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强国背景下法学期刊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3-03-09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主编
刘艳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政法论坛》 主编)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化国家,一个现代化强国必然是一个法治化强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必须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的奋斗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法治之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而法学期刊在加强法学研究、推进法治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关键支撑作用。尤其对于高品质的顶尖法学学术期刊而言,应当秉持以学术为使命的办刊理念,使法学期刊成为法学学术发展的重要创新平台和引领法学学术前沿的重要学术高地。2021 年5 月9 日,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 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重要回信,〔1〕参见《习近平给〈文史哲〉 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回信》,载《人民日报》 2021 年5 月11 日,第1 版。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的未来发展路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同时也为法学学术期刊的繁荣发展与守好法学学术理论阵地,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2 年10 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论断,并首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门论述、专章部署,〔2〕参见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 年10 月16 日)》,人民出版社2022 年版,第40 页。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强国建设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指明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前进方向。在此背景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推进法学期刊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法学期刊对法治强国建设的重要作用,无疑已经成为法学学术期刊界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法学期刊应加快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以法治理论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强国需要法治理论研究为基础和助推器。法学期刊作为学术研究的主阵地,应该通过加快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为国家法治事业发展贡献学术智识,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方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3〕同上注,第43-44 页。法治中国的建设离不开法学三大体系的建设,而在中国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法学学术期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重要作用就体现在,法学学术期刊一直在推进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法学作为最古老的学科之一,如何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关系到我国法学理论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如何成为彰显法学理论的中国风格与中国气派的门面担当。在法学学科体系方面,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日益交叉发展,尽管收获了一批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但是学科交叉的“有形无实”与“碎片化”问题突出,亟待从学术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在法学学术体系方面,“言必称西方”的法学理论有所改观,但是原创性与洞见性的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尚未实现“质与量”的飞跃。在法学话语体系方面,我们的学术声音还是“小荷才露尖尖角”,需要扩大中国法学期刊的国际知名度和增强中国法学理论的普遍接受力。对此,法学期刊要承担学术责任、坚守学术情怀、贡献学术力量,努力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与中国气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与话语体系。
在中国法学三大体系构建的基础上,法学期刊应进一步站在时代变革的前沿,扎根中国大地,引领学界深刻破解时代之问、中国之问,推动加强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方略的学术化阐释、学理化研究和体系化构建。以法学学术体系为例,从学术体系的知识脉络、理论基础、方法支撑等方面,可以将法学学术体系分为实定法体系、理论体系和方法体系。〔4〕参见周佑勇:《中国行政法学学术体系的构造》,载《中国社会科学》 2022 年第5 期,第104 页。法学期刊在繁荣中国法学学术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实体法体系的基本范畴、原创性理论命题、新兴交叉性研究方法等选题的资源投入,不断推动和引领中国法学学术体系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 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重要回信,把哲学社会科学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提到新高度,对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提出新要求,对办好学术期刊提出新期待。作为新时代的法学期刊,应该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使命,不忘“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的历史初心,铭记“繁荣中国学术、传播中国思想、厚植法治信念”的坚定决心。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形成中国法学理论,弘扬中国法治精神,传播中国法治文化,凝聚中国法治力量,助推法治中国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思想新要求,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现代化法治强国的政治使命,法学学术期刊应该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的评价标准。对此,迫切需要坚持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政治领导,坚定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政治立场,把握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政治方向,体现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政治意义。在百年大党的历史征程中,我们党带领人民创造性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写了中国理论的学术图谱与发展进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是我们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5〕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 (第2 卷),人民出版社2023 年版,第161 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集中体现。为了建设和发展好人文社科学术期刊,尤其是法学学术期刊,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必须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学期刊发展过程中的方向指南。法学学术期刊的编者和作者都应该具备过硬的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学编辑和研究过程中,推动党的法治创新理论与重要方针政策进论文进著作,形成政治自觉、理论自觉与方法自觉。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法治领域的理论创新,要把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形成系统性、科学性与学理性的研究成果,为坚持和发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贡献学术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道德基础。”〔6〕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4 年10 月15 日)》,人民出版社2015 年版,第22 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法学学术期刊要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端平台和主流窗口。在多元分化的现代社会,文化多样、主体多元、结构复杂、利益交织,各种价值理念与伦理观念都彼此差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聚“社会共识”的最大公约数,是社会主义道德价值观念的高度凝练,是我国人民群众达成的宪法价值共识。如何理解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法学学术期刊要积极承担政治任务。要深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构体系与价值内涵,形成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与学术话语。法学学术期刊要成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锋队和主力军,在共同价值的引领下,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法治信仰,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核心价值,彰显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
为了更好地推动期刊的高质量发展,发挥期刊意识形态阵地和理论创新引领的作用,201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启动实施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计划。迄今为止的十余年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法学期刊,不仅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资助下提高了办刊能力,更是在其指导下提高了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为加快构建中国法学三大体系,以法学学术研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法学期刊应站在法学理论前沿加强原创性研究,推动中国法学学派的形成
法学期刊应站在法学理论的前沿,坚持学术创新,激发学术争鸣,引领学界致力于论辩以法理思维、创新于学理提升,深入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的再反思与再批判,通过原创性研究推动法学理论的不断创新发展,逐渐形成中国学派。
原创能力是哲学社会科学的核心竞争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是繁荣学术研究、办好学术刊物的核心生命力和重要价值标准。法学学术期刊发展的关键就在于,不断追求优质法学理论,打造精品学术成果。然后,提出中国法学的学术命题,创造中国法学的学术思想,形成中国特色法学理论体系,总结中国法学的学术观点,完善中国法学的学术标准。在此基础上,掌握中国法学的学术话语,融入国际法学学术舞台,使顶尖法学期刊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法学学术的重要窗口,提升中国法学学术期刊的国际影响力。
原创性源于独立的判断力与相互的论辩力,多样性与差异性的理论才更有旺盛的生命力。在理论研究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基础性的法学理论命题进行检验,只有拨开理论法学的层层迷雾,方能凸显法学追求理性与科学的本性。法学期刊需要针对法学基本理论、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进行不断反思与创新认识,只有形成百家齐放的学术盛况,才能真正型塑中国法学的理论品格。以刑法学为例,在积极刑法观与消极刑法观的刑法基本立场之间,在法益侵害与社会危险性的犯罪本质论之间,在三阶层与四要件的犯罪构成论之间,在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刑法解释论之间,在教义法学与政法法学、社科法学的学派较量之间,都需要理论研究者对这些基础性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以达致理论上的成熟形态与智识上的思想沉淀。法学期刊编者与作者都应该重新审视当下中国刑法学的基本格局,随时反省法学研究过程中的偏差和问题,审慎考量未来中国刑法学究竟向何处去的方向抉择。如果机成之时,中国法学流派或许会迎来一个尘埃落定的路口。
学术研究是否能够轻易颠覆旧理论与提出新理论,需要通过反复的学术检验,在对话与论战中,相互质疑、批判、褒扬、激励。否则可能就会被表象迷晕头脑。比如,当下人工智能法学研究空前繁盛,“泛人工智能化”研究产生了大量学术泡沫。其实,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并未对法律基础理论、法学基本教义提出挑战,受到影响的只是如何将传统知识适用于新型场域。法学学术研究应该避免盲目跟风,走出对人工智能的过度崇拜,回归学术研究的理性轨道。
只有各种法学理论之间出现相互诘难、相互批判、敢于挑战权威的情形,才可能形成新的思维冲击力与价值碰撞点,学术的精神生活才不会贫瘠,法治文明才会进步。在学术争鸣过程中,旧理论的同情者与捍卫者会想方设法回应批评,并且尽可能地去改善和发展固有的理论;旧理论的批判者和反对者也会利用一切学术资源,来揭示传统理论的问题和缺陷,并开拓出新的思维空间,去构设和证成新的学术观点,提出创造性的理论命题。例如,在法学研究方法的定性分析方面,涉及诸多本源性的理论争议,如法学研究方法是否有优劣之分、法学研究方法是否应独立于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以及法学研究方法在本质上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7〕参见胡玉鸿:《围绕法学研究方法的理论争议及其辨析》,载《政法论坛》 2023 年第3 期,第3 页。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学期刊提供宽广的学术平台支撑,保障各种理论争议得以进入学术视野,才能够推动达成理论共识,进而提出更加原创性的理论命题。在百家争鸣的学术交互过程中,学术理论就可以不断繁荣和进步,也能够产出更多充满学理深度和学术厚度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经年久月就形成了中国学派。
学术创新也要以真实的问题为方向导引,法学期刊应该致力于推动研究法治中国建设之真正理论问题。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学术理念,融通各种理论资源与方法工具,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与方法创新,创造能够代表中国法学发展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立足优良的制度条件和学术环境,法学期刊要深切关注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难题与发展瓶颈。例如,在数字社会兵临城下的时代背景下,对于数字法治的学术理论命题,传统的法律解释框架无法提供全方位的招架之力。数字政府、数字平台与数字公民在数字法治发展进程中已经开始突破公私二元的对立框架,亟待建构公私合作的法秩序结构与跨部门法的法解释理论。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一个领域法,需要一种整体性的法学研究理论出场,既包括刑民交叉理论,又包括刑行交叉理论,甚至是宪法与部门法的融贯理论。
三、学术期刊应立足法治实践前沿研究新型法律问题,推动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
法学期刊应站在法治实践的前沿,坚持问题意识,引领学界致力于探寻和解决法治中国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综合运用政法法学、教义法学、社科法学等多种研究范式,进行历史比较、域外比较,运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等多种研究方法探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型法律问题,推动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8〕同前注〔2〕,习近平书,第18-19 页。理论是实践之树盛开的花朵,法学理论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科学系统地回应时代发展进程中的重大社会实践问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理论方案和学术支撑。法学学术期刊的使命就在于,努力提升法学学术期刊文章质量,展示高水平法学学术成果,更好地回应“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等一系列重大课题。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法学研究要紧扣时代发展脉搏,服务国家法治需求。法学期刊作为学术成果的重要表达载体,具有鲜明的公益属性和社会价值。铁肩担道义,高品质的顶尖法学学术期刊更应该充当“思想之府库,策略之机枢”。以基础理论研究带动应用对策研究,将应用对策研究与法治实践问题有机结合,实现法学理论成果的可操作性转化,推动党和国家的法治事业发展。一方面,紧密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普遍关切,策划具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的选题,积极关注和回应重大现实问题。特别是把学术研究重点集中在对中国问题的研究上来,对中国道路的探索上来,对中国经验的总结上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智力支持,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立足中国深厚的法治实践土壤,发掘中国本土法学学术资源,传承中国法学文化,解决中国法治实践中的迫切性、重要性和关键性问题,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客观需求。而且要积极培育源自本土的理论话语,为构建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理论提供优质平台,促进高水平法学研究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切实担负起弘扬法治理念、推动法治进程、凝聚法治共识的社会责任。
法学属于一门“应用科学”,以理论科学为其基础,透过法律的应用,以实践法律之目的。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当下中国的社会思潮、技术革新和制度发展突飞猛进,治国理政的风险挑战、矛盾分歧、困难阻碍也前所未有。法学是解决问题的良药,社会亟待法学学术期刊的积极引领与法治理念的科学有效指导。一方面,法学学术期刊要做法治实践发展的望远镜,具备全局性和整体性的发展眼光,做好大数据动态预测,为时代发展指引方向,为国家决策部署建言献策。法学学术期刊要关注法治中国建设中对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制约因素,检视法治的疏漏与分歧,阐释法治的精神要义,传播法律的善治思想。法学研究要看好导航图,反映法治建设的新进展,谋划法治发展的新蓝图。事物发展的规律是将理论和实践深度融合,理论装备先行,实践行动紧跟其后。新一轮科技革命在深刻的改变世界,需要先进的法学理论来调整数字技术与公民权利的关系,来规制技术风险与填补数字鸿沟。另一方面,法学学术期刊也要充当法治实践问题的显微镜,针对个性化和具象化问题,详细阐释中国法治发展进程中的历史经验教训和域外法治革新路径中的优良惯习资源。通过小数据精准画像,以庖丁解牛的专业精神,解剖细察法治案件内在的纹理和血脉,锻造法律工匠的学术品格。以精细的法教义学原理和技术为理论支撑点,将立法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法治困境问题作为研究分析对象,在条分缕析地解构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建构法治基本理论方案,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法治实践的发展。在整个过程中,通过法律解释搭建起规范与事实之间的沟通桥梁,将抽象的法律理念转化到具体的法律规范、社会背景事实和案件事实的运用中,将具体的实践问题上升为抽象的理论命题。最终实现将理论成果应用于实践问题,将学术论文写在法治实践的大地上。
总之,在法治强国的新时代背景之下,法学学术期刊应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法学期刊的高质量发展,引领学术创新,推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以法学学术繁荣助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全方位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