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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造美丽中国新典范

2023-03-07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 2023年2期
关键词:生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勇担使命开新局,砥砺奋进续华章。回首2022年,深圳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锚定“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目标,攻坚克难、奋勇前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出优异成绩单。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新突破,PM2.5浓度降至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立方米,310条河流优良水体河长比例达67.6%、提升17.6个百分点,环境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3.1个百分点。生物多样性保护亮相国际,组团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7次缔约方大会(COP27)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深圳获得“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国际殊荣,并成功加入“自然城市行动平台”。

生态文明建设再获重磅荣誉,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龙岗区获评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光明区获评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

稳增长、促发展、优服务

全面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过去一年,深圳自觉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创新生态环保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全面助力经济平稳运行。

稳增长,聚焦企业“痛点”、“难点”、“堵点”,出台《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在持续增强服务效能、多措并举助企解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实施惠企举措服务企业5万家次,支持新能源、集成电路等领域233家企业环境治理7600万元。促进环保产业发展,推动年产值大于4亿元的19家环保企业纳入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龙头企业;聚焦全市重大发展战略,有序开展20个先进制造业园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上线“智能选址”区域环评系统,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保障。

优服务,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纳入执法正面清单企业540家,推行非现场执法,对企业无事不扰;实施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强制清单,减轻或不予处罚161宗、减免罚款1617万元。

重点突破、聚力攻坚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深圳发布面向2025年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实施十大攻坚行动。聚焦臭氧污染,狠抓VOCs和NOx协同减排。选取工业聚集的行政区域开展重点工业企业VOCs排放状况及对策研究专题调研,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工业VOCs治理攻坚,全市所有298家加油站、油气仓储企业完成深度治理,全面完成216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提前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Ⅳ排放标准,港作机械清洁化比例达45%,港口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全国领先。

集中攻坚汛期污染,全力巩固治水成效。持续完善“双转变、双提升”工作体系,建立以高清监控、水质微站、人工巡查相结合的科技管控机制,对降雨溢流点、重点暗涵暗渠逢雨必测,整治河流异常水质问题2388个,2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95.2%,提升4.7个百分点。严控陆源污染入海,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实施74条入海河流总氮控制考核,西部海域入海河流總氮下降19.7个百分点;率先开展重点海湾专项清漂试点,实现“海洋环卫”和“城市环卫”无缝衔接,“美丽海湾”建设成果入选国家“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加快补齐能力短板,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宝安环境治理示范基地危废二期项目,新建14家危废收集贮存转运设施,新增危废收集处置能力56万吨/年,入选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重点城市。

一体推进、全面发力

绿色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深圳坚持以先行示范标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出台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案、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市场机制更加有效。试行碳配额有偿分配,有偿分配58万吨配额,碳交易规模从0.8亿元跃升至2.3亿元,碳配额交易金额同比增长1.9倍,以“小切口”撬动市场“大变化”。

试点示范更加有为,推动福田区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打造气候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服务新模式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推广;完成覆盖全市155个单元的CO2和CH4走航监测,建成6个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网点、2个海洋碳汇监测塔并实现数据三维立体展示,碳监测评估试点走在全国前列。

精准切入、强化监管

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

深圳始终遵循摸底调查、动态监测、规范管理的技术路线,从加强自然生态监管入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摸清生态“家底”,率先在全国城市尺度系统开展陆域生态调查评估,全面掌握各类生态系统的空间分布及演变特征,形成全市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库,初步摸清了城市生态系统格局、构成、功能等基本情况。构建生态监测网络,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完成近岸海域、10大流域和26座水库生态调查;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安全监测系统建设,成功获批建设快速城市化地区生态环境科学观测研究站和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增添国家级战略科技力量;持续优化GEP核算方法,将各区GEP核算变化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强化GEP“绿色指挥棒”作用。加强自然生态监管,率先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监管,组织对全市25个陆域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和现场勘查,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水蕨、唐鱼、豹猫、欧亚水獭等一些曾“消失”的野生动植物相继重新回归,物种日趋丰富。

接续奋斗、勇毅前行

奋力打造美丽中国典范

2023年,深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AQI优良率力争达到95.5%,PM2.5年均浓度降至15微克/立方米,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95.2%,西部海域水质逐步提升至四类及以上,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将重点做好高质量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五大方面的工作。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深圳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稳步引导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坚决围绕经济抓环保,围绕高质量发展抓环保,精准做好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抓好招商引资,研究出台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引进和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拓展“环保顾问”、“环保管家”等技术支持服务范围,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以务实举措助力低碳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广泛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制定绿色系列评价地方标准,全力引导全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在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治理方面,开展“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聚焦臭氧污染防治,建立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机制,深入开展VOCs和NOx综合整治,以宝安区VOCs治理试点带动全市工业VOCs治理攻坚,推进臭氧评价浓度尽快进入下降通道;开展碧水巩固提质行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完善“双转变、双提升”水污染治理体系,重点整治降雨溢流污染,全力实施深圳河提质攻坚。重点打好珠江口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控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浓度,推动深圳湾建成“美麗海湾”;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行动,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实施“宁静城市”建设行动,加快推动噪声源头治理调研成果落地运用,在城市规划阶段加强噪声源头预防,系统推进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噪声综合治理。

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方面,深圳优化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巩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健全完善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体系,持续实施“绿盾”监督行动,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督促问题点位整改;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参与国际红树林中心建设,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成效评估,推动恢复河湖岸线自然状态;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持续开展“两山”基地创建。

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深圳持续完善“1+N”政策体系,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完善激励机制,推动龙头企业减排示范,带动全产业链提升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水平;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在重点行业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环评试点。深化市场机制,丰富碳金融产品,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出台气候投融资项目评估技术规范,探索设立气候投资基金,指导福田区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拓展试点示范,加快推动龙岗区、前海合作区建设省级碳中和试点示范区,开展第三批近零碳试点创建工作,新建20个以上近零碳排放区;加快建设碳普惠和碳市场统一管理平台,全面上线碳普惠核证减排量交易。

在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方面,深圳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和特区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全力实施环保强制性标准改革;强化专业支撑保障,组建专家委员会;推进智慧环保二期项目立项,加快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中心实验室和深汕实验室,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力争年底前投入运行;开展高分辨率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等项目科技攻关;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合作交流,定期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会议、临深片区协调会议,推动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全面开展生态环保宣教,结合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系列宣教活动,争当生态文明理念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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