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2023-03-07
事件
中央一号文件首提“放生”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中提出,严厉打击非法引入外来物种行为,实施重大危害入侵物种防控攻坚行动,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放生”一词。
广东省两处湿地升级为国际重要湿地
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在世界湿地日中国主会场,国家林草局公布了18处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广东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广东深圳福田红树林湿地在列。两处湿地此前分别为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此番升级,意味着广东建有的国际重要湿地达到6处,同时建有国家重要湿地1处、省重要湿地18处,建设国家湿地公园27处,绝大多数重要湿地区域已纳入保护范围。
广州首创国内“产业园+景观公园”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2月6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消息称,截至2022年底,广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获有效进展,首创国内“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态景观公园”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让“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工厂”成为循环经济产业园的新标签。
深圳全市全天禁止鸣笛
1月18日,深圳交警发布通告,要求全市范围机动车禁鸣喇叭。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每天0时至24时,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汕头打造“四个一体化”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
近日,广东省汕头市掀起国际风电创新港建设热潮,一批重大产业项目集中签约、开工,签约规模约300亿元,开工项目总投资额约52亿元。其中,明确按照“研发设计一体化、工艺流程一体化、生产制造一体化、检验检测一体化”创新理念,打造全国首个“四个一体化”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
新政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份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底数。长江、黄河、渤海等试点地区,要在原有工作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通知》还进一步细化了2023年、2024年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范围。
《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印发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北京市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办法》按照“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受偿、损害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通过实施水流、水环境、水生态三类指标考核,建立起水质与水量、资源与生态环境、地表与地下、流域与区域有机统筹的水生态区域补偿制度,有利于推动解决北京当前治水工作中的河流水量不足、流动性阻断、溢流污染以及河道生境生物单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水生态环境政策体系。《办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是北京市正式出台的第一个市级层面水生态区域补偿文件。
《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坚决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扭住碳排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实施产业绿色提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降碳增效等“碳达峰十五大行动”。
《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
3月1日起,《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凡是在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排放检验不合格的车辆,需到具有资质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进行维修治理,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查询到相关维修记录后,方可安排车辆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能上路行驶。《方案》和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目录库分别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布。
《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印发
近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据悉,《條例》是全国首部关于零散工业废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五章三十九条,对零散工业废水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理、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为东莞市规范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提供法治支撑。《条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