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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主义视角下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反思及启示

2023-03-11郑扬涛

中国商论 2023年3期
关键词:资本主义马克思劳动

郑扬涛

(宝鸡文理学院 陕西宝鸡 721000)

随着“四新经济”的热潮,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根据经济形势在概念层面出现了“数字资本主义、信息资本主义”等社会形态新理论范畴。社会形式的范畴变化逻辑上预设了生产力根本性变化,由此产生了学术上的争论,因此围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解释力相关问题进行了争论,在区域经济转型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从理论角度深刻认识相关问题并给予现实角度的启示具有重要意义。

1 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与劳动价值过时论

在奈格里(A·Negri)和哈特(Michael·Hardt)建构的“帝国、诸众(multitude)”等范畴中,呈现了“帝国-诸众”二元对抗性结构,而“非物质性劳动”则是这一结构的关键,其中,“生命政治劳动”又是“非物质性劳动”的核心特征。这种劳动新霸权的趋势覆盖了全球并占据了劳动形式的主导地位,并且“生命政治劳动”特征呈现信息化、虚拟化、复杂化。提供服务、掌握信息等后福特时代的智能化、信息化的劳动占据主导,在生命政治劳动领域中,传统二分分割不再有效,马克思对劳动和非劳动划分正在被弱化。生命政治劳动较传统劳动具有另一特征是“生产过程的内在合作性”,一方面,非物质劳动中“合作与互动”的性质不再由外部强制,而是内在的特性;另一方面,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亲密协作的新型劳动关系,有利于实现自身解放和摆脱资本控制。这些类似生命政治劳动诸多新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马克思的价值生产和劳动剥削理论。

玛丽·莫尼耶(Jean-Marie Monnier)和卡洛·维赛隆(Carlo Vercellone)从“认知资本主义”基础理论出发——用以区分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认为在认知资本主义新的时代特征中,认识和知识维度的劳动重要性十分突出,劳动者在非生产性劳动中使用了创新力而不是以往的劳动力,是用知识生产知识,或使用活的劳动生产活劳动。这一理论超出了马克思抽象劳动的内涵:认知资本主义中生产多是虚拟商品或知识商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具有新的特征。吉林财经大学的魏旭教授(2021)对数字资本主义商品特征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商品的生产环节特殊性。产品初始价值较高,研发阶段往往耗费最大的资金和人力,但规模生产后受边际效应影响,规模生产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第二,商品的流通过程特殊性。虚拟商品的流通和生产过程难易程度正相反,商品容易被模仿与复制,即盗版,且传播途径十分快速和广泛。因此,马克思在认知资本主义阶段对非物质产品的直接计算社会劳动时间似乎并不适用。维赛隆对“非物质性劳动”的理论逻辑与奈格里和哈特一脉相承。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则从整合和振兴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角度,对部分西方学者对价值无效论提出批判,认为需要先对数字劳动进行定义,福克斯提出广义和狭义两种数字劳动。广义上的数字劳动应包含数字产品生产、交换、流通全过程的不同形式劳动;狭义上的数字劳动是以数字技术为终端的社会媒体领域的用户劳动。广义数字劳动既有无酬劳动,又有有酬劳动,而狭义数字劳动只是无酬劳动。为了探究数字媒体下社交平台的价值创造与剥削问题,福克斯在达拉斯·斯迈兹(Dallas·W·Smythe)的“受众商品”和托夫勒(Alvin·Toffler)的“产消者劳动”范畴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了社交媒体平台上数字劳动和数字剥削问题,其结论为无论是有酬劳动还是无酬劳动,都是被剥削的部分。福克斯认为,用户在数字化平台上不断创造价值,同时平台资本创新了剥削的方式。

综上所述,在数字时代下,西方学者围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有效性的争论话题可以整合为以下几个关键点:第一,数字资本主义是否已经成为现实的资本主义体系,数字生产形式是否已经成为新的价值生产模式。第二,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界定。如果进行正确地对待生产劳动的分类,就需要回到马克思的文本,思考数字劳动的过程和数字劳动下价值创造过程。第三,数字资本主义下的价值度量规律是否依旧有效。当基于产消者劳动的特殊数字商品结构展现的零边际成本的商品,是否还是运用抽象劳动的时间进行计算。以上是围绕劳动价值论的争论,问题特征在互联网时代具有新的形式,从不同学者观点之间具有矛盾性看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存在一定的误解。

2 数字技术时代与价值规律有效性

2.1 价值转换与产业重构

在数字时代下,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对劳动价值规律争论观点虽然有所不同,但是对当今数字化主导的生产体系的看法是相同的,即以信息化主导的理论价值的生产模式已经取代了工业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完成了从工业资本主义到数字资本主义的模式转换升级。但是问题在于是否数字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已经成为主导?如果从经验层面或抽象概念出发讨论劳动价值规律有效性的问题,那么这种争论和劳动价值过时论就毫无意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将其概括、提炼成:“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但理论范畴的抽象体系并不直接等于现实社会经济运行体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靠着瓜分和掠夺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和剩余价值,现代金融资本的利润来源就是建立在生产技术发展和领域扩大的基础之上。希法亭(Hilferding,Rudolf)在《金融资本》中对资本主义金融资本进行了详细论述。希法亭认为,在资本主义的流通和生产中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资产阶级的信用制度,并构建了复杂的现代金融大厦。”当资本主义的金融资本被垄断裹挟时,出现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金融投机及资产泡沫,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就以战争为破坏手段,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条件重新分配以达到平衡,以开始新的累积,每一次的经济危机都是以金融领域的爆发表现出来。为了资本增值和继续剥削,必然要刺激经过经济危机但早已疲软的投资需求、借贷消费,以扩大市场的商品——无论是有形商品还是无形商品的价值实现。因此,在当下对劳动阶级的双重剥削分别是:第一重,利用生产资本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创造价值的剥削。第二重,利用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在消费领域对劳动者进行再次剥削。在贸易和金融体系之下,资本更加注重对劳动人民的第二重剥削。在2008年国际性金融危机首先爆发在美国本土,美联储被迫降息,这并不能掩盖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即生产能力的巨大增长和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的矛盾。因此,维系资本主义资本积累的基础并没有因为数字时代发生根本的改变,恰是金融国家和贸易国家之间不合理的分工,而不合理的分工体现自二战以来,在全球经济分工体系的重构。因此有学者提出,基于全球价值链的分工重构,关键不是转移到了什么地方,而是重构的领域或行业部门及是由谁主导的重构。从全球化发展的角度审视,由于发达资本主义金融体系国家的特征伴随着诸多问题,劳动力成本高昂、国内经济驱动金融化、资本拜金逐利扩张等在客观上进一步要求供应链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重构,脱实向虚的经济结构是导致实体行业向发展中地区转移的经济趋势。

因为主导世界的经济体系仍然是金融垄断资本主义,金融垄断资本主义赖以维系的基础依旧是被转移到全球各地的工业资本。对于认为当代生产力主导地位转换的观点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误读。

2.2 生产劳动与数字劳动

区分好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才不会掉入误解数字时代下价值生产和分配的陷阱。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的剩余价值理论章节批判那些“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看作生产的绝对形式,从而看过生产的唯一自然形式的这种资产阶级狭隘性,才会混淆下列两个问题:一是从资本观点来说什么是生产劳动与生产工人的问题;二是什么是一般的生产劳动的问题,因此才会满足于同义反复地回答:凡是进行生产,以产品或某种使用价值为结果,总之以某种成果为结果的一切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马克思认为,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借鉴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社会基本活动中须满足两个条件,分别是必须创造出使用价值及要涉及劳动的耗费。因此,消费和分配活动都被排除在一般生产劳动之外。

在明确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之下,考察数字时代互联网平台的价值规律和价值源泉。根据尼克·斯尔尼塞克《平台资本主义》中的定义,平台就是日常使用的界面、App和应用。以互联网、体育健身服务平台为例,这两大类的盈利来源是广告商(入驻商家),而广告商的广告和商品投放是针对用户的消费诉求,即平台充当了“使用的平台用户”和“实现剩余价值的广告商”之间的链接桥梁,用户痛点是实现商品广告投放的前提。(销售、健身服务)平台的利润来源有三点:首先,平台向广告商直接收取投放费用,精准定位消费人群,增加商品浏览的转化率、加速商品价值实现。平台并不需要将加工过的用户数据出售给广告商(入驻商家),因为广告商购买用户数据就是为了向购买的用户资料进行推销,以实现商品价值,但是用户的数据是复杂的、动态的,由平台本身直接进行投放更加具有效率且具有更高的利润价值。此刻我们来考察在平台中的生产劳动。需要明确的是,各大平台用户在使用App或注册信息环节及用户在消费或潜在消费过程之中,用户行为皆被平台算法工程师捕获。因此,消费活动并不属于劳动,也不属于一般生产劳动。构成劳动的、服从价值规律调节的劳动是受平台雇佣的数据算法工程师的劳动,这一劳动是服从价值规律调节的——数据加工过程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和补偿工程师活劳动耗费的价值构成这一劳动过程投入的成本,超过活劳动价值的价值则构成这一生产过程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依旧是靠社会必要劳动实践进行计算度量,与用户在线时间长短并无关系。其次,从广告商(入驻商家)获取曝光展示的租金和商品抽成,此处可以很明确地看出平台获得的租金和抽成本身并不是平台自身创造的,也不是来源于广告商,更不是用户直接创造的。利润来源是对产业资本的剩余价值分割。广告活动本身属于流通劳动,不属于一般性生产劳动,因为活动本身并不创造价值。最后,利润来源是直接面向用户的会员收费。平台出售的商品是虚拟的产品,并没有实体商品,核心只是平台设置的用户体验层级差异。虽然价值的来源是用户,但是实际依旧是平台雇佣的员工所需耗费的劳动价值(会员关怀、待遇升级、售后优先)等依旧是在原有的员工剩余价值的剥削基础之上。

以互联网网约车服务、医疗家政养老平台、旅游出行服务平台为例,这三类的盈利模式都是将传统的劳动转换成平台集中的商业中,并没有改变中介性质,只是一种新的劳动剩余价值的掠夺形式。在数字互联网时代下,依旧有用户个体作为单位平台,利用网络外部性特性进行商品出售和广告展示,从而获得利润。这类用户被称为“自媒体-We Media”,与资本平台绝不是雇佣关系,也就意味着自媒体用户本身并不是作为平台工作的生产劳动者(顶多是小生产者),他们利润的来源正是积累性的剥夺。进一步揭开资本主义所谓数字下的新利润创造模式的面纱——利润来源依旧是剩余价值利润的分割。

综上所述,数字时代下所谓创造价值活动的互联网平台仍需进行考察,是否将数字劳动简单等同于生产劳动,将会导致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泛化解读。正如马克思所言,剩余价值的剥削会蔓延至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

2.3 资本主义下的价值度量

当乔治·索盖思(George Tsogas)的非物质劳动这一概念广泛传播,并被哈特和奈格里推动发展定位有两种非物质的劳动:第一种是指智力或语言劳动的知识工作,它产生思想、符号、文本、计算机代码及其他产品,现代在媒体制作、网页设计等以数字平台为代表的方面。第二种是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ur),奈格里、哈特受斯宾诺莎影响,将情感劳动描述带着女性特征的无偿活动类型。

现在分别考察两种非物质劳动类型:第一种是以数字化虚拟商品结构为代表的观点,如果后续单位商品具有的边际效应计算困难而推出劳动价值度量理论失效,那就明显是混淆了价值规律的计算形式。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册第六章指出:“旧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实现绝不能通过各单个商品或一部分单个商品按照自己的价值出售达到目的”。第二种体现在劳动的形态变化和劳动时间计算。问题的核心在于是否纯粹服务劳动领域的人是生产劳动?诚然,现实劳动的标准愈加模糊,劳动标准的种类也更加多样化。虽然数字时代是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但是并不是说在马克思的工业时代没有出现纯粹服务性质行业与职业。对此马克思举例:“如果一个教员只有当他不仅训练孩子的头脑,还为校董的发财致富劳碌时,他才是生产工人。”因此,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规律错误认识认为,在数据时代下劳动形态和特殊职业的出现,就诞生了一种全新的生产劳动来源,即认为纯粹的劳动服务就是生产劳动。因此,需要认真地理解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区分,否则就把一切的劳动都看成生产性劳动。第二种类型问题在于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当下的工作时间具有弹性,且工作和休息的界限十分模糊,因此提出对劳动规律的质疑。因为生产和非生产的界限认识模糊造成对劳动价值理论的质疑,这并不是对劳动时间计算难度的增加,而是资本进行相对剩余剥削的延长与增加。

3 结语

数字技术发展日益繁荣,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代的生活习惯,甚至是生产方式。如果对马克思生产劳动和价值理论不进行深入地思考和分析,就很容易陷入劳动价值过时论或失效论的陷阱之中。一旦深入考察之后发现,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可变资本的相对量不断变小,自动化生产部门不断降低单个商品价值以获得超额利润,虽然在劳动形式和合作方式上有所变化,但实际上资本主义剥削的性质并没有变化。所谓的数字经济,不过是一种新的剩余价值的占有和剥削形式;国家层面的数字基础创造的价值和利润,放置在全球贸易和金融体系中来看,也是金融资本主义对贸易国家的剩余价值积累的掠夺。

不可否认的是,数字时代数据算法确实让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精准的定义和营销使得市场分配计算更加高效。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把握好生产力提高带来的双刃剑效应,如何让资本更好地反过来促进市场和生产力的发展,需要我们回到马克思,理解和应用好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因此,我们需要谨记阿兰福利德曼的告诫:“将马克思主义与其经济理论相剥离,将马克思主义走向改良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必将导致马克思主义无足轻重。”这也是对当下经济发展一个迫切需要引起注意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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