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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的“酒池”“酒泉”“酒河”

2023-02-24王子今

关键词:酒泉史记

王子今

(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酒食者,所以合欢也。”[1]1199酒的普遍消费,曾经影响到汉代社会生活和文化理念。汉代文献所见“酒池”“酒泉”“酒河”,体现当时不同社会等级的人们对酒的特殊爱好和热切需求,已经形成了长久的文化纪念。这样的文字形式,体现酒的产出、积储、流通以及饮用的数量,远远超出了现实中的寻常额度。酒,成为富足、优裕、闲适、浪漫生活的典型象征。对于殷商史的“酒池”回顾,有政治批判意义。然而后世的“酒池”又是都市生活中的现实存在。

史籍文典及出土文物中所谓“酒池”“酒泉”“酒河”,是汉代日常生活史的文字体现,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准和民间礼俗风貌,当然也可以看作千百年来所保留的酒史记忆的生动迹象。对于“酒池”“酒泉”“酒河”语汇所兼有的史学和文学元素,关心汉代历史文化的人们应当予以必要的关注。

一、“酒池”记忆与相关政治史批判

成书于汉代的文献屡见“酒池”。《史记》卷三《殷本纪》记述纣王事迹,涉及“酒池”:“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而盈巨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冣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县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1]105所谓“以酒为池”,说殷商古事,却与“好酒淫乐”“大冣乐戏”“长夜之饮”等行为相连带,作为“淫”“靡”生活的表现受到指摘,长久以为历史教训。

可能早于《史记》的批评纣“酒池”的文字,如《太平御览》卷六二七引《太公兵法》曰:“武王问太公胜负何如。太公对曰:夫纣之行不由理,精兵,酒池,赋敛甚数,百姓苦之。”[2]2810《春秋繁露·王道》:“(纣)以糟为丘,以酒为池。”苏舆《义证》:“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肉林,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余人为辈。’”[3]106所据应为《史记》卷三《殷本纪》张守节《正义》。

关于“以酒为池”的历史迹象,成书年代大致与《史记》相当的《淮南子》一书,在《本经》篇也写道:“纣为肉圃酒池。”高诱注:“纣积肉以为园圃,积酒以为渊池。今河内朝歌,纣所都也,城西有糟邱酒池是也。”[4]580《史记》卷三《殷本纪》张守节《正义》写道:“《括地志》云:‘酒池在卫州卫县西二十三里。’”[1]105对于“酒池”的空间位置有所考论。追究“酒池”实地所在的说法,又有《续汉书·郡国志一》“河内郡”条:“朝歌,纣所都居。”刘昭注补:“《帝王世纪》曰纣糟丘、酒池、肉林在城西。”[5]3395,3397

孙权和张昭一次有关“饮酒”的对话,涉及对纣“酒池”故事的回忆。《三国志》卷五二《吴书·张昭传》记载,张昭受到特殊敬重,拜为绥远将军,封由拳侯。“权于武昌,临钓台,饮酒大醉。权使人以水洒群臣曰:‘今日酣饮,惟醉堕台中,乃当止耳。’昭正色不言,出外车中坐。权遣人呼昭还,谓曰:‘为共作乐耳,公何为怒乎?’昭对曰:‘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当时亦以为乐,不以为恶也。’权默然,有惭色,遂罢酒。”[6]1221《太平御览》卷一七七引《吴志》曰:“孙权于武昌,临钓台,饮酒大忻欢。使人以水洒群臣曰:‘今日酣饮,醉堕台乃止。’张昭曰:‘昔纣为糟丘酒池长夜之饮,当时亦以为乐,不以为恶。’权有惭色而罢。”[2]862“临钓台,饮酒大忻欢”较“临钓台,饮酒大醉”,文字更为合理。“今日酣饮,醉堕台乃止”较“今日酣饮,惟醉堕台中,乃当止耳”,也更合乎逻辑。“堕台”应指自“台”上“堕”下,并非“醉堕台中”。另一种引文,“昭对曰”与“张昭曰”作“张昭怒曰”(1)参见〔宋〕吕祖谦撰《观澜集注》甲集卷一六《箴》张蕴古《大宝箴》注引《吴志》,清嘉庆《宛委别藏》本,第86页。,明确记述了情绪的表露。“怒”较“正色”,神情态度更为鲜明。

通过张昭的话语可以察知其理念。看来,在他的意识中,“酒池”是作为“恶”的政治文化象征应当长为儆戒的。

东汉边让作《章华赋》,语见对“酒池”故事的回顾:“设长夜之淫宴,作北里之新声。”李贤注:“《史记》曰:纣为酒池肉林,使男女倮而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也。”《章华赋》还写道:“尔乃携窈窕,从好仇,径肉林,登糟丘,兰肴山竦,椒酒渊流。”关于“肉林”“糟丘”,李贤注:“《史记》纣作糟丘酒池,悬肉以为林也。”据《后汉书》卷八○下《文苑传下·边让》说,边让此赋“多淫丽之辞”,然而“终之以正”,所谓“亦如相如之讽也”,即最后强调应归之于善政。

《章华赋》后段文字以醉后觉醒的方式申明了儒学理想行政的原则:“尔乃清夜晨,妙技单,收尊俎,彻鼓盘。惘焉若酲,抚剑而叹。虑理国之须才,悟稼穑之艰难。美吕尚之佐周,善管仲之辅桓。将超世而作理,焉沈湎于此欢!于是罢女乐,堕瑶台。思夏禹之卑宫,慕有虞之土阶。举英奇于仄陋,拔髦秀于蓬莱。君明哲以知人,官随任而处能。百揆时叙,庶绩咸熙。诸侯慕义,不召同期。继高阳之绝轨,崇成、庄之洪基。虽齐桓之一匡,岂足方于大持?尔乃育之以仁,临之以明。致虔报于鬼神,尽肃恭乎上京。驰淳化于黎元,永历世而太平。”[5]2640-2645说到“卑宫”“土阶”、“明哲”“知人”、“任”“官”“处能”,“虔报”“鬼神”,实现“百揆时叙,庶绩咸熙”,而所谓“育之以仁,临之以明”,“驰淳化于黎元,永历世而太平”,达到完美“理国”的政治制高点。其意识的转折,即由“酲”而“悟”,在于对“径肉林,登糟丘,兰肴山竦,椒酒渊流”行为的反思。“收尊俎,彻鼓盘”,表现了对“《史记》纣作糟丘酒池,悬肉以为林也”历史教训的警觉。

二、西汉长安的“酒池”

边让《章华赋》借楚灵王事进行政治讽喻,而秦宫廷似乎亦有“酒池”。《三辅黄图》卷四《池沼》有“秦酒池”条,说到“秦始皇造”“酒池”,而汉武帝时代仍然应用:

秦酒池,在长安故城中。《庙记》曰:“长乐宫中有鱼池、酒池,池上有肉炙树,秦始皇造。汉武帝行舟于池中,酒池北起台,天子于上观牛饮者三千人。”又曰:“武帝作,以夸羌胡,饮以铁杯,皆抵牛饮。”《西征赋》云:“酒池监于商辛,追覆车而不寤。”[7]103

所谓“秦始皇造”,虽说“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号为始皇帝”[1]220,然而史籍亦有“号为始皇帝”之前本应称“秦王”而称“始皇”之例(2)如《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张守节《正义》:“始皇八年,黄河之鱼西上入渭。”张守节《正义》:“《说苑》云:‘秦始皇太后不谨,幸郎嫪毐,始皇取毐四支车裂之,取两弟扑杀之,取太后迁之咸阳宫。’”事在秦王政九年(前238)。裴骃《集解》:“《说苑》曰:‘始皇帝立茅焦为傅,又爵之上卿。’”事在秦王政十年(前237)。参见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版(后引此书皆为同一版本),第226页,第227页,第229页,第230页。。此“秦始皇造”,也可能是“秦王政造”[7]103。

汉长安城宫廷“酒池”,见于《史记》注文。《史记》卷八《高祖本纪》记载:“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以丁未发丧,大赦天下。”“丙寅,葬。己巳,立太子,至太上皇庙。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细,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上尊号为高皇帝。太子袭号为皇帝,孝惠帝也。令郡国诸侯各立高祖庙,以岁时祠。”对于“太上皇庙”的位置,张守节《正义》:“《三辅黄图》云:‘太上皇庙在长安城香室南,冯翊府北。’《括地志》云:‘汉太上皇庙在雍州长安县西北长安故城中酒池之北,高帝庙北。高帝庙亦在故城中也。’”[1]393所引《括地志》提出了“汉太上皇庙在雍州长安县西北长安故城中酒池之北”的空间参照[8]。

《水经注》卷一九《渭水》则否定此“酒池”之说。郦道元写道:“眀渠又东迳汉高祖长乐宫北,本秦之长乐宫也。”长乐宫形势,“周二十里,殿前列铜人,殿西有长信、长秋、永寿、永昌诸殿,殿之东北有池,池北有层台,俗谓是池为酒池,非也。”[9]455陈直《三辅黄图校证》就《三辅黄图》所引《庙记》之说及《三辅黄图》本文的认识有所讨论:

直按:《长安志》引《庙记》与本文同。又“武帝作以夸羌胡”一段,《元和郡县图志》卷一、《太平寰宇记》卷二十五,均与本文同。又《水经注·渭水》叙长乐宫殿之东北有池,池北有层台,俗谓是池为酒池,非也。杨守敬《水经注疏》云:“长乐宫自有酒池,池北自有台,此盖别一池,而俗误以为酒池,故郦氏驳之。”[7]103

所谓“长乐宫自有酒池,池北自有台”,对“长乐宫”“酒池”的存在,持肯定的态度。

其实,据司马迁明确记述,汉武帝时代曾经在接待“外国客”的活动中,极尽炫耀之功,追求“富厚”虚荣,说到了“酒池肉林”。《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记载:

是时上方数巡狩海上,乃悉从外国客,大都多人则过之,散财帛以赏赐,厚具以饶给之,以览示汉富厚焉。于是大觳抵,出奇戏诸怪物,多聚观者,行赏赐,酒池肉林,令外国客徧观各仓库府藏之积,见汉之广大,倾骇之。及加其眩者之工,而觳抵奇戏岁增变,甚盛益兴,自此始。[1]3173

《汉书》有两处记载此情形。《汉书》卷九一《张骞传》写道:“行赏赐,酒池肉林,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臧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10]2697又《汉书》卷九六下《西域传下》:“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卢、海中《砀极》、漫衍鱼龙、角抵之戏以观视之。”[10]3928

所谓“令外国客遍观各仓库府臧之积,欲以见汉广大,倾骇之”,一似秦穆公向由余炫耀“宫室、积聚”之“积聚”故事,亦是外交虚荣的延续(3)《史记》卷五《秦本纪》:“戎王使由余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第192页。。

史上带有政治标示意义的文字符号,性质可能随时光流动发生变异。“酒池”的批判意味减弱甚至淡化、消失,或许可以作为例证。汉武帝时代已经全不顾忌“酒池”的负面意义。后来如《世说新语·任诞》:“毕茂世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桮,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11]740《唐才子传》卷六《施肩吾》“拍浮诗酒”及卷一○《吕岩》“白酒满瓮,恣意拍浮”,均可见以此为典,说性情恣纵。有学者解释:“拍浮,原指在酒池中游泳,这里指纵情畅饮。”[12]422,671《唐摭言》卷一○《海叙不遇》载卢汪《酒胡子长歌》有“刘伶虚向酒中死,不得酒池中拍浮”[13]414-415句。明人张岱《陶庵对偶故事》卷上以“毕卓蟹螯”与“杨修鸡肋”为对,注:“毕卓,字茂世,好酒任诞,尝云:‘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14]42所用“酒池”语汇的政治史记忆色彩已经消减,仅仅体现生活情趣方面的意义。

三、“酒泉”郡名的意义

汉武帝时,霍去病击败匈奴,控制了河西地方,汉帝国置郡,开通了往西域的交通道路。《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酒泉郡,武帝太初元年开。”“敦煌郡,武帝后元年分酒泉置。”又说:“(张掖郡)武帝太初元年开。”“(武威郡)武帝太初四年开。”河西先置酒泉郡、张掖郡,后来分置武威郡、敦煌郡,即河西四郡[10]1614,1613,1612。王先谦《汉书补注》:“全祖望曰:故匈奴昆邪王地,武帝元狩二年开。据《匈奴传》,则初置止酒泉一郡。武威亦稍后之。今从《本纪》。钱坫曰:《史记·匈奴传》:汉西置酒泉郡,以隔绝胡与羌通之路。”[15]798这样说来,酒泉郡,是汉武帝时代控制河西地区之后最先设置的行政区。其战略作用是隔绝匈奴与南羌的联系。河西地区东西狭长,后来列置四郡,得以成为丝绸之路的重要路段,实际上也作为民族交往的走廊[16]。

《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酒泉郡”条下,颜师古注:“应劭曰:‘其水若酒,故曰酒泉也。’师古曰:‘旧俗传云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10]1614《水经注》卷二《河水》:“应劭《地理风俗记》曰:敦煌,酒泉,其水甘若酒味故也。”(4)陈桥驿校证:“殿本在‘敦煌’下《案》云:‘案下酒泉、张掖,皆释其义,此当有脱文。’”参见郦道元著:《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1页,第60页。今按:可读为“酒泉,其水甘若酒味故也。”《艺文类聚》卷六引应劭《汉官仪》曰:“凡郡,或以列国,陈鲁齐吴是也;或以旧名,长沙丹阳是也;或以山陵,太山山阳是也;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或以所出,金城城下有金,酒泉,泉味如酒;……”《艺文类聚》卷九引应劭《汉官仪》曰:“酒泉城下有金泉,泉味如酒,故曰酒泉。”[17]117,165即卷六引文“金城”“酒泉”事合说。《太平御览》卷七○引应劭《汉官仪》曰:“酒泉城城下有金泉,味如酒,故曰酒泉郡。”注:“《三秦记》曰:酒泉郡中有井,味如酒也。”卷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与《艺文类聚》卷六引文略同,言“酒泉,泉味如酒”[2]330,763。孔融《与曹操论酒禁书》:“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5)〔汉〕孔融撰:《孔北海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页;《后汉书》卷七〇《孔融传》李贤注引“《融集》与操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后引此书皆为同一版本),第2272页;《三国志》卷一二《魏书·孔融传》裴松之注引“融书”,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72页。或题《难曹公禁酒书》《难曹公表制酒禁书》,〔三国〕孔融等著,俞绍初辑校:《建安七子集》卷一《孔融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24页;杜志勇校注:《孔融陈琳合集校注》,河北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第76页;吴云主编:《建安七子集校注》卷一《孔融集校注》,天津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可见“酒泉”郡名与“酒”的关系是人们熟知的。应劭所谓“酒泉,其水甘若酒味故也”,其水或说“泉”,或说“井”,都言源出其地下。然而还有其他说法。有酒史研究者著文《酒泉与酒小考》,其中写道:“当地的许多资料都认为是汉代骠骑将军霍去病御匈奴,建功业,汉武帝遣使犒赏御酒,霍去病倾御酒入泉,故名酒泉。”[18]181刘章《谒霍去病墓》诗:“大扫匈奴不顾身,祁连日暖汉家春。二十四岁千秋业,泉水流香直到今。”注:“汉武帝赐酒,霍倒酒入泉与士兵同饮,即今酒泉之由来。”[19]390这当然只是传说。其说可能源于楚王“倾酒于水上,与士共饮”故事(6)韩愈《荐士》诗:“救死具八珍,不如一箪犒。”注:“楚与晋战,或人进王一箪酒。王倾酒于水上,与士共饮。”〔唐〕韩愈撰,〔宋〕廖莹中注:《东雅堂昌黎集注》卷二《古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7页。或说:“楚王倾酒于河,军士共饮。”〔清〕王元启《读韩记疑》卷一《古诗·荐士》:“一箪,沈曰:此用赵盾救灵辄事,盖指箪食。旧注引楚王倾酒于河,军士共饮,是指箪醪。醪不可以救死。旧注非是。”王元启撰:《读韩记疑》,清嘉庆五年王尚珏刻本,第13页。。然而霍去病率军野战,确实可见汉武帝赐予饮食消费品的情节。《史记》卷一一一《卫将军骠骑列传》写道,霍去病受到汉武帝“重爱”,“然少而侍中,贵,不省士。其从军,天子为遣太官赍数十乘,既还,重车余弃粱肉,而士有饥者。其在塞外,卒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1]2939

清人刘谦吉《初夏张检讨毅文招看丰台芍药予迟次日始往用少陵游何氏山林后五首韵》诗有“每借删花史,真成掘酒泉”句[20]46,应是用霍去病故事为典。

四、“醴泉”:祥瑞表现与神仙世界的环境标志

《说文·酉部》:“醴,酒一宿孰也。从酉,豊声。”段玉裁注:“《周礼·酒正》注曰:醴犹體也。成而汁滓相将,如今恬酒矣。按汁滓相将,盖如今江东人家之白酒。滓即糟也。滓多,故酌醴者用柶。醴甘,故曰如今恬酒。恬即甛也。许云一宿孰,则此酒易成矣。《礼经》以醴敬宾曰醴宾,注多改为礼宾。”[21]747所谓“醴甘”,据说近似于甜酒,写作“恬酒”,“恬即甛”。“一宿孰”即“此酒易成”,容易酿就。用以“敬宾”即所谓“醴宾”,应由于口感好的特性。《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颜师古注:“醴,甘酒也。少麹多米,一宿而熟,不齐之。”“设醴”,是一种特殊待遇。后来,“穆生退曰:‘可以逝矣。醴酒不设,王之意怠,不去,楚人将钳我于市。’”[10]1923“醴”作为高等级的饮品,又见于《汉书》卷八一《匡衡传》:“礼之用醴”,“观以礼乐,飨醴而归。”颜师古注:“醴,甘酒也,贵于众酒。”“飨醴,以醴酒飨也。”[10]3340,3343,3344看来,“醴”是高层次礼仪活动的接待用酒。

“醴”又专门用作祭品,见于《史记》卷二八《封禅书》记载:汉武帝在甘泉“令祠官”“具太一祠坛”,“太一,其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貍牛以为俎豆牢具。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7)《史记》,第1394页。另《续汉书·礼仪志下》“大丧”条所见“太祝进醴献”以及“醴一,酒一”,可以参考。见《后汉书》,第3146页,第3148页。。《史记》卷一○五《扁鹊仓公列传》载扁鹊语:“臣闻上古之时,医有俞跗,治病不以汤液醴洒,……。”[1]2788是“醴”可药用之例。冯衍赋作言“伏朱楼而四望兮,采三秀之华英”,“饮六醴之清液兮,食五芝之茂英”[5]999,“醴”的饮用,与“芝”所象征的仙境联系起来。而“醴”称“清液”,对于我们理解当时祀神的“清酒”之使用有所启示[22]。

作为“甘酒”的“醴”之源源为泉,涌流充沛,当然是非常美好的情境。司马相如《上林赋》赞颂“天子诸侯之园囿”,有“醴泉涌于清室,通川过乎中庭”文辞[1]3002。“醴泉”用以象征美好的水源,理想的环境。当然,是以美酒为比喻的(8)《汉书》卷五七上《司马相如传上》同样的文字,颜师古注:“醴泉,瑞水,味甘如醴,言于室中涌出,而通流为川,从中庭而过也。”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57页。。“醴泉”丰沛,被视为祥瑞。《汉书》卷八《宣帝纪》:“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荣茂,……。’”[10]269《汉书》卷八七上《扬雄传上》所谓“涌醴汩以生川”(9)颜师古注:“涌醴,醴泉涌出汩汩然也。”,“甘露零其庭,醴泉流其唐”,以及“决醴泉之滋”等[10]3528,3540,3553,都是实例。据王莽时代的政治宣传,祥瑞表现有“天下太平,五谷成孰,或禾长丈余,或一粟三米,或不种自生,或蚕不蚕自成,甘露从天下,醴泉自地出,凤皇来仪,神爵降集”[10]4077。汉光武帝时代,也有“京师醴泉涌出”的记载(10)《后汉书》卷一下《光武帝纪下》,第82页。《后汉书》卷四〇下《班固传》李贤注引《春秋命历序》曰:“成康之隆,醴泉涌出。”第1361页。这应当是当时社会通行的理念。。《后汉书》卷二《明帝纪》亦可见“时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5]114。

《史记》卷一二三《大宛列传》写道:“太史公曰:《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1]3179则“醴泉”成为以“西王母”为主体的神仙世界的神秘构成。汉镜铭文多有“上大山,见神人,食玉英,饮澧泉,驾蜚龙,乘浮云,宜官秩,保子孙”,“上华山,见神人,宜官秩,保子孙,食玉英,饮禮泉,驾非龙,乘浮云”形式(11)刘体智编:《小校经阁金文》,民国乙亥初版,一五·九〇《汉器》;一五·九二至九三《汉器二》;福开森编:《历代著录吉金目》,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据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1990年版,第1263页。。“上大山”就是“上太山”“上泰山”。有学者称之为“‘上太山’铭”。直接释作“上太(泰)山”[23]417-418。汉代镜铭极多见的“饮澧泉”及“饮禮泉”,正字应为“饮醴泉”。有的研究者即直接释为“饮澧(醴)泉”,“饮禮(醴)泉”[23]417-418。有的镜铭明确写作“醴泉”。如:“驾蜚龙,乘浮云,上大山,见神人,食玉英,饮醴泉,宜官秩,保子孙,长乐未央富贵昌。”“上大山,见神人,食玉英,饮醴泉,驾交龙,乘浮云,宜官秩,保子孙,寿万年,贵富昌,乐未央。”[24][25]1301,1303汉代镜铭多见之“上有仙人不知老,渴饮玉泉饥食枣”,也有考古发掘出土品“上有山人不知老,渴饮澧泉饥时枣”实例[26]300。“澧泉”就是“醴泉”。

以“醴泉”作为汉代人对于想象中神仙世界的环境标志,是社会生活中对“酒”的需求相关的。《说文·泉部》:“泉,水原也。象水流出成川形。”《说文·水部》:“混,丰流也。”段玉裁注:“盛满之流也。《孟子》曰:源泉混混。古音读如衮,俗字作滚。《山海经》曰:其源浑浑泡泡。郭云:水濆涌也。”[21]569,546也体现了对“甘酒”之资源充备、“盛满”丰美、“濆涌”无尽的向往。

五、汉镜铭文所见“酒河”

汉代镜铭文字对于社会生活的表现,有涉及“酒”的内容。“宜酒食”“长宜酒食”等文字多见。又如鹏宇《汉镜铭文汇释》列为“‘置酒’‘纵酒’‘行觞’铭”者[23]52-53。学界就此已有相关讨论[27]。

而汉代“酒而河”“酒如河”镜铭,也以“河”形容酒“流出成川形”,酒流“濆涌”情形,均言“酒”的数量充备。其中蕴含的文化意义可以与上文所说“酒池”“酒泉”等比照理解。

新近出版的汉镜铭文研究专著——鹏宇《汉镜铭文汇释》收录了两件这样的汉镜,铭文可见“酒而河”“酒如河”:

编号:4099

日大利,泉自至,米肉多,酒而河,闲毋事,时相过。

研究者判断时代为“西汉晚期至新莽”。(12)宜兴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莹质良工光耀阳羡——宜兴民间收藏铜镜精品集》,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图94;王纲怀编著:《汉镜铭文图集》,中西书局2016年版,图360;鹏宇:《汉镜铭文汇释》,云南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03页。另一件:

编号:4106

肉如山,酒如河,闲毋事,时相过,大富昌,宜君卿,贵未央。

时代亦被研究者判断为“西汉晚期至新莽”(13)王趁意编著:《中原藏镜聚英》,中州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图32;王纲怀编著:《汉镜铭文图集》,中西书局2016年版,图237;鹏宇:《汉镜铭文汇释》,云南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504页。。

“酒”“河”之说,后来又见于文献。《初学记》卷六引隋卢思道《祭漅湖文》:“革车旋轸,戎卒凯歌。楚俘雾集,冀马星罗。无德不报,有酒如河。”[28]142唐人乔潭《裴将军剑舞赋》:“将军以幽燕劲卒,耀武穷发,俘海夷,虏山羯,左执律,右秉钺,振旅阗阗,献功于魏阙。上享之,则钟以悍虡,鼓以灵鼍,千伎度舞,万人高歌,秦云动色,渭水跃波,有肉如山,有酒如河。君臣乐饮而一醉,夷夏薰薰而载和。”(14)〔清〕董诰等编:《全唐文》卷五一,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610页。又宋高宗《御赐舞剑赋》文句类同:“将军以幽燕劲卒,耀武穷发,俘海夷,虏山羯,左执律,右秉钺,振旅阗阗,献功于魏阙。上享之,则钟以悍虡,鼓以灵鼍,千妓度舞,万人高歌,秦云动色,渭水跃波,有肉如山,有酒如河。君臣乐饮而一醉,夷夏薰薰而载和。”〔宋〕岳珂编:《鄂国金佗稡编续编》卷一《高宗皇帝宸翰摭遗卷一·绍兴九年》,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52页。后一例“有肉如山,有酒如河”与汉镜铭文字完全相同,只是我们尚不清楚这种语文史的承继关系。元人李存《赠临川饶季理赴广州蒙古学正》诗有:“海鱼如屋酒如河,翠箔红栏护绮罗。”[29]72明人瞿佑《剪灯新话》记载“酒行乐作”,范相国执杯而咏诗:“妙女姣娃,载歌载舞。有酒如河,有肉如坡。”[30]716也都依然沿袭“酒如河”的比喻手法,渲染其“丰流”“盛满之流”形势。

“酒而河”“酒如河”作为富有文学色彩的语言,较“酒池”具有更鲜明的动态感和活跃性,较“酒泉”则更显“流出成川形”,“濆涌”尤充备的形势。

六、汉代社会“酒”的产能、营销量与消费热度

汉王朝建立的历史进程中,项羽、刘邦的英雄主义表演都有“酒”作为道具。刘邦“好酒”,有“贳酒”及“酤留饮”行迹。与吕雉的婚姻,也因“酒”成就。斩白蛇起事,在“被酒”之后。这些故事,都体现了当时社会基层的经济关系、阶级结构、情感交际之间“酒”的作用[1]343,344,347。宋义救赵,“饮就高会,不引兵渡河”,刘邦入彭城“收其货宝美人,日置酒高会”,可见“酒”影响军事史战争史的情形。著名的鸿门宴,则因酒宴改变了历史走向[1]305,321,312,313。垓下决战,“(项王)夜起,饮帐中。有美人名虞,常幸从;骏马名骓,常骑之。于是项王乃悲歌忼慨,自为诗曰:‘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美人和之。项王泣数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1]333。而汉并天下,“高祖还归,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纵酒,发沛中儿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高祖击筑,自为歌诗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儿皆和习之。高祖乃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1]389。刘项一成一败,一胜一负,一荣一枯,在彼此不同的故事情境中,却有相近的表现。在太史公笔下,高祖“泣数行下”与“项王泣数行下”的表情记录,竟然完全相同,一字不差。钱锺书曾经指出,《高祖本纪》“并言其心性”,《项羽本纪》也涉及其“性情气质”。对项羽“科以心学性理,犁然有当”,“谈士每以‘虞兮’之歌,谓羽风云之气而兼儿女之情,尚粗浅乎言之也”[31]275。我们比较刘项的“泣数行下”,也许应当注意太史公分析“性情气质”“心学性理”的功夫。我们自然会注意到,两位英雄歌哭,在不同情境中的“泣数行下”,都发生于酒后[32]。

正因为酒的生产和消费有可能影响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农耕程式的运行,汉代酒政史中可以看到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仅就汉初而言,汉文帝后元年(前163)颁布的诏书,曾经对“为酒醪以靡谷者多”提出批评[10]128。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夏旱,禁酤酒。”而后元年(前143)夏,“民得酤酒”。颜师古注:“‘酤’,谓卖酒也。”[10]147《汉书》卷六《武帝纪》记载:天汉三年(前98), “初榷酒酤。”颜师古注: “应劭曰: ‘县官自酤榷卖酒, 小民不复得酤也。’韦昭曰: ‘以木渡水为榷。 谓禁民酤酿, 独官开置, 如道路设木为榷, 独取利也。’”[10]204汉王朝相关政策的或收或放及先后反复, 无可置疑地说明民间“酤酒”“酒酤”活动的普遍。 所谓“禁民酤酿, 独官开置”“独取利也”的说法, 反映自发形成并得以自然繁荣的酒业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 “(司马)相如与俱之临邛, 尽卖其车骑, 买一酒舍酤酒, 而令(卓)文君当炉”的故事[1]3000, 说明对于“酒”的社会需求非常迫切, “酒舍”经营创启的资金数量, 似乎门槛并不很高。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说到社会财富的估量,有这样一段文字,言及不同类别资产的积聚:“通邑大都,酤一岁千酿,酰酱千瓨,浆千甔,屠牛羊彘千皮,贩谷粜千钟,薪稾千车,船长千丈,木千章,竹竿万个,其轺车百乘,牛车千两,木器髤者千枚,铜器千钧,素木铁器若卮茜千石,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僮手指千,筋角丹沙千斤,其帛絮细布千钧,文采千匹,榻布皮革千石,漆千斗,糵曲盐豉千合,鲐鮆千斤,鲰千石,鲍千钧,枣栗千石者三之,狐鼦裘千皮,羔羊裘千石,旃席千具,佗果菜千钟,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司马迁所谓“庶民农工商贾”,农林牧副工商百业经营,皆可以努力积累至于“千乘之家”,而从事包括酒业的酿造生产经营即“酤一岁千酿”者竟然位列最先。“酤一岁千酿”,张守节《正义》解释说:“釀千瓮。酤醯醋也。洒酤。”[1]3272,3274《史记会注考证》“洒酤”作“酒酤”。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点校本修订本《史记》改作“酒酤”。校勘记关于“酿千瓮酤醯醋云酒酤”引张文虎《札记》卷五:“‘云’当作‘也’,此三字(醯醋也)乃下句《正义》。”又说:“按:此数句疑当作‘酿千瓮酤酤酒醯醋也。’”[33]3944,3958《史记会注考证》还写道:“此段就都邑中约计一岁所需之数,即市肆中一岁所出之数,乃本业之资也。中井积德曰:酤字为一条之冒,下文所称皆买卖之货。师古曰:千瓮以酿酒。余按从颜说当云酿千瓮。一岁二字亦贯下。”[34]2049可见,“酒酤”“酿酒”是“都邑”“市肆”经营非常重要的产业。“酒”作为“买卖之货”当然绝不限于“都邑”。刘邦事迹“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每酤留饮,酒雠数倍”。裴骃《集解》:“韦昭曰:‘贳,赊也。’”“如淳曰:‘雠亦售。’”[1]349可见乡间酒业经营似乎有比较灵活的“货殖”方式。

司马迁表扬以“诚壹”而成功致富之“章章尤异者”,关于“宣西任氏”的表现,有这样的文句:任氏以乱世“窖仓粟”“起富”,虽“富者数世”,“然任公家约,非田畜所出弗衣食,公事不毕则身不得饮酒食肉。以此为闾里率,故富而主上重之。”[1]3282,3281,3280可知“饮酒”是普遍的物质生活享受,是世俗社会共同的追求。汉代社会酒业繁荣。参与经营者,包括生产、流通及相关服务人员出现专属称谓,如“酒人”“酒家”(15)《史记》卷八六《刺客列传》:“荆轲虽游于酒人乎,然其为人沈深好书;其所游诸侯,尽与其贤豪长者相结。”“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司马贞《索隐》:“《栾布传》曰‘卖庸于齐,为酒家人’,《汉书》作‘酒家保’。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第2528页,第2537页。《史记》卷一○○《季布栾布列传》:“穷困,赁佣于齐,为酒人保。”裴骃《集解》:“《汉书音义》曰:‘酒家作保佣也。可保信,故谓之保。’”第2733页。王子今:《战国秦汉“酒人”略说》,载《宜宾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王子今:《汉代的“商胡”“贾胡”“酒家胡”》,载《晋阳学刊》2011年第1期。。对于社会不同人等热心于“饮酒”为乐者,亦可见“酒徒”“酒党”等指称方式的使用[35-36]。

“市”是汉代画像表现的重要主题之一。有研究者介绍过四川出土“《市井》画像砖”表现的“《蜀都赋》形容如‘万商之渊’”的“市井”“场面”“市容面貌”[37]57-63。其中收藏地为四川成都的被称为“酒肆”的汉画像砖,可见酿造、销售、运输程序的表现,也有或可理解为“每酤留饮”情形的画面[38]24-25。有学者对于其内容解读及“酒肆”命名进行了具体的论证[39]。其实,不仅“通邑大都”及内地富庶地方“酒”的酿造和消费在社会经济史和社会生活史中引人注目,极边远地方的极特殊人群中,也可以看到“酒”对于丰富日常生活与活络社会交往的作用[40]。王子今《汉简河西社会史料研究》一书“索引”中,“酒”可见频次最高,计41条,涉及60页。如果加上“浓酒”“清酒”,则达51条,涉及62页[41]410,412。

汉代历史文化遗存中可见涉及“酒池”“酒泉”“酒河”等迹象,是以“举酒作乐”[6]1307“酣饮极欢”[5]2028成为世风这样的社会条件为背景的。考察酒史、社会生活史及相关社会观念史的人们,应当就此有所关注。

本文撰写,得到浙江大学李华瑞、中国美术学院鹏宇、云南人民出版社陈晨、中国人民大学孙闻博的帮助,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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