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及对策
2023-02-25夏津县自然资源局霍峰
夏津县自然资源局 霍峰
土地整理一般是对一个地区的土地进行全面的调查,以确定其结构和用途的不同,然后进行全面的整理,以达到最优化、最合理的使用,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这一工作对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有很大的作用,但过分强调土地利用效率而忽略了生态利益,势必会引发各种生态问题,因此,对土地整理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土地整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概述
土地整理,顾名思义,就是将土地进行综合处理,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它的作用就是以土地的规划为起点,将土地的性质和功能结合起来,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从土地整理的特征与方法来看,不难发现,在整备的过程中,由于涉及了环境保护,因此会产生许多环境问题,比如:水体、生物多样性、土壤污染。所以,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环保问题就成为各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为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应加强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要提高土地整备的合理性、正确性和无害性,就必须从土地结构、布局、经营方式等方面着手,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把生态建设和土地整理结合起来。通过更合理、更安全的方式,将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土地整理相结合,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和谐,从而实现土地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一)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
土地整理可以使耕地面积扩大,使耕地得到更多的集约使用,从而使耕地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使耕地的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使农民的收入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为农业的现代化和国家的粮食安全提供了基础。同时也避免了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问题,有效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更好地实现了资源的聚集。最终实现生态、社会、经济三方面的和谐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不断推动城镇一体化建设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在土地整理中,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采取生物、工程等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通过强化耕地保护能力、重点整治耕地、注重生态景观等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耕地的利用效率,为人民创造经济利益,减少水土流失,增加土壤的肥力。保持土壤植被覆盖率,为动植物提供适宜的生存环境,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重要途径。
三、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一)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针对性原则
在对土地进行整理时,要使其具有最大的价值,使其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必须把适用性作为评估的基础,使其得到切实的执行。在实际评估阶段,要将生态原则、生态保护原则等有机结合起来,对生态环境的特征、现状、本质特征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以期从根本上寻找出解决现有问题的方法,进而达到整体改善生态环境的目标。一般而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性特征比较突出,因此,要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在对区域状况有一定把握的前提下,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
(二)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有关部门在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时,不仅要遵循有针对性的原则,而且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能客观、合理地进行评价。同时,要根据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实施土地整理之前,必须要对其进行影响因子的分析,以使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四、土地整理工作中的生态建设问题
(一)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
当前,我国对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的需求日益增长,对耕地的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盲目追求经济和社会发展,必然导致对生态环境的漠视,由此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对生态景观设计规划的忽略,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不够,将对整体的土地整理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土地整理可以产生短期的经济利益,但同时也会对原有的植被和次生植物产生损害,进而引起生态环境问题。人类过度的生产会给大自然的平衡结构带来扰乱,对生物链产生破坏,还会造成大量的病虫灾害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
(二)影响水资源和周围水环境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土地使用的是水泥路面和梁式结构,而采用截弯取直的方式,通常仅具有成本上的优点,除此之外,并无其他优点。首先,这样的方法对土壤的蓄水量有不良影响,对地面渗透率和自净能力都有负面作用。同时,我国的农业、梯田等项目也在逐步增加,不仅能够很好地满足我国土地整理的需要,而且对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土地整理的时候,需要的水量很大,如果不能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很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水体的正常运转。从而导致土壤侵蚀,生物多样性被破坏,从而大大地降低了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整理工作的力度和深度越来越大,对土地整理的工作量和范围也越来越大。但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存在着大量的生态破坏现象,以及在土地整理中对这些方面的监督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不够,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了土地整理中对于这些方面的监督所需要的资金和人力,这些都是入不敷出的。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的监管力度不够强,主要表现在一些执法机构不能有效地控制和控制环境,不能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不能有效地控制环境,这就使得一些公司觉得这是一个机会,可以为所欲为。
五、土地整理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解决对策
(一)建设环保意识培养工作规范
在土地整理工作中,这一工作涉及的问题很多,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执行,不但会制约土地整理工作,还会给周围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负面的影响。因此,土地整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自己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同时也要从整体上提升自己的职业素质。从而使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综合、合理的目标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并对其在整理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进行综合、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在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工作制度时,必须要有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工作地点的环境状况和土壤地质条件进行有效的调查。同时,结合实际调查的结果,对有关资料进行归纳和总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周围的生态环境污染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的科学性、完整性。保证土地整理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能够在培养环境意识的同时,实现彼此的协作。促进员工在工作中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知识储备。
(二)加强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要解决好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强化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入手,使其认识到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从而使其充分贯彻科学发展观,从而使土地整理工作的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提升。经过无数次的实践,人们发现,只有在尊重自然和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可以在短时间内举办培训课程,或者请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简而言之,训练的基本原则是使有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更加注意环保问题。
(三)保护生物多样性
保持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赖以生存的根本属性,同时也具有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美学意义。通过对生物的了解,我们发现,在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的作用和地位都不一样,其中一些物质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因素。而对于那些对环境敏感的物种,我们也要加以保护,这样才能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虽说土地整理使得耕地面积逐渐扩大,很多生物的生存环境都在逐渐减少,但是农业生态系统对非目标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能够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不仅如此它还能够保护土壤有益生物,消除环境污染。但是,农业地区并不能无限制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它必须首先满足人们的农艺需要,从而通过农业生态系统来维护生物多样性。只有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生物多样性和基因多样性的保护。所以,在未来的土地整理工作中,要想扩大耕地,就必须要注意保护野生动物,保持生态平衡。
(四)合理布局规划
在土地整理中,不仅要扩大耕地的规模,还要注意治理土壤的退化,以促进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具体来说,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对农田的规划和布局,以促进其科学化。首先,相关部门要从整体的生态环境角度,对土地占用面积进行界定,并加强对土壤污染的认识。在了解有关区域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规划。其次,在实际规划中,要按照生态保护方法和保护原则,对整理区进行合理的分区,以达到更好的效果。通过采取适当的土地整理方法,对退化地区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给予退耕还林治理方法,给予植树造林方法,以改善土壤的品质,降低土壤侵蚀,提高耕地的质量,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在电脑技术的发展下,在土地整理规划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将电脑技术与之相结合,提高规划的品质与效率。
(五)对土地整理后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视
在农业生产中,经常要给土壤施用一定数量的化肥,以提高土壤的肥力。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的是,要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施肥体系,以提高土壤肥力,而使用过量的药物,以免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同时,根据土壤和作物的生理特性,选用合适的肥料种类和用量。在农药生产中,要注意有效、低毒性、低残留的杀虫剂,尽量减少农药用量,采取多种生物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病虫害。此外,在水资源的使用上,必须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方法,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水资源的蒸发。在实际应用中,采用了滴灌、渗透灌溉等多种节流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并提高化肥的利用率。
(六)制定完善的污染防控方案
首先,大多数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都是由水污染引起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全国的水污染控制规划,对各地区的工作任务、重点和任务进行细化,全面落实和完善污染防治方案的层级责任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实施大规模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污水处理厂及其分站、氧化塘、化粪池,以治理纳污塘问题。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的污染问题,有关部门可以开展实地考察、考察、评估,组织专业技术力量,整合和改进饮用水水源地的标准化建设,从源头上保证水环境的安全。
其次,对其他污染问题,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以往或当前的信息资源优势,并通过现场调研和询问的结果,对污染问题进行综合的调查和分析,通过监督污染防治工作和指导污染治理工作,对土壤、大气、有害物质污染等问题进行综合评审和处理,定期调整可疑和正在发生的环境污染地块名录,形成环境污染排查核查及动态实时环境监测于一体的环境保护管理监督体系。
除对已发生的生态问题进行防治外,还应对已废弃或未利用的地区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和养护。从生态环境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来看,对于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的地区,运用其自然恢复能力进行治理,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方法,所以有关部门要重视生态环境的平衡,注重生态环境的平衡,综合考虑动植物的生存空间,从而为生态环境的恢复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七)完善生态环境评价工作
在土地整理工作中,生态环境评估是对土地整理是否建立在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实施土地整理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要根据现实情况,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调查体系,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生态保护区进行分区,并对各分区进行不同的保护对象,以增强其持续性和可信度。其次,要采取各种措施,严格控制工作的细节,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功能的土地整理中,要注重细节,以提高其生态和环境的效益,从而使土地资源得到全面、持续地发展。
(八)完善生态环境监督管控惩罚制度
为了保障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各项工作的执行,必须严格按照科学的原则,对涉及的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并建立健全的监督和处罚机制,防止环境损害。在监督的时候,要制定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人员的监督体系,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更好地控制生态环境的污染。由于各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较多,因此,在确保各方面因素的分析和控制效果的前提下,加强监测控制模式的优化和完善,并在必要时加强信息技术与监测控制模式的协同配合,以便为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土地整理工作良性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在监督的过程中,如果发现破环的情况,就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让破坏环境的人明白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样才能更好地教育那些破坏环境的人,同时也可以有效地震慑那些破坏环境的人。
六、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必要对土地整理进行评估。有关部门在进行土地整理时,不仅要从直接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还应注意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等手段,减少其直接效应,并加强对间接效应的重视。同时,在土地整理过程中,要确保各项指标的制订与执行与现实相符,从而使其具有更高的可信度和可信度。在评估方法的作用下,通过量化与质化的有机结合,可以使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使土地整理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从而推动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