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在政府采购中廉政监督的探讨
2023-03-11游晓娟郭蔚蔚
●游晓娟 郭蔚蔚
公立医院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 of public hospitals)是指医院依据国家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购买所需的工程、医疗设备、耗材、药品、后勤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模式。但政府采购绝不仅仅只是一个采购过程,在实际执行中,更加包含着采购政策、采购过程、采购纪律和单位内控制度等多种内容,公立医院政府采购也是政府公共采购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公立医院政府采购中实行着政府集中招标采购的模式,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政府采购虽然有可依据的法律法规,但由于采购过程中行政成分较多、采购环节繁杂、模式化明显,使得政府采购在公立医院中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容易出现不廉洁的问题。如何有效预防政府采购中出现的公立医院廉政问题,让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健康进行,也是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自2002年执行至今,已经20年时间。经过多年的推行、修订,公立医院基本能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流程,开展设备、耗材、药品、工程和服务等各类采购活动。经认真梳理,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现状和存在问题如下:
1.政府采购执行周期长、效率不高,采购相关人员易成为供应商围猎的对象,极易滋生廉政问题。政府采购项目从申请立项、审批、招标采购文件的制订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招标采购公告,至少需要4~6个月。公立医院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要历经论证会、咨询会、参数指定会、招标采购文件讨论会等各个阶段,申请采购部门人员、采购人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均有机会接触项目内容,即使在各个环节已签署保密承诺,但项目保密性仍然存在困难。供应商千方百计去了解医院需求,围猎能影响采购走向的各类人员,使招标采购文件制订有利于自己供应的产品,成为医院招标采购项目最终的中标人,并获得较好的销售价格。
2.公立医院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采购和后续物资管理工作职责分工不清晰,容易产生廉政问题。部分公立医院采购部门既是采购部门又是物资管理部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员不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和医院相关采购规定,不按流程、程序开展物资采购,在采购计划、临时采购、品规替换、供应商替换、货物验收、付款、年度考核等环节伺机刁难,利用职权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容易产生廉政问题。
3.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缺乏有效的监督。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缺乏有效的监督,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目前,公立医院组织政府采购过程的采购论证、产品咨询、参数确定、招标文件拟定都有财务、纪检监察、审计、资产等多个职能部门参加进行监督,但职责没有清晰地界定,监督效能和效率不高。其次,部分公立医院虽然建立了对采购活动的监督机制,但由于医院采购项目类型复杂、数量多、金额大的特点,医院监督部门受制于人员缺乏,监督手段不足、监督覆盖所有项目难以做到。一旦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无法得到较为良好的监督,采购工作开展的合法合规性很难得到保障,采购廉政问题随之而来。
4.公立医院对采购人员业务培训不足,业务能力不强。公立医院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职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学习不足,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够深,熟练运用仍待提高,既不利于工作顺利开展,又为廉政问题埋下根源。近年来,国家在大型医院巡查、省委巡视、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检查过程中,都加大了对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执行监督检查的力度。公立医院也开始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并积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培训政府采购政策及采购业务知识,但大多是对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的培训,对实际操作采购的人员培训仍然不足。同时政府采购各环节领域实际需要的问题也日益增多,很多问题未必能找到相对标准的答案,导致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及质量不高。
5.公立医院缺乏对政府采购涉及到的其他人员的宣传教育,导致采购部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存在困难。采购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执行部门,但相关的院领导、申购科室人员也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者。一些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对政府采购业务完全不了解,没有意识到政府采购在廉政方面存在着巨大风险,给具体的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带来了一定阻力和困难。
6.公立医院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专业水平及把关意识参差不齐,是政府采购廉政问题产生的因素之一。自2013年起,国家逐步取消采购代理机构的资质,市场准入条件的降低,导致采购代理市场竞争激烈。一些采购代理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千方百计迎合采购人意愿,无原则迁就采购人的不正当要求,影响公立医院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其次,采购代理机构作为一个中介服务平台,多年浸淫在采购业务中,同时周旋于采购人、供应商之间,对采购人、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情况都比较熟悉,有的采购代理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执行采购程序、评标纪律、采购项目管理等有关国家法规、行业准则,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代理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是政府采购廉政问题发生的又一温床。
二、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廉政监督对策分析
1.积极建立和完善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医院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订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同时,采购执行部门针对采购业务特点,如医疗设备、耗材、后勤物资、信息系统、服务等,制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确定对应种类采购的相应程序和规则,使采购行为有章可循,逐步流程化、规范化,规避廉政风险。
2.建立和完善配套的采购监督检查制度。公立医院根据医院自身的采购特点,制订采购监督实施办法,积极探索推行以事前备案及抽查、事中现场监督、事后审计的方式,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逐步加强对医院政府采购监督力度,使医院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始终处于日常监督之中,曝露于阳光下,有效堵塞廉政问题漏洞。
3.每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关键岗位人员可签定廉洁承诺书,预防政府采购工作廉政问题。医院每年组织全院各科室及个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梳理、排查,并由科室及个人提出预防机制和措施。尤其引导采购岗位人员认真梳理自己采购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让其清楚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和哪些环节的哪些风险,也明白自己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并签订廉洁承诺书。医院可定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检查工作,时刻警钟长鸣,有效防止政府采购活动廉政问题。
4.政府采购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实行定期轮岗。采购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长期接触供应商和采购项目,防范思想容易懈怠,陷入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套路”,不利于医院采购人员自觉抵制形形色色的“围猎”。为加强对采购重点岗位和关健部门人员的保护和监督,防止其通过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采购部门可建立轮岗制度,对重点岗位、关键人员进行定期轮岗。
5.党政纪主要领导对全院职工开展政府采购廉政教育,引导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医院党政纪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廉政问题,把政府采购廉政问题统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中,经常深入临床、医技科室和采购部门,宣讲廉洁纪律,加强对医务人员、采购人员的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严禁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等进行利益输送。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及行风部门应加强医务人员党纪法规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法纪意识。充分利用本行业本系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6.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强化采购工作风险防控及廉政意识。为了促进政府采购人员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的提升,医院需加强采购及相关人员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为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基础保障。同时强化对采购人员教育培训方面的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素养,为医院政府采购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采购团队。
7.对全院职工开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营造良好的采购环境。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除了采购部门,还涉及到医院院级领导、中层干部、临床医技科室、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广大人员。为了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加强对上述人员的培训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培训,形成人人了解、层层重视的内部氛围,为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顺利开展政府采购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8.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工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一环,关系着采购流程、评标纪律、采购管理、程序执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公立医院要严把入口关,定期开展采购代理机构入围遴选工作,优先选择一些专业能力强、政策法规熟悉程度高、责任意识强的采购代理公司,减少政府采购廉政风险。
三、结语
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有序,需要医院不断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机制,有效避免或者减少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廉政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实务操作和党风廉政的培训,打造一支责任心强、政治素质过硬的高质量政府采购工作队伍,保证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工作有序、高效、廉洁地开展,推动公立医院进一步建立现代化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