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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提升省属高职院校纪委履职成效研究

2023-02-22南京旅游职业学院管桉嫣李倩卢成俊

办公室业务 2023年1期
关键词:省属监督院校

文/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管桉嫣 李倩 卢成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大局和政治高度出发,把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逐步形成并一体推进符合我国国情的纪检监察制度体系。江苏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同时,十分重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与高校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完善高校纪委工作体系和提高纪委履职成效。

一、加强高职院校纪委履职的必要性

高职院校是我党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重要阵地,高职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承担着为社会稳定发展输送符合时代要求的技术型和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任务,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社会就业形势愈加严峻,而高职院校中技术性、应用性强的专业却保持了较高的毕业就业率,这使得高职教育的社会接受度不断提高,高职院校的规模也在快速扩张。

随着资金、人员、物资的不断涌入,高职院校关键少数的权力更加集中,民主与集中的平衡有可能被打破,这无疑是风险的深层来源。部分高职院校迅速扩张后,管理方面却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薄弱,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能力不够,管理缺位导致了高校的稳定发展在规范化程度上有所欠缺。其中基建工程、招生录取、职务晋升、财务管理等领域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如何推动制度体系建设,及时查漏补缺,提升高职院校规范化管理水平,这对高职院校纪委履职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职院校纪委是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的重要推力,要积极主动地为学校党委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强有力的后盾,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甚至越位。然而,当前高职院校纪委工作体制与发展新形势和内部监督履职工作的新要求仍不相适应,导致纪委职能无法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因此,高职院校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高职院校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进职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高职院校纪委履职成效不佳的原因分析

(一)工作机制不完善,权力界限模糊。首先,虽然高职院校纪委是受“双重领导”,但主要工作都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的,上级纪委的领导力体现不够明显。以江苏省属高职院校为例,省属高职院校纪委的上级纪委是省纪委,虽然省纪委已指派专人联系省属高职院校,受限于人员、精力等方面原因,省纪委与省属高职院校的联系更多的是日常监督,主要是常规系统报送、交办工作任务等,高职院校纪委遇到疑难、复杂的问题,存在无法及时得到上级纪委具体指导的困境。同时,高职院校纪委的基本办公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仍需所在单位保障,纪委缺乏相对的独立性,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对客观性产生一定影响。并且在监督同级党委时,某些纪检干部会缩手缩脚,陷入不敢管、不会管、查不深、查不透的“四不”困境。

目前高职院校纪委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等,除了参与“三重一大”事项议定之外,为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纪委普遍参与了人事招录、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的现场监督。某些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职责定位模糊,过于依赖纪委工作人员的参与和指导,导致一旦出现问题,会推诿扯皮,很难界定和追究责任。

(二)思想认识不够,“熟人社会”影响较大。首先,部分高职院校“重发展、轻管理”现象严重,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深,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由于担心负面消息对个人发展、院校声誉产生不利影响,部分领导干部往往对苗头性问题进行淡化处理,从而形成了滋生深层次问题的土壤。其次,“人情社会”削弱了纪委的问责力度。高校是“人情社会”的一个缩影,纪委干部处理问题线索时会受到来自领导、同事、朋友等多个渠道的人情困扰。最后,少数纪委干部缺少“红脸出汗”的斗争精神和“咬耳扯袖”的斗争勇气,政治站位不够高,聚焦主业不力,执纪审查得过且过,问责追责缺乏威慑。

(三)工作方式单一、力度不足。目前,多数省属高职院校纪委监督执纪仍以传统的谈话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为主。在线索指向性强、取证无难度时,传统方式具有一定可行性。但从近年来查处的高校问题线索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作案手段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从传统的购物卡、现金方式发展到现今的代持股票期权、加密货币等,查处难度指数型上升,传统方式显得捉襟见肘。一方面,新型手段具有一定隐蔽性,调查取证需要运用大数据筛查等手段,大多高职院校纪委尚不具备成熟的应用能力;另一方面,大多高职院校纪委尚无监察权,在到外部单位调取资金流水、查阅资产台账时,如遇外部单位拒不配合调查取证的情况时,高职院校纪委并没有很好的应对措施。

(四)人员配备不合理,纪检队伍能力偏弱。以江苏省属高职院校为例,纪委部门岗位设置通常为“6+1”,即6名干部由院校委任或聘任,1名纪委书记由上级调任。岗位数设置相对合理,但队伍组建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梯队建设不够完善,部分高职院校纪委干部队伍存在断层现象,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趋势,主要领导把方向,但不负责具体事务;青年干部具体经办,但缺乏宏观视野;干部队伍缺少承上启下的纽带和既有大局观又懂具体操作的“中年层”,导致队伍整体运转流畅程度受到影响。二是干部配置“满而不实”,部分省属高职院校存在返聘退休人员、其他人员兼职纪委岗位等现象,导致队伍名义上满编,纸面实力雄厚,但实际工作中因兼职人员主要精力投入其他主业、返聘人员缺乏工作热情等原因,“有生力量”大打折扣,执纪审查难出成果。三是专业背景覆盖不深,高职院校纪委岗位招录时,大多在报名条件中对专业背景进行了明确的限制,一般仅限于法律类专业报考。纵观近年来高校案件,呈现出“职务高、金额大、案情杂”等特点,需要扎实的审计、财务背景才能抽丝剥茧,办成铁案。而大多高职院校在人员选任的过程中专业覆盖纵深不足,遇到具体问题需要抽调审计、财务人员或完全依赖外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四是实践经验匮乏,以江苏省属高职院校为例,大多数院校案件数量极少,而且质量偏低,有的甚至连续几年都没有处理过此类问题,导致部分干部因缺乏实践经验而能力不足。

三、高职院校纪委提升工作质效的对策研究

(一)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三转”顶层设计,各高职院校应加快出台贯彻落实“三转”的实施办法,明确纪委职责定位,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唯有扎紧制度的笼子,才能保障权力的规范运行。各高职院校纪委要组织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坚持“准、细、深、实”的原则,查找权力约束真空点,疏通监督堵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监督体系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完善责任机制,各高职院校纪委应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加快制定权利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失责追究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杜绝出现问题推诿扯皮,甚至归责于纪委“过程参与”的现象。

(二)强化观念认知,树立正确工作理念。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职院校纪委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要落实“一为主两报告”的工作要求,高职院校纪委要牢固树立制度意识、程序意识,按照纪委工作条例规范履行职责,对于问题线索的处置以及遇到重大、疑难、敏感问题时,不要擅作主张甚至隐瞒不报,而是要及时向上级省纪委监督检查室报告,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质量。另外,要打破人情干扰。同级监督之所以难,是因为熟人多、说情多、干扰多。可尝试依托省属高职院校人才库建立片区协作联动机制。省属高职院校人才库由省纪委确定入库标准,由各院校选报人才入库,省纪委将省属高职院校切分为若干片区,各片区随机抽取本片区人才组成检查组,在省纪委的统筹下定期开展常规交叉监督检查。当某所高职院校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同级监督遭遇较大阻力时,可提级核查,由省纪委组织牵头,抽调库内其他院校人才合力攻坚。这样既隔绝了本校的内生阻力,又保障了处置工作的客观公正,有效弥补了人员不足、能力不强、业务不精等短板,破除人情社会监督难题。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时代纪检工作新要求,既是中央对纪委工作部署的主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纪委工作发展的必由之路。各高职院校纪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把“三转”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1.“转职能,聚焦中心任务”。各高职院校纪委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等主业主责,做到“专职”。不分管或协管纪委以外的其他部门和工作,不担任与分管工作无关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成员,不参与党委班子A、B角分工,不直接参与大额采购、招投标等日常工作。

2.“转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各高职院校纪委应广泛汲取内外部案件的经验教训,综合研判高职院校案件高发的涉及领域,加强对人事招录、物资采购、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实施事前审批、事中执行、事后管理的全过程覆盖、全流程监督。同时,要梳理并规范信访办理、线索及处置等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方法,严防线索失管、严格审批报批、严谨定性量纪、严守保密纪律。

3.“转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各高职院校纪委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好校内巡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持续加强对纪委干部的政治引导和思想关怀,自觉遵守纪律规定,不断提高思想站位,保持斗争精神和增强业务本领。

(四)强化纪检队伍建设,锤炼过硬本领。一是加强梯队建设,通过开展“老带新,一帮一”等专项行动,加速培养中坚力量,缩短“青黄不接”的阵痛期,疏通运转路径。二是选人用人向纵深发展。摒弃“纪委岗位是养老闲职”的错误观念,从年龄层次、业务素养、专业背景等角度综合考量,优先选任素质过硬、具有多项专业背景的复合型青年干部,组建一支政治素养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的队伍。另外,要加强培训交流。一方面,省属高职院校纪委干部,尤其是新入职干部,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项培训,迅速掌握入门技巧,扩充业务知识;另一方面,省属高职院校纪委可邀请校内外经济、法律等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填补干部专业知识漏洞。

四、结语

新形势对大数据筛查等新技术手段的运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纪委干部应进行重点突击。同时,各兄弟高校之间可通过挂职交流、业务讲座、课题调研等“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探讨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防范个性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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