足

返乡农民工的创业资金来源有外出务工的存款、银行贷款、亲友借取或者国家政策支持补助资金,但是这些资金无法完全支撑农民工创业的整个过程,使创业后期资金不足的风险加大。与城市相比,农村缺少丰富的金融资源,农村信贷服务不完善、金融机构发展不全面,导致农村消费水平低下,缺少消费拉动力,阻碍了农村创业活动[6]。

4.3 政府支持程序复杂,支持力度不足

地方政府对于返乡农民工创业支持力度不足,有关部门仍未有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实际问题的方案。虽然地方高度配合中央下达的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政策,但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详细执行办法、帮扶措施,也没有说明相应的具体流程,导致一些地方部门按照旧程序办事,未能简化原有程序,从而无法真正为农民工创业开辟“绿色通道”,造成许多农民工享受不到实际性优惠,打击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7]。

4.4 创业信息不流通,政策普及不足

首先,政府宣传工作做得不到位造成信息流通不畅、政策普及率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部门不重视宣传工作,使政策下发出现断层,返乡农民工了解不到优惠政策,会影响农民工创业积极性。

其次,农村地区没有完善的网络设备,网络技术不发达,再加上交通不便,使信息的传递渠道比较单一,信息传达不畅。

再次,已经发展起来的企业未发挥带头作用。已有企业需要多开展经营交流工作,为新兴创业者提供经验和指引。

最后,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因为缺乏创业知识,且无法获得更多信息,很难进行创业活动[8]。

5 政策与建议

5.1 创新数字化创业培训模式

目前,我国返乡农民工的素质相对较低,要想实现稳定的创业,就必须全面提升返乡农民工的素质,需要以个人、企业、政府三个主体为中心来提高返乡创业农民工的素质。

在系统论的视角下,“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创新农民工返乡创业培训模式必须由政府牵头,连接农村企业和创业农民工。企业在三方协同中起重要的辅助作用,要做到积极分享创业的经验,帮助辅导返乡创业农民工打好创业基础知识。返乡创业农民工在此协同过程中作为信息的接受者,接收来自政府和企业的知识和经验,从而提升自己的基本素养,高质量创业。在三方协同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和个人需要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赋能创业培训,使三个主体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协同,达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例如采取“互联网远程教育”的创业培训模式,利用现代化互联网设施解决地缘因素、时间成本等问题。全新的数字赋能加强了主体之间的联系,能最大程度地发挥三方协同效应[9]。

5.2 大力建设农村数字金融

过去,农村金融发展不完善,政府、企业和个人作为农村金融的三个主体没有做到联动,只发挥自身的作用,无法激发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而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的作用下,企业作为竞争的主体参与到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博弈中。政府应放宽乡村数字金融企业的准入门槛,扩宽返乡创业农民工的融资渠道。同时,数字金融的发展给传统金融机构带来了经营压力,倒逼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数字化升级。创业农民工要积极迎合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变,牢牢把握住“新生态”为商业模式创新和农村创业活动提供的机会。

真正将“政府—企业—个人”三个主体联系到一起,从而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是互联网经济和数字金融的发展。数字金融与电子商务的发展密切相关,电商发展为数字金融提供了海量数据和技术支持,数字金融通过短期小额消费信贷促进电商的发展。同时政府和企业开展金融合作,乡村金融企业和政府可以作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支点”,打破传统金融模式下三个主体各自为政、联动不足的局面。通过电商和数字金融这一形式,真正做到“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拉动消费,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从而为农民工创业提供机会[10]。

5.3 强化政府政策支持

如果说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帮助返乡农民工跨过了创业门槛,那么政府持续强化政策支持才能真正为农民工创业提供长期有效的助力。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政府处于“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的主体地位。以前政策的执行过程为政府下发政策通知,企业和个人执行,忽视了政策执行的效果和后续跟进工作,数字赋能“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在出台新政策之前和之后可以通过在微信、网站等移动互联网平台收集群众意见,从而得到群众反馈,便于政策的升级与完善,并且可以制作移动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方便企业和创业农民工远程上传文件、申请证件。这种“互联网政府”不仅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还为企业和创业农民工节约了时间成本。

强化政府政策方面的“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就是在数字赋能的支持下使政府与其他两者的联系更加紧密,协同效应更加明显,为乡村政策的发展提供全新思路[11-12]。

5.4 构建农民工返乡创业数字化信息平台

由于近几年返乡农民工的数量增多,政府所要整合的资源以及信息也就越来越多,这需要政府为农民工提供集合资源与信息的平台。“云平台”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将不同地区的农民工联系起来的线上信息交流数字化平台,有利于创业农民工、政府以及企业扩宽信息渠道、完善沟通机制[13]。“云平台”的建设使政府可以将实时的经济发展信息和优惠政策在平台上及时发布;企业在寻求合作时可以通过平台联系;创业农民工可以实时关注平台的信息,在平台上与其他创业者交流经验[14-15]。

“云平台”的建设是数字赋能在“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协同中的具体表现,不仅可以使三个主体各司其职,还能加强政府、企业、创业农民工三者之间的联系,利用平台的沟通机制提升各个主体之间的协作能力。并且由于三方协同的影响,在优化某一主体时,其他两个主体也随之优化,真正做到共同发展。“云平台”是“系统论”在农民工创业活动中最直观的表现,也是三方协同下的新型数字赋能成果[16-17]。

6 结束语

助力返乡农民工创业需要参与到乡村社会经济中的所有主体一起努力。返乡农民工创业不仅可以提高经济效益,而且可以提升社会效益。数字化也不应只停留在“工具论”视角上,而应在“系统论”视角下,各个主体之间相互协作。只有从系统性视角看待问题,并且优化升级各个主体协作能力,才能实现乡村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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