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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

2023-02-27房连泉

中国国情国力 2023年12期
关键词:养老老年人数字

房连泉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与数字技术快速进步的二重叠加趋势。如何让规模巨大的老年群体共享智能社会发展红利,消除“数字鸿沟”问题十分重要。近年来,党中央多次提出“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目标,在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等方面做出一系列部署,取得明显成效。但应看到,构建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业界和社会各层面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久久为功。为推动这项工作的进展,应出台“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建设规划”,从国家政策设计、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普及、智慧养老产业、未来社区建设、老年数字素养提升和权益保护等方面,出台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一、数字技术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中的重要意义

老龄化和数字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两个最突出特征。自2000年起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2021年达到中度老龄化标准,预计2035年前后达到超级老龄化(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超过14%为中度,20%为超级),2050年后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1/3。在未来30年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人口快速老化将是基本国情,由此引致的劳动力缩减、消费需求不足、潜在增长率下降以及养老负担上升等问题,都需要提前筹划应对。如果说老龄化“负面”影响居多,而数字化则是一个改变发展格局的积极贡献因素。以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为主要特征的第四次科技革命,带来新的经济增长引擎和发展红利,并以空前的力量改变着经济社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在老龄化与信息化深度交织的基本背景下,如何抢抓机遇,让数字科技服务于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意义重大。

(一)老年群体规模巨大,数字鸿沟问题突出

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亿,相当一部分群体在运用数字技术方面存在障碍。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有10.7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6.4%。60岁及以上的老年网民规模为1.53亿,即有近半数老年人未接触过网络,相当一部分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在日常生活中,老年群体面临的数字障碍广泛存在,在出行、消费、就医、办事以及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不便。分类看,数字鸿沟有“接入沟”(无法获取数字设施)、“使用沟”(不具备使用技能)和“知识沟”(信息知识匮乏)三重困境。与家庭规模缩小、空巢化、独居化趋势相伴,数字鸿沟进一步带来老年歧视、社会排斥以及老年人精神慰藉等问题。从本质看,老年数字鸿沟源于人口年龄结构变化与技术快速进步之间的矛盾,老年人在其间处于弱势地位,需要获得友好型的社会环境支持。

(二)养老产业兴起,依赖数字科技支撑

伴随人口结构转型,银发经济将带来新的增长机遇,电子商务、网上银行、远程医疗、智能交通和各类社交App,已深入老年日常生活,在老年人群中普及数字技术是促进消费的一个现实需要。在日本、德国等老龄化突出的国家,养老服务行业已实现高度数字智能化,不论是在老年科技产品的生产、机器人照护服务、养老设施的适老化改造,还是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方面,都走在世界前列。相关经验说明,数字科技手段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下养老人力资源短缺、降低服务成本和提高效率的必由之路。我国老年消费总体不足,养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数字赋能不足,加快老年科技创新是基本支撑。

(三)提升老年数字素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已走在世界前列,居民数字素养总体水平较高,但老年群体是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除受年龄因素、文化水平等因素限制外,公共宣传和数字技能普及教育不足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积极开发和利用老年人力资源是未来我国就业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弥补老年群体在数字素养方面的短板,既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老年群体生活品质、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建设。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发布,提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规划。2019年出台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均明确指出要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示范性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建成5000个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到2035年,全国城乡实现老年友好型社区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为解决老年数字鸿沟问题,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一个里程碑式文件,提出在3年内从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七个方面出发,实施20条具体的应对措施。方案提出了“坚持四结合”原则(即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并成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共同牵头,国务院各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三年来工作成效明显,老年人在使用互联网、享受智能服务的便利性等方面显著提升,日常生活场景中基本保留了线下兜底服务,应对“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在数字技术适老化改造方面,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互联网网站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和《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至2022年末,已组织648家网站和App完成适老化改造,覆盖国家部委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和生活服务中大众化使用的App软件。但总体看,这项工作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主要局限于解决老年人使用数字技术的障碍问题,与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存有差距,主要困难有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政策主导,市场主体参与性弱

数字产业是高度竞争性行业,技术创新来源于市场动力,更新速度日新月异。青年是其中的主流消费群体,老年群体则对数字技术的普惠性和兜底服务有更高需求,数字企业在适老技术投入方面显得动力不足。以主流网站和App的适老化改造为例,大多存在着内容简单、流于形式和可操作性差等问题。在智慧养老方面,也存在着智能产品科技含量不足、市场推广难和炒作概念等现象。

(二)部门间协调机制不畅,信息壁垒广泛存在

在国家层面,应对老年数字鸿沟问题的主要机构为国务院多个部门参与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为一个临时性机制,其被赋予的“上位法”不足,各部门主要完成职责内任务,协调配合不够。信息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数据共治共享是核心。目前涉及老年服务的大数据广泛分散于公安、民政、人社、卫健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信息化系统建设碎片化分布,技术标准不统一,地区、行业间不同程度地存在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问题。

(三)社会层面的多方联动不足,长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

老龄化下的数字包容是一个重要的社会治理问题,依赖于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家庭成员和老年群体的广泛参与。从新加坡、日本和美国的经验看,除政府导向外,各类社会组织、公益性企业、老年人协会和慈善机构在数字基础设施投入、普及数字教育、无障碍化改造和弱势群体救助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各类社会组织的参与还比较薄弱,社区层面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老年人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受限,家庭成员帮助意识不足,数字安全防范和老年权益保护存有隐患,构建老年友好型的数字社会环境将是一个长期挑战。

三、政策建议

当前形势下,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已形成共识,摆上紧迫的议事日程。继2020年《实施方案》之后,建议在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出台老龄社会数字化建设方案,重点关注以下议题。

(一)将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纳入战略规划,制定明确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有必要提出至2035年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数字社会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在组织协调机制上提升到国务院主管领导层级,增强执行效力。在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时,应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动态进程,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变化、受教育程度和数字素养提升需求等特征,引入生命历程视角进行前瞻性规划与布局;与数字中国建设规划相协调,统筹考虑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和老年科技进步,将适老化技术改造和老年融入措施纳入统筹规划。

■ 中新社/供图

(二)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保障老年群体普享数字红利

作为基础性的社会公共设施,互联网的可及性和数字技术的普惠性意义重大。针对包括老年人、困难人口等数字素养不足的社会群体,不少国家都在互联网接入、设备购买等方面,提供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的“硬件”建设上已具备一定优势,但仍有大量低收入老年人口因负担问题,难以获得智能服务,农村地区尤为突出。建议在未来规划中大力实施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工程,通过政府补贴、老年专项优惠和社会公益资助等手段,为具备使用条件的所有老年人提供数字技术普惠服务。

(三)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促进老年基本公共服务的智能便携化

数字政府建设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前提。在线上政务、便民服务、社保经办、民生救助、福利待遇认证和医疗服务等高频性公共服务事项上,数字技术应用广阔,享有规模成本优势。改革的重点在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放共享,建议以新建国家数据为改革窗口,建立国家老龄大数据统筹管理机制,实现多部门间的信息联动,打破信息孤岛禁锢,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政务信息服务平台,让“数据来跑路,老年人少跑腿”,降低老年人办事负担,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四)加强智慧养老产业政策扶持,做强做优数字经济市场主体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主体,尤其是面向智慧养老的科技企业,是推动数字化建设的支撑动力。针对养老行业的公益性特点,可考虑在放宽行业准入、投融资便利、产业政策补贴、场所使用和税费减免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在老龄科技创新、养老辅具、智能设备、医疗护理和金融服务等领域,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大适老化技术投入,针对老年群体开发视听接入友好、操作简便、容错率高的智能产品,增强可及性;在金融、邮政、医疗和公共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智能操作引导和便老服务通道,增强包容性;推进养老行业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形成品牌效应。

(五)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赋能“未来社区”建设

基层社区是数字化建设的“神经末梢”,也是提供各项基本养老服务的“网格”单元。应充分发挥其在实现共享共治中的组织优势,将数字资源下沉整合,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驿站、老年食堂和文化活动中心等资源,为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养老、失能照护和各类生活综合服务;也可以开展丰富多样的数字能力提升教育培训活动,发挥基层党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和老年邻里间的帮扶作用,支持老年人学习智能技术,推动区内老年互助。同时,整合非政府组织、社会服务机构,以及高校、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的公益资源,大力开展老龄国情教育和数字扫盲教育,激发老年人主动学习智能技术的热情,提升数字素养水平。在此方面,浙江等地的部分城市已率先开展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在老旧社区改造和新建社区中,通过社区在线数字系统,建立社区房产、人员和资源一体数据库,对未来建设进行统一规划,重点突出“一老一小”普惠服务功能,并配套建设智能交通、紧急呼叫、远程医疗和智能家居等适老化系统,全域推进社区数字化应用集成落地,取得良好成效。

(六)推进数字化建设立法,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一方面,应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完善相关数字化建设法律法规,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及时修改和妥善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补充和完善关于老年人数字平等、反歧视、数字救济、终身教育等方面内容。另一方面,探索形成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公众多元参与的社会监督体系,在行业层面规范制定老年人数字权益保护公约,消除针对老年群体的数字偏见和算法歧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加强老年消费者金融保护,保障参与数字生活的合法权利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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