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种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与探讨
2023-03-06郑洪林王新刚顾见勋
郑洪林 付 玲 王新刚 顾见勋
(湖北省种子管理局,武汉 430070)
湖北种子管理工作坚持宏观把控方向要稳定,微观落实措施要灵活的思路,以新修订的《种子法》及配套法规为行动指南,按照农业农村部、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创新管理,多管齐下,不断保障2 个种业安全,确保3 项种子安全,强化4 级种子管理重点,进一步优化了5 种管理方式,持续开展了6 大体系建设,为促进种业高质量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 种子管理基本情况
1.1 1 部法律法规于2022 年3 月1 日实施的新修订《种子法》是我国种子管理的基本法律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种,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已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具体要求、职责主体及监管方式,是种子管理工作的行动指南。
1.2 2 个目标方向(1)提高良种化水平。湖北近年来着力完善品种管理制度,选育出一批优质、高产、绿色、高效新品种,不断提高良种覆盖率,扩大新品种应用和配套新技术推广,降低成本、提高产量、改善品质,推良种、促丰收成效明显。湖北水稻优质率稳定在75%以上,优质小麦面积达到75%。(2)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粮食安全的根本,稳住面积,提高单产,提升产能,确保粮食产得出、供得上。确保种源安全和粮食安全是种子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
1.3 3 项种子安全(1)品种安全。落实品种审定和品种登记2 项制度。健全以品种区试为依据的品种审定制度,解决了品种种植区域适应性问题,通过加强品种试验管理,采取统一试验、绿色通道试验、联合体试验和引种备案相结合的“一主多元”方式,提升了试验容量,增强了鉴定能力,构建多出品种、快出品种、出好品种的审定通道。(2)种子质量安全。落实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和标签真实性承诺3 项制度。多措并举,加强质量监控,强化市场检查,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合格检验机构达到24 家。(3)种子数量安全。实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储备2 项制度。许可推进了种子市场化进程,储备解决了灾害年份种子供应失衡、种子价格波动异常问题。同时建设优势种子基地,保障种子安全供应,监测种子供需,增强宏观引导预测预判能力。
1.4 4 级管理层次种子管理体系从层级上可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4 个层面。(1)国家级:宏观指导,方向引领。负责全国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承担全国品种区试、品种审定、品种登记、种子检验、种子标准、质量认证等工作。(2)省级:引领方向,指导工作。湖北省种子管理局是独立法人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国家、省农业农村厅种业工作任务,组织本省有关品种、质量和信息等工作的部署,督导重点工作等。(3)市级:承上启下,重在落实。落实种业政策措施、市场监管、基地检查、质量检验、纠纷调解、试验示范、信息采集等任务,重点是推良种、保供应。(4)县级:基础力量,重在执行。承担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及假冒侵权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重点工作是种子执法,以及品种试验示范、跟踪评价、信息采集上报等,维持种子市场秩序。
1.5 5 种管理转变针对品种数量井喷、要素成本上升等现状,湖北着重加强优良品种筛选,创新品种管理,优化管理方式,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的基础。(1)审定从严。服务湖北农业生产,坚持以品种种性安全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修订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修订审定办法,提高审定标准,推进品种审定向分类管理、多元化方向发展。2022 年湖北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67 个,种业创新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2)登记从实。坚持服务导向,依法依规登记,统一受理、统一审查尺度、统一符合性验证、统一展示评价,不断简化环节、强化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累计登记18种非主要农作物品种683个,其中油菜品种占45.8%,彰显了湖北油菜科研的优势地位,为湖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种源。
(3)引种放宽。坚持安全导向,规范实施引种备案制度。结合湖北省情、农情、种情和服务能力,按照区域试验标准,开展引种作物品种的抗病性、耐高温、耐冷性等抗性鉴定,实行专业委员会审查制度,确保引种品种的真实性、安全性和适应性,保障种植安全。近5 年来湖北引种备案水稻、玉米、大豆、小麦4 种作物共687 个品种,水稻、玉米品种分别占48.9%、46.7%,引种品种已成为农业生产用种的重要补充。
(4)推广加速。湖北实施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以来,优良品种推广加快,引导看禾选种,科学种田,建成了省、市、县3 级展示示范网络,良种覆盖率超过97%,良种对农业增产的贡献率达到45%。2022 年认定27 个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启动以基地建设带动良种推广,加快了品种更新换代。
(5)监管提能。随着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湖北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原则,从种子供应链的产、推、供、服环节,提升监管能力、依法治理能力。产:种子生产环节,抓种子基地源头监管;推:推广优良品种,抓品种管理,保粮食安全;供:种子市场销售,抓种子质量、市场管理,维护秩序;服:全面系统服务,依法公开,及时公布种业服务的结果。
1.6 6 个管理体系建设[1](1)品种区试体系。严格品种准入,规范品种试验,深化品种管理制度改革,出台了联合体品种试验和绿色通道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印发了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不断完善品种区试体系,拓宽试验渠道,缩短试验时限,畅通绿色通道,全程监管各环节,适时考察试验,为育种研发、良种攻关、审定品种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
(2)品种登记体系。根据《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目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及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湖北省种子管理局负责品种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查,为丰富品种类型,满足产业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3)种子检验认证体系。坚持2 项制度,健全质量追溯体系。一是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地唱好“四季歌”,严控品种质量和播种质量。二是开展种子检验机构能力合格评定,建立健全种子检验体系,形成了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第三方补充的检验监督体系,基本能满足质量监管的需要。
(4)种业监测服务体系。标志性活动是“两统计一会议”。一是统计调度种子产供需信息,研判农业生产形势、种业发展状况,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种子市场动态,湖北观察点有100 个,国家授牌核心观察点10 个。二是统计行业基础信息,从种子机构、种子企业收集相关信息数据,全面反映湖北种业的年度进展以及在全国的地位和优势。三是重视一年一度的中国种业博览会暨全国种子双交会,湖北种子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展示成果,促进交流。会议搭建起种业发展政策宣贯、交流合作、成果展示的平台,行业导向力强。
(5)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体系。湖北已建成省、市、县3 级展示示范网络,采取征集品种、设立标牌、田间管理、测产验收4 统一的方式,对推广品种进行展示示范和跟踪评价。新增29 个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展示评价基地,其中国家级2 个、省级27 个。近年来通过建设农作物展示评价基地,可线上直播田间选种,可实时共享品种表现数据和评价结果,可实现足不出户看禾选种,引导科学种植。
(6)良种繁育服务体系。种源保障的基础是种子基地。湖北被认定的国家级制种大县有3 个,分别是公安县、襄阳市襄州区和监利县的水稻、小麦和棉花制种基地,通过制种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基本实现了制种基地“五化”。认定的国家级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2 个,分别是远安县和丹江口的食用菌、柑橘基地,启动特色作物制种基地建设,提升了特色农作物供种保障能力。近年来,湖北不断创新制种基地建设和发展模式,实现优势基地与龙头企业的共建共管共用,推动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优势作物基地做优、企业做强。
2 当前新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5 次视察湖北,要求湖北着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不断取得新成果,强调要切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 年6月28 日习近平在湖北省武汉市考察时强调,把科技的命脉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断提升我国发展独立性、自主性、安全性。2022 年10 月16 日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新形势、新要求、新作为。种源安全对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有重要意义。种业振兴要立足湖北新形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顾全大局,立足本职,担当作为,感恩奋进,切实以“三农”工作的实际成效,助力建设构建种子管理新发展格局,推进湖北种业高质量发展。
3 工作建议
3.1 坚持1 个依法履职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把握作为的上线,不作为的底线。依法厘清和强化种子管理职能,找准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构建理念先进、职能明确、制度健全的种业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种质资源收集、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与登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与备案、质量监督等管理工作。
3.2 聚焦2 个管理重点(1)企业商业化育种,品种是种业竞争的焦点。企业是商业化育种主体,更是种业发展的主体,地位不断增强。要继续扶持优势企业发展,配置配齐各要素,搭建技术应用平台,牵头科研攻关,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解决科研产业“两张皮”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推动创新,打造优势企业、特色企业协同发展的种业集群,促进种子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2)知识产权保护,也是种业竞争的焦点。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现代种业是典型的高科技,知识产权背后隐含的是科技实力[2]。要扎实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强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加大案件查处,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
3.3 明确3 个发展目标(1)确保种业科技自立自强。只有种业自主创新,才能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只有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保障粮食安全。(2)种源自主可控。自立自强的品种、实力雄厚的民族企业、稳固的优势制种基地,是保障种源的基础,是实现种源自主可控的3 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核心是培育强大的种业集群,让领军企业、专精特企业协同发展,包容并蓄,提升种子企业差异化竞争能力,选育突破性品种、建设好制种基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3)对外开放安全可控。促进对外开放合作,支持国内企业、种子走出去,用好国内国际2 个市场、2 种资源,在管控好风险隐患的前提下,不断增强种子进出口。
3.4 完善4 个种业体系[1](1)创新体系。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现代创新体系,形成全产业链一体化的创新模式,培育和推广高产稳产、绿色生态、优质专用、适宜全程机械化的新品种。(2)产业体系。以市场主导、政府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企业集群,夯实种业强国的根基。(3)治理体系。推进种业放管服改革,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形成法制完善、监管有力、放管服结合的治理体系。(4)开放体系。加快种业开放步伐,推进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构建维护主权、符合规则、高水平安全的现代种业对外开放体系。
3.5 推进5 个种业行动湖北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建设、市场净化五大种业行动。
(1)种质资源保护要持续加强。全面完成普查征集任务,及时保护新资源,利用好专项资金,建成湖北省种质资源库和数据库,打牢种业振兴的种质资源基础。
(2)创新攻关要持续推进。配合国家推进重要种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做好湖北特色品种育种攻关,加快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洪山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发挥湖北农业大省、科教大省的创新优势,推进科企合作,推动要素聚合,促进资源、信息、人才、技术共享,加快核心种源产业化。
(3)企业发展要持续扶持。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指导、重点支持,配置各要素,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重点龙头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实行好“两库一清单”(企业培育库、项目库、问题清单)。
(4)基地建设要持续提升。优先建设好国家基地,用好省专项2022 年4175 万元统筹资金,持续支持南繁基地、制种基地和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
(5)违法行为要持续打击。强化种子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推进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优化湖北种业市场,加强农业执法,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种子质量抽检、市场检查力度,发挥种子质量检验体系、执法体系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作用,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振兴湖北种业,推进高质量发展,全省种业人正实干笃行,展现“三农”担当,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