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5—1882年朝鲜开国的决策形成及其影响
2023-03-04尤淑君
尤淑君
(浙江大学 历史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朝鲜开国问题,不只是朝鲜内政的路线之争,也是中国欲变更宗藩体制的新尝试,更是“事大外交”与“属国自主”争议之源头。过去有不少学者探讨朝鲜开国的重要性,如田保桥洁指出1876年签订《日朝修好条规》不只是近代日朝关系的转折点,也是晚清中朝宗藩关系转型的开始。(1)田保橋潔:『近代日鮮關係の研究』上巻、京城:朝鮮総督府中樞院、1940年、第467—512頁。朝鲜虽将《日朝修好条规》视为“事大交邻”模式的延续,但日本却引入国际法的解释,调整日朝两国的往来模式,挑战以中国为主的传统东亚国际秩序。伊原泽周不认可田保桥洁的观点,认为1882年《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才是朝鲜开国的起点,并指出李鸿章“以夷制夷”的策略是失败的,反而让当时东北亚国际形势更复杂化。(2)彭澤周:『明治初期日韓清関係の研究』、東京:塙書房、1969年;伊原泽周:《近代朝鲜的开港:以中美日三国关系为中心》,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林子候与宋炳基关注朝鲜君臣对锁国政策的争论,并看重何如璋、黄遵宪推动朝鲜开国的作用,促使北洋大臣李鸿章干预《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3)林子候:《朝鲜开国史研究》,嘉义:玉山书局,1984年;宋炳基:《一八八二年朝美条约的订立与清代中国》,杨秀芝译,台北:乐学书局,2006年。李光麟与金度亨指出朝鲜开国不全是由于中日两国主动促发的外在因素,而是朝鲜后期的实学思想引发的朝鲜内部改革,亦是朝鲜士人的救亡手段促成朝鲜近代化的动力。(4)李光麟:『韓國開化史 諸問題』、:一潮閣、1986年;金度亨:「(开港后的世界观变化与民族问题)」、『(韩国独立运动史研究)』2000年第15期;檀国大学校東洋学研究所編:『(开化期的朝鲜与世界各国的相互理解)』、:(国学资料院)、2003年。冈本隆司着眼在1882年中朝关系的转折点,并探讨马建忠在缔结《朝美修好通商条约》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指出“属国自主”概念的形成及其隐患。(5)岡本隆司:『馬建忠の中国近代』、京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07年、第79—84頁;冈本隆司:《属国与自主之间:近代中朝关系与东亚的命运》,黄荣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年,第41—71页。酒井裕美分析朝鲜统理衙门的制度与构成人员,并讨论《中朝商民水陆通商章程》《中江贸易章程》《日朝通商章程》《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朝英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过程、条文内容及其影响。(6)酒井裕美:『開港期朝鮮の戦略的外交:1882—1884』、吹田:大阪大学出版会、2016年。李穗枝反驳朝鲜对日政策是消极退缩的常论,并分析《日朝通商章程》的关税交涉,指出朝鲜利用清朝权威,遂能处于主动地位,积极保护朝鲜利益。(7)李穗枝:『朝鮮の対日外交戦略:日清戦争前夜1876—1893』、東京:法政大学出版局、2016年。基于以上的成果,本文试着从朝鲜高宗李熙变更国是的角度切入,分析朝鲜决定开国通商的动机、缔约过程及其影响,证明朝鲜开国政策符合朝鲜利益,开港通商之举亦是朝鲜的现实需求,而高宗李熙采纳黄遵宪“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的动机,即在维持“事大交邻”体制的基础上去改革朝鲜内政外交,以图自强。未料,中朝两国的构想虽好,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屡有冲突,并因中国势力介入朝鲜内政外交,使朝鲜国内派系斗争更加激烈,埋下了“壬午兵变”的导火线。
一、朝鲜开国与《日朝修好条约》的签订
1864年朝鲜高宗李熙继位后,由神贞大王大妃赵氏摄政,生父李昰应为大院君,赞襄政务。(8)朴永圭:『朝鮮王朝実録』、尹淑姬、神田聡訳、東京:新潮社、1997年、第343—344頁。为了强化王权,压制安东金氏的势力,大院君提高少论派、南人党、北人党的录用比例,清除“势道政治”的副作用,但仍维持“卫正斥邪”政策,遵从“事大攘夷”原则,避免老论派的反扑。(9)Carter J. Eckert, Ki-baik Lee, Young Ick Lew, Michael Robinson, Edward W. Wagner, Korea: Old and New, A History,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192-193;糟谷憲一:「大院君政権の権力構造—政権上層の構成に関する分析—」、『東洋史研究』1990年第49巻第2期。所谓的“卫正斥邪”,即以程朱理学为“正学”,并贬斥西学与天主教为“邪学”“邪教”。为了维持“卫正斥邪”的正当性,大院君严查天主教的传教活动(10)糟谷憲一:『朝鮮の近代』、東京:山川出版社、2011年、第24頁。,还捕杀信奉天主教的官员洪凤周、南钟三,甚至处死张敬一(Bishop Siméon-François Berneux)等9名法国传教士与8000多名朝鲜天主教徒,史称“丙寅邪狱”。(11)林泰辅:《朝鲜通史》,陈清泉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239—244页。对“丙寅邪狱”处死法国传教士之事,法国决定派军报复朝鲜,并告知清朝总理衙门,说明出兵缘由。(12)《朝鲜高宗实录》卷4,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55—1958年,高宗四年三月初七日。总署转告朝鲜政府后,大院君主张“事大攘夷”政策,要求各地官厅加强警戒,并组织军民联防,逮捕天主教徒,避免里应外合。(13)李恒老:《华西集》卷3《辞同副承旨兼陈所怀疏》,首尔:民族文化推进会,2003年,第10页b,丙寅九月十三日。来自法国、俄国、美国的商船与炮舰先后出现在朝鲜周边海域,或测量海岸,或登岸抢掠,引发朝鲜官民的恐慌。(14)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朝鲜通史》(下卷),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7页。朝鲜官员梁宪洙号召百姓保卫家乡,竟击退法国军舰(1866年丙寅洋扰),并循此模式,再次击退来犯江华岛的美国军舰(1871年辛未洋扰)。(15)李基白:《韩国史新论》,厉帆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第273—276页。
1868年,明治天皇睦仁亲政,废除幕府制度。按过去日朝两国遣使通信的惯例,日本对马藩向朝鲜送书契,说明日本“王政复古”的现况。(20)《朝鲜高宗实录》卷4,高宗四年十月初一日。但大院君未能注意到日本国内的新变化,并因日本书契格式与过去不同,认为日本有意污辱朝鲜,于是秘命东莱府使拒收书契。(21)《朝鲜高宗实录》卷6,高宗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朝鲜拒收之举,让明治政府相当愤怒,收回对马藩的交涉权,但考虑到日朝两国的通信惯例,还是给了朝鲜第二次机会,改由外务省出面与朝鲜交涉。外务省派出佐田白茅等人赴朝鲜交涉,仍被东莱府使拒绝。(22)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2、第634号、第471—472頁;巻3、第86号、第128—129頁。佐田白茅认为朝鲜国弱民贫,竟敢蔑视日本,建议明治政府出兵征讨朝鲜。(23)佐田白茅:『征韓論の舊夢談』、『明治文化全集』巻25、東京:日本評論社、1992—1993年、第38—52頁。继佐田使团后,吉冈弘毅使团也被朝鲜拒绝了,明治政府只好再拿着对马藩主宗义达的信件,希望与朝鲜交涉,但朝鲜还是拒收。日本国内主张“征韩论”的声音日益高涨,准备用武力打开朝鲜国门。(24)《朝鲜高宗实录》卷21,高宗九年六月初七日;田保橋潔:『近代日鮮關係の研究』上巻、第305—307頁。
日本留守政府的西乡隆盛、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等人,主张征讨朝鲜,希望以日本对外扩张的方式,解决武士阶层的失业问题,也能获得廉价原料与广大市场,但限于当时日本国力不足,大久保利通极力反对,暂缓日本对外扩张的计划。为了与中国通商,日本派了外务卿副岛种臣、柳原前光前往天津,与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交换《中日修好条规》与《中日通商章程》。当时,李鸿章询问副岛有关日朝两国冲突的问题,并建议日本不可对朝鲜动武,否则就是挟西洋之势,欺压朝鲜。(25)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同治十二年四月初七日述副岛商论外交》,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45页a—46页a。表面上,副岛赞同李鸿章的建议,但他注意到中国在意欧美诸国对朝鲜的态度,不愿为朝鲜得罪欧美诸国。随即,副岛等人前往北京,向同治皇帝递书觐见。副岛的北京之行,收获颇丰,不但以“三揖礼”觐见同治皇帝,令外国公使侧目(26)尤淑君:《宾礼到礼宾:外使觐见与晚清涉外体制的变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并通过琉球渔民被台湾生蕃杀害之事,也得到日本出兵台湾的口实,甚至还得到美国驻华公使与俄国驻华公使不干涉日本出兵朝鲜的保证(27)彭澤周:『明治初期日韓清関係の研究』、第35—45頁。,让日本获得了出兵朝鲜的机会。
西乡隆盛等人主张出兵朝鲜,岩仓具视认为出兵时机未到,主张整顿内政,再对外扩张。明治天皇采纳岩仓的意见,暂缓处理朝鲜问题,标志了1873年明治政府统治层的分裂,以西乡隆盛为首的征韩派失势,改以大久保利通为首的内治派掌权。(28)姜範錫:『征韓論政変: 明治六年の権力闘争』、東京:サイマル出版会、1990年。在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等人的规划下,日本进行各种改革,并以日本代替琉球人复仇为由,悍然出兵中国台湾,再以琉球问题与中国交涉,逐步吞并琉球。(29)安冈昭男:《明治前期日中关系史研究》,胡连成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71—107页;毛利敏彦:『台湾出兵:大日本帝国の開幕劇』、東京:中央公論社、1996年。此时,朝鲜政局出现变动。1873年,高宗李熙不愿再忍受大院君专权,联合安东金氏与丰壤赵氏,罢黜大院君,高宗李熙亲政(30)文玉柱:『朝鮮派閥鬪争史』、東京:成甲書房、1992年、第186—188頁。,由闵妃为首的外戚们掌握实权,“势道政治”又死灰复燃。(31)林子候:《朝鲜开国史研究》,第69—70页。1874年,鉴于日本出兵台湾,礼部曾建议朝鲜与法国、美国立约通商,遏止日本攻击朝鲜的计划。(32)《朝鲜高宗实录》卷11,高宗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为了重启日朝交涉,并打压大院君,高宗李熙处死安东晙(33)《朝鲜高宗实录》卷11,高宗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但因大院君势力仍遍布上下,无法改变朝鲜锁国的现况。(34)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7、第218号、第404—415頁。外务省理事官森山茂建议明治政府用武力打开日朝交涉的僵局(35)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8、第28号、第70—71頁;第29号、第71—72頁。,明治政府于是决定派遣军舰在朝鲜南岸巡游,且发炮演习,其中云扬舰借口复仇,命日本军队登陆,占领永宗镇,破坏炮台,焚烧朝鲜官署民居,史称“江华岛事件”。(36)《朝鲜高宗实录》卷12,高宗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高宗十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日本派出森有礼出使中国,欲试探中国对“江华岛事件”的态度,所以向总署与北洋大臣李鸿章询问中朝宗藩关系的本质,并曲解恭亲王奕的话,自行认定“朝鲜是一独立之国,而贵国谓之属国者,徒空名耳”(37)“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2年,第212号,第270页,光绪元年十二月十九日总署收日使森有礼照会。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9、第39号、第153頁。,尤其探查到中国不可能出兵协助朝鲜,也不希望日朝关系破裂的情报(38)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9、第47号、第183—184頁;权赫秀:《〈江华条约〉与清政府关系问题新论——兼与王如绘先生商榷》,《史学集刊》2007年第4期。,所以森有礼建议明治政府立即遣使与朝鲜交涉。另一方面,朝鲜领议政李裕元已明白李鸿章不愿日朝两国开衅的暗示(39)“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224—1号,第270页;第224—2号,第271页。,而李鸿章主和斥战的态度,代表了中国对日朝交涉的立场,也能作为高宗李熙打压大院君等保守派的武器,希望推翻锁国政策。因此,高宗李熙不顾大院君反对,起用主张“开国论”的朴珪寿及其弟子金玉均、朴泳孝、洪英植、徐光范等人,准备与日本和谈。日本不愿扩大战事,也想快点和谈,遂派黑田清隆与井上馨赴朝鲜谈判,与朝鲜签订新的通商条约。(40)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9、第3号、第183—184頁。
1876年2月27日,朝鲜与日本签订《日朝修好条规》(又称《江华条约》),同意开放釜山等港口(当时未议定开港地,后约定为仁川与元山),作为对日贸易的通商口岸,并同意日本取得自由勘测朝鲜海口、领事裁判权、内地贸易等特权。(41)李元淳等:《韩国史》,詹卓颖译,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87年,第265—267页。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仿效1874年《法越条约》的做法(42)東亞同文會編:『東亞関係特種條約彙纂』、東京:丸善株式會社、1904年、第289—291、703頁。,在《日朝修好条规》第一款写道:“朝鲜国自主之邦,保有与日本国平等之权”(43)《朝鲜高宗实录》卷13,高宗十三年二月初三日。,间接否定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以便绕开中国,直接与朝鲜交涉。(44)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4《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日本使臣森有礼署使郑永宁来署晤谈节略》,第35a—38页a。根据宗藩体制的惯例,清政府收到朝鲜报告与《日朝修好条规》全文,但认为日朝修好仍遵循过去的交邻关系,不会影响中朝宗藩关系。未料,日本依据《国际法》的主权独立、两国对等原则,宣称朝鲜为自主之国,暗中否定中朝宗藩关系(45)王如绘:《〈江华条约〉与日本大陆政策的实施》,《抗日战争研究》1999年第4期;金基赫:「江華島條約 歷史的 背景 國際的 環境」,『國史館論叢』1991年9月第25輯。,并借《日朝通商章程》获取的特权,向朝鲜输入欧洲工业制成品,快速扩大对朝鲜的输出,再从朝鲜输出稻米与大豆,垄断了朝鲜的米粮出口,尤其是《日朝修好条规》第七款准用日本货币在朝鲜买卖,不但容易造成朝鲜金融的混乱,也能让日本资本渗入朝鲜市场(46)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9、第92号、第275—287頁。,使日本逐渐控制朝鲜经济命脉,埋下了中日两国在朝鲜半岛竞争之祸根。(47)安德鲁·戈登(Andrew Gordon):《200年日本史:德川以来的近代化进程》,李朝津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46页。
二、《朝鲜策略》与朝鲜更定国是
《日朝修好条规》签订后,高宗李熙受朴珪寿的影响,倾向开国(48)孫炯富:『朴珪壽 開化思想 研究』、:一潮閣、1997年。,于是派遣金绮秀为首的修信使团,考察日本推行明治新政的情形。金绮秀等人虽未带国书,但明治天皇却亲自接见,待之如国宾,并安排金绮秀等人参观日本议事堂、步兵军营、炮兵工厂、裁判所等设施,让金绮秀大受震撼。金绮秀认为日本各地的蓬勃发展皆受益于明治维新的政制变革,遂撰写《日东记游》一书,并在呈交朝鲜政府的考察报告《行中闻见别单》里,给予明治维新很高的评价。(49)金绮秀:《日东记游》卷4《附行中闻见别单》,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58年,第198页。金绮秀推崇明治维新的成效,对朝鲜国内产生很大影响,有助于开化思想的传播,甚至打动了高宗李熙,萌生推动改革的雄心。
高宗李熙虽有意改革,但“卫正斥邪”仍是朝鲜国内的主流思想,改革阻力相当大,而在朝鲜的日本商人不择手段、哄抬物价,使朝鲜官民厌恶日本。再加上日本外务省片面中止琉案交涉,悍然吞并琉球(50)横山学責編、州立ハワイ大学宝玲叢刊編纂委員会監修:『琉球所属問題関係資料』第8巻、東京:本邦書籍、1975年、『琉球所属問題』、第21号、第193—194頁;第7巻、『琉球処分』下巻、第149—150頁。,使朝鲜君臣开始警戒日本,于是拒绝了花房义质提出公使驻京与开港问题的要求。
福建巡抚丁日昌认为日本可能会攻击朝鲜或闽浙沿海,指出“日本有吞噬朝鲜之心,泰西无灭绝人国之例,将来两国启衅,有约之国皆得起而议其非,日本不致无所忌惮。若泰西仍求与朝鲜通商,似可密劝勉从所请,并劝朝鲜派员分往有约之国,聘问不绝”(51)故宫博物院:《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1,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第33号附件1,第32页a。,于是建议清政府应将朝鲜纳入中国防御体系之中,避免重蹈琉球之覆辙,而朝鲜也应该与欧美诸国缔约通商,遏止日本吞噬朝鲜之心。对于丁日昌的建议,总署深以为然,遂请北洋大臣李鸿章主持朝鲜开国之事,并通过朝鲜领议政李裕元的管道,劝告朝鲜与欧美诸国缔约通商。
在中日两国都有意推动朝鲜开国的情况下,高宗李熙派遣以金弘集为首的修信使团,试图解决日朝两国的开港争论,而日本特别看重朝鲜修信使团的考察,殷勤接待,希望让朝鲜官民减少对日本的恶感。
修信使团觐见明治天皇后,修信使金弘集原本打算与外务省讨论仁川开港、关税改定、米谷禁运等问题,却不得其法,难以沟通,并与日本驻朝公使花房义质多次争执,双方不欢而散。(52)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1《高宗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58年,第125—127页;卷2《修信使金允植复命书》,第149—150页。金弘集交涉受挫的消息外传后,中国驻日公使馆参赞黄遵宪奉公使何如璋之命,登门拜访金弘集,两人笔谈讨论当时日朝两国内政外交问题。(53)冈本隆司:《属国与自主之间:近代中朝关系与东亚的命运》,第44—46页。此后,金弘集频频接触何如璋、黄遵宪,不但阅览黄遵宪正在撰写的《日本国志》草稿,还与何如璋有六次笔谈,讨论朝鲜关税与日朝两国改约等问题,尤其探讨中朝两国如何与日本交往的策略(54)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70—188页;伊原泽周:《从“笔谈外交”到“以史为鉴”——中日近代关系史探研》,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92—95页。,于是接受了黄遵宪的看法,认为朝鲜大患不在日本,而是俄国。(55)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71页。何如璋建议朝鲜应尽快开港通商,如此可增对外贸易之利,亦可借欧美诸国之力,达到均势之目的。(56)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79页。但金弘集仍犹豫不决,毕竟朝鲜国内“卫正斥邪”的保守势力太大,连高宗李熙都不得不有所顾忌,想等金弘集回国禀告后再议。
金弘集即将归国复命,无法再与何如璋等人笔谈,所以黄遵宪撰写《朝鲜策略》,深入分析朝鲜局势及其开国理由,借以坚定金弘集的信心,再去说服朝鲜君臣。(57)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81页。1880年9月6日,黄遵宪带着《朝鲜策略》拜访金弘集,指出日本国力尚不足以图谋朝鲜,希望朝鲜尽快改革,中国才能与朝鲜共同对抗俄国,并反复强调关税自主的重要性,提示朝鲜只要能掌握关税自主权,便可不受输出之害,反得其输出之利,让金弘集不必太担心朝鲜米输出日本的问题。(58)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82—184页。黄遵宪《朝鲜策略》的要旨在于“防俄”,而防俄之策即“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以图自强”(59)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90頁。何如璋与黄遵宪抱有同样的观点,这些建议曾出现于何如璋报告总理衙门的公文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2号,第437—439页。,并提醒朝鲜“实居亚细亚要冲,为形胜之所必争。朝鲜危,则中东之势日亟,俄欲掠地,必自朝鲜始矣”(60)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89頁。,所以朝鲜应采取“于亲中国则稍变旧章,于结日本则亟修条规,于联美国则亟结善约”(61)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92頁。,并与外国缔约,使其互相牵制,俄国亦不敢要挟,才能保障朝鲜的安全。
黄遵宪《朝鲜策略》仔细说明“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的原因,希望能说服朝鲜君臣开国通商,避免与中国离心、陷入日俄两国的陷阱。在“亲中国”方面,黄遵宪指出朝鲜为中国属藩已有千年之久,过去朝鲜有事,“中国必糜天下之饷、竭天下之力以争之”,朝鲜若能更勤事中国,让天下之人都知晓中朝两国谊同一家,而在中国的支援下,“俄人知其势之不孤而稍存顾忌,日本人量其力不足而可与连和,斯外衅潜消而国本益固矣”。(62)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90頁。在“结日本”方面,黄遵宪指出“日本与朝鲜实有辅车相依之势”,朝鲜应“损小嫌而图大计,修旧好而结外援”(63)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90頁。,而俄国向东发展,必先骚扰朝鲜,若俄国吞并朝鲜,东亚局势自然全在其掌握之间,故日本“保朝鲜即所以自保也”。(64)外務省:『日本外交文書·明治期』巻13、第136号、第391頁。在“联美国”方面,黄遵宪指出美国不掠他国人民土地,亦不干预他国内政,能扶助弱小,维持公议,使欧洲诸国不敢放肆。当然,黄遵宪的“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之议,自然是符合中国利益的构想。黄遵宪认为,只要朝鲜开港通商,不只能牵制俄国、日本,中国也不必为朝鲜与欧美列强冲突,还能强化中国与朝鲜两国的联系,向欧美诸国彰明中朝宗藩关系,有助欧美诸国理解中国宗藩体制的运作方式,甚至能通过朝美两国签订商约,让中国能得到一个平等互惠的商约范本,有利于中国与欧美诸国修约之事。(65)杨天石:《黄遵宪的〈朝鲜策略〉及其风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
9月7日,金弘集向何如璋等人辞行回国。何如璋提醒金弘集注意俄国军舰在图们江活动的情况,使其促请朝鲜君臣尽快开国,与美国缔约,防止日本、俄国的窥伺。(66)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大清钦使笔谈》,第187页。金弘集回国后,将《朝鲜策略》呈给高宗李熙参考,让朝鲜君臣相当震撼。当时高宗李熙细问金弘集几个问题,例如俄国军舰动态、日本要求朝鲜开港地点及其税率制订、朝鲜如何防御俄国、中国是否与俄国开战的可能性,及中国官员对朝鲜未来发展的看法等问题。(67)金允植:《修信使记录》卷2《修信使金允植入侍筵说》,第155—158页。确定何如璋、黄遵宪的善意后,高宗李熙与领议政李最应深入讨论《朝鲜策略》,决定接纳黄遵宪“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以图自强”的方案,并视为朝鲜治国的良策(68)《朝鲜高宗实录》卷17,高宗十七年九月初八日。,有必要更定国是,制订开国政策,打压“卫正斥邪”的保守势力,才能推动朝鲜改革。(69)《朝鲜高宗实录》卷17,高宗十七年九月初八日。为了加速朝鲜开国,高宗李熙先后派遣密使李东仁、卓挺植前往日本,私下请何如璋出面斡旋朝美建交之事(70)“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2—2号,第442—445页;第345号,第451—452页。,也派中枢府知事李容肃出使中国,向总署与北洋大臣李鸿章表示朝鲜与美国缔约通商的意愿(71)“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53—1号,第462页。,甚至在1880年仿照总署,创建朝鲜统理机务衙门。(72)《朝鲜高宗实录》卷17,高宗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未料,黄遵宪的《朝鲜策略》被人拿出王宫之外,阅读者众,一时洛阳纸贵,却引发保守派的不满,掀起轩然大波,让高宗李熙不得不与势力庞大的保守派正面对决。
1881年3月,议政府弹劾金弘集等人进呈《朝鲜策略》蛊魅惑上,朝鲜儒生李晚孙等人也高举“卫正斥邪”的旗帜,发起了儒生万人联名抗议,还有300多名儒生在汉城伏阙上疏,抨击《朝鲜策略》是诬圣侮贤辱国的邪书,并抨击金弘集为叛国罪人,竟引入邪学、迷惑君主(73)《朝鲜高宗实录》卷18,高宗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使金弘集不得不上疏辞官,高宗李熙只好将其流放,暂避风头。(74)《朝鲜高宗实录》卷18,高宗十八年四月初九日。这场“卫正斥邪”运动,不只是“事大攘夷论”的学理之争,也是保守派与开化派的党派斗争,更是决定朝鲜“国是”的大辩论,朝野双方在行动上去论辩朝鲜究竟要锁国攘夷或开国通商之大政方向。然而,儒生们日益激烈的抗议行为,引起高宗震怒,遂以语出不敬、谤讪朝廷为罪名,处死与流放多名儒生,仍坚持落实《朝鲜策略》的方案。(75)朴周大编:《罗岩随录》,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80年,第232页。朝野双方僵持许久,互不相让,直到1881年9月破获安骥泳欲罢黜高宗李熙、另立大院君庶长子李载先的阴谋后(76)《朝鲜高宗实录》卷18,高宗十八年九月初三日。,高宗李熙趁机捕杀大院君的多名亲信,株连者众多,汉城气氛肃杀,让儒生们如鸟兽散去,避免引火上身。至此,高宗李熙暂时压服了儒生们反对《朝鲜策略》的声音,为1882年签订《朝美修好通商条约》创造了条件。从朝鲜君臣同意与欧美列强通商的过程,可知朝鲜不是被动接受中国的指导,而是以朝鲜自保自主为重点,将其作为“事大外交”的基本原则,加强与中国的合作交流,并学习中国“以夷制夷”的经验,与欧美诸国往来通商,压制俄国与日本觊觎朝鲜的野心。(77)杨天石:《黄遵宪的〈朝鲜策略〉及其风波》,《近代史研究》1994年第3期。
三、《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朝鲜自主问题
黄遵宪《朝鲜策略》不只改变朝鲜闭关自守的局面,也象征中国痛失琉球后,一改过去放任属藩自主的宗藩惯例,参与朝鲜对外交涉事宜,试图为朝鲜打开“联美国”的管道。(78)冈本隆司:《属国与自主之间:近代中朝关系与东亚的命运》,第46—49页。冈本指出,黄遵宪的《朝鲜策略》让朝鲜政局为之一变,何如璋也向总理衙门提交《主持朝鲜外交议》,建议让朝鲜按照国际法缔结条约,并将俄国设想为假想敌,而把日本排除在外。1880年,美国海军准将薛斐尔(Robert W. Shufeldt)前往日本,欲打开与东亚诸国的商业贸易,促进美国对亚非贸易的发展,并试图通过日本联系朝鲜,却遭到朝鲜拒绝,无功而返。(79)“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35号,第411—412页。薛斐尔转向中国驻长崎领事馆求助。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相当重视薛斐尔的求助,很快向总署汇报此事,并以琉球亡国为例,认为朝鲜不能永远闭关自守,还不如主动开放,避免冲突,故建议总署引领朝鲜对外开放的进程,再通过“以夷制夷”的原则,维持东北亚的均势局面。(80)“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2号,第437—439页。何如璋的《主持朝鲜外交议》,正是黄遵宪《朝鲜策略》的精华版,同样提到解决朝鲜与欧美诸国交际的问题,并同样利用“以夷制夷”的均势手段,保护朝鲜不被日本、俄国所侵,换取东北亚国际秩序的稳定。(81)“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2—1号,第439—442页。由于美国前总统格兰特曾帮助中国、向日本斡旋琉球问题,李鸿章对美国抱有好感,也接受何如璋的建议,确立协助朝鲜对外开放的想法,并试图在宗藩体制之外,另辟蹊径,建立一条绕过礼部、直接联系朝鲜的管道。所以李鸿章邀请薛斐尔前往天津会谈,欲促成朝鲜与美国缔约通商之事。
1880年8月25日,薛斐尔与李鸿章密谈,希望中国能协助自己完成与朝鲜建交的任务,李鸿章答应薛斐尔,所以薛斐尔先回美国述职,报告与朝鲜交涉的情形,并请美国国务院授予与朝鲜缔约的全权权限。(82)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1《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论维持朝鲜》,第43页a。美国国务卿布莱恩(James Gillespie Blaine)赞成薛斐尔的方案,故在1881年3月15日任命薛斐尔为特使,全权负责美朝两国缔约之事。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Thomas Francis Wade)也向李鸿章透露英国也想与朝鲜缔约通商的想法,并指出俄国预谋夺取朝鲜口岸,英国不能坐视不管,势必派军舰赴朝鲜、遏止俄国势力在东亚的扩张。李鸿章答应为英国斡旋,希望英国不要速派军舰,自己劝说朝鲜与欧美各国立约。(83)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1《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论维持朝鲜》,第43页a。因此,清政府批准总署变更宗藩旧制的密疏,并命令北洋大臣李鸿章与中国驻日公使何如璋处理朝鲜外交事务,不再由礼部管理。(8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50号,第458页;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2《光绪七年二月初二日论朝鲜外交》,第6页a。李鸿章命二品衔候选道马建忠与天津海关道员郑藻如等人代拟朝鲜与欧美各国通商章程的草案,预筹计划,让李容肃带回朝鲜讨论,使朝鲜高宗不致被人蒙蔽,并写信开导朝鲜领议政李裕元,希望李裕元不要再从中作梗,支持高宗李熙的开国政策。(85)“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53号,第461页。
值得注意的是,李鸿章提出的方案不同于何如璋、黄遵宪的主张。李鸿章建议总署不要请派遣官员主持朝美缔约事,也不要奏请谕旨饬令朝鲜与欧美诸国缔约,这样可能会让朝鲜产生疑虑,未必接受总署的劝告,而欧美诸国又会要求中国负责朝鲜外交事务,或引用中国与欧美诸国的通商条约,作为范式,强要朝鲜接受,这样不利于中朝宗藩关系的稳定。(86)“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号,第449页。李鸿章主张中国“密为维持”的原因有三:一是琉球被并入日本后,总署警戒日本,试图将朝鲜纳入中国防御体系之中。但中国需要时间加强海防建设,不愿为朝鲜得罪欧美诸国,也不愿为朝鲜浪费太多资源,所以不愿出面,避免为朝鲜善后。二是李鸿章长期与朝鲜领议政李裕元通信,建议朝鲜应改革内政,开放通商,但李裕元担心朝鲜国弱民贫,无法阻挡欧美各国的骚扰,而“卫正斥邪”的反对势力又大,不敢贸然答应李鸿章的建议。这让李鸿章有所警戒,并清楚朝鲜王权衰弱,党争倾轧厉害,避免中国卷入朝鲜内政纠纷。三是中国对待属藩一直采取“内政外交,听其自主”的宗藩惯例,若现今以光绪皇帝的谕旨命令朝鲜与他国结约,可能会激起朝鲜反抗,或疑虑中国将吞并朝鲜,反而会破坏中朝宗藩关系的互信基础。因此,李鸿章主张中国只要作为中间人,秘密协助美朝两国缔约通商,这样中国不会被排除出朝鲜对外交涉之外,也不必为朝鲜担负交涉责任。(87)“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号,第449—450页。
黄遵宪的《朝鲜策略》虽引发朝鲜国内轩然大波,却让朝鲜君臣找到解决朝鲜内忧外患的办法,而李容肃带回马建忠代拟的《朝美通商章程草案》,让高宗李熙下定打开国门的决心。在高宗李熙的支持下,支持“开国论”的开化派声势大涨,很快就派遣了以金允植为首的领选使团访问中国。领选使团表面上是朝鲜官员带领一批学生在天津机器制造局学习技术,实际上“盖议约事居十之八九,而学造事不过一二耳”(88)金允植:《云养集》卷14《杂著·天津奉使缘起(壬辰)》,首尔:亚细亚文化社,1980年,第13页a。,让金允植避开朝鲜国内的保守派,秘密在天津交涉《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相关事宜。(89)王鑫磊:《帝国斜阳下的亲密接触:论朝鲜官员金允植的天津领选》,《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王鑫磊指出金允植领选使之行的意义在于缔约,实则金允植参与议约的作用未如他自己说的那么重要。因此,金允植使团抵达北京、向礼部报到后,很快将学生送往天津机器局学习,金允植则前往保定,会见李鸿章。李鸿章向金允植解释中国调整朝鲜外交政策的思路,希望朝鲜能与美国缔约通商,亦分析朝鲜困于中、日、俄三国的小国困境,并认为美国不同于欧洲各国那样横行霸道,较能维持公义,又一心通商贸易,不侵犯他国土地与利权,可引为朝鲜的盟友,让日俄两国有所顾忌。(90)金允植:《云养集》卷14《杂著·天津奉使缘起(壬辰)》,第12a—12页b。金允植原本奉高宗李熙的密谕,希望北洋大臣李鸿章出面主持朝美缔约之事,但李鸿章不愿为朝鲜出面与薛斐尔交涉,避免美国误会中国暗中操控朝鲜内政外交。最后李鸿章要求金允植,尽快让朝鲜高宗派出全权使臣在天津议约、在朝鲜签字,若迟逾期限,只好听任美使薛斐尔自行离去。金允植没有全权国书,也不愿擅拟全权密旨,李鸿章又不愿出面主持,薛斐尔更拒绝到保定与金允植会谈,金允植只能再派人回国请命,或另派全权代表来天津商议。(91)金允植:《阴晴史》上卷,首尔:国史编纂委员会,1958年,第44—47页、第54—55页。
等了两个多月,朝鲜政府的回复果然如金允植所料那样敷衍以对,因为朝鲜国内仍有许多人持“卫正斥邪论”抗议,使高宗李熙迟迟无法派出全权代表。朝鲜的出尔反尔,让李鸿章等人相当不满,认为高宗李熙无法压制反对舆论,难以成事。(92)金允植:《云养集》卷14《杂著·天津奉使缘起(壬辰)》,第13页a。在金允植的恳求下,李鸿章只好先与薛斐尔谈判,再让薛斐尔到朝鲜签约,而金允植却因不具全权代表的资格,未能参与《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谈判。值得注意的是,金允植虽未能参与李鸿章与薛斐尔的交涉,但准备了三种版本的《朝美通商章程》草案:一是马建忠参考《国际法》写成的《代拟朝鲜与各国通商约章》,二是朝鲜机务府参谋官李东仁拟写的稿本,三是中国驻日公使馆参赞黄遵宪代拟的稿本。其中,马建忠的版本最为重要,共有十款,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八款、第十款基本按《国际法》的原则(93)“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5号,第472—478页。,但第六款、第七款、第九款有必要分析:第六款将朝鲜进口关税定为10%,出口关税定为5%,并因中国深受鸦片进口之苦,所以第六款特别写上“惟鸦片不准贩卖丝毫,违者充公议罚”。(9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5号,第474页。同时,考虑到朝鲜八道的民风不同,若一并处理,可能会激起民乱,所以马建忠建议朝鲜开口岸时,外国商民在朝鲜通商口岸开设行栈的规则,必须由两国派委员会再商定,不能一概认定。第七款是领事裁判权,“凡在通商口岸,两国人民遇有交涉财产及各罪案,俱由被告所属官员审断,各照本国律例定罪”,看似免去朝鲜政府管理洋人之苦,却无形中让朝鲜丧失了对外国商民的管辖权。(95)“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5号,第474页。第九款写明双方若有不明之处,最后以中国文写成的条约为准。(96)“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44—5号,第474页。
根据金允植《阴晴史》的记载,可知李鸿章对这三份版本的意见(97)金允植:《阴晴史》上卷,第44—46页。,其中以马建忠版本最符合李鸿章的理念。李东仁的版本代表当时朝鲜君臣的普遍意见,但李鸿章认为李东仁稿本的第七款“派驻官员与通商章程俟五年再议”、第十款“不立教堂”、第十一款“悉照万国通例”都有难行之处,而李鸿章建议增写“朝鲜久为中国属邦,而外交内政事宜,均得自主,他国未便过问,方觉不触不背”字句。(98)金允植:《阴晴史》上卷,第51页。金允植未表意见,李鸿章只好退而求其次,将此款另写一文,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达到中国出面斡旋朝美两国缔约的目的。对此,李鸿章也评论了黄遵宪版本提及的中朝宗藩关系问题,尤其不同意第一款“朝鲜奉中国政府命”(99)金允植:《阴晴史》上卷,第56页。,认为“这条立言,非徒美使难允,在我亦既自主之权,恐难仍用”(100)金允植:《阴晴史》上卷,第56页。,可知李鸿章虽想保持中朝宗藩关系的稳定,但知道薛斐尔未必会同意此款纳入朝美商约,所以才有另备一文,向美国声明中朝宗藩关系的建议。
与李鸿章会谈的当天,金允植将两人对话记录呈交高宗李熙,也根据李鸿章提出的问题,表明自己的看法,并建议高宗李熙同意李鸿章“另备一文”的方案,在《朝美商约》条文里彰显中朝宗藩关系,这样朝鲜有战事时,中国不敢撒手不管,朝鲜可说是占尽便宜。
我国之为中国属邦,天下之所共知也,常患中国无着实担当之意。以若我国孤弱之势,若无大邦之作保,则实难特立。今李中堂,即中国掌兵大臣也,幸而担去我国之重,毅然自任,既已声明于各国,大书于约条,异日我国有事,若不竭力救之,必贻天下人之笑。天下人,见中国之担任我国,则各国轻我之心,亦从而小阻,且于其下,以均得自主继之,是则与各国相交无害,用平等之权矣,不触失权之忌,不背事大之义,可谓两得。中堂此论,大有益于吾邦,故屡屡称谢,伏未知何如,右所论诸条,皆系约条之大者,其余均属例言,别无可论。(101)金允植:《阴晴史》上卷,第56—57页。
根据金允植的报告,可知金允植考虑到国际局势,并基于“事大外交”的传统,认为李鸿章的方案有益于朝鲜,朝鲜不必担心中国侵害朝鲜自主之权,能与欧美诸国平等往来,朝鲜亦不背事大之义,得到中国的实质保护,欧美诸国也会有所顾忌。金允植的论点,基本上代表了19世纪晚期朝鲜外交政策的基调,亦是朝鲜事大党的中心观点,更是朝鲜后期“事大观”思想的表现之一。但金允植没有想到的是,朝鲜追求“属国自主”的底线竟是后来与中国决裂的主因。
当金允植与李鸿章商量时,薛斐尔也在北京与美国驻华代理公使何天爵(Chester Holcombe)讨论朝美商约内容,并参考1844年《中美五口贸易章程》、1857年《日本国米利坚合众国条约》及1876年《日朝修好条规》,起草美方版本《朝美修好通商条约》草案。薛斐尔向美国国务卿提交的草案有两个版本,一是薛斐尔与何天爵共同起草的美方版本,另一是经李鸿章修改的朝方版本。两个版本最大的差异,在于第一款。朝方版本的第一款:“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向得自主。今兹立约后,大朝鲜国君主、大美国伯理玺天德具平行相待,两国人民永敦和好。若他国偶有不公及轻侮之事,必彼此援护,或从中善为调处,俾获永保安全。”(102)“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89—2号,第552—555页。美方版本则无“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向得自主”一句,亦无英文“Chosen being a dependent state of Chinese Empire, has nevertheless hitherto exercised her own sovereignty in all matters of internal administration and foreign relations”。薛斐尔不满意朝方版本,主张朝鲜既是中国属邦,那就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主权国家,不具备与美国平等的地位,自然无法缔结商约。在李鸿章的坚持下,薛斐尔满怀无奈,只好同意将朝方版本寄送美国国务卿判断,并不满李鸿章介入缔约之事,颇多怨言,所以将自己向萨金特议员批评李鸿章的信件(AnOpenLettertotheHon.A.A.Sargent,ofCalifornia)公开刊载在《旧金山晚报》,并认为李鸿章是东方的俾斯麦,冷酷无情,态度傲慢,藐视西方国家,怨恨外国人,以其意志力维护逐渐分裂、日益衰弱的清朝。(103)薛斐尔公开信先刊载在1882年3月20日《旧金山晚报》,后刊载在1882年5月9日上海《字林西报》。英文史料转引自伊原泽周:《从“笔谈外交”到“以史为鉴”——中日近代关系史探研》,第177—178页。
从3月25日到4月18日,薛斐尔与李鸿章进行了三次会谈。从三次会谈过程,可知双方争论焦点在于朝方版本第一款的“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向得自主”文句。(10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89—1号,第550页。薛斐尔认为,美国只能与独立国家签订平等条约,并根据日朝两国签订的《日朝修好条规》,强调朝鲜是独立国家,反对在《朝美修好通商条约》中出现“中国属邦”等字样。或许受到越南归属问题的影响,李鸿章坚持加入“中国属邦”一节,不只因中国有了出面主持《朝美商约》的正当性,还为了防患未然,避免“将来各国效尤,久之将不知朝鲜为我属土,后患甚长”。(105)“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89号,第548页。按照《国际法》,朝方版本的第一款有两个问题,一是朝鲜是否为主权国家:若朝鲜可自管其内政外交,美国自然可与朝鲜订约,不必认朝鲜为中国属邦。若朝鲜为半主之国,必须奉中国皇帝之命才能议约的话,美国亦不必过问。但若在条文写有“中国字样,与本旨既不相涉,而复易滋疑义,殊非美国慎重邦交之意”。(106)“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89—1号,第550页。二是《朝美修好通商条约》是商约性质,而不是保护条约,却在条文里有“援护字样,是立约后中美两国公保朝鲜一国矣”。(107)“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89—1号,第550页。但两方相争不下,李鸿章仍请薛斐尔先发电文,请示美国政府再说,薛斐尔只好向美国政府报告第一款的问题,请示其意见。(108)Charles Oscar Paullin, Diplomatic Negotiations of American Naval Officers, 1778—1883, BiblioLife, 1912, p.318.https://www.questia.com/read/2973073/diplomatic-negotiations-of-american-naval-officers,2019年6月15日。过了8天,美国政府都没有回电报,李鸿章担心美国政府可能不接受朝方草案,朝美缔约之事或将失败,不得不另有变通办法:“现议暂空第一款,俟该国回信再议去留。”(109)“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93号,第559页。而李鸿章也建议总署派员与薛斐尔同赴朝鲜,确定缔约之事万无一失,“若不派员同往,恐主客之间形迹隔阂,易生疑衅,或再有他人从旁唆耸,约事无成,而日俄强邻转得遂其离间侵陵之诡计,亦东方大局之忧也”。(110)“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93号,第559页。因此,第一款问题暂时搁置不论后,第三次谈判很快拍板定案,薛斐尔用1882年4月18日拟定的新约稿,与朝鲜政府全权代表做最后议决,画押盖章。(111)“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0—2号,第611—616页。
总署同意李鸿章建议,决定派马建忠与薛斐尔同赴朝鲜议约。至于第一款问题,虽搁置不论,但李鸿章在第三次修改的约稿上“题明光绪八年字样,稍显出奉出中朝正朔而已,仍密嘱马道届时商办”。(112)“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393号,第560页。马建忠到达仁川后,婉拒朝鲜的接待,并表示由中方接待薛斐尔,朝方不必插手。由于《朝美修好通商条约》将议定朝鲜进出口的税率问题,也会影响欧美诸国对中朝宗藩关系的看法,让日本驻朝公使花房义质密切注意朝美缔约之事,并拜访马建忠,打听朝美缔约进程与中国对日朝通商问题的态度。(113)“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0—19号,第637—640页。薛斐尔抵达仁川后,朝方全权代表申櫶与金弘集也到达了,并先与马建忠讨论第一款问题,再与薛斐尔谈判。马建忠主张“若由贵国王先备一照会与彼国国主,不必订封,送与薛使看明,彼立地可立约,平行相待。俟约成画押后,彼可将照会与条约一并携回美国,呈明国主也”。(114)“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0—26号,第645页。因此,当薛斐尔与申櫶、金弘集等人审议第三版稿约时,删去第一款的“朝鲜为中国属邦,而内政外交,向得自主”文句,改为“另立一文”的方式,由朝鲜政府照会美国政府,而第九款朝鲜米粮出口问题也有修改,改成第八款,增加了“惟于已开仁川一港,各色米粮概行禁止运出”。(115)“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2—2号,第673页。比起中国与欧美国家的通商条约,《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相对平等许多,尤其是第五款,朝鲜保有关税自主权,并规定进口民生用品税率为10%,奢侈品为30%(116)“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2—2号,第672页。,很接近欧美诸国进口关税,借以保障朝鲜的经济利权。朝鲜虽放弃治外法权,承认美国拥有领事裁判权,但在第四款写道“如朝鲜日后改定律例及审案办法,在美国礼与本国律例办法相符,即将美国官员在朝鲜审案之权收回,以后朝鲜境内美国人民即归地方官管辖”(117)“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2—2号,第672页。,而第十四款“片面最惠国待遇”也同样有限定条件,指明将来朝鲜若立专约、互相酬报者,“美国官民必将互订酬报之专条,一体遵守,方准同沾优待之利益”。(118)“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2—2号,第674页。
此外,争议很大的第一款改用照会方式呈现,而声明朝鲜为中国属藩的这份照会,由马建忠拟定内容,再交给朝鲜高宗李熙裁定。当时朝鲜高宗李熙对这份照会没有任何意见,一字未改地还给马建忠。1882年5月22日签约当天,马建忠将照会交给申櫶、金弘集签字画押后,再当面交给薛斐尔,作为朝鲜国王致美国总统的正式照会。(119)马建忠:《适可斋纪言纪行》记行卷4《东行初录》,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3b—15页a。这份照会强调朝鲜为中国属邦,中朝两国的宗藩惯例与美国无关,并在照会末端的时间上特意标注中国的“光绪”年号,表示朝鲜奉中国正朔的君臣关系。(120)“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卷2,第422—3号,第675页。高宗李熙虽未修改照会内容,但马建忠与朝鲜君臣协调的过程并不顺利,甚至还“回舟小示决裂”,才让朝鲜君臣勉强接受了马建忠的安排。(121)马建忠:《适可斋纪言纪行》记行卷4《东行初录》,第12页b。马建忠的观察很精准,发现“朝鲜自受日人蛊惑以来,虽未敢箕距向汉,而亦不无狡展之心”(122)马建忠:《适可斋纪言纪行》记行卷4《东行初录》,第12页b。,可见朝鲜君臣首鼠两端,并不接受马建忠主张朝鲜“属国化”的方案,埋下中朝两国走向决裂的隐患。(123)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13《津海关周道、候选马道复鱼允中节略》,第40b—41页a。总之,从《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缔约过程,可知中、朝、美三国按其国家利益的需求,各自侧重《朝美修好通商条约》附加“朝鲜国王给美国总统照会”的重点。朝鲜关注的是“朝鲜内政外交自主”,中国看重的是“朝鲜素为中国属邦”,而美国却认为这份照会只是说明中朝两国的特殊关系,并未附加其他政治性条件,而中国“光绪”年号只在中文版条约标注,在英文版条约并没有标注,只写明公历时间,所以美国仍认定朝鲜是自主之国,不干涉中朝宗藩关系。
结 语
对于中国出面协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之举,薛斐尔感到困惑,质疑朝鲜不具有缔约资格,并指出美国没有为朝鲜负责的义务,于是反对将援护条文与“朝鲜为中国属邦”等字句写入《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甚至登报批评李鸿章干涉朝鲜的做法。不过,美国为了促成《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签订,同意加入援护条文,也接受第一款以照会形式呈现,并不在意中朝宗藩关系的效力。《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签订后,英国、德国、意大利、俄国、法国、奥匈帝国先后与朝鲜签订通商条约,朝鲜门户大开,锁国体制自然瓦解。(125)伊原泽周:《近代朝鲜的开港:以中美日三国关系为中心》,第219—224页。这些欧洲国家也仿照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内容与缔约模式,先与朝鲜签订商约,再由高宗李熙向这些国家的元首,发送一份声明朝鲜是中国属邦的照会,用以表明中朝宗藩关系的存在。吊诡的是,为了摆脱中国的干预,朝鲜后来多次求助美国,但美国并不重视《朝美修好通商条约》的援护条文,往往敷衍朝鲜的求助,使朝鲜失望而归。无独有偶,欧美诸国虽与朝鲜签订通商条约,却只把朝鲜当作棋子,不可能为了朝鲜,而冒丧失在华庞大商机与巨额利润之风险。所谓的“以夷制夷”,只有当朝鲜具备足够的国力时,“以夷制夷”才可能发生作用,否则朝鲜只能依赖中国的保护。更糟的是,李鸿章的“以夷制夷”策略,不但没有阻止日本对朝鲜的侵略,反而让朝鲜半岛成为列强竞争的目标,而欧美列强在朝鲜互相角力的结果,是让朝鲜国内党派之间的斗争日益严酷,埋下了“壬午兵变”的导火线。(126)文玉柱:《朝鲜派阀闘争史》,第189頁;林明德:《袁世凯与朝鲜》,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70年,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