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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学督导体系存在问题及持续改进对策

2023-03-10

高教学刊 2023年4期
关键词:督导员督导体系

张 俊

(贵州大学 矿业学院,贵阳 550025)

2021 年1 月,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教督〔2021〕1 号),文件核心内容之一是要求高校要继续推进落实“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1]。本科教学是大学教育的根本,在高等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至今,已经建成了层次分明、类型多样、专业齐全、区域匹配的体量世界最大的教育供给体系[2]。然而,随着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发展,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各种压力和挑战也日益显现,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愈发成为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

教学质量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高效、科学合理的评价、监督和约束机制是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因此,如何建立和维护一个高效运行的教学质量监督体系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课题。1991年,国家教委发布《教育督导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关于教育督导的规章性文件,打开了中国教育督导新局面。当时,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一些高校在借鉴基础教育督导体系建设经验基础上,率先在高校组织内部建立了教学督导机构,加快了高校内部教学督导制度建设的进程。然而,至今,我国仍然没有颁布统一的、可实施的高校教学督导条例,因此,目前我国还没有可供参考的教学督导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各高校应当根据自身办学实际,开展有益的教学督导探索与实践,解决教学督导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不断总结和梳理成功经验,力争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教学督导和评价体系。本文以贵州大学为例,分析和梳理当前高校教学督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尝试给出改善策略,以达到对教学督导工作的持续改进目的。

一、高校教学督导体系构建及其意义

高校教学督导是高校为适应教学改革和社会发展需求主动采取的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重要举措,主要是通过建立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来达到对高校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使高校人才教育和培养质量稳步提升,是提高高校教育质量的必由之路。高校通过建立内部教学质量监督体系并聘请经验丰富的教师对日常教学运行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客观地将收集到的情况向行政管理部门和领导汇报和反映,一方面可以促进教学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一线授课教师提升教学能力,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二、教学督导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督导制度和工作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国高校尤其是综合性大学,自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对教学督导制度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依然存在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由于教育部尚未颁布专门的、统一的、可实施的高校教学督导条例,目前高校都是在相应条例中做出并不系统的规定,导致教学督导的权威性和督导结果使用的约束力降低。比如,教学督导一般只能对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对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缺乏有力的约束,督导意见很难被采纳和落实到底。久而久之,督导工作似乎成为可有可无的虚无存在。因此,高校教育督导工作尚需要从国家层面利用法律法规或行政条文的形式加以确定,才可以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收到实效。尽管如此,各高校还是可以在相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高校内部的教学督导制度,为此,就必须认真研究高等教育规律,努力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督导体系。目前,很多高校督导停留在概念、职能和作用上,对新教学理念、现代教学模式缺乏研究,制度相关条文流于表面,难以适应对教学质量内涵式提升的重任。例如,贵州大学是国内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目前又是“新工科”“三全育人”示范高校、“国际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卓越工程师”“国家一流课程”等众多高等教育改革和示范的综合性大学,要使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切实发挥作用,就必须对一系列发展中的问题进行系统和深入研究,然后制定出系统的可实施督导方案和评价体系才能完成和实现督导的深层次功能。试想,如果一个督导员本身对上述教育实施的重大改革举措内涵不理解,那么,他的督导效果就十分有限,甚至根本不能发挥其应有的督导作用。因此,一个好的督导体系,应当是包括督导人员和督导对象的双重标准体系,不仅对督导对象形成约束,也要对督导执行者素质提出要求并对其督导行为提出约束。目前,高校督导制度对教学督导结果缺乏量化评价标准,也未很好地注意不同专业和教学模式评价的差异性,一刀切的现象比较严重。另外,制度中重“督查”轻“指导”和轻“督学”的隐性规定也不少。凡此种种,都体现出当前教学督导体系和条文规定缺乏系统性,导致教学督导总体上难以适应当前复杂的现代高等教育对教学督导的深层次要求,特别是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二)督导工作独立性差

鉴于高校教学督导是高校为提升教学质量而构建的一种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与保障机制[3],其主体仅限于组织层面的高校内部,实现形式主要是由一批资深专家组成的团队来完成对教学运行的指导和咨询服务,其既不直接组织教学,也不直接参与教学管理,而是依附于教学管理部门,通过定期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来履行自身的教学督导职责。这就决定了教学督导工作难以相对独立地开展,其工作的灵活性和主动性都受到其他教学管理部门的共同制约。比如,贵州大学的教学督导组织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级运行,校级督导团依附于校教务处,院级督导由校教学督导团直接领导,从根本上,校、院教学督导都是由校教务处来直接领导的,教学督导的内容、任务和时间一般由教务处和教学督导团共同协商制定,这种运行模式导致整个教学督导运行过程缺乏相对独立性,对教学督导问题的处置也会受到影响。事实上,教学督导工作缺乏相对独立性是对教学督导权威性的削弱,尤其是教学督导团不能独立的单方面对教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置,这会很大程度影响督导功能的实现。

(三)校、院两级督导间缺乏有效协调

贵州大学是一所涵盖文、理、哲、工、管、法、医、农林、经济、教育及艺术等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不同门类学科特点差异显著,授课方式差别很大。需要教学督导的内容庞杂、教学督导任务艰巨。目前,校级督导团成员大多数是由退休的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老教授组成,数量大约为40 名,显然,对于整个高校,其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其教学督导不可能覆盖到所有课程。而院级督导员则一般为4~5 名,从根本上缓解了校级督导员数量不足的问题。然而,由于分工和职责不同,校、院两级督导工作应当做到协调有序,建立长效畅通的领导和沟通机制才能充分保证督导工作的有效运行,达到预期督导效果。就目前贵州大学来看,还远没有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院校两级领导和沟通机制。尽管校级督导团设立了若干教学督导组长,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但校院两级督导联系形式过于单一,比如,贵州大学一般规定教学督导必须进行开学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复习考试阶段的集中督导工作,并汇集各单位反馈情况并通报常规督导结果,这种简单的联系机制和做法,仅仅是完成了最基础的常规教学运行工作监控,平时的联系和沟通频率太低,缺乏对学校正在进行的某些教育工程的专项督导和监督指导,例如,目前各二级单位对“三全育人”“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的建设和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无法追踪,这使得校领导无法通过校级教学督导全面掌握全校教学和教学改革的整体实施情况。但实际上,各二级学院督导组还是基本掌握了学院范围内的具体情况的,只是没有及时反馈给校级督导,导致两级督导掌握的信息不对称。长期下来,给人的感觉就是院校两级督导各干各的,缺乏真正有效的协调配合机制,许多工作都已固化,教条执行,没有创新。鉴于这种情况,高校应当积极探索,建立高效的校、院两级信息共享反馈机制[4],使教学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反馈和解决,并增加对督导情况的通报频次,使全校师生及时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四)缺乏和谐的督导文化

目前,许多高校都反映,有不少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理解存在偏颇,尤其是对教学督导的听课制度有抵触,他们认为,教学督导员去课堂听课,实际就是去挑刺和找毛病的[5]。这实际上触及到了一个教学督导难以回避的老问题,那就是教学督导工作中“督”和“导”的辩证关系问题。从教学管理和日常授课过程来看,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教学管理制度不合理,可能会导致教学难以正常进行,打击教师教学积极性。教师授课方式不当或教学水平低,会导致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因此,教学督导工作应极力发挥其“督”的作用,及时对教学中的问题进行纠偏,引导教学向正常和内涵式方向演进。也就是说,“督”的目的是为了“导”,是为了改善教学管理和提升包括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的手段,而绝不是为了“挑毛病”。笔者以为,各高校应努力营造和谐的教学督导文化来化解教学督导中的众多“误会”。通过宣传和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督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使全体师生都深切理解和领略到教学督导带来的好处,则一切抵触情绪自然会不复存在。为此,每位教学督导员都必须积极探索督导方式和改善工作方式,使教师真正体验到教学督导对他们尤其是新进青年教师的确有帮助,使他们心悦诚服地接受甚至主动邀请督导组对自己的课堂进行监督和指导。

(五)督导工作不深入,难以促进内涵式发展

高校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优化教学管理体系、促进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是根据本国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和帮助,旨在加强国家对教育事业发展的全面管理,以保障教育方针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督导是教育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其与教育决策和教育执行共同构成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必须注重各高校办学实际,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当前,我国高校正在实施“双一流”建设,贵州大学作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各项工作都正在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推进部省合建和“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及逐步增强贵州大学国内外影响力和贡献的建设方向努力。我们的教学督导工作应当服务于这个总目标,必须认真开展教学督导体系研究和教学评价标准制定,做到整体监控、评价和局部监控和局部评价体系的有机结合,不仅要有一般性教学督导,还要有特我的专项教学督导。目前,贵州大学教学督导工作大多停留在一般性的常规课堂教学督导和软硬件教学设施的保障工作层面,对于具有深层次的督导问题挖掘不够。教学督导应当努力从“督教”“督学”和“督管”三个方面入手探索教学督导规律[3],改善教学督导工作方式,使教学督导向着内涵式发展方向迈进。

(六)教学督导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高校教学督导队伍选拔缺乏统一标准,聘用和考核要求过于笼统和含混,导致各高校和高校内部教学督导成员素质和水平参差不齐。据统计,大部分高校在组建教学督导队伍时,大多采用聘请退休的资深老教授或学科带头人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作兼职教学督导员的做法。应当说,退休老教授由于其自身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具有充分的工作时间(受其他工作干扰少),由他们担任校级督导员,一般都能够很好地履行其教学督导职责,对年轻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实践也证明,一些老教授由于对新技术掌握和了解不足,导致他们对某些新的教学方式理解产生偏差,从而在教学评价上对采取新技术手段进行授课的教师给予了不正确评价。比如,对于个别教师采用手机APP 平台进行授课的方式,一些老教授暂时是不能认可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教师创新教学方法的积极性。而对于另外一些二级学院聘请的兼职教师,尽管具有高学历和高职称,但这些并不意味着他们同时也具有高超的教学督导能力和水平。事实上,教学督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理论上,需要教师付出大量精力辛苦学习和接受相关培训才可以上岗工作。然而,事实是,绝大多数高校的二级督导员,一般都并未接受过系统的专门的训练,这就导致他们在履行教学督导职责时,自身也受到被督导教师的怀疑。平心而论,这是正常的。作为督导员,如果自身不努力提升督导水平,研究教学规律和注意学科差异性开展教学督导,那么当督导工作产生偏差时,督导教师对其产生怀疑甚至产生抵触情绪都是可以理解的。高校应当建立督导队伍选拔和考核制度,并经常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对督导工作质量建立评价标准以促进督导队伍整体优化。

三、督导工作持续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和规范督导制度,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

尽管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的统一的教学督导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但各高校经过多年的积累,都已基本上建立了自身的教学督导体系。问题只在于体系中有关条文的规范性和指导性尚有待完善。例如,对督导员执行督导任务中的督导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指导。就贵州大学来说,有关文件只对督导员每学期应完成的督导工作量(折合成学时)做了规定,但对于督导工作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则完全没有规定,不同督导员的督导质量差异过大。某些督导员只是例行完成了课堂听课和查课任务,对于其他情况则几乎没有任何体现。但事实上,教学督导工作是对高等教育教学中一切教学工作都负有监督职责的,督导员应当善于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汇总后及时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便于对教学目标偏差进行及时纠正。例如,对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课程进行督导时,督导员应当首先询问授课教师,课程培养方案修订是否有行业专家参与,是否有社会和学生评价,这些资料是否齐全。课程在授课过程中,教学目标和学生能力培养的衔接性是否严格的切合等。一句话,对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进行督导,督导员必须要熟悉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督导工作。而学校督导层面,也需要对这些正在进行的教育质量工程制定专项督导条例,对相关督导员素质和督导内容做出规定,具体督导工作则交由相应二级督导员实施。另外,校级督导对于教学督导的评价体系,还应当根据学科差异具体化,对于督导评价和被督导对象都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根据细化的条文进行相应的评价。

校级督导组制定教学督导激励制度。对于在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中表现优异者给与一定的奖励(职称评定优先、绩效分配比例提高和给予荣誉称号等)以激发督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促使督导工作持续改进。

(二)建立校、院两级督导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营造和谐督导文化

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根本目的是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状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特别是确保各类质量工程教育工程的内涵式建设,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前文已阐述和分析了教学督导工作其性质是高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质量监控与保障,所以,建议赋予教学督导工作与其他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同等待遇,将其从依附于校教务处分离出来,建立专门的相对独立的教学督导组织,在学校统一框架下自主开展各项教学督导工作。由校教学督导组织直接领导和向二级督导单位下达督导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各二级督导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具体情况制定督导工作细则后向校督导组提交汇编成校级督导工作纲领性文件。形成上下一体的教学领导和监控体系,灵活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校教学督导组制定全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教学督导宣传,增强教学督导的服务意识,营造全校范围的和谐督导文化,制定督导工作考核体系标准,独立对二级单位的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简报。最终建成一支在职责上既有联系又有不同分工,同时各有侧重的有机教学督导队伍。

(三)重视督导理论学习,提升教学督导质量

据调查,目前各高校校一级督导员大多是由一批教学水平高、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退休老教授担任,相对于二级单位的在职人员,兼职督导员情况:他们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着几十年教学、科研经历,对于专业教学、实验、实习等都有着深厚造诣,他们对青年教师教学成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6]。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些老一辈的教师大多遵循以教材为依托以课堂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模式,这种课堂对教师的评价主要集中在教师知识水平、授课能力、语言组织和课堂驾驭能力上,督导员根据个人经验对教师作出“好”或“坏”的评价。但是,随着现代技术的日益发展,我们也应当看到,许多教师采用了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如翻转课堂、微课、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虚拟仿真实验等,在课堂上也不再是传统“填鸭式”授课,而是采取启发式、讨论式、研讨式,甚至利用手机APP 在课堂上进行互动式教学,这些新的方式需要从新的视角切入引入新的评价方式进行教学评价。作为督导教师,如果不注意学习和掌握这些新技术,了解这些新方法,还采用老一套评价方法,那么将很难对教师作出公正评价。每位督导员都应当看到,教学改革是大趋势,教学手段也会随着教学改革而改变,每位督导教师都应当善于学习新技术,熟悉新教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形式多样的教学改革蓬勃发展,相应的也要采取多元化教学督导评价方式,促使督导队伍进一步专业化和评价方式多元化。

四、结束语

我国高校引入教学督导机制的时间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时间太短,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文可供遵守和参考,但是,经过众多高校的不懈努力,教学督导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其在大学本科教育质量监控和提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高校教学督导体系特别是教学定量评价体系还远未建立,许多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高校只有认真总结教学督导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教育部已经吹响了“双一流”建设的号角,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是重中之中。教学督导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每一位教育工作者为之付出努力,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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