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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赋能首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2023-02-25

学习与研究 2023年12期
关键词:仲裁北京市行政

崔 杨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8年11月机构改革以来,首都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聚焦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更高水平平安北京建设总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立足“一个统筹、五大职能”全新职能定位和工作布局,围绕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体系、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提高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水平等重点领域,夯实基础,持续发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全系统共出台改革文件141 个,完成改革任务243 项,形成了一批具有北京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首都司法行政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推进全市法治建设、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首善标准,全面依法治市开启新篇章

构建具有北京特色的组织体系。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的改革部署,积极推动建立具有北京特色的“1+1+4”组织体系,即:中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相比各地全面依法治省(市、自治区)委员会机构设置,北京市将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领导之下,在整体统筹和工作协调上更为有力,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全面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机制建设。对标对表中央“一规划、两纲要”,先后制定出台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八五”普法规划和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同时,建立市委依法治市委联络员制度、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各工作小组工作例会制度以及请示报告、信息联络、督察检查等14 项制度机制,也为市委其他专项领域议事协调机构提供借鉴。

推动深化行政法治领域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市级层面组建7 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等文件,分两批下放452项行政执法职权,推动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与市城管委、市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北京市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推动市政府“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走深走实,并在31 个场景试点实施。①“6+4”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6”指风险监管、信用监管、分级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科技监管、共治监管6项基本制度;“4”指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4项场景化措施。持续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要素的全口径归集、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测、行政执法案件的全流程记录和行政执法效能的多维度评价,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全面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自2022 年7 月1 日起,全市行政复议职责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委会统一行使;在市级和16 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实现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咨询点全市覆盖。

坚持提质增效,立法工作实现新发展

立法机制更加科学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面向社会开展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征集,确保市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高等院校和社会公众等不同主体,广泛参与立法项目。将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全过程,确定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完善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立法工作机制。

立法作用更加凸显。5 年来,共完成《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59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和29部政府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法律审查工作,立法数量大幅上升。其中,《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在理顺条块职能、建立全流程工作体系等方面,为破解大城市基层治理难题提供了制度支撑,成为北京地方立法的品牌特色。

立法形式更加丰富。以“组合拳”立法推动综合施治,同步开展机动车停车、非机动车管理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订等立法工作;以“小快灵”立法推动制定违法建筑拆除、医院秩序管理等立法工作,增强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协同式”立法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出台《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成为国内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

坚持久久为功,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完善监狱执法制约监督机制。制定完善监狱执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的实施细则及55 项配套制度,强化顶层设计。以执法权责科学配置为基础,构建“九纵五横”的制约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执法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出台《关于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106 个执法事项记录规则编写工作,全面启用《执法记录事项清单和执法记录工作规则》,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标准不统一问题。

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机制。深化戒毒执法审查和监督制约,进一步探索完善戒毒人员提前解除案件听证审查机制,强化对案件证据的举证调查和实质化审查,持续深化规定事项通报、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等机制。积极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试点工作,推动出台《北京市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办法(试行)》,联合检察机关建立情况通报、列席会议、联席会议、联合检查、业务交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

完善社区矫正体制机制。贯彻社区矫正法,制定出台《北京市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意见》,修订《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与公检法机关共同制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减刑工作规范,从源头强化社区矫正制度建设。建立1个市级、17 个区级、342 个街道(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出台《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试行)》,制定覆盖接收登记、入矫宣告、分类管理、考核奖惩、解除与终止在内的11 个审批事项、23个执法流程、44个衔接环节的51种文书,确保各项执法活动规范开展。

坚持人民至上,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突破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以《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15年)》为总纲,以43个配套文件为分项任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体系。出台律师行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新时代公证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代司法鉴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完成三大法律服务行业的顶层设计。持续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台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国内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 家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331 个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部建成运营。建成市、区两级12348一体化呼叫系统,提供全年24小时服务。5年来,实体平台提供公共法律服务46 万人次,网络平台提供法律服务364万余次,12348热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48万余人次,满意率99%以上。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调解力量作用,全市年均开展矛盾排查50余万人次,调解民间纠纷20余万件。推进“诉调对接”机制,57 个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承接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工作,年均接受法院诉前调解10 余万件。以金融、互联网、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强化多元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18 家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连续3 年调解受理量高于民事一审诉讼案件量,调解平均时长仅为诉讼审理周期的23%。建设房山区多元调解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街道多元调解中心等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实现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开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在看守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80个,实现看守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院、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畅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取值班律师和法律援助的渠道。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北京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有效提升律师参与刑事指派案件的积极性。

仲裁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推动出台《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建设国家仲裁中心实施意见》《北京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对推动仲裁领域对外开放、创造良好仲裁发展环境、推进北京仲裁委员会改革创新发展、加强对仲裁行业监督等进行顶层设计,仲裁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制定落实北京仲裁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工作方案及制度清单,起草关于加强仲裁工作领导的意见、加强对仲裁工作指导监督的意见,研究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15 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制度落地。完成北京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出台《境外仲裁机构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社区业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仲裁业对外开放。

坚持围绕中心,法治服务保障营造新环境

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力度。推动制定修订《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在营造公平开放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创造等方面作出规定,将一站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等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推动构建全周期服务支持体系,打造服务业扩大开放新高地。推动制定《关于建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汇聚各方力量为优化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推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北京环球度假区建设运营和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构建首都新发展格局贯注法治动能。

积极拓展法治服务保障领域。制定《发挥司法行政法治职能服务保障首都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两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清单》,为“两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成立100 名法律专业人员组成的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法律服务团以及北京冬奥公益法律服务团,为城市规划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涉外法律事务等工作打造法律服务引擎。推进北京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联合举办三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深度参与中关村、金融街两大国家级论坛。深化法律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推动北京律师行业“走出去”,全市35 家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290 个,遍布85个国家和地区。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组织起草疫情防控文件,提出的“四方责任”机制成为全国防疫的模板。组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专班,及时完成《北京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研究形成《关于养老助残卡等特殊人群卡对接健康数据信息相关法律依据的报告》等30 多份疫情防控专题报告,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化、高水平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坚持总结提升,司法行政改革开创新局面

必须加强党对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完善党领导立法、执法、监狱戒毒以及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制度机制安排,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改革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行稳致远。

必须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将落实中央顶层设计与首都实际紧密结合,深刻把握各项改革部署的内在逻辑关联,对标对表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以及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及时出台北京市法治建设领域统领性改革文件,同步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必须坚持改革实践与理论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首都法学法律资源优势,在改革推进实施中,对重点改革举措,及时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前瞻性、针对性调研论证;对于推进仲裁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广泛吸纳法学专家参与研究,提供智力支撑。

必须坚持制度机制创新与推动改革成果转化相结合。坚持首善标准、实干精神,统筹推进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和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以任务台账为抓手,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督察,保证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以改革赋能新时代首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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