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表格编写规则
2023-02-24《学术论文编写规则》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3年11期
(1)表格是论文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具有自明性、简明性、规范性和逻辑性,其编排应符合CY/T 170 的规定。
(2)表格应有编号。
(3)表格应有表题,置于表编号之后,并空1 个汉字的空隙。表编号和表题应置于表格顶线上方,宜居中排。必要时,可将表中的符号、标记、代码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用简练的文字,作为表注置于表的下方。表注为多条并需编序号时,宜采用阿拉伯数字加后半圆括号或圈码,置于被注对象的右上角,如XXXX 或XXXX。表注的末尾应加“。”。
(4)表格应有表头,表头中不准许使用斜线。表格的编排,宜将内容和测试项目由左至右横排,数据依序竖排。
表头栏目的标注应正确、齐全。表格中内容相同的相邻栏或上下栏,应重复写出,或以通栏表示,不应用“同左”“同上”等字样代替。表身中的“空白”表示无此项或未测量,“一”表示测量过而未发现,“0”表示实测结果为零。
注:当“一”可能与代表阴性相混时,可用“...”
当表格中某一栏目同时用量和单位表示时,应采用“量的符号或名称/单位符号”的标准化形式。如cp/[J/(kg·K)]、质量定压热容/[J/(kg·K)]、CHT/kK(CHT 为临界高温的缩写词)。若全表格所有栏目的单位都相同,宜将共同单位标注在表格的右上方。
(5)表格宜紧置于首次提及该表编号的正文之后,先见文字后见表。如果某个表格需要转页接排则应在随后接排该表的表格上方加“表X(续)”或“续表”字样。续表应重复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