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农村相对贫困治理路径探析
2023-03-11刘梦雪徐冬先
●刘梦雪 徐冬先
2020年全面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在《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一文中,也宣告了中国这个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国家全面消除了绝对贫困。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制约问题,新时代以来人民面临着发展的问题限制着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虽然影响人民美好生活的因素有许多,但主要是发展中的不充分和不平衡。而相对贫困的治理就是在缓解这种随着经济发展所衍生出来的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也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来解决相对贫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新发展阶段下,我国已经从绝对贫困的治理转向推进相对贫困治理,构建相对贫困多元协同治理体系。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贫困问题时,关注的主题就是生活处于极端贫苦的劳动人民,而我国针对此类人群实施精准扶贫,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随着脱贫攻坚脚步的推进和落实,建立城乡统筹的贫困治理一体化战略是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议题,同时也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民全面自由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
一、新发展阶段下农村相贫困治理的重要性
新发展阶段下,相对贫困的治理也是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贫困治理的有效推进也可以大力推进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发展。同时我国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有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实现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一)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贫困,指的不仅仅是经济条件的不富裕,还包括精神世界的贫乏,其主要通过物质或是精神生活的贫乏表现出来。治理绝对贫困问题指的是,注重解决人类生存发展的普遍问题,而治理相对贫困则更加注重发展的可持续性,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构想。农业现代化作为我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之一,农村的相对贫困治理,推动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提升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因此,新发展阶段下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有利于实现人民对于美好愿望的追求,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我国在致力于实现减贫发展的道路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实践发展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实现了相对贫困治理新格局。相对贫困本身就是一个动态化的过程的,其治理更加困难,相对贫困是在解决了生存性问题之后发生的更高层次的需求和除了基础性需求之外的一种不满足状态,也就是在现有的经济水平下,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可以得到满足,但更多的生活需求仍需要解决。而我国农村的相对贫困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涉及范围、幅度都较为宽泛。在教育、医疗,生活条件以及社会发展层面,相对贫困群体较之社会平均水平仍有差距。贫困治理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次巨大考验[1]。因此,新发展阶段下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治理还应长远计划,从多维角度解决问题,从而提升我国相对贫困群体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为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保障。
(二)实现乡村振兴,助力产业发展
农村相对贫困的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是相辅相成的,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有效推进的过程中,逐步解决农村各种失衡问题,也会促使相对贫困治理有效落实[2]。同时应做到在针对农村相对贫困治理中,有效链接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我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大力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完善和强化农业支持政策,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这也是我国“三农”工作的方向,实现乡村振兴,带动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要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就要有效地去解决农村的相对贫困,农村相对贫困治理问题同时也是制约乡村振兴目标实现的关键。在研究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时,首要的是要找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和主要表现。这也是我国相对贫困治理体系得以实现的一个前提,在治理农村相对贫困的问题中也大大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增进农村产业发展,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也是实现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重要关口,其二者互为前提,互为关键。
(三)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城乡发展差距比较大,农村相对贫困、发展性贫困问题显著,在“后脱贫时代”,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治理仍是关键[3]。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重点,同时也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根源。新发展阶段下,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提升,不止满足于物质水平的提升,同时更多把目光关注到社会公平正义、法制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严重影响了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满意度,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也是我国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制约因素。由于我国处于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资源分配不平衡,城乡之间出现了较大的差距,我国实行农村的相对贫困治理有利于促进农村人民生活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升和改善,破除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有效减少城乡间的发展差距,提高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使其赶超平均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二、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主要特征
新发展阶段下,我国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主要特征有,相对贫困群体缺乏内生动力,治理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不足,治理体系不健全。
(一)相对贫困群体缺乏内生动力
首先,农村的相对贫困群体,在文化水平,思想上和发展能力上不足。对于这些群体,文化视野影响他们判断外部条件,既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资源,同时又缺少对个人及家庭生活上的发展规划,从而对于发展上的机遇难以把握。其次,相对贫困群体缺乏继续脱贫的内生动力。农村的相对贫困群众长期以来安于现状,对于如何脱贫缺乏明确的想法。特别针对于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人群,仅仅依托国家的帮扶和救助,不考虑如何自食其力改变个人发展现状,这非常不利于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巨大挑战。
(二)相对贫困治理可持续性发展能力不足
我国如期完成了脱贫攻坚的阶段性任务,区域性整体性的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贫困就此消失,相比较绝对贫困,在我国新发展阶段,目前面对的相对贫困问题更加动态化、复杂化。一是进入相对贫困治理阶段,许多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甚至是刚刚脱贫的人口,在面对风险时,抵御能力较为低,仍旧会面临着返贫的风险。二是还有经济下行趋势的发展,全球经济可能持续低迷的走向,不仅仅受外部环境的侵扰,更多的是国内经济环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断升级的影响以及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国内经济产业和实体行业的发展都受到不小的冲击,而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也面临着挑战,农作物产量减少,直接导致农民的收入降低。三是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化,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实行单一的农作物生产,主要以粮食作物为主,未深加工就直接销售,出售价格较为低廉。而要实现全面发展,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必须多方面改善农村单一的农作物种植业,发展支柱性产业的同时,合理的规划产业结构布局,为增进农村相对贫困地区的可持续性发展助力。
(三)相对贫困的治理体系不健全
面临刚刚消除绝对贫困后的情况,缺乏一个有效的贫困治理方式,防止返贫监测机制的构建都不够完善,对于相对贫困识别机制的制定还不够健全,各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完善。相对贫困治理问题区别于我国以往的绝对贫困治理,相对贫困问题更具有动态性、复杂性,因此治理的标准也应该是多维度的。但目前还有待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健全完善相对贫困的问题动态监测体制,同时也需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来发挥社会保障兜底功能。相对贫困群体大多数缺少一技之长,除农忙时节外多数赋闲在家,缺少多样化的收入渠道,仅仅需要种植农产品维系家庭日常开支,这类群体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更容易陷入赤贫。因此在消除绝对贫困后,针对农村相对贫困的治理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划。针对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应以政府为依托,继续不断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把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从而推动农村的发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
三、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对策
(一)内外联动,增强相对贫困群体脱贫主动性
首先,要注重文化教育工作在农村的开展,全面提升农村发展中的文化教育问题,开展文化扫盲,提升农民听、说、读、写的基本文化水平,组织多元的文化生活,改善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增强自我意识,权利意识,提升农民对物质和精神生活的美好需求。其次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的就业能力,拓展贫困人口就业的多种渠道,以就业来增强脱贫的主动性意识。其次,通过国家帮扶,制定合理制度来保障对农民资源分配上的平等。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加上政府大力推动制度扶持,呼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建立多元化的主体参与贫困治理,激发农村相对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充分鼓励和引导群众追求更高层次和更高质量的生活,从而调动其摆脱相对贫困的积极性,更好地带动就业和社会参与性。
(二)立足长远,保障相对贫困群体可持续发展
首先,相对贫困地区主要表现在和经济发展良好地区在自然资源环境、地理位置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差距。因此在治理我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是要对症下药,改善和保护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和巩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生活环境的舒适度,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同时可以针对部分农村适宜地区发展旅游业,通过宣传,引进外资等形式,进一步推进在农村相对贫困地区的治理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和改善民生。其次,发展农村地区的支柱型产业,采用多渠道参与就业,改善单一的农作物种植产业。深加工农作物,发展高附加值产业,结合农村地区自身发展资源优势,土地发展现状,增加适宜的农副产品进行种植,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产业升值,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最终全面提升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收入水平,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三)创新发展,建立相对贫困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一个相对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保障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收入。首先,加强就业技能的培训。政府针对性地对相对贫困人口展开就业技能的培训,如在农村开展月嫂,厨师,家政等行业定期的宣传和培训。同时以资金鼓励相对贫困人口参与这项培训中,拓宽在非农忙时节的就业和收入渠道,进而提升个人及家庭收入。其次,在农村针对群众着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产业,打造互联网模式,拓宽副产品的销售渠道和贫困人口的收入渠道,激发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同时在相对贫困地区建设产业园,通过产业扶贫,提供开放多元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最后,针对农村地区相对贫困群体覆盖面,动态性,复杂性的难度,政府要发挥制度性优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相对贫困治理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把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放在相对贫困治理的首位。
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同样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一个全面且长效的社会政策,从制度入手,切实保障大众的利益。社会应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进行资源的配置,保障贫困人口的生活,提升困难群体生活质量的提升[4]。通过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社会均衡且充分的发展,每个人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权利,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四)城乡统筹,破解城乡二元化发展结构
坚持城乡统筹,是做好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建立城乡统筹贫困治理的一体化战略就是需要有效破除城乡发展的二元论结构,针对城乡相对贫困问题的治理,就要统筹设计,在社会福利、社会求助、社会保险统筹起来,将城乡的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到反贫困工作中。在推进实施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农村发展的资源要向城市看齐,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都要进行不断地完善。破解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使农村的发展达到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中位数,在新发展阶段下共享国家治理的新格局。在相对贫困治理阶段,我国在城乡贫困治理的工作中,应该全面统筹,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加强返贫预警,监测内生性扶贫,培养相对贫困人口的内源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5]。基于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来看,制约农村发展的部分因素不单单是扶贫政策的解决,还需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来解决[6]。我国在农村相对贫困治理问题上既要坚持城乡统筹,又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双向互动,才能有效解决。
(五)守正创新,调整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理念
继续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巩固在农村已取得的脱贫成果,避免出现返贫和新生贫困人口,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充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权利。但是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社会结构也在进行不断的转型,我国的扶贫工作由绝对贫困治理转移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扶贫理念也要进行调整。在相对贫困问题治理下,调整扶贫的理念是治理的关键。相对贫困问题是一种社会结构性的问题,随着经济逐渐地发展,相对贫困问题才开始被较多人关注和探讨。经济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升,绝对贫困问题退出舞台,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出来,这就是随着社会转型才显现出来的问题。相对贫困伴随着这些发展问题而产生,这种伴生性的存在使得相对贫困的问题更具有长期性和潜伏性。所以针对相对贫困的治理问题上,需要以系统性和整体性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和全面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