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路径探索
2023-02-26庄铠帆肖梦李晓玲
*庄铠帆 肖梦 李晓玲*
(1.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 510000 2.暨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广东 510000)
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安全与发展这两大时代主题,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存储、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1]。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已经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迈入《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的时代。而高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具有种类繁多、危害性大、管制性强、使用频繁等一系列特点,如果安全监管不当,将对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近年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置过程造成了多起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由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引发的事故在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中占比高达80%[2]。当前,危险化学品监管制度已然成为每所高校的必备制度,与“平安校园”的建设和教学科研安全的保障密切相关。然而,由于相关制度的操作性欠缺、执行性不足以及实验人员主观积极性缺乏等弊端,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危险化学品的有效监管[3]。
1.危险化学品概况
化学危险品根据其生产用途可以分为易制毒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制毒原材料和制毒化学试配剂,而根据《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第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是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能够对人体、设施、环境造成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2011),常用危险化学品主要分为以下八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监管强度,危险化学品又可分为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和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前者主要包括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爆炸品和剧毒品。在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推动下,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2013)规定,该规范将化学品根据物理、健康和环境方面的危险程度分为28类、95个类别,将其中危险性较大的81个类别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评定标准。《危险化学品名录》(2022)对危险化学品的规定共有2828种,其中剧毒化学品有148种。
经过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剂量的调研,发现易制毒、易制爆和剧毒化学品在实验室中使用较多。在高校实验室中,易制毒化学品包括麻黄素、胡椒基甲基酮和1-苯基-2-丙酮等化合物;易制爆化学品通常用作爆炸化学品的原材料或辅料,通常包括酸类、氯酸盐类、氧化物类和还原剂类等;剧毒化学品则主要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氯化汞和叠氮化钠等。
2.高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现状与问题分析
(1)高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现状
国内高校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相较于国外高校起步较晚,实验从事者的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安全管理能力的提升速度较为缓慢,学校方面尽管设置众多危化品管理部门,但由于职责未明、协作不畅,部门间的责任推诿问题严重。此外,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不足,高校相关专职专业危化品管理人员稀缺[4],导致防范措施的不足,从而导致高校危险化学品监管中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高校危险化学品监管漏洞主要暴露出,高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体制混乱、监管执行模糊、运行机制不畅等问题[5],主要表现在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建构缺陷上,尤其是在危化品的采购、使用、存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管控追责等方面。在科研师生方面,许多高校师生存在超量、违规、盲目采购危险化学品的现象,暴露出科研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法律知识存在缺失,并且对违法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缺乏准确的认知,这种“科研前置,安全后置”的认知错误严重违反了实验室安全的源头管理制度设置。
近年来,由于高校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当,导致了一系列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比如:2012年2月15日,在南京大学实验室发生的甲醛泄漏事故中,约200名师生被疏散,大量师生出现喉咙痛、流眼泪等不适感症状;2016年9月21日,在东华大学实验室发生的燃爆事故中,化学试剂高锰酸钾造成了实验人员的灼伤,导致两名学生受重伤;2018年12月26日,在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发生的火灾事故中,由于实验产生的氢气与火花点引起明火,进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造成三名学生当场死亡。因此,在高校的安全管理和人才培养中,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其他工作齐头并进、协同发展,以实现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的双赢局面。这需要加强管理制度的建设,明确责任体系,加强监管实施,完善运行机制。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安全意识,以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高校危险化学品的现存问题
①危化品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虽然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1992)有力推动各个高校强化实验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该规程通过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明确了实验室安全相关方的职责与权限,进而形成学校、学院、实验室的三级管理体系。但是部分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实施时仅简单照搬规定,没有深入理解和贯彻制度的内涵,导致制度执行形式化。而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相关问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操作流程缺乏足够的安全实践经验,导致管理效果不佳。此外,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缺乏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深刻认知,以及明确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规则[6]。这些问题导致在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存在安全隐患。如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于缺乏应急预案,可能会给实验室人员和设备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有必要加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高,完善危化品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营。
②危化品信息化管理程度低
目前,高校普遍面临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的问题。虽然一些高校已经着手推进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管理体制等原因,目前一些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中仍然依赖纸质化登记,导致信息化管理只在采购环节得到实现,而在使用、储存、回收、处理等环节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应用。危险化学品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且危险的系统性工作,需要严密的监督机制和周密的管理措施,纸质化登记的录入效率低、监管力度弱,危险化学品的高效流转利用和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无疑将会受到严重影响,容易出现管理疏漏。在此种情况下,这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受到威胁,管理成本也会极大增加。因此,应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化管理,以实现危险化学品的高效使用和安全监管。这包括在采购、使用、储存、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都应使用信息化系统来管理和跟踪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提高管理效率和监管力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性和管理成本的控制。
③危化品采购渠道多样、闲置率高
尽管公安机关对高校特定类型的危险化学品采购实现了统一管控,但在其余类型的危险化学品采购上,学院以及实验室依然存在渠道多样性的现象。这种采购渠道多样性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质量的保障不足,无法保证采购的危险化学品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无疑增加了安全风险。各部门间信息缺乏共享和协作,因而采购信息的孤立也会引发重复购置、使用率低下等问题。同时,这也意味着危险化学品可以通过私下采购、合作单位间的赠与等方式购得,从而增加了安全风险,上述渠道获得的危险化学品可能没有经过充分的安全审查,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由于不同实验的研究方向和实验进程有所差异,可能会出现危险化学品长期累积存放的情况。一方面,这种现象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和性能发生变化,进而造成危险化学品的浪费。另一方面,长期存放还会增加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后续处理难度,长期累积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不仅会占用大量的储存空间,并且需要更为复杂的处理工艺,增加了废弃物处理的难度和成本[7]。
④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
由于危险化学品在采购上缺乏计划性,因此导致其使用率低、积存率高的现象,极易出现意外事故,发生燃烧爆炸等危险,因此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属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而危险化学品存储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A.危险化学品分类储藏形式化,虽然按照规定有毒物、爆炸物等形式进行分类,但忽视了同类危险化学品本身可能存在的配伍禁忌危险,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间发生反应,引发意外事故,增加了安全风险[8];
B.虽然各个学校已经配备了专门的化学品仓库,但由于仓库内部缺少相应的安全标识以及历史原因的硬件老化问题,增添了精准识别与处理危险化学品的难度,为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
C.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通风系统由于硬件老化,难以实现化学挥发的及时排放与新鲜空气的及时进入,长期的气体累积可能对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学校财产造成危害。
⑤危化品废弃处理不及时
随着高校建设的不断深入与学科的日益丰富,实验室所需的危险化学品用量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是废弃危化品的处理成为危化品安全管理的重点问题之一。在部分高校中,存在实验室直接将废弃危化品排入城市管道的现象,也存在忽视危化品属性随意混合的情形,更为严重的是废弃危化品的长期大量堆积、回收和处理不及时等问题日益突出。由于科研实验对大部分危化品单次用量的需求较少,但使用频率较高,因此很多科研人员会一次性大批量领取危化品,在使用过后并未及时将剩余危化品归还或定点仓储,因此使得危化品大量堆积于实验室之中,而危化品管理中心却难以及时动态掌握危化品的状态,极大增加了潜在的安全隐患。
3.暨南大学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探索
(1)危化品采购统一管理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的规定,高校在危化品采购时应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以确保危化品采购来源的合法性。针对这一要求,暨南大学采用三级审批申请制度,首先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提出危化品购置申请,接着由学院进行审批,最后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化学危险品申购表》和《申请购用化学危险品声明》。与此同时,暨南大学还实施危化品采购计划的全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自行对外采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采购人员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集中办理,实现了采购入库的统一化。通过以上举措,高校可以实现对危化品采购流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危化品采购的安全性和可控性,保障学生、教职员工和实验室设备的健康与安全。
(2)危化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建设
随着信息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危化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成为高校的选择,以提高实验室的安全性和效率[9]。为此,暨南大学开发了化学品材料综合管理平台,该平台实现了购买渠道的公开化,提高了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此外,该平台还可实现危化品库存的定期盘点工作,实现危化品从购买、管理、使用到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了危化品安全管理的时效性与危化品利用的高效性。在危化品的采购上,该系统为了实现行政资源的高效利用,对非控购类化学品及实验气体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控购化学品予以区分,对后者实行严谨的三级“审批—备案—归库”程序。同时,在平台的采购功能还引入了预警机制,在教师申请购买的化学品之间或与已有库存化学品之间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反应时,发出预警信息。在危化品的使用方面,暨南大学实行“一剂一码”制度,并建立了化学品使用台账,可以进行使用登记、平台调剂、申请回收等操作。通过引入科技手段,高校可以更加科学地管理危化品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危化品存储和使用管理
由于危化品极易发生相关的化学反应而出现意外事故,因此暨南大学在各个校区专门建有用于存放危化品的库房。危化品的存储要求分类、分项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此外,在危化品的使用、回收、存放方面,实行严格的信息化监控制度,对危化品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在监管上,学校实行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门双锁制度,强化对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对于危化品的使用申领上,应当由实验人员向实验室管理人员在申购量范围内按需领用,一次领用量最多不超过一周的耗用量;剧毒物品按一次使用量领取,当天未使用完的余量须当天退回。在将危化品从库房领到实验场地的过程中,要求至少有二人或二人以上人员携带,严禁单人领用,以确保实验人员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全程得到全面监督和保障。上述措施旨在有效预防危化品事故的发生,保障高校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4)危化品废弃物管理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对危化品废弃物的管理,并防止危险废物贮存过程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化学品产生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对此,暨南大学在危化品废弃物的处理上,通过科学合理的废弃物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行信息系统申报制度,统一有序进行废弃物日常的分类、收集、储存、转移与处理工作。每年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与废弃物专业处理公司签订回收合作协议,定期对实验产生的废固废液、过期的试剂及试液等各类化学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防止废弃物堆积造成的安全隐患,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化学废弃物转移工作,降低危化品废弃物堆积的风险。为了保障危化品废弃物转移出校的安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院、保卫处三方紧密协作,对特定时间内的转运区域进行安全管制,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
(5)实验室安全教育
根据最近几年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统计数据显示,人员操作引发的事故占比高达80%,为了预防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加强实验人员对危化品的安全认知具有重要意义。暨南大学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实验人员的安全认知和规范操作,如教育视频、安全慕课、准入考试等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学校每年举办“实验知星”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作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具体举措,其旨在提高广大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强化实验室安全知识、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也为其他高校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4.结语
近年来,多起由危化品管理不善引发的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给科研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因此,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继续发生,完善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应当成为各个高校平安校园建设过程中的重点工作。高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的完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综合考虑制度建设、人员培训、设施设备升级等多个方面。暨南大学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推动构建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平台建设与软硬件水平的升级,通过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与先进的技术水平,实现实验室安全的源头预防,确保危化品监管的全方位覆盖,包括事前审查、事中监管、事后追责。致力消除安全隐患于孕育状态,努力构建高效安全的实验室科研环境,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