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的嬗变及治理研究
2023-02-23莫梅锋蒋文妮
莫梅锋,蒋文妮
(湖南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2)
校园欺凌现象的产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除个体因素外,亲子关系、同伴关系和师生关系等是非常重要的社会因素。为数众多的留守儿童由于父母或监护人长期外出、离家务工等原因,留在家乡或在他人照顾下成长,他们缺乏父母的陪伴和关爱,容易造成亲子之间未能形成亲密、安全的依附关系。这种断裂或低质量的亲子关系,向外表征为对他人的不信任和易于产生敌意,向内表征为对自我的负面认知、不自信[1],并形成连锁反应。
留守儿童使用社交网络,虽然提升了代际、人际沟通能力,纾缓了亲子、人际关系,但是并没能根本解决其内心的孤独感,致使其认同感和归属感缺失。很多留守儿童一旦放下手机,还是要面对家庭结构不完整以及与同伴各自为政从而形成关系孤岛的现实。由于当前留守儿童家庭代际沟通对社交网络的过度依赖,强化了留守儿童对社交网络的沉迷。而超前实现了所谓“网络自主”和“网络自由”的留守儿童,他们与长辈之间存在数字鸿沟,其网络社交存在监管缺席等问题。处于社会化关键阶段的留守儿童出于展示自我、寻找认同、支配他人等动机,或是毫无防备,或是肆无忌惮,容易陷入网络权力斗争的旋涡。然而,在这场网络权力的游戏中,他们往往处于下风,要么成为网络欺凌的受害者,要么成为反向欺凌的施害者,甚至会因为长期的网络暴力规训,造成了自我欺凌的局面。
因此,社会亟待加强对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问题的治理,保护儿童在社交网络空间的身心健康,培养他们积极的网络社交行为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平台在社交网络欺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意识。
一、留守儿童社交网络使用的动机与异化现象
不少留守儿童因与他人面对面交流的减少而线下沟通能力弱化并逐步瓦解,而社交网络交流唾手可得且成为其无可奈何的替代式选择。于是,他们习惯于在微信上聊天,在陌陌上“撩人”,在知乎上问答,在微博上“互喷”。据最新统计,31.3%的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是为了随时随地与人线上聊天,但有21.3%的家长对未成年人上网没有规定和指导[2]。可见,少年儿童的社交网络使用较为广泛,并存在监管问题。对于留守儿童而言,家长对其网络使用的监管更是缺失,极易发生社交网络使用行为的异化问题。
(一)留守儿童社交网络使用的动机
留守儿童在现实生活中缺乏父母的陪伴,缺少亲密关系的滋养,心情容易低落,急于在社交网络上寻找关注、理解、共情和尊重。
1.情感补偿的动机
在现实生活中,留守家庭代际沟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时间、空间、经济等条件的限制。这使得留守儿童情绪不稳定,其孤独感、低自尊感和自卑感较为普遍,亲子之间关系淡化,造成留守儿童较大的情感缺失。于是,不少的留守儿童诉诸本用于家庭沟通的手机,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寻找情感补偿。微信、QQ等聊天工具解除了人际沟通的时空限制,社交网络也似乎能给个人因现实社会交往缺席造成的情绪低落予情感补偿。很多孩子把“玩微信”当做“日常行为”[3],吃饭前先拍照发朋友圈、微信表情包“斗图”等行为,已经成为很多人“刷存在感”的日常行为。
2.快乐分享的动机
一个人的快乐通过分享可以产生更多的快乐。但在现实中,留守儿童分享快乐的通道较少,而微博是典型的分享工具,并具有展演的功能。很多留守儿童已养成起床、走路、睡前都要“刷微博”的生活方式,特别是“搜朋友”等功能,方便与好友进行即时互动。通过不自觉地重复“刷微博”最终发展成为一项仪式感浓厚的行为。一旦成为“仪式”,用户如果想终止,就会背负极大的心理压力、失落感和负罪感。
3.虚拟认同的动机
社会认同是儿童成长过程中必须寻找的一种价值感。知识丰富、能力高超等是常见的认同标准,而知乎等手机应用平台以知识分享、网络问答来满足人们的虚拟认同需求。如用户的某个回答得到大量点赞,或得到邀请参与回答某个专业领域的问题,这都会让用户产生极大的心理认同感和成就感。
在某种程度上,社交网络满足了留守儿童渴望社会交往的心理需求,并构建了网络角色扮演这一新型儿童社会化路径。但在这时尚、快捷、泛在的既匿名又开放的社交网络空间,心智尚未成熟的留守儿童因缺少父母的监督和支持,容易出现社交网络使用异化问题。
(二)留守儿童社交网络使用的异化现象
当前,留守儿童的传统人际话语场遭遇解构,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日益减少。特别是与在外工作的父母面对面交流,通常是以“年”为单位。同时,在“空心化”的乡村场域,留守儿童的人际关系强弱调节失衡,线下交流减少,使之产生了对社交网络互动的强烈需求。社交网络能满足留守儿童的正常社会交往需求,如认同感和归属感。然而,监管缺席的社交网络使用,也造成了留守儿童对异化的网络权力的过度追求。
1.网络社会关系淡漠化
费孝通基于中国传统村落的社会关系网络,提出了“熟人社会”的概念[4]74。尽管“熟人社会”中存在裙带关系和不平等问题,但其自带的伦理道德约束,维系了中国几千年社会关系的实质性传承、自治和自洽。熟人社会中的“差序格局”与孔子提出的“爱有差等”、孟子提出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传统观念一脉相承,虽有局限性,但道出了人际关系出于人情之自然,却又不限于自然之情,包含理性的自觉,由自然转向超越的内在逻辑[5]。在“陌生人社会”的网络中,特别是因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缺席,造成了留守儿童家庭代际沟通的断裂。网络上人与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也随之逐渐淡漠化。发自自然而生的爱与善,由于缺失推己及人的中介,使得社交网络社会关系也日益淡漠。
2.网络社会关系焦虑化
在没有父母直接支持的网络世界中,留守儿童普遍面临社会交往的焦虑,陷入新媒介技术和个人人格特质双重构建的不稳定、不成熟的人际关系网,如微信朋友圈、QQ空间等;同时,也让不谙世事,没能得到长辈庇护,又处于现实弱势的留守儿童易于陷入网络社交困境。网络社交的焦虑化,进而导致现实社会交往的焦虑化,有人甚至养成了“低自尊、自信低落、情商负向、寂寞和顺从”的人格特质[6]。这种冷漠型的人格特质反向推动网络社交模式的进一步焦虑化。
3.网络社会关系权力化
一般来说,在社交媒介上,点赞、评论、转发和赞赏数量取代了现实社会中个人的真实受欢迎程度及其社会关系。尽管网络社交是一种虚拟的社会交往,但其特有的“挑战与技巧”动态平衡机制,极易让人从正面的沉浸,很快过渡到负面的沉迷[7]。如网络直播打赏通过对送礼物用户的排名、抖音和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红人榜、达人榜和各种比拼,让用户在心理和行为上陷入“极度兴奋”的状态。权力化的社会交往模式构建出基于网络点赞、评论、转发互动的“符号社交”模式,而在这种模式之下,谁掌握更高的网络技术和网络技巧,谁就能掌握更多的网络权力。
社交网络使用如果出现过度和异化现象,那表现在留守儿童身上往往就是易于对他人不信任和产生敌意,当网络交往发生矛盾与冲突时,网络权力的博弈过程就会发生失衡,从而出现社交网络欺凌问题。
二、留守儿童的社交网络欺凌嬗变
(一)社交网络欺凌:超越校园欺凌的新样态
社交网络欺凌是校园欺凌的社交网络化和扩大化。校园欺凌是一个人或一群人针对另一个人或另一群人的故意的、反复的、权力或力量不对等的伤害[8]。校园欺凌经常发生在儿童之间,是同学、同伴拟社会互动的副产物。在儿童的社会化过程中,同学、同伴之间的社会交往既重要又关键。很多留守儿童带着善心善意与人交往,期待得到友谊和认同,却可能遭遇恶言恶语,甚至是拳脚相加。
随着社交网络的普及,现实社会交往向网络社交演化,校园欺凌也发生了数字化、网络化、隐蔽化等新变化。借助于社交网络平台,每个人可以轻松发送欺凌他人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把欺凌事件传得更广,让欺凌影响行得更久,把欺凌受害者伤得更深。我们痛心地看到,不仅出现了校园欺凌的社交网络版:网络辱骂、威胁、排挤、骚扰、造谣、诽谤、歧视;还出现了校园欺凌的新样态:网络跟踪、人肉搜索、病毒攻击、AI伪造等。欺凌的巨大嬗变要“归功”于互联网的匿名性、无限性、非面对面性等传播新特性。
1.匿名性让社交网络欺凌更加肆无忌惮
在社交网络上,欺凌者可以隐藏、伪造自己的身份、性别、年龄、人格特性、兴趣爱好等信息。匿名性让欺凌者认为自己的不法或不道德网络行为可以不被发现,能够逃脱惩罚,而强化其网络欺凌他人的动机。尽管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工具开展了实名制认证,也具备了限制陌生人观看朋友圈或发布留言等功能,但网络技术高超者或网络伪装高手可以较轻易地突破相关限制。
2.无限性让社交网络欺凌更加影响深远
通过社交网络,欺凌的内容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以快速而广泛散布到全网、全世界,且24小时暴露在世人的面前,这让社交网络欺凌受害者无处躲藏。特别是社交网络上聚集了大量的旁观者,其中不乏欺凌者的帮凶和冷漠到让人心寒的看客[9]。随着社交网络欺凌的时间延长和空间延展,更多的旁观者参与进来,让社交网络欺凌的伤害力剧增。
3.非面对面性让社交网络欺凌更加缺乏同情心
网络世界是一个数字化的虚拟世界。在这里,欺凌者不必实际接触受害者,就能实施伤害。这种非面对面的特性,既加强了社交网络欺凌的“效率”,又提高了社交网络欺凌的“效果”:只要手指轻轻一点,就能随时随地进行针对他人的网络攻击。由于不是面对面,看不到对方受伤的真实情景,感受不到对方的痛苦,社交网络欺凌者更易于产生道德疏离,而使得其更加无情、更加恶毒。
4.不确定性让社交网络欺凌更加难以监管
校园欺凌通常存在于强弱学生之间,主要发生在厕所、寝室、天台、上学路途、放学路途等较为固定的偏僻之处或无法安装视频监控的地方;时间也比较固定,如上学、放学、课间、假期等。学校可通过加强对性格强势或有过欺凌史的学生的辅导,加大欺凌易发地点的巡查力度,加强对欺凌高发时间段的管理,能产生较好的监管效果。然而,社交网络欺凌呈现出不确定的特征。任何人都可能成为社交网络欺凌的施害者(whoever)或受害者(whomever),在任何时间段(whenever),在任何网络平台或空间(wherever),均可能发生言语、骚扰等任何形式的欺凌(whatever),即社交网络欺凌存在“5 ever”特征。因此,这也使得社交网络欺凌防治的范围远远超出儿童、学校和家庭的能力所及。
5.缺乏成年人监管让社交网络欺凌更加野蛮滋长
现实世界的校园欺凌经常会被教师、家长或路人发现,从而得到成年人理性的干预和制止。但很多教师把社交网络视为校园之外的领域,一般不会主动去干预社交网络欺凌事件。而家长,特别是与留守儿童相处时间更长的祖辈,大都不熟悉网络的使用,更缺乏网络干预的手段。远在异地的父母无暇干预儿童的现实生活,更谈不上经常关注或了解孩子的网络生活。他们不知道小孩上网的时间点(don’t know when),上了什么网络平台(don’t know where),是否欺凌了别人(don’t know who),或被人欺凌(don’t know whom),遭遇了什么样的欺凌事件(don’t know what),亦即社交网络欺凌的监管呈现出“5 don’t”特征。而儿童因有追求独立自主的内在动机,不会主动向教师和家长反映网络上发生的一切。如此一来,少了成年人的干预,在无人监督的虚拟世界,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欠缺理性又不善于自我保护,极易遭遇网络风险或造成网络冲突。总结起来就是,社交网络欺凌监管“5 don’t”特征无法应对社交网络欺凌生长的“5 ever”特征。
(二)反向欺凌:技术赋权下的网络报复与欺凌泛化
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现实社会交往空间比较狭小,多与同学、同伴进行交流,尤其是同为留守儿童的群体,彼此之间更容易找到共同语言。他们面临着与非留守儿童建构正常社会交往关系的障碍,较之正常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处于相对的弱势,因而更易沦为被欺凌的对象。
但在社交网络虚拟世界,这些现实中无法轻松改变的地位、外形、力量等劣势,可被网络技术瞬间遮蔽、消解和重新建构。在技术赋权之下,传播主体的地位可以虚构,外形可以重塑,力量可以赋予。当网络冲突发生时,网络欺凌者不需要高大的身材和有力的拳头,现实中的弱者可以利用网络技术和网络技巧实现强弱力量对比的反转,甚至利用虚拟社会关系给对方造成群体压力,实现反向欺凌。
反向欺凌是指原欺凌受害者对施害者展开的反击。在现实世界的校园欺凌中,受害者与施害者之间的力量强弱对比一般难以反转。一时的反击,可能引来更严重、更频繁的报复。所以,从理论上来讲,虽然校园欺凌也存在反向欺凌的可能性,但基本难以实现。在虚拟世界,网络的匿名性给反击者提供了保护,网络技术又为其提供了武器。网络欺凌的受害者可以对施害者进行针锋相对的网络报复和网络反击,也可能针对更加弱小的个体或群体进行网络欺凌。
1.网络报复的恶化
当校园欺凌的受害者长期受到伤害,其怒气和怨气积累到一定程度,产生了强烈的反击动机,但其肢体力量、话语权力、语言能力或社会关系无法实现反击时,就只能诉诸网络报复这一手段,躲在网络匿名性的屏风之后,放出一支支伤人的冷箭。
2.网络欺凌的泛化
当校园欺凌或网络欺凌的受害者面对更加强势的施害者时,尽管网络技术提供了反击的可能性,但其因担心被发现引来报复而放弃针对对方的反向欺凌,退而求其次,把网络欺凌的矛头指向了更加弱小的个体或群体。这样一来,既可能“收获”欺凌他人的乐趣,又不会引来报复。此外,网络匿名性让网络欺凌事件一时找不到施害者,造成受害者反击无门,但心中愤懑无处发泄,便逢人就“怼”,逢事便“喷”,更加造成了网络欺凌的泛化。
3.欺凌角色的转化
在反向欺凌中,当事人的角色发生了反转。原受害者成为施害者,其因此可能体验到欺凌他人的快感,但也可能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路径依赖,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原施害者变成了受害者,其可能因切身体验受欺凌的身心伤害,而减少或停止原来的欺凌行为,但也可能加剧报复的力度,而恶化欺凌事件,并形成暴力盛行的“破窗”网络环境。特别是针对更加弱小者或无关者的网络欺凌扩散,形成了一个向下延伸的“欺凌链”,导致“欺凌传递”,进而影响清朗网络空间的营造。
(三)自我欺凌:刀刃向内的规训
在留守儿童的社交网络中,存在既不甘被人欺凌,又不愿或不敢反向欺凌他人的情况。他们在现实世界与网络世界各种权力关系的多次规训之下,把刀刃向内,作为一种最无力、最无奈的绝望式反抗,进行网络自我欺凌(self-cyberbully)。出于渴望得到关注、同情和支持,或是出于自暴自弃等原因,一些缺少关注的儿童在社交网络平台匿名发布、发送或分享一些针对自己的自虐性信息。
2013年,美国14岁女孩汉娜·史密斯(Hannah Smith)在自杀前几周使用社交网络平台给自己发送了伤害性的信息。2016年,美国15岁女孩娜特莉·娜提雅维达(Natalie Natividad)在自杀前也曾秘密给自己发送了辱骂性的信息。2019年,美国佛罗里达亚特兰大大学网络欺凌研究中心主任萨米尔·辛杜加(Sameer Hinduja)的一项研究发现,有近9% 的美国儿童发生过网络自我欺凌行为[10]20-21。这种数字自残行为与传统的自我伤害(self-harm)所使用的工具不同。数字自残行为通过发送自贬、自责、自残的电子邮件、网帖、说说、朋友圈等,相较于自我割烧、抓挠,看似更轻微,但带来的伤害却更大。传统自我伤害带来身体的伤害,而网络自我欺凌产生的则是身心双重的伤害。
网络自我欺凌可以分为直接的自我欺凌和通过他人间接确认的自我欺凌。直接的网络自我欺凌是直接在网上发布针对自己的自虐性信息。如“我不配得到爱”“我长得好丑”等针对自我的直接责怪性信息。还有一种是通过他人施加的间接的自我欺凌。如故意在网上发布肯定会招来否定评价的信息,如“这样的我活在世界上有意义吗”“我比某某明星还漂亮吧”等等,引来带有伤害性和侵犯性的匿名回答或点评,增强了个体对自身不利的感受和评价。
网络自我欺凌是通过在内心化身出另一个自我,对之施以攻击和伤害,是对他人网络欺凌自己的内化和合理化,是对网络欺凌的自觉驯服。因而,网络自我欺凌对自己的伤害更深,影响更远。网络是开放的,这种自嘲或自残式网络自我欺凌,很容易被放大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所以,网络自我欺凌造成的后果可能比线下自我伤害更严重。
三、基于生态系统的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治理对策
上述日益恶化的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问题,不仅涉及个体的行为和心理因素,还涉及家庭、学校、社区和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因素。留守儿童本身就是一个社会性问题,其受欺凌需要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因此,解决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问题,需要采用社会生态系统思维,对之进行干预与治理。基于生态系统理论,个人发展深受环境的影响,个体必须不断调适并平衡与环境的关系,才能顺利地成长。在社交网络虚拟世界,留守儿童社会交往的生态系统发生了很大改变,形成了新的微观系统、中间系统、外部系统和宏观系统。个体、同伴、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个主体应该相互协调、相互协同、相互协作,才能共同治理留守儿童社交网络偏差和欺凌问题。
(一)留守儿童:友善并强大
留守儿童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均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针对外部环境和信息,如何解读,决定了身处其中的留守儿童的社会认知和行为模式。如果他们友善地理解社会和信息,怀抱善心、善意,作出有利于社会的反应,且形成较固定的心理模式和行为惯性,则更利于其自我融入社会、适应社会。而如果他们心怀敌意地解读外界环境和信息,则可能作出反社会的选择、愤怒的表达、攻击性的行为。倘若一旦形成定势,则会导致欺凌行为的出现,其负面影响可能持续到成年阶段。
社交网络技术可以赋予留守儿童超越其本身的吸引力、影响力和行动力,甚至是支配他人的权力。社交网络欺凌施害者往往拥有较高的网络技术和网络技巧,他们能够熟练应用网络技术组织欺凌力量来操纵、支配受害者,以获取利益、地位和权力,且不被发现。当然,这是对网络技术赋权的误用。如果处于弱势的留守儿童能掌握较高的网络礼仪、网络技术和网络技巧,则能更少地引起反感,更多地集聚力量,扭转强弱对比的欺凌博弈,更好地实现网络自我保护。
(二)留守家庭:远程在场和数字陪伴
迫于生计,留守家庭的父母一方或双方不能留在子女身旁,陪伴其成长。父母关注、关爱的空缺,让留守儿童诉诸同伴或网络,寻找关注和认同、归属感和安全感,这可能造成其成为校园欺凌或网络欺凌的受害者。而因对父母外出工作的不理解,心生怨恨,敌视社会,可能造成其以负向模式与他人互动,成为欺凌他人的原因。
留守家庭父母借助手机、网络等工具,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建立家族群,或通过网络语音通话、网络视频通话功能实现对子女的数字陪伴。此类网络工具提供了一种“远程在场”,在一定程度上弥合了异地而居所产生的空间断裂,为精神沟通提供了便捷。但不可否认,这种符号化的“在场”仍旧是实际时间和实际空间的“在场性缺席”,可能会加重子女对异地父母的思念之情,带来更多的失落感。因此,唯有留守家庭父母更多的理解、关心,更频繁的沟通、互动,包括请在场亲人、邻居作“代偿式”陪伴,才能解一时之困。当然,根本之策还是家庭团聚,父母亲身陪伴。
(三)学校与教师:网络有规,关怀无限
在某种程度上,留守儿童既是部分家长的“弃子”,也是部分学校和教师眼中的“边缘人”。相对来说,他们无论在特长方面,还是在情商方面,于多重外在压力之下,许多人面临全面发展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在“升学率”的指挥棒下,学校和教师的注意力多放在学习上,对校园欺凌、网络欺凌重视不够。对于社交网络欺凌,部分学校和教师可能会认为这已超出管理范畴。如此的态度,往往会纵容社交网络欺凌事件的发生。另外,学校和教师对社交网络欺凌的简单粗暴处理方式也可能引发反弹。如简单粗暴地断网或限制使用手机,并不能化解社交网络欺凌的诱因,还掐断了留守儿童与家长之间唯一的社交网络联系渠道,把网络暴力引向隐蔽化,更加难以监管。
留守儿童急需得到学校和教师更多的关怀。留守儿童缺失了父母的陪伴,需要教师这一校园生涯中最亲密的成年人,以填补重要的监督角色。学校和教师的关怀,既可以让留守儿童感受到温暖,也能让他们及时得到帮助和支持,特别是“安全使用网络”“加强网络学习”等父母无法提供的网络教育支持。
(四)社交网络平台:去“破窗”,造“共情”
社交网络平台是社交网络欺凌的“第一现场”,理应担当起网络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责任。一些社交网络平台为了提升流量,纵容社交网络欺凌和反向欺凌。在社交网络欺凌双方的推拉之间,在旁观者的猎奇和围观中,流量可以在短时之间提高数倍。如此,虽然提升了社交网络平台的营收,但是也塑造了一个“破窗”的环境,具有较强的破坏暗示和负向反应诱导作用。如果社交网络平台盛行暴力、反社会的负面信息,可能会潜移默化地给人以暗示,导致更加混乱的网络环境,使脱离网络文明的行为更肆无忌惮,并影响到现实生活。如果整个网络环境充满恃强凌弱,身处其中的个体,则会形成自暴自弃的心理。特别是未成年人,由于其易冲动,心理未成熟,极易受环境的影响,而网络环境的“破窗”效应,则会令其放任自流。在“破窗”的外部环境暗示下,在“破罐”的内部心理暗示下,不少未成年网络欺凌者将可能陷入双重的失序状态。
社交网络平台不但有责任干预社交网络欺凌,而且有能力进行有效干预。通过人工智能、算法优化和GPS定位,加强对有欺凌嫌疑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的智能识别和自动过滤,加强对不良网络言行的举报和拦截管理,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通过虚拟机器人担当起“指定干预人”的角色,对施害者实施“信誉降级”阻拦,为受害者提供“欺凌保护”支持,打造“共情”社群,并及时把社交网络欺凌当事人巧妙引导至在线心理咨询机构。
(五)法规政策:连结与共治
在留守儿童社交网络和社交欺凌的生态系统中,除个体的微观系统、家庭和学校的中间系统、网络平台的外部系统之外,还有一个宏观系统,即政府颁布的法规政策及营造的关心弱者的社会文化。强有力的政府主管部门通过约束和规范相关主体的行为,可以起到连结留守儿童、留守家庭、学校教师和网络平台的功能,发挥个人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和社会保护的关键作用。
近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规政策,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护未成年人专项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如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设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条款,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保护未成年人敏感个人信息,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内容,2024年1月1日起即将正式实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及每年开展的“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这些法规政策和专项行动全面细致地规定了政府、平台、学校和家庭等主体,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和义务,筑起了一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政策防火墙。虽然未特别强调保护留守儿童,但是相关法规政策鼓励未成年人提升网络素养、数字能力,共享数字红利,以及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欺凌预防、人格权侵犯等法规内容,为留守儿童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网络空间。
四、结语
留守儿童带着自身特有的社会文化基因,此群体中的大部分人员在留守家庭中生活,在学校中学习,在同质化同伴间互动,在城乡二元冲突中寻找出路,在网络社交中努力适应。这些因素构成了一种彼此关联、环环相扣、动态变化的生态系统。要了解留守儿童社交网络欺凌现象,不能采用单一的视角,必须运用生态系统的观点,更全面、更完整、更具体地了解其以网络为主要路径的社会化过程和社会适应策略。只有在以关爱、共情为基础的网络生态环境中,留守儿童才能发展出更健康的网络社会适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