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释奠乐县中的鼓
2023-03-08李莉
李 莉
(武汉音乐学院 音乐学系,湖北 武汉 430060)
“释奠”一词,最早见于《礼记·文王世子》:“凡学,春,官释奠于其先师,秋冬亦如之”[1]8,隋唐作为一种独立的祭礼名称专用于祭祀先圣先师,宋代作为孔子和姜尚公的祭礼专称,明代洪武年成为文庙祭礼的专属称谓,一直延续到今天。除了朝廷和曲阜释奠祭孔,地方于唐太宗贞观四年(630年)开始广泛建立孔庙,春秋丁祭行释奠礼。宋元明清各代统治者皆十分重视地方释奠的推进,甚至设立律令,将此作为地方官员政务考察的内容。清代初期,一切雅乐制度基本“法明”(沿用明代制度)。康熙、乾隆时期雅乐改制,逐步摆脱“法明”阶段,完成清代礼乐的建构。梳理朝廷和地方文献,考察当代音乐文物遗存,可知释奠乐执行中大部分礼乐器均按制使用,只有革鼓存在很大的灵活性,尤其是曲阜阙里文庙和直省府县文庙。本文主要从湖北音乐史角度,对清代释奠乐县中革鼓的种类、形制与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考证。
一、清中和韶乐鼓:建鼓、楹鼓和应鼓
清代中和韶乐鼓中的建鼓又有多种称谓:《清通典》《清文献通考》《清会典》《清史稿》称之为“建鼓”;《清礼器图式》称之“中和韶乐鼓”,《国子监志》记为“鼓”;《大清通礼》《清续文献通考》称之为“应鼓”。总体而言,清代官修典籍以建鼓说居多。《清通典》《清文献通考》《律吕正义后编》等文献指出《明会典》所录“应鼓”与清制中和韶乐鼓相同。《明会典》《明史》统称之为“应鼓”,无建鼓说。涉及曲阜阙里的文献及明清名士的记录,除了上述名称,又有“楹鼓”一说。《清文献通考·学校考》记录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帝躬诣阙里至祭先师孔子”,释奠乐器未见建鼓,而是记为“楹鼓”。明代《阙里志》录为“应鼓”,清代《阙里文献考》则记为“楹鼓”。从记录看,上述明清文献中建鼓、楹鼓、应鼓所指同一。因此,明清中和韶乐鼓专指建鼓,又称应鼓、楹鼓,一架。
从历史的发展看,建鼓、楹鼓、应鼓,是见于“三礼”的古乐器。《仪礼·大射》郑玄注:“建,犹树也,以木贯而载之”;[2]6《礼记·明堂位》:“楹,谓之柱贯中上出也”;[1]16《周礼·春官宗伯》:“应,鼙也,应与朄,及朔,皆小鼓”。[3]17上古三器,楹鼓与建鼓类同,应鼓为小鼓。曾侯乙墓所出建鼓,与文献生动对应。《隋书·音乐志》:“建鼓:夏后氏加四足谓之足鼓;殷人柱贯之,谓之楹鼓;周人悬之,谓之悬鼓。近代相承植而贯之,谓之建鼓。盖殷所作也。又栖翔鹭于其上,不知何代所加,或曰鹄也。”[4]28-29《大唐郊祀录》:“近代相承植而建之,谓之建鼓。皆左鞞右应,盖殷制也。”[5]7陈旸《乐书》描述了宋代承袭前代并增设重斗方、珠网羽饰等的华丽的建鼓形制,但是对于“左鞞右应”之制度提出否定:“然诗言:‘应田悬鼓’,则周制应、田在悬鼓之侧,不在建鼓旁矣”[6]6。陈旸《乐书》所绘建鼓没有“左鞞右应”,而悬鼓则添加了“左鞞右应”。因此,唐宋时期楹鼓与建鼓同,文献多持建鼓说。陈旸《乐书》在叙述建鼓时有两幅图像,一幅无重斗方,为宋以前形制,而对于应鼓,则认为是悬鼓类乐器。(图1)《明集礼》沿用陈旸《乐书》,但所绘建鼓按宋元有“左鞞右应”之制。(图2)
图1 北宋《乐书》建鼓、楹鼓、应鼓图
图2 《明集礼》建鼓、楹鼓、应鼓图
《明集礼》书中所言多为延续宋元之制,但明代礼乐在洪武初已经开始变革,《明集礼》所录明代祭礼乐县,仅见应鼓与搏拊两种革鼓。[7]5而建鼓“左鞞右应”的形制,也是在明代去除的。朱载堉《乐律全书·卷十八律吕精义外篇》:“今则建鼓两旁去除小鼓,而名大鼓曰‘应’。又以搏拊代鞞,与大鼓相间作。不独与古制异,亦与宋元异矣。”[8]33《明会典》《明史》统称之为应鼓,无建鼓说。然而,坊间名士考证典籍中的释奠礼乐,也有沿续建鼓旧说,如万历年李之藻撰《頖宫礼乐疏》(图3)、崇祯年袁应兆《大乐嘉成》等,但是所录图谱仅有大鼓。建鼓在乐县中的数量和设置,唐宋元文献多有记载:四隅,县内四面,各有柷敔……①如唐五代《通典》《隋书》《大唐郊祀录》《大唐开元礼》《旧唐书》,宋元《乐书》《太常因革礼》《新唐书》《唐会要》《册府元龟》《玉海》《文献通考》《宋史》等。追溯起始,至少可至南北朝。因此,直至宋代,建鼓与钟磬相配,与上古宫县之说相应,也与四时月令相应,设四面;太子轩县,减一。明代洪武初,朝廷礼乐经过了务实的精简,不再沿续上古宫县模式。清代“法明”,中和韶乐鼓一架。(图4)
图3 明代《頖宫礼乐疏》建鼓图
图4 清代中和韶乐鼓,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清代直省府县志中建鼓、楹鼓、应鼓、鼓均有著录。仅以湖北来看,地方志书更多采用应鼓称谓,次而楹鼓、鼓,很少使用建鼓这一名称。从古志图像来看,三鼓同一。清代释奠礼乐在直省的推行经历了漫长的历程,直至雍正二年(1724年)、三年(1725年),释奠礼乐图绘才逐步推行至湖北各府州县。随着中央礼乐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地方礼乐制度逐渐与中央统一。但是,朝廷典籍存在的多种言说,也同样存在于地方。建鼓、楹鼓、应鼓,皆指中和韶乐鼓。(图5、6、7)
图5 清代《郧县志》楹鼓图
图6 清代《汉川县志》应鼓图
图7 清代《大冶县志》建鼓图
二、应鼓和足鼓
清代湖北的府州县志中,楹鼓与应鼓也曾同时出现多次,这体现了另一种鼓亦可称为“应鼓”。按照官方典籍载,明清朝廷中和韶乐乐县仅有两种革鼓,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历史上应用过的革鼓仍然坚守在释奠仪礼中。《阙里文献考·乐第六之三》记载:“国朝康熙五十八年,钦颁中和韶乐器一副”。[9]2所以,直至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阙里文庙才有朝廷颁发的中和韶乐乐器,至乾隆十二年(1747年)教习新乐,方才完全使用清代释奠乐。而在清政府颁布的乐器之外,阙里早期还有足鼓、鼗鼓的实际应用,同时库存有相鼓,但已不知制于何时。乾隆十三年(1748年),帝幸鲁释奠,负责乐部的和硕亲王等先行视察,了解阙里的实际奏乐情况,奏准皇帝,阙里方获得将足鼓、鼗鼓用于释奠乐的许可。[9]3同时,阙里释奠礼乐是直省学习的典范,阙里文庙乐师也有着指导直省释奠礼乐的职责。阙里可以兼用旧时革鼓,那么显然地方也会有相同和类似情况出现。康熙时期江苏《太仓州儒学志》记录释奠乐器包括楹鼓、应鼓各一,且录图绘。(图8)楹鼓即建鼓,为大鼓。而清代湖北光绪《大冶县志》所录一例足鼓图像(图9),与康熙《太仓州儒学志》所记应鼓一致。此外,其他古志亦可查到足鼓。(图10)足鼓有四足,所以称为足鼓。应鼓比建鼓小,而小鼓为应,当是足鼓又称应鼓的缘由。(图11)笔者所见清代湖北府记录有足鼓的县志中均未记录应鼓,而是有楹鼓或建鼓的记录,可见也是认识到了足鼓与应鼓之间的关系和差异。清代初期乐制“法明”,依据《明会典》等明代典籍和明代雅乐的实际,将建鼓、楹鼓、应鼓统一为一器,康熙乐制改革后称中和韶乐鼓。而在地方释奠乐中,小鼓(应鼓、足鼓)与大鼓(建鼓、楹鼓)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楹鼓与足鼓的演奏模式为:“楹鼓击一声,应鼓亦击一声,故名应。较之楹鼓,不贯项、结盖,惟撑一木,故又谓之足鼓。”[10]16
图8 清代《太仓州儒学志》楹鼓、应鼓(足鼓)图
图9 清代《大冶县志》足鼓图
图10 清代《平定州志》足鼓图
图11 泉州文庙清代应鼓
三、古今搏拊
搏拊,又名拊,也是记于“三礼”的古乐器。搏拊形如鼓,以韦(皮革)盛糠,此说直至北宋陈旸《乐书》仍沿用[6]2。(图12)《宋史·乐志》记:“今奏击拊,以革为之,实之以糠。”[11]3012可见,两宋时期搏拊仍然延续古制。元制仍“中实以糠”,但“外髹以朱”,[12]1702应该是已经形成了木框内盛糠的形制。明洪武二年(1369年)徐一夔等奉敕修订《明集礼》仍采用旧说,所录搏拊图(图13)与《乐书》同。万历时期,申时行等奉敕修订《大明会典》,则明确记录了明代的搏拊为木框蒙皮的新形制:“其形如鼓,长一尺四寸,冒以革,二面”[13]16。“实之以糠”的形制已经无存。崇祯年间《大乐嘉成》所录搏拊图(图14)与清代基本一致。综上,宋元时期搏拊逐渐从古制——以皮革盛糠缝制为鼓状,置座上,膝上手拍演奏的模式,转变为木质,至明形成以木为框,内无糠,两端蒙皮,放置于架,击时悬于项,立奏、击两鼓面的搏拊。清代“法明”。明清虽沿用搏拊旧名,但实际的器物形制和打击的音响效果显然已经和《周礼》所录之器南辕北辙了,唯有礼乐内涵世代延续。
图12 北宋《乐书》搏拊图
图13 《明集礼》搏拊图
图14 明代《大乐嘉成》搏拊图
古籍方志中对于搏拊有未记录件数的,亦有数量记为1、2、3件的。从数据上看,中和韶乐有两件搏拊应该是普遍认识。而编制三件或为对文献中载搏拊击奏之法的误读:“每乐奏一句,鼓三击,而搏拊三应之”[14]53。此处“三”应指三击,不是三件。明清雅乐奏乐时,乐曲之初,先以建鼓(应鼓)三击,以统众音,而随即击打搏拊三下以应和,第一击左手,第二击右手,第三拍两手齐击。湖北府县释奠乐器中,凡搏拊为三件者,必有应鼓(楹鼓)三件相伴,如《嘉鱼县志》《江陵县志》《兴山县志》《咸宁县志》。清代直省释奠乐,搏拊两件。清代湖北的府县方志中搏拊图绘出现了两种模式,古今搏拊图像也在明代典籍中可见(图15)。明清搏拊演奏时,悬挂于脖子,双手击鼓。雍正元年(1723年)清政府定直省祭祀乐器图式,雍正二年(1724年)、三年(1725年)颁布各直省,湖北府自然也在其列,且志书多有记载。(图16、17)但从图绘上看,湖北府县官方书写方志之生员,对于搏拊认识偏差显然较大,系直接考证典籍随笔誊录。
图15 明代《頖宫礼乐疏》古今搏拊图
图16 清代《郧县志》搏拊图
图17 清代《汉川县志》搏拊图
四、鼗鼓与搏拊
清代中和韶乐革鼓仅有建鼓和搏拊,而阙里和直省释奠乐县中还有足鼓、鼗鼓、相鼓、田鼓和悬鼓等。鼗鼓,又写作鞀鼓、鞉鼓,是见于“三礼”的礼乐器。明代《阙里志》记载,鼗鼓与足鼓同为“阙里旧乐”,从记载时间推算或为宋元之时的旧器,明清沿用。不同时期的鼗鼓形制大小也是不一致的。“制如鼓,面阔四寸四分,高一尺三寸,面绘云彩,身绘花,上有二环,系以红绒绦。司此者,挂于项上两手拊之,以应鼓节乐。”[15]15清代《阙里文献考》记载:“今制面径五寸九分,腹径七寸八分,长六寸五分,植柄于腹两旁有耳,维以红丝绳,架高一尺九寸,横九寸。”[9]20抛开大小比例的不同,从形制和击奏方式来看,明清两代鼗鼓也是不同的。明制鼗鼓系于项,两手击打鼓面;清代鼗鼓则有柄,当为执柄击奏。清代官修会典、通礼等典籍均不录鼗鼓,而清代湖北方志中鼗鼓图像两种,恰好对应了明清阙里鼗鼓之不同制度。
北宋《乐书》鼗鼓形制是古制(图18),这一形制直至清代基本没有太大变化。但是,明清文献均出现了两种鼗鼓形制(图19、20),而明代《阙里志》(图19)和《汉川县志》鼗鼓图(图21),从形制上来看,与上述搏拊形制基本一致。鉴于官修史书中均未录鼗鼓,以下将孔氏后裔孔继汾所辑《文庙礼器图式》和孔尚任所著《圣门乐制》,以及《文庙礼乐考》所录鼗鼓图(图22、23、24)进行比对。
图18 北宋《乐书》鼗鼓
图19 明代《阙里志》鼗鼓图
图20 清代《大冶县志》鼗鼓图
图21 清代《汉川县志》鼗鼓图
图22 清代《文庙礼器图式》鼗鼓图
图23 清代《圣门乐志》鼗鼓图
图24 清代《文庙礼乐考》鼗鼓图
《汉川县志》《郧县志》《大冶县志》三志图绘相同,鼗鼓图下均有数行文字说明鼗鼓形制,其数据与明代《阙里志》基本一致。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文庙礼乐考》《圣门乐制》。《圣门乐制》为圣裔孔尚任所纂,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刊。《文庙礼乐考》刊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由杭州府儒学教授金之植编撰。浙江是元以来释奠礼乐的代表地区,杭州府学礼乐尤其完备,《文庙礼乐考》中除了刊录朝廷典籍要求的楹鼓(建鼓)和搏拊,还刊录了革类乐器鼗鼓一副,但是图中文字也说明了杭州府文庙实际没有这一乐器,用乐自然也不可能用到。从上述圣裔所修和地方官修文献,可见明清对于鼗鼓的理解存在两种,一种形制与搏拊基本相同。就此现象,清康熙年间张行言撰《圣门礼乐统》指出:“旧制谓:鞉鼓似鼓,司之者挂于项,两手拊之以节乐,盖误以为搏拊为鼗鼓矣。”[16]10从现存鼗鼓来看,此说可信。
图25 通淮关帝庙清代鼗鼓②图片来源:图1、12、18,(宋)陈旸《乐书》卷一百一十八、卷一百一十六、卷一百一十七《乐图论》,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图2、13,(明)徐一夔《明集礼》卷四十九,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图3、15,(明)李之藻《頖宫礼乐疏》卷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图4,王子初《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北京卷》,大象出版社,1999,第126页;图5、16,(清)周瑞修、崔诰纂《郧县志·卷三学校志》,清同治五年(1866年)刻本;图6、17、21,(清)袁鸣珂修、林祥瑗纂《汉川县志·卷十二典礼志》,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刻本;图7、9、20,(清)胡复初修、黄昺杰纂《大冶县志·卷六祭典志》,清同治六年(1867年)刻本;图8,(清)俞天倬辑《太仓州儒学志》卷四,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刻,雍正元年(1723年)增修本;图10,(清)赖昌期修、张彬等纂《平定州志·卷四学校志》,清光绪八年(1882年)刻本;图11、25,王清雷《中国音乐文物大系Ⅱ·福建卷》,大象出版社,2011年,第12、11页;图14,(明)袁应兆《大乐嘉成》,明崇祯六年(1633年)王佐刻本;图19,(明)陈镐撰、孔胤植重纂《阙里志·卷二礼乐》,明崇祯刻清雍正增修本;图22,(清)孔继汾《文庙礼器图式一卷》,同治六年(1867年)刻本,见陈其泰、耿素丽编《历代文庙研究资料汇编6》,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第205页;图23、24,(清)孔令贻、孔尚任、金之值《圣门礼志 圣门乐志 文庙礼乐考》,山东友谊书社,1989年,第221、598页。
结语
清代直省实际的祭礼仪式中,革类乐器的陈设是最为灵活和丰富的。足鼓,也称应鼓,因与楹鼓(建鼓)击鼓相应而得名,但又和与建鼓相同的清代应鼓不同。足鼓的特点在于从宋元时期的有植木发展为不贯木柱,四足两两分立变为十字形,这可以从清代湖北府县志所录乐器组合中找到证据。其中,当有楹鼓+足鼓组合时,乐器中不会出现应鼓;当有楹鼓+应鼓,则绝无足鼓;当建鼓+足鼓组合时,无应鼓。其中,除了搏拊之外仅有一鼓时,为应鼓、楹鼓、建鼓中之一,而此时的三种,均是能总领众乐的中和韶乐鼓——官方史书中多称之为建鼓。鼗鼓,清初延续明代形制,仅大小纹饰有变。按古制,堂上有楹鼓一、足鼓一和鼗鼓二共四架,分列左右,旧乐凡每曲终时,特磬后楹鼓先击,足鼓应之,鼗鼓殿之,计三次结束。田鼓亦相鼓,与木铎相配用于武舞。悬鼓,因其悬挂而得名,悬于四隅,用于曲尾,特磬之后。上述诸鼓皆是清代中和韶乐之外的乐器,但是阙里志和地方志书显示,当在阙里和直省释奠用乐中有所应用。如在阙里,这些革鼓在清初当是按照旧乐模式演奏。至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皇帝亲临曲阜阙里释奠,视察音乐的和硕亲王奏报阙里旧乐器情况,后阙里获准仍用旧乐,释奠使用足鼓和鼗鼓。足鼓和楹鼓同节,鼗鼓与搏拊同节,乾隆年间的演奏模式,显然与明及清初有了不同。或阙里鼗鼓的变化也恰在此时,《阙里文献考》成书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书中不再沿用明代《阙里志》和康熙年《圣门乐制》等典籍所录鼗鼓形制。从《文庙礼乐考》录有明制鼗鼓,实际杭州府学却无鼗鼓一器来看,清代湖北府县志记录的中和韶乐之外的乐器应该也应存在两种情况:鼗鼓中的一种有录名而实际没有应用,形制是搏拊;另一种为确有使用,乃是上古以来流传的基本形制。明清官方正史的祭礼乐县中皆未录这些乐器,那么从以上革鼓在释奠礼乐文献中的体现,可以判断在明清阙里和地方释奠中,实际存在着使用古代旧乐器的传统。清代不属于朝廷颁布中和韶乐乐器的革类乐器,在实际中被使用,使用的模式则应是考证宋明典籍。从历史上阙里文献记录的圣门礼乐来看,实际演出中鼓类乐器确实比中和韶乐所录乐器更为丰富。阙里礼乐官作为指导直省文庙的上级,对于直省文庙的演出有着实际的指导作用,直省在实际的释奠乐演出中受之影响也是必然的。此外,阙里的文献是方志书写文庙释奠礼仪的参考依据,因而也存在自觉置办和“具文”的情况。这体现了对于“三礼”记录的礼乐器的追溯和尊崇。礼乐遵循古制,清代士大夫阶层仍有这样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