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向度的三维阐释
2023-03-07金志校曹孟勤
金志校,曹孟勤
(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 210023)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之一,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1]49-50这是新征程上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明确要求,表明良好生态环境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之意。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方位、全领域、全体人民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超越了西方现代化传统模式的中国特色的现代化之路。 人与自然关系是对人生存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关系,主动合理谋求合理的人与自然关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性。 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内在要求不仅是理论的要求,更有道德的合理塑造,科学方法的合理培育,有效实践的生动践行。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三维合力保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向度的道德规范、科学性、实践有效性,充分彰显现代化建设生态优先理念,表达了党和国家以及全体人民对美好绿色生态的普遍愿景。因此,深刻阐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的三维表现对于新征程起步阶段具有重要意义。
一、尊重自然的伦理之维彰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合道德性
合理的生态伦理观是合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先导,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之一——尊重自然的合理内核,彰显了我国战略部署的合道德性,是基于伦理规范出发的合理自然观念的深刻理论。 尊重自然的伦理观念不是伦理学家和环境保护者们凭空臆想的理论游戏,而是在对现实问题的反思基础上,再次思考人究竟以何种姿态面对自然。 尊重自然伦理之维意味着人与自然价值排序的合理性分析,人与自然关系符合伦理之善。 新时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容最终都是指向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个主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归旨,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战略部署——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尊重自然伦理观是新征程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合道德性的深刻伦理规范,是对全国各族人民的统一要求,这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理论先导。 尊重一词最初只是在人际之间使用,其内涵是指用平等相对的态度与言行对待他人,具有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意义。 1983 年《全球伦理宣言》中对尊重作出定义:我们承诺敬重生活与尊严、敬重独特性与多样性,以使每一个人都得到符合人性的对待,毫无例外。 这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扩展到自然,强调以合理的伦理观念看待自然,以合理的行为对待自然。 著名哲学家泰勒直接将自己的环境伦理学命名为尊重自然,他区分了尊重的两种类型--评价性尊重和认可性尊重。 评价性尊重是基于个人主观价值判断,以对自我有用性为标准,来确定尊重的对象。他认为尊重自然是出自于对自然本身的喜欢、赞同、认可和向往,在与自然的交往中获得自身的满足感。 他所言的尊重自然是基于认可性尊重,即认可自然本身内在善出发,不以人的主观价值判断为标准,由此确立的客观价值道德观念。 因此,尊重自然是对自然本身的规律的尊重,自然具有内在自在善的价值,不过多以人的意志干预自然本身的发展,强调人要按照自然本身的规律去与自然相处。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是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宗旨,强调人不能以自我意志过多干涉自然,而应当秉持着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的核心理念,像保护自己的眼睛和身体一样去保护自然界。 人从自然界中发展而来,自然的内在善就是人本身的内在善,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就是最为生动的诠释。 这是超越了传统尊重一词的使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求我们尊重自然,彰显了现代化的合道德性,希望构建一个生命共同体的伦理诉求,强调人类对于自然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自然何以成为道德的对象物? 为何我们要尊重自然? 我们需要明确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己,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身。 尊重自然伦理观念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继承发展,直接来源于人与自然是生命有机体理论,人来源于这个大的有机体之中,是在自然界中产生并发展, “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身体。”[2]56习近平总书记基于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变化,提出了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3]8“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3]11这些论述进一步将马克思生命有机体思想时代化、中国化,更进一步地凸显了尊重自然的意义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果,人居环境的显著改善是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方面,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障民生,尊重自然就是尊重人民。
那么尊重自然的伦理之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何以体现? 尊重自然作为一种伦理观念,一种道德规范和美德,首要的是从人自身出发,确认人对待自然的应当态度,使人与自然的相处合乎伦理要求。 确认自我在自然面前的身份与责任,实现人与自然合乎伦理的共在关系,这也是中国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之意,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之维的重要使命。 现代化作为文明进程的阶段,是对以往文明发展成果的继承与突破,而 “文明的进程,首先开始的是人类对自然关系的大幅改变,即人与物关系的改变”[4]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深刻影响着文明进程。 从渔猎文明时期的人对自然的崇拜,到农业文明时期人对自然的敬畏,再到工业文明时期人对自然的征服,这些都是人在自然面前的不合理的安放,本质上都是主奴式的人与自然关系,无论人是主人,还是自然是主人,都没有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 生态文明是超越了以往文明的现代化的新文明阶段,生态文明的核心要旨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尊重自然的伦理规范是人与自然合理伦理关系体现,只有合理认识自然的地位,摆正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舍勒曾提出 “人,只有人——徜使它是人本身的话--能够自己作为生物——超越自己。”[5]强调人首先是作为生物而存在,生物存在则不可避免地要依靠自然,自然就是人存在的基础与前提,人要成为人就需要对一般生物性存在的超越。 人对自我生物性生存的超越就需要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价值观念,以尊重自然为伦理规范,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合理存在形态。
尊重自然作为伦理观念,内在蕴含着人对自然的美德,重视自然本身自在的善。 尊重自然是以道德准则的形式存在,目的在于纠正偏执的主观价值观念,以生态理性指导下的客观价值观念认识自然,培育和践行环境美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 “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度谋划发展”[1]50,体现了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客观价值判断标准。 传统主观价值观念评价自然是以人的主观需要评价自然,是主客二分的自然价值观。 历史事实证明,仅以主观价值观念对待自然走向了对自然的占有、掠夺,生态危机频发促使我们重新思考人的价值观念。 正如泰勒指出: “所有动物,不管它们会与人类有多么大的不同,都是拥有自身善的存在。 同样是基本的第二个原则是:所有植物也同样是拥有自身善的存在。”[6]40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自然是‘拥有自身善的存在’,人应当重视 “存在物的善的客观价值观念”[6]41超越传统的主观价值观念的单纯基于自然有用性来评价自然,重视到自然本身存在价值。以人的主观价值判断自然,最终走向的是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掠夺。 保存自然善在是客观价值观念的核心要义,尊重自然的伦理观念的核心也是在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尊重自然为伦理规范内在要求以客观价值观念来认识自然,看到自然自身善在的重要意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构建的关键要素。
尊重自然彰显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态伦理之维,即人与自然之间树立起合乎道德规范的关系。 尊重自然的伦理观念使人摆正在自然面前的位置,树立合理的客观价值观念,最终使人树立起生态理性的道德意识。 生态理性意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中人所应当拥有的道德观念, “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智慧及人类集体性自觉”[7],是人主动谋求生态和谐的思想观念体现。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将生态理性意识融入绿色发展中,在全社会普遍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价值观念,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
生态伦理是关键行为规范,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哲学基础,尊重自然,构建生态文明,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人存在的本体论基础,以人与自然有机共在为前提。 马克思就曾指出,人与社会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自然具有先在性,自然作为人的无机身体,这些理论彰显了自然界对于人生存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重要理念,是对马克思生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是时代化、中国化的马克思生态思想。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要求以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规范引导人,普遍践行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形成生态理性意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中对人的根本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生态文明建设是全体人民普遍参与,全体人民共同享用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22,新征程上,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生存基础。 同时全体人民也要始终践行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规范,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自然美好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顺应自然的科学之维彰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合规律性
顺应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的科学之维,在主动认识自然的内在辩证规律的基础上,利用科学理论知识来把握自然规律,进而深刻认识自然。 以自然本身规律为参照,调整不适应自然规律的生活生产方式,用合乎自然规律的科学方法把握自然。 改变经济效益至上的不科学原则,反对利用科学技术统治自然的不科学方式。 顺应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的科学方式。
顺应自然是合理科学改造自然、造福人类,实现人类文明延续发展的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 “生态兴则文明兴” 。 回首人类把握自然的历史,同时,也是回首人类文明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顺从自然和征服自然的不合理、不科学把握自然的方式所带来的恶果。 正是这些不合理、不科学的方式所产生的恶果,愈发地使我们要反思以往的不科学方式,实现用科学的方式去把握自然。 顺从自然是人在自然面前无能为力的表现,征服自然是人掌握了科学技术后 “有能为力” 的不科学之举。 渔猎文明时期,人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能力的不足,使得人们几乎是顺从于自然界。自然的力量如同神的力量一般无所不能,可以掌握一切、控制一切,人在自然面前是卑微的顺从者。 “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有无限威力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8]。 正如马克思所言的这样,那时的人是同动物般的服从于自然界,只能直接从自然界中获取生存资料。 但随着自然科学的发展,人们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征服自然。 征服自然是利用科学拆散自然,将自然分门别类地加以研究,所得出的对自然的认识是片面的、原子式的。 这种原子式的自然研究是为了更好地征服自然,这也正是近代以来自然科学发展成果侵害自然的弊病所在。 而自然本身并不是零散的单个自然要素的无序组合,而是有机系统的整体存在。 对自然的科学研究忽视了自然本身的有机系统的整体存在,这就使得科学技术的科学性走向了非科学性,这种非科学体现在科学技术对自然与人关系的严重破坏。 以科学技术征服自然丧失科技本身的科学性和原本的科学任务,科学的本质走向了征服。 以科学思维来改造自然走向的是对无限多样的丰富自然的贫乏化,自然界本身应有的青春活力被机械化改造模式所消灭殆尽,色彩丰富的自然由此消失。
自然内在的总体性辩证法规律决定了必须要用自然本身的科学规律去顺应自然。 自然以其辩证法规律自在存在、自在运行,要深刻理解自然本身的科学性,就需要运用辩证法规律去透过自然的表象,把握自然深层的规律,以期实现用自然本身的规律来顺应自然。 “人类在与自然界打交道时,不能不对自然界本身是什么做出理解,不能不对自然界的统一性整体使万物有机存在的辩证机制进行领悟,否则,人类就会对制约自然界现象背后的辩证规律、对自然界整体运行法则表现为盲目。”[9]如果不深刻认识自然内在的辩证法规律,那么改造自然的活动就沦落为盲目地征服自然,将人的意志强加于自然之上。 而在对自然本身辩证规律认识的基础上,以自然辩证之道对待自然,走向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那么这样就决定了,在对自然辩证规律认识基础上的改造自然活动是善的改造活动,这种善的改造活动是顺应自然的改造活动,用自然本身的辩证规律,实现了对传统的非科学性的科学思维指导下改造自然的原子规律的超越。
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是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道路,是以绿色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这也就明确指出了,征服自然不是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方式,只有以顺应自然的科学方式实现对自然的善的改造,才能保证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多维并进。 不可否认,科学技术显著地提高了生产力,实现了人类生活的改善。 传统科技所带来的人类生活的改善是以征服自然为前提的,无限制地从自然中获取原材料,创造出丰富的产品。 正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走的现代化道路——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之路。 而我们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维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清楚地指明了我国现代化不是以征服自然、破坏自然为代价,盲目地发展经济。 “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这个规律谁也无法抗拒。 要加深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自觉以对规律的认识指导行动。”[3]3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强化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以自然本身的规律为我们行动的原则,只有深刻地把握了自然本身内在规律,我们才能更好地顺应规律,最终达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顺应自然的科学之维,首先意味着对利用科学征服自然的非科学思维的扬弃,以自然本身的辩证规律为原则顺应自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要深化对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10]人与自然作为生命共同体,人本身就是属于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的辩证规律也应当是人的生存规律。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万事万物都无法逃避的自然规律,即使人的力量再怎么强大,也逃不了生老病死。 但顺应自然规律,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一个美丽的生态环境,是人的责任,也是义务。 既是为了人的生存,也是为了自然环境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次,推动绿色发展是顺应自然规律、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科学安排。 “人类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发展的新要求。”[3]6世界文明发展史表明,农业文明时期的人与自然关系虽然基本上表现为和谐状态,人们顺从自然规律而劳作,但人的生活需求并未得到充分实现;工业文明时期,人的劳作被机器大工业生产基本替代,资本主导下的机器大工业肆意地生产,肆意地从自然中掠夺原材料,是对自然的征服。 除此之外,机器大工业生产所带来的工厂污水和废气的肆意排放,直接地造成了人们生活环境的恶化。 因此工业文明时期,人们为了生产,完全忽视自然规律,甚至也忽视人自身的生存规律。那么对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时期人对待自然规律的反思,使我们更加要明确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性。 生态文明建设是以顺应自然规律的科学方式,以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双重目的, “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11],由此证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是人类历史向合理性发展的必然趋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绿色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征程上生态建设的主要任务。绿色发展的重要维度就是要科学地顺应自然规律,以顺应自然的科学方式推动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是核心任务。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理念已然在中国大地上深刻实践、显见成效,绿水青山是生态资本,更是人民美好生活的环境基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 “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 。高质量发展与绿色发展是密切联系的,高质量发展以绿色为重要参照指标,绿色发展的目的又是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顺应自然的科学方式转化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原则,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面。 新征程上,顺应自然的科学之维焕发出更大生机与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生态基础。
顺应自然的科学方式的合规律性深刻实践,体现为科学制度是关键战略设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顺应自然,制定科学的开发自然规则,科学的生态保护制度,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普遍参与的重大战略规划。 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生态文明体制在习近平生态思想的科学指导下已然渐趋完善。 新征程上我们坚持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23-24,以科学的生态制度实现对自然的保护,制定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用最严格的法律和制度坚守生态保护的底线。 健全科学环境治理体制,深入进行排污制度、林业制度、土地制度、生态保护制度、能源制度等制度改革,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更为显著的成效,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推动生态系统趋向多样、稳定和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
三、保护自然的实践之维彰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合目的性
理论一经群众掌握,就会变成革命性的物质力量。 尊重自然意在从主体角度确定伦理规范,顺应自然意在掌握科学方式,二者最终都要熔铸于保护自然的伟大实践之中。 正如马克思所言 “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2]改造世界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任务,也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和使命。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新任务,新使命,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这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国家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内在要求之一,是最为深刻的生态实践,是事关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实践。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特征,表现为保护自然的伟大实践,根本目的在于为人民创造美好幸福生活,确保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任务的合目的性。 保护自然是在确立人与自然合理关系的基础上,顺应自然本身辩证规律,绿色生活生产,系统预防和保护生态,同时发挥能动性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局面,运用人的劳动,创造性地修复的过程。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立场,而人与自然的实践在马克思那则体现为,人以合理的劳动方式实现对于自然存在形态的合理变革, “马克思的哲学立场,主张通过实践变革对象。 针对自然来说,就是主张通过劳动变革自然的实践唯物论。”[13]社会生活本质上就是实践的,人的生活是以实践所构成,以劳动为现实具体呈现,劳动不仅作为社会关系形成的手段,又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桥梁。 这就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直接与自然存在物的关系,而更是以劳动为合理中介的能动的实践关系。 然而并非所有的劳动皆为合理的实践方式,经济利益至上的劳动观使得自然成为人人皆想要占有的私有财产,从而造成对自然滥用与暴力掠夺,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 自然作为自在存在物称为自在自然,有着自在的自然规律。 人是自然的产物,同时也是人类劳动的产物,人从自然中获取维持生命存在的必要物质资料,自然也是作为人的生存环境。 的确,自然可以作为生态资源而给人类带来具体的物质利益。 但是我们更应当注意的是,自然在资本逻辑统治下被人为占有,并且不断地追求自然的价值增殖,使得自然完全沦为资本增值的对象物。 实际上,自然不仅是对象物,而更应该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场所。然而,人所看到的并不是自然的场所本性,而只关注自然能否变成我们盈利的工具:一棵树乃至一片森林,在人们的眼中只是一堆堆的木材;一条河流乃至整个大海,在人们眼中是一个水产养殖厂;眼前飞过的一只小鸟乃至非洲草原上成群的野生动物,在人们眼中是可以被贩卖的食品原材料。 “在私有财产和金钱统治下形成的自然观,是对自然界的真正蔑视和实际上的贬低。”[14]马克思同样看到了,当自然纯粹被人们以物的有用性来衡量,进而导致自然呈现为金钱,以及自然的私有化进程,这些对自然的实践的片面呈现,导致的是对于自然的蔑视和贬低,最终造成了对于自然的破坏。 资本主导的现代性实践走向的是对自然的无情掠夺,满足的并不是人类的生存目的,而是追求资本的目的。 这种掠夺自然的实践活动造成的生态危机,最终受伤害的还是人,生存于一个臭气熏天,空气质量低下,水资源污染严重的社会中,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极大的损害,人类最终陷入了生存困境。 正如恩格斯对人们的劝告,不能过分沉浸在对自然界征服的胜利之中,每一次胜利之后自然都会对人进行报复。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美好幸福生活为导向的现代化之路。 新时代以来,人民的生活需要发展成全面的需要,即追求物质精神财富双重满足,生活的社会环境和谐公平,生态环境优美,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奋斗目标之一。 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是构筑美丽中国,实现人居环境的显著改善。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发展的基本条件” ,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人类的命运与自然的状况紧密相关,历史上自然环境的恶化所导致的人类文明的湮灭是前车之鉴。 重视自然、自觉以实践行动保护自然,是当下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既是为了我们自身生存,也是为了我们文明的延续与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规划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生态领域的远景目标: “未来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1]25“到二〇三五年,我国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1]24这些远景目标无一不彰显了深刻的实践导向性,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中国建设都是基于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重要实践。
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之一,彰显了深刻的实践指向,确保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现实实践性。 同时,保护自然理念合乎全体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良好愿景,从根本上说符合人类生存发展目的。 保护自然的实践不仅仅是一项单独的行动,更需要在各项活动中予以贯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就是保护自然最为深刻地践行。 保护自然是人按照自然的"尺度"进行劳动,以合乎自然的方式改造自然,实现善的改造。 正如马克思所言,人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进行生产。 “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2]58当前保护自然融入到绿色发展的伟大实践中,绿色发展是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的战略谋划,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践行。 党的二十大作为启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节点,对生态领域的战略谋划无一不体现着,保护自然实践的深刻有效性、合乎人民目的性。 实现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全面营造绿色发展的和谐美丽局面,重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以强有力的践行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中国建设。 以科学方法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建设美丽宜居和谐生态环境,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满足感。 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稳定、持续化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实施生物保护战略,实现生态良性可持续发展。 实施能源资源战略性优化,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取得显著成效。 保护自然的践行力、渗透力、感染力,全方位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各项实践中,科学灵活把握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助力新征程,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篇章。
保护自然实践的有效性,深刻实践于以绿色发展为关键驱动要素的生态实践中。 坚持科学绿色改造自然,瞄准生态环境问题,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贡献中国力量、中国智慧。 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谋发展是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以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的核心要义是生产,以生产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我们已经认识到,传统生产方式已然不能满足新征程上我们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推动绿色化发展” “构建新的增长引擎”[1]30因此,绿色发展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以绿色发展促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社会发展共同推进。
结 语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内在要求,深刻推动了以生态优先发展理念为核心的深刻践行。 二十大报告指出,美丽中国建设要求 “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要求 “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 ,由此可见,生态优先意在完全摒弃西方现代化的 “先污染、后治理” 的非生态化道路,以绿色发展融入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生态优先理念在新征程上直接表现为绿色发展的生动实践,以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构筑新征程的绿色生态基础。 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作为合道德性、科学性、实践有效性的生动理念,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我们要增强历史主动,主动培育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观,主动培育顺应自然的科学认识论,将保护自然的实践在社会普遍践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要求,以和谐美丽的生态建设成果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 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顺势而为,奋发有为,我们就能够更好前进。”[15]历史发展包含文明的发展,生态文明是文明的发展阶段。 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我们经受住了自然界的风险挑战考验,生态文明建设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新征程上,我们党以生态文明建设回应时代的生态问题,坚定守马克思主义的正道,创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 “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23民族的发展,文明的延续,生态作为重要的基础已经引起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视。
总的来说,尊重自然的生态伦理规范塑造生态行为人,顺应自然的科学方法推动科学生态制度的构建,保护自然的实践准则助力绿色发展的新格局,三维合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 生态伦理不仅是道德维度的精神力量,还能够作为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以生态伦理为个人行为规范,付诸于合理科学保护自然的实践中,并以科学生态制度的约束,助力新征程生态文明建设。 科学制度作为作为顶层设计,是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战略任务,更是着眼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布局。 绿色发展作为新征程上的重要理念,筑牢物质基础和生态基础。 尊重、顺应和保护是人主动发挥自我力量,以尊重自然的伦理观,顺应自然的科学方式,保护自然的实践手段,三维一体共谋生态和谐,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良好生态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