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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优化研究

2023-03-08一,曲

关键词:转型政策金融

黄 华 一,曲 子 璇

(兰州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4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GDP由1978年的3678.7亿元增长至2022年的1210207.2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4.08%,成为全球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但这种依靠投入推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所存在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越来越明显。2012年,我国全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为36.2亿吨标准煤①,同期单位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是美国的3.3倍,是日本的7倍,每吨标准煤的能源仅创造14000元的GDP,而全球平均水平是每吨标准煤创造25000元的GDP,美国水平则创造31000元的GDP,日本水平创造50000元的GDP。据测算,在能源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如果我国的单位GDP能耗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的GDP规模可以达到87万亿元;如果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的GDP规模可以达到109万亿元;如果达到日本水平,中国的GDP规模可以达到175万亿元②。而2012年当年我国的GDP总量为51.9万亿元。高能耗不仅带来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也影响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改变这种粗放式增长,党的十七大着眼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这个重大问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了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的发展理念;十九大将污染防治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全力促进社会绿色发展。在党中央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到2021年,中国的单位GDP能耗将比2012年降低26.4%,平均每年降低3.3%,这相当于节约能源约14亿吨标准煤③。党的二十大在总结前期成果的基础上,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这是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党中央对绿色发展作出的新部署,是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绿色发展的总要求。

金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绿色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强有力的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初步确定了以“五大支柱”为主要内容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④,使得绿色金融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有力促进了绿色发展。根据《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报告(2022)》统计,中国绿色金融发展指数⑤位居全球第四,发展中国家第一,绿色信贷发行规模居世界第一,至2022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22.03万亿元,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6.01万亿元⑥。同时境内外绿色债券的新品种也不断丰富,发行规模持续扩大,其中2022年境内绿色债券新增发行规模已达到8746.58亿元,同比增长44.04%,占中国境内外绿色债券新增发行规模的88.90%;发行数量521只,同比增长7.46%⑦。同时,根据中国保险业协会公布数据,绿色保险产品正在逐步拓展,2020年绿色保险保额达到18.3万亿元,同比增长24.9%,支付金额达到214亿元,同比增长11.6%⑧。

但是,从绿色发展需求来看,依然存在短板。一是绿色金融工具发展参差不齐,特定功能的绿色金融产品发展依然存在较大空间。当前,不管是从国际或者国内来看,绿色债券发展已相对完善,发展市场空间很大,而绿色保险处于发展关键时期,据众安金融科技研究发布的《保险碳中和系列报告之二:低碳时代绿色保险产品》表明,尽管我国的绿色保险发展已初见成效,但在绿色低碳经济社会的转型中,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绿色保险在产品提供、保障广度和深度、风险数据收集、创新机制等方面仍有提升空间。从消费端引导和鼓励绿色需求来看,绿色消费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掘,例如,在汽车消费领域,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还不是很高,一些汽车制造商对政策的依赖性较高,产品创新能力不够,市场仍然处于由政府推动向市场推进之间的过渡阶段。二是绿色投资供需不匹配。根据人民大学绿色金融小组的测算,2019年中国新增绿色金融的需求为2.048万亿元人民币,但2019年新增绿色金融的供给仅为1.43万亿元人民币,缺口为0.618万亿元⑨。2021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课题组发布的《碳中和愿景下的绿色金融路线图研究》报告预测了我国未来三十年内的累计绿色低碳投资需求将达487万亿(2018年不变价)⑩,年平均投资需求约16.3万亿,供需缺口进一步扩大,供需结构明显不匹配。三是绿色信息披露参差不齐。虽然中国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水平逐年提高,但仍落后于发达国家,从市场结构来看,中国A股市场的ESG信息披露呈现出大公司披露意愿强、国企披露水平高、披露指标差异大等特点。民营企业的ESG信息披露率仅为国企披露率的三分之一,披露意愿有待进一步加强。

政策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政策的规范和支撑。为促进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并适应绿色发展要求,政府亟需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出台相应的政策指导,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绿色金融的目标、行动原则、工作任务、工作方式以及具体实施的方法与措施,从而使得绿色金融发展达到预期目标。本文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演进脉络为研究对象,研究绿色金融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兼顾制度演进的惯性与绿色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提出绿色金融政策的调整方案,以促进绿色金融发展。

二、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是一个由一系列政策法规、标准规范、金融工具、对外合作等要素组成的,促进和规范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有机整体。该体系旨在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降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赢。此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还包括对环境风险的评估和应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发展历史来看,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是由部分到整体逐步建立起来的,根据政府对于环保问题认识的深入和绿色金融政策完善程度,可将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以经济手段治理环境问题的思想逐步确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初步萌芽,此阶段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呈现出由政府引导、经济杠杆为手段、治理污染为目的的较为单一的治理结构。第二阶段,在政府主导下规范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的政策体系,为绿色金融行业发展明确方向,促进了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快速建立。第三阶段,绿色金融体系被官方首次提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以绿色金融三大支柱(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作为基本框架的绿色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内涵更加丰富,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1]。第四阶段,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向国际化深入。目前,我国初步构建起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和市场体系、国际合作等五位一体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了绿色金融的政策基础

绿色金融的推广和发展需要政策支持,政策法规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基础和支撑,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标准、指南及规范性文件等。这些政策法规为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并规范了绿色金融的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和相关利益的分配。基于 “十三五”规划,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七家机构于2016年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了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共同基金、环境交易所等领域的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意见》中首先界定了对绿色金融的定义,提出,绿色金融是指以支持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和资源高效利用为目的的经济和金融活动,具体包括环境、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和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金融服务。这是国内迄今为止最为权威的关于绿色金融的定义[2]。

其次,明确了绿色金融的使命。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以及投资机构等,不断提高市场参与度,增加社会资金投入,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放到绿色产业或项目中,以有效缓解环境对财政的压力。同时为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低碳转型的生产生活方式,制定了鼓励各主体积极参与绿色投融资的激励措施,以此来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

最后,奠定了绿色金融的法律基础。《意见》明确采矿、冶金、皮革、危险品运输和储存等环境风险较高行业的强制环境责任保险方案;开展一批环境责任保险试点,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环境责任保险创造条件;制定和逐步完善上市公司强制公开环境状况信息的方案。

(二)制定了绿色金融的行为标准

绿色金融标准和规范体系是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绿色金融标准和规范,包括绿色债券标准、绿色金融评估指南、绿色投资评估标准等,保障了绿色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首先,制定绿色债券标准。绿色债券政策从发布以来,极大促进了我国绿色债券业务发展,截止2022年6月末,我国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达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位。在绿色债券快速发展的同时,绿色债券标准不统一问题凸显。为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于2022年7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绿色债券标准化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了绿色债券的基本定义,并对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项目评估与遴选、募集资金管理、存续期信息披露等四项核心要素进行了明确规范,以此确保了绿色债券满足绿色发展需要。

其次,制定绿色金融评估指南。绿色金融评估指南是指基于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原则,针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投资、信贷等业务进行评价的一系列标准和方法。其主要目的是帮助金融机构评估风险,规避不良资产,并引导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更有意识地发展可持续的投资、信贷、保险等业务,促进金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的推广。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开展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主要是要求银行存款类金融机构从2018年开始对其绿色信贷业务的内容、标准、流程等方面进行评价。

最后,制定绿色投资评估标准。国内的绿色投资评估标准主要包括绿色债券评级标准、绿色投资指引、中国银行业信贷指引等,有效提高绿色投资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促进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绿色经济的转型。

(三)促进并规范绿色金融工具发展

绿色工具的创新发展是绿色金融的基础,也是绿色金融政策的着力方向。主要包括对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票据、碳金融产品、优惠贷款等绿色金融工具的政策支持和标准规范,这些政策工具有力推动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国不断加大政策供给,推进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一是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引导绿色金融产品创新。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各类绿色发展基金,2017年环保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一带一路”绿色项目申请政府基金资金支持。2020年7月,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联合发起建立的国家绿色投资基金正式成立,通过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绿色产业,以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通过加大绿色科技创新,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社会健康发展。二是为推动绿色保险业务发展,2022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旨在进一步明确保险业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关键作用,以增强绿色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该制度首次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建立一套完整的绿色保险统计体系,有助于引导绿色保险支持绿色产业。三是财政激励措施,包括补贴、税收减免等激励措施,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在绿色投资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绿色金融根据市场的需求创造出更多的产品。2021年发布《绿色债券支持的项目目录(2021年版)》,该目录是识别和选择适合不同类型绿色债券推广和使用的绿色项目,也是绿色领域的专业目录,为各类绿色债券发行人的融资、投资机构的投资、受托人的管理以及绿色债券的激励等方面提供一个统一的准则和重要依据。

(四)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绿色发展是人类共同的话题。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主导或参与国际范围内绿色金融规则制定及问题磋商,构建符合我国绿色发展实际的绿色金融国际环境,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在2016年中国杭州G20峰会上,作为轮值主席,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主要的讨论话题,推动组建了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以促进G20成员国的可持续经济发展,并推动了绿色金融技术的发展与应用。2021年,该研究小组升格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G20 SFWG)的常设机构,以进一步推动G20国家的绿色金融。2022年,出台了关于促进 “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和绿色金融合作。同时,积极主动地在国际绿色融资平台和网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7年,由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发起人之一,成立了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体系网络(NGFS),以促进金融业环境和气候治理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可持续经济转型。2019年,我国加入了国际可持续金融平台(IPSF),与欧盟委员会编制了可持续金融和气候变化报告目录,推动了我国和欧洲绿色金融分类标准的统一。

三、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在绿色金融政策的引领下,绿色金融在我国兴起。截至2022年末,国内21家主要银行绿色信贷余额达到20.6万亿元,同比增长33.8%。按照信贷资金占绿色项目总投资的比例测算,每年可支持节约标准煤超过6亿吨,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超过10亿吨,有力地支持了绿色发展。但是我国绿色金融的建设起步较晚,绿色金融政策效能依然尚低。

(一)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尚未解决理性行为主体目标冲突问题

在绿色金融在实施过程中,参与主体和目标的多样化,影响了绿色金融效能的充分发挥。这些目标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和商业银行的目标冲突。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为了平衡经济与环境之间的矛盾,采取了一系列激励手段,如降低贴现利率、提高补贴、发放专项资金等,鼓励商业银行扩大绿色信贷。同时,通过政策的引导,发挥绿色金融在绿色领域的作用,推动高污染企业或者项目实现绿色转型。但绿色项目一般周期长、资金回笼较慢、投资风险大,商业银行一方面可能会违背政府的政策意图,不为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从商业银行承担风险来看,银行提高绿色信贷比会使其承担更多的风险,从而导致不良贷款率增加,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稳健性。此外,由于绿色信贷比的提高,也会导致商业银行投资回报率降低,拉低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其次是商业银行与企业的矛盾冲突。在政策的指引下,重污染企业为了转型升级,急需的资金支持,而作为盈利机构的商业银行则会从风险的角度对资金投放进行审慎性考量,使得重污染企业一定程度上受到融资约束,影响了企业的转型升级,限制了企业绿色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最后是政府政策与企业的目标冲突。如政府的环境管制强度与企业的环境成本的矛盾,具体来看,当环境管制过度时,企业面临的环境成本增加,企业此时通过绿色转型很难达到管制标准,从而造成绿色信贷水平降低[3]。

这些目标冲突问题,亟待绿色金融政策系统规划,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政策,指引相关主体服务绿色发展需要。

(二)绿色认证的政策体系不健全

绿色认证制度旨在通过认证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友好性,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是绿色金融监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目前我国在政府层面尚未出台绿色认证制度与规范[4],尤其是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有待完善。比如绿色保险中,由于缺乏专业的环境损害评估机构,阻碍了污染责任保险评估体系的发展。同时,由于缺乏专业的第三方检测和认证机构,无法准确测量碳排放量,也无法保证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价格准确反映市场需求,这使得在碳排放市场上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5]。尽管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日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市场化评议操作细则(试行)》,公布了18家绿色债券融资工具评估认证机构名单,不过由于某些非绿色金融项目存在“染绿、漂绿”的现象,且在不同的国家绿色评估认证机构所采取的方法、标准、程序都不一样,所以认证结果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如在评估方法上,安永和德勤采用国际认证方法的第二方评估方法(国际认证业务标准第3000号),而Trucost和穆迪则通过自行开发“绿色程度”评级方法进行评估,中国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和商道绿融则未公开评估方法;在认证流程上,安永从评估绿色债券发行的管理政策和流程到最后得出结论共包括7个审核环节,德勤则相对简单,从审查已建立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到最终得出结论只包括4个审核环节。在认证内容上,国外机构多以国际绿色债券原则为评估标准,国内机构则兼顾是否符合人民银行指引及国际绿色债券原则为评估标准。这些机构间认证结果的差异性,对绿色金融发展造成了一定的混乱,不利于绿色金融可持续、规范发展。

(三)推动转型金融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但转型过程离不开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撑。基于此,转型金融可以延伸和补充绿色金融,以重点支持符合改善环境和气候变化等关键目标的项目和活动,促进高排放和高污染地区的绿色和低碳转型。

《G20转型金融框架》虽然就转型金融达成初步的共识,但是目前来看,依然存在几方面的问题。第一是转型金融标准尚不清晰,亟待着力构建,避免出现“假转型”[6]。第二是转型目录尚不完备。在国际层面上,目前只有欧盟确立了发展可持续金融的目录,部分国家也正在建立本国的经济转型活动目录。在金融机构层面,渣打银行、星展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也均建立了自己的转型活动目录或名单。理想情况下,转型活动清单应该包括政府和监管机构之间达成广泛共识的每个碳密集部门的转型活动,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该包括界定转型活动的量化目标,如最低可实现的脱碳率、提高能源效率、增加绿色能源的份额等,该清单还应该包括由银行及其监管机构实施的转型活动清单。第三是缺乏完整的转型路径。由于行业的产业结构、社会需求以及技术状况不同,行业碳减排路径也不相同,虽然一些行业已经实施了碳行动计划,但大多数地区和行业没有公布明确而具体的行动计划,而且往往缺乏详细的实施计划,导致缺乏将金融部门与实体经济联系起来的机制,转型金融无法将关键项目低碳转型适当地结合起来。第四是缺少转型金融工具。高碳企业面临更大的技术和操作风险,仅仅依靠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尚不能满足其转型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四、新发展理念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取向

上述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亟待绿色金融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当前,绿色金融政策应当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基础上,加大如下几方面的政策供给:

(一)要处理好理性主体之间的冲突,缩小区域差异,全方位推进绿色金融的协调发展

首先,创新合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和示范效应,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政和社会资金合作,建立绿色担保基金和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以支持经营风险大的绿色项目融资,降低金融中介绿色金融产品投放的后顾之忧。其次,成立地方性绿色银行,扩大绿色金融的有效供给。目前,国内称得上“绿色银行”的有兴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全国性银行以及地方性银行,商业银行仍然是提供绿色金融的主力军。可以借鉴美国设立州立绿色银行的做法[7],设立地方的绿色银行,针对地方绿色产业,为投资者提供专门的、定制化的、全面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从而缓解绿色产业融资难题。最后,制定差异化的绿色金融政策。相比于东部地区绿色金融体系完善、资金充足、绿色金融市场较发达,我国中西部地区存在着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社会资金支持情况不明、中小企业对落实绿色金融政策的意识不足等问题[8],因此应当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人力资源等客观条件,研究制定更有利于东中西协同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

(二)推动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顶层设计

一方面要完善绿色认证体系。当前,我国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内容、流程等方面存在着不一致性问题,而且参与评估的金融机构数量也少于国际水平[9]。作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的一部分,可以从国外引进与本土培养两个方面入手,引入更多专业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扩大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数量。同时,建立标准评估认证体系。由于不同组织间存在评级认定准则差异,应建立并完善关于进入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及绿色债券定义的明确规则。同时,应该对认证活动的政策要求进行界定甚至量化,以避免不确定因素。

另一方面,要规范和引导转型金融发展。制定并及时发布转型融资的标准和披露要求,为市场提供积极的信号和行为基准,推动转型企业和金融机构能够启动转型融资。针对绿色金融向转型金融过渡的路径不完善,转型金融无法精准对接低碳转型项目的问题,需要优化过渡路径,畅通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之间的沟通渠道,如充分发挥转型债券有效地将金融资源与实体经济转型联系起来,为传统碳密集型产业的低碳转型项目在公共市场上提供精准的直接融资的优势。还可以鼓励发行可持续债券和碳中和债券,以支持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建立基于股权的金融工具、证券化产品以及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缓解工具,以满足低碳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需求。此外,向面临更大转型压力的地区、行业和社区提供更多支持,以确保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平衡。

(三)继续深化国际合作

气候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当前,面对依然严峻气候问题,推动全球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复苏也正面临着更多的挑战,这对绿色金融政策的国际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既要积极衔接国际政策,确保绿色金融与国际接轨,全力推动我国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也要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推动国际间绿色金融政策的协同合作,为全球范围内的绿色发展提供中国方案,这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首先,推动全球和区域性绿色金融标准协调。通过全球绿色金融标准的统一,降低跨境投资和融资的成本,推动国际绿色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要减少区域间绿色金融标准的差异,在尊重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差异的基础上,推动制定适当的国际标准。

其次,进一步加强合作,共享信息网络平台。中央银行应充分利用现有合作机制,与绿色金融合作网络(GFCN)、可持续金融合作平台(SFCP)和绿色一带一路投资原则(GIP)等平台合作,将资源配置到绿色低碳领域,加强对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和市场的国际认可和参与,包括绿色理念的推广,积极参与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推动在海外设立人民币绿色金融投资基金和贷款,支持海外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等活动。

最后,加强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交流,提高全球绿色金融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创新性的绿色金融产品一般具有较为复杂和多样化的交易和定价结构,因此需要具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参与到产品设计和创新中。加强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和学术界的合作,为人才培养提供国际交流机会,培养具有外语、金融、环境等多元化技能的包容性人才队伍。加强金融业同业间的经验交流和专业人才培养,提高金融机构与国外基金相关机构合作能力。

【注释】

① 数据来源: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告http://www.gov.cn/gzdt/2013-02/22/content_233809

8.htm.

② 数据来源:2013年能源峰会暨第五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https://www.inengyuan.com/.

③ 数据来源:能源转型持续推进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十四http://www.gov.cn/xinwen/2022-10/08/content_571

6734.htm.

④ “五大支柱”则指的是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激励约束机制、产品和市场体系、国际合作。

⑤“全球绿色金融发展指数”包括“政策与战略”“市场与产品”“国际合作”等3个一级指标及6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和54个四级指标,由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发布。

⑥ 数据来源:2022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http://www.gov.cn/xinwen/2023-02/03/content_57

39947.htm.

⑦ 数据来源:IIGF专刊|2022年中国绿色债券年报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2/6390.htm.

⑧ 数据来源: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http://www.iachina.cn/.

⑨ 数据来源:绿色金融资金缺口逐年增大 2019年新增缺口6180亿元 https://lsjr.lzu.edu.cn/xinwenyudongtai/lujinxinwen/2020/0919/132687.html.

⑩ 数据来源:绿金委课题组发布《碳中和愿景下的绿色金融路线图研究》报告全文http://www.greenfinance.org.cn/displaynews.php?id=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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