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沂河新区前朱汪墓地考古发掘概述
2023-02-26王士义杨丽
王士义 杨丽
摘要:2022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联合临沂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临沂市沂州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临沂市沂河新区前朱汪墓地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出汉代至宋代墓葬8座,为研究临沂地区的历史文化补充了新材料。
关键词:临沂市;沂河新区;前朱汪墓地;考古发掘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文化遗址众多,诞生了一大批考古成果,例如《洗砚池晋墓》[1]和《费县双丘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发掘报告》[2]等。其中,前朱汪墓地位于临沂市沂河新区芝麻墩街道,系配合临沂市河东区横三路建设考古勘探时发现的。
一、前朱汪墓地堆积概况
通过调查勘探及刮断面结合,项目区域内地层堆积可分5层:第1层厚0.3米,黄褐淤沙土,结构松散,内含较多植物根系;第2层深0.3、厚0.3米,黄褐淤沙土,松散纯净;第3层深0.6、厚0.4米,浅黄褐淤沙土略带黏性,致密纯净;第4层深1.0、厚0.3米,浅黄褐黏土略带沙性,致密纯净;第5层深1.3米,浅黄褐黏土,致密纯净,该层为生土层。墓地中心区域坐标为118.41450497、35.01373011。
二、前朱汪墓地墓葬情况概述
前朱汪墓地共发掘有墓葬8座:东汉晚期墓葬1座,为M8,长方形土坑竖穴砖椁墓,南北向;魏晋时期墓葬5座,为M2、M3、M5、M6、M7,砖室墓或砖椁墓,均为东西向,除M6无墓道外,其余4座均有墓道,墓道向东。宋代墓葬2座,为M1、M4,其中M1为瓦罐葬。
(一)汉墓
东汉晚期墓葬M8位于发掘区东部,西距M3约90米。其距离M3、M5等较远,且墓向不一致,应与M2、M3、M5、M6、M7不是同一家族。
M8开口距地表0.8米,墓底距地表1.9米,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砖椁墓,南北向,头向南,方向为195°。墓圹南北残长3.3、东西宽1.65米,残深1.1米。直壁,平底,壁面较平整,未发现工具痕迹。墓内填土为浅黄褐淤沙土夹杂少量碎砖块,结构较为致密,无夯打加工痕迹。砖椁位于墓室土圹内,南北长3.1、东西宽0.88米,残深0.15—0.25米。墓葬清理至距墓口0.8米处时出土大量碎砖块,砖块大小不一,磨损度较严重,覆盖于砖椁之上,厚约0.2—0.3米。清理完该层碎砖后,暴露出葬具。砖椁东、西、北壁为青砖错缝平铺垒砌而成,砖椁东、西两壁残存2至3层砖。青砖为素面,尺寸相同,长33、宽14、厚4厘米。铺地砖为单层砖直缝平铺,砖为素面,尺寸与砖椁用砖不同,砖长36、宽17、厚5厘米。墓室南部被现代沟破坏。
葬具为一棺,位于砖椁内,木质,已腐朽成灰痕。根据灰痕判断,棺平面呈长方形,长2.08、宽0.5米,残高0.1米。灰痕内有人骨1具,头向南,面向不详,葬式为仰身直肢葬,骨架保存较差,腐朽严重。
出土遗物有石黛板1件、铁器1件、五铢钱5枚,石黛板、铁器出土于墓室南部、棺内头部位置。铜钱分别出土于墓室中部、棺内骨架左手处、棺内骨架两腿之间、棺内骨架小腿骨处、棺内骨架脚部。
(二)魏晋墓
魏晋墓葬5座,位于发掘区的西部,排列有序,较为集中。M2面积最大,处于发掘区的最西边,M3在M2的东侧,打破M2的墓道;M5和M3并排,在M3的南侧;M6在最南边,紧靠M5;M7在M5的东侧,打破M5的墓道。
1.M2
墓葬开口距地表0.8米,墓底距地表1.7米。平面呈“甲”字形,东西向,墓道朝东,墓向为94°。墓葬被严重破坏,墓室内所用青砖已全部被取走,只残存墓道及墓葬土圹。墓葬全长10.06米。
墓道:位于墓室东部约中间位置,墓道北侧被M3打破。墓道长5.2、宽2.1、深0.1—0.9米,直壁,壁較规整,墓道底部经过夯打,由东向西呈斜坡状通往墓室。墓道经二次使用,二次使用墓道长2.9米、西部宽0.9—1米,东部被M3打破。填土为浅黄褐淤沙土夹杂较多碎青砖块及少量石块,结构较松散。
墓室土圹:平面呈长方形,直壁,壁较规整。东西长5.4、南北宽3.25、残深0.95米。壁面未发现工具痕迹。在墓室东部靠近墓道位置,低于墓室约0.06米,南北长2.55、东西宽1.7米,应为墓葬前室位置,破坏严重,无随葬品,葬具不明。
2.M3
墓葬开口距地表0.8米,墓底距墓口2.8米。平面呈“甲”字形,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砖室券顶墓,由斜坡墓道、墓门、墓室组成。东西向,墓道朝东。墓向为95°,墓葬全长12.75米。
墓道:位于墓室东部,二次使用。通长8.8 、宽1.07—3.1、深0.1—1.97米,呈斜坡状通往墓室。二次使用位于原墓道北部,长8.5、宽0.9—1.9米,呈斜坡状通往墓室。填土为浅黄褐淤沙土夹杂少量黄沙及碎砖块,结构较致密,无夯打加工痕迹。
墓室土圹:东西长4.25、南北宽2.6、残深1.97米。直壁,平底,壁面较规整,打破黄沙层。壁面未发现工具痕迹。
封门:在墓道与墓室之间,南门封门砖保存较好,系用青砖错缝平砖垒砌,共19层,较北门封门砖墙垒砌规整,高1.09、宽1.02米。北门封门砖系用青砖错缝平砖垒砌,共18层,在部分砖缝处用碎砖或碎瓦片垫平,相对于南门垒砌较粗糙,高1.04、宽1.02米。
墓室:分为前室、后室,后室分为南、北两室。前室券顶高于后室券顶约0.45米,后室底部略高于前室底部约0.07米。
前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南北内长2.2、东西内宽1.1、高1.6米。在前室东壁留有南、北两个墓门,墓门外分别有封门砖墙。东壁厚0.37米;南北砖壁为青砖“三顺一丁”错缝平铺垒砌,砖墙厚0.16米。由铺地砖向上0.76米后开始发券,顶部为券顶,券顶部分砖缝处用碎砖头或瓦片垫平。券顶东北部有一处盗洞,破坏部分券顶及前室北门券顶。前室底部中间呈龟背状隆起,隆起高度约0.2—0.3米。铺地砖为单层砖“人”字形平铺,所用青砖一面为素面、一面为绳纹,尺寸相同,长36、宽17、厚6厘米。
后室位于前室西部,分为南北两室,两室分别留有两个墓门,两室中间共用一处砖墙,砖墙厚0.37米。在两室之间砖墙处留有两处窗户,窗户南北两室相通,西侧窗户宽0.22、高0.51米,东侧窗户宽0.25、高0.52米。四周砖墙为“三顺一丁”垒砌而成。底部中间呈龟背状,较四周高约0.2米,铺地砖为“人”字形铺设。该室底部高于前室底部约0.07米。
后室南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东西内长2.64、南北内宽0.88、高1.14米。由铺地砖向上0.76米后开始发券,券顶顶部部分砖缝较大处塞有碎砖块或碎瓦片。砖墙为“三顺一丁”垒砌。南、西壁厚0.17米,用砖与前室用砖相同。
后室北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东西内长2.67、南北内宽0.88米,高1.14米。由铺地砖向上0.76米后开始发券,砖壁为“三顺一丁”垒砌。北、西壁厚0.17米。形制结构基本与后室南室相同。
前室内发现两具头骨。南室内破坏严重,未发现棺椁痕迹,只在西北处发现少量腿骨。北室内用一木棺,腐朽严重,根据灰痕判断,棺长2.15、宽0.45、厚约0.03米。骨架盆骨向下保存较好,上部被扰乱盗扰,腿骨葬式为直肢,棺内未发现头骨。
出土遗物有陶器9件(残)、铜镜2面(残)、铜钱4枚、铁削1件(残)、指环2个、珠子1颗。墓葬随葬品除M3:1至M3:5位于后室北室棺内、M3:19位于后室南室内外,其余随葬品均位于前室内。前室内随葬品大多被盗扰,原位置已移动。
3.M5
南距M6约0.3米,北距M3约2.3米,与M3南北并列,墓葬形制结构与M3基本相同。墓葬开口距地表0.8米,墓底距墓口2.8米。平面呈“甲”字形,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砖室券顶墓,在墓室前室南部有一盗洞,东西约1.1、南北约0.9米,由斜坡墓道、墓门、墓室三部分组成。东西向,墓道朝东。墓向为96°,墓葬全长11.9米。
墓道:位于墓室东部,南部被M7打破。通长6.8、残存宽度1.4、深0.1—2.0米,呈斜坡状通往墓室。二次使用位于原墓道北部,长6.8、宽0.9—1.0米、深0.1—2.0米,呈斜坡状通往墓室。填土为浅黄褐淤沙土夹杂少量黄沙及碎砖块,结构较致密,无夯打加工痕迹。
墓室土圹:东西长5.1、南北宽2.55、残深2.05米。直壁,平底,壁面较规整,打破黄沙层。壁面未发现工具痕迹。
封门:在墓道与墓室之间,南门封门砖,两道封门砖墙高度相同,内侧封门砖墙位于墓门内,外侧封门砖墙外侧与前室东砖墙外侧对齐,封门砖墙垒砌规整,为错缝平铺,高0.9、宽0.76米。北门封门砖位于门内,上半部分向外倾斜,在部分砖缝处用碎砖或碎瓦片垫平,相对于南门垒砌较粗糙。
墓室:分为前室、后室,后室分为南、北两室。前室券顶高于后室券顶约0.5米,后室底部略高于前室底部约0.07米。
前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南北内长2.12米,东西内宽1.18、高1.8米。在前室东壁留有南、北两个墓门,墓门外分别有封门砖墙。东壁厚0.37米。南北砖壁为青砖“三顺一丁”错缝平铺垒砌,砖墙厚0.16米。由铺地砖向上1.3米后开始发券,顶部为券顶。券顶部分砖缝处用碎砖头或瓦片垫平。券顶南部有一处盗洞,破坏部分券顶及后室南室东部券顶。前室底部中间呈龟背状隆起,高度约0.1米。铺地砖为单层砖直缝平铺,所用青砖一面为素面、一面为绳纹,长37、宽17、厚6厘米。
后室位于前室西部,分为南、北两室。两室分别留有两个墓门,两室中间共用一处砖墙,砖墙厚0.37米。在两室之间砖墙处留有两处窗户,窗户南北兩室相通,西侧窗户宽0.31、高0.48米,东侧窗户宽0.29、高0.47米。四周砖墙为“三顺一丁”垒砌而成。底部中间呈龟背状,较四周高约0.1米,铺地砖为“人”字形铺设。该室底部高于前室底部约0.06米。
后室南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东部被盗洞破坏。东西内长2.93、南北内宽0.72米,高1.39米。由铺地砖向上0.96米后开始发券,券顶顶部部分砖缝较大处塞有碎砖块或碎瓦片。砖墙为“三顺一丁”垒砌。南、西壁厚0.17米,用砖与前室用砖相同。
后室北室平面呈长方形,券顶。东西内长2.93、南北内宽0.72、高1.39米。由铺地砖向上0.96米后开始发券。砖壁为“三顺一丁”垒砌。北、西壁厚0.17米。形制结构基本与后室南室相同。
前室内发现两具头骨,后室南室内用一木棺,已腐朽成灰痕,棺长2.14、宽0.47米,厚度高度不详。骨架保存较好,葬式为仰身直肢,棺内未发现头骨。后室北室内未发现棺椁痕迹,发现少量人骨,已扰乱。
出土遗物有铜镜1面(残)、铜钱5枚、指环2个,墓葬随葬品均出土于后室南室内。
4.M6
M6位于发掘区中南部,东西向,墓葬开口距地表0.8米,墓底距地表1.1米。长方形土坑竖穴砖椁墓,墓室西部被现代坑破坏,上部遭破坏。头向东,方向为88°。
墓室土圹:残长1.98、宽0.96、残深0.3米。直壁、平底,壁面较规整,未发现工具痕迹。墓内填土浅黄褐淤沙土夹杂少量碎砖块,结构较致密,无夯打加工痕迹。
砖椁:位于土圹内,西部被现代坑打破,砖椁东西残长1.66、南北宽0.44、深0.3米。除西部被现代坑破坏外,砖椁南、北、东壁为青砖错缝平铺垒砌而成,残存4层青砖,残存高度为0.2米。砖椁所用青砖一面为绳纹、一面为素面。尺寸相同,长36、宽17、厚5厘米。铺地砖为单层砖直铺而成,铺地砖下即为生土层。
砖椁内未见木棺痕迹,发现人骨1具,头向东,面向上,头骨略向北倾斜。葬式为仰身直肢葬。其中,北侧小腿骨放置于半块砖上面。骨架腐朽较严重。
出土遗物有铜镜1面、珠子1颗、铜手镯 1个、指环2个、铜顶针1(残)根、耳铛1个。
(三) 宋墓
宋代墓葬有M1、M4两座,位于魏晋墓葬的东侧,M1为瓦罐葬,M4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砖室墓。
1.M1
墓葬开口距地表0.6米,墓底距地表1米,瓦罐葬,平面近似圆形,墓向为0°。南北0.4、东西0.43、深0.38米。土圹内放置一陶罐,陶罐四周为单砖立砖错缝垒砌。所用青砖多为半块,素面,长30、宽14、厚4厘米。陶罐内放置碎骨,人骨颜色较黑,似被火烧过。
2.M4
墓葬开口距地表0.6米,墓底距地表0.9米。长方形土坑竖穴砖室墓,南北向,墓道向南,平面近似船形,墓室上部遭破坏,墓道南部被现代坑破坏。方向为197°。
墓道位于墓室南部,残长0.7、宽0.92米,呈斜坡状通往墓室。南部被现代沟打破。填土为浅黄褐淤沙土夹杂少量碎块,结构较致密,无夯打加工痕迹。
墓室土圹南北长2.92、宽1.5—1.82米,南宽北窄,残深0.32米。壁面较平整,未发现工具痕迹。
封门砖为整砖错缝斜铺垒砌,残存7层,残高0.3米。所用磚为素面,尺寸和墓室用砖相同。
砖室位于土圹内,平面近似船形,南北内长2.46、宽0.8—1.02米、南宽北窄,残深0.3米。上部(顶部)已被破坏,东、西、北壁为单砖错缝平铺垒砌而成,残存3至6层青砖,残存高度0.3米。墓室用砖大多数为青砖,少量砖颜色为浅红褐。砖为素面,尺寸相同,长30、宽15、厚4厘米。墓室底部无铺地砖。
墓葬破坏严重,墓主葬具已不存。出土遗物有白釉瓷碗1个(残缺,只剩一半)、铜钱1枚(元祐通宝)。
三、结论
前朱汪墓地为研究临沂地区古代墓葬、社会生活补充了新史料,对于区域和聚落考古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
参考文献:
[1]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洗砚池晋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16.
[2]张子晓,邱波,尹传亮.费县双丘遗址大汶口文化墓葬发掘报告[J].海岱考古,2016(00):1-10+499-502.
作者简介:
王士义(1989— ),男,汉族,山东临沂人。文博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文物考古。
杨丽(1978— ),女,汉族,山东临沂人。文博助理馆员,研究方向:文物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