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要落实“五优先”
2023-03-06文牛泉
文 牛 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对学校来说,学生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工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牢牢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折不扣地落实在行动上。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落实好“五优先”。
一是规划校园建设要落实安全优先。在规划校园建设方面,首先要考虑选址安全,不能把校园建在泥石流、洪水、滑坡、雪崩、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和废气、废烟、污水、污渣等排放区域,远离噪音源头。其次,在工程建设上,要严格按安全建设标准要求设计图纸和施工,如室内外护栏、楼梯台阶、阳台、窗户、逃生通道、实验室、危化品储藏室等的设置以及消防管道、燃气管道、用电线路等设施的铺设,都要符合安全规定标准,否则一律不得通过验收。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要落实安全优先。不论办学经费多么紧张,学校所有的支出项目都要为安全项目让路。如果办学资金确实紧缺,学校就得通过不同渠道进行筹措,优先满足安全项目需求。安全经费主要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整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技术鉴定和评估,等等。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切实提高安全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花大钱办小事和重复投资,坚决杜绝浪费,确保安全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组织开展活动要落实安全优先。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一定要优先考虑安全因素,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要详细制订活动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科学研判各类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活动中,要教育学生遵守纪律,规范学生活动秩序和程序,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学生在校内开展活动,须经校领导逐级审批;组织学生在校外开展活动,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者要严把安全关,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活动。
四是规范学生言行要落实安全优先。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要把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恶语相向、不拉帮结伙,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反映或报警求助。在不同季节、特殊天气、课外活动、学生上下学等关键时段和节点,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到危险的地方逗留、游玩,使其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五是工作考核评价要落实安全优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纳入阶段性和年度工作考评体系中。凡在工作中不重视安全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制”,单位和集体不得评优评先,个人除了不得评优评先外,还不得晋级晋职。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该行政处分的行政处分,该经济处罚的经济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