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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脱贫时代”高校资助育人评估机制研究

2023-02-20

潍坊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资助主体育人

张 潇

(潍坊学院 计算机工程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导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精准扶贫、尽锐出战,2020 年底,我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的问题,这意味着我国进入了以相对贫困为主要特征的新的时代。国内许多学者将这一新的时代称之为“后脱贫时代”。“后脱贫时代”不是指脱贫攻坚工作的后期阶段,而是指完成脱贫攻坚战略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人口大规模返贫、以治理相对贫困为重心的一段时期[1]。这前后两个时代对高校资助工作的要求有着巨大的变化,“后脱贫时代”强调资助育人工作要在继续做好“扶贫”这一项基本工作的同时,工作重心转向解决相对贫困学生的求学需求以及促进贫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问题,这也就要求高校资助育人的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要同步发生变革。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在后脱贫时代,高校的资助工作要转变重“扶贫”轻“扶志”的工作思路,应通过围绕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使“资助”和“育人”双管齐下,发掘内在的思想价值引领功能,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细落实。目前,各高校在资助制度的建设、完善和落实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资助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大幅降低了因贫困导致退学的人数比例,使贫困学生真正受益,但在育人成效的研究、评价方面还相对薄弱。“后脱贫时代”的资助育人工作注重学生的道德和思政教育,很难通过传统的评价方式来评估其工作成效,因此,需探索构建多元化、多维度的资助育人评价体系,对工作效果进行动态评估和反馈,以确保资助育人取得实效,致力为党和国家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资助育人实施现状

(一)重“扶贫”,轻“扶志”

在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重“扶贫”轻“扶志”会脱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正确轨道。首先,从高校的资助制度角度来看,近几年的制度多偏重于如何加强资助力度和如何将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没有构建资助和育人相结合的长效育人机制,资助工作的目标太单一,所以虽然受助面不断扩大,切实解决了贫困学生的经济问题,但是在育人方面缺少管理和指导,不能充分适应“后脱贫时代”的育人要求。其次,从高校资助工作人员角度来看,部分工作者思想保守,工作方法传统老旧,把“资助”和“育人”分割,在落实工作中只注重解决学生经济问题,不能将思政教育融入到整个工作过程之中,忽视了“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根本性任务,认为学生的诚信教育、社会责任感等思政教育应该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来传授,从而导致部分大学生缺乏诚信意识,为了申请助学金对申请材料进行造假;自清自立意识薄弱,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贪图享乐,“等、靠、要”思想严重;感恩意识淡薄,拿到助学金后大把挥霍,没有将其真正用在学习费用和合理改善生活上[2]。

(二)重成果,轻过程

在资助工作的推进过程中,部分高校根据在校生总人数按照比例分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名额,各院系再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大部分学生在选择专业时,会综合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学校的地理位置和未来就业前景,这就导致不同专业的生源在家庭经济条件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所以,脱离学院各专业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分配名额,虽然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工作,但是在过程中认定精准度不够,一些家庭真正困难的学生因为名额的限制没有受到资助,在心理上也会产生一定的落差感,即资助育人的效果没有落到实处。评价资助育人成效不应该单单以多少学生受到资助、国家下发的特困名单上的学生是否全部受到资助来判断,在这一实施过程中,通过真实调研让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部受到资助是关键。重成果轻过程,无法发挥资助育人的正向引导功能,会直接影响“大思政”格局建设。

(三)重考核,轻评估

资助工作是各高校年底考核的必选项,大多数高校只考核各项资助政策指标性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手段单一,没有从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究其原因是一些高校在资助育人工作方面没有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评估体系。然而,资助育人工作受到诸多外界环境的影响,从政府、社会、学校等资助方来说,只考核经济保障层面会导致资助育人效果的滞后性和延时性。因此应该从受助学生的经济状况、思想状况、心理状况和学业等多个维度进行动态的跟踪考核和综合测评。对资助育人成效的评价仍然运用传统的评价模式,不能很好地体现其隐性的育人功能。学生的价值取向是否在正确的轨道上,必须是一个形成性评价,并且连续不断地进行[3]。但是,现阶段多数高校注重资助工作的指标性考核,没有把育人成效评价环节列入整体建设实施方案,缺少科学的评价指标与反馈体系。

二、资助育人成效评价体系的必要性

评价是人们参照一定的标准对某一个或者某一些特定的事物、行为、认识、态度进行各种各样的价值判断的过程,通过评价达到对事物的认识,进而发挥一定的决策作用[2]。建设科学、合理的资助育人成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反馈监督的作用,是全面改革创新资助育人模式的重要保障措施。

(一)有利于及时掌握资助育人的实施效果

评价形成结果,结果是评价的直接反馈,同时是激励和经验的总结[3]。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需求由“生存式”过渡到了“发展式”,阶段性的资助工作完成后,根据合理的考核标准,及时进行事务性工作和育人成效的评估,能够使各资助方查缺补漏,紧跟时代变化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路径,制定更贴合学生实际需要的、有温度的工作方案,应用于下一阶段的工作当中,形成良性循环,使学生真正受益。

(二)有利于激发多主体联合育人的内生动力

内容多样、主体多元的资助育人成效评价体系需要具有广泛性、全局性,评价主体涉及政府、社会、学校,不同主体的评价指标都是在基于共同的受助体而相对独立的,将资助育人成效体系与各类考核指标体系关系打通,充分认可不同主体资助育人的成果,激发资助主体联合育人的内生动力,鼓励其更好地投身于育人事业[3]。

三、资助育人成效评估体系的构建路径

在后脱贫时代,充分认识到资助育人成效评价体系的重要性后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是关键。首先应构建全局化的制度体系,在制度体系的指导下发挥多元化评价主体的作用,充分尊重评价内容多样化,拓展广泛的反馈监督途径,形成系统性评价机制。

(一)科学构建全局化评价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多主体评价作用。

“三全育人”大背景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落实过程中构建全局化的评价制度体系是关键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的整体统筹建设,才能更有效的指导“基层建筑”的实施。评价制度应实现资助指标考核与育人成效考核并重,强调多维度、动态性考核的重要性,综合运用传统评价和现代信息化评价方法,同步实现扶贫与扶志。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学校协同联动的积极性,学校通过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式获取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状况,与政府部门和社会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实习岗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主体是指参与评价活动,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评价客体进行价值判断的个人或团体。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涉资金来源、制度落实、政策监管、受益群众,因此工作的成效是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多个主体共同影响的。新时代的资助育人是“发展型”的,各资助主体在给予学生物质帮助的同时,也更加注重激发学生的进取意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专业实习和志愿服务,培养团队精神和诚信、感恩意识,努力成就自我,积极奉献社会。因此,相较于传统单一主体的评价体系,高校要根据资助育人工作的多主体性确立不同主体在评价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各主体间的信息流动,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使评价结果更为客观、全面,更好地体现出资助育人过程的民主化、人性化,从而提升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提高多样化评价内容的精准度

资助育人工作过程中,资助和育人协同并举的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和取得效果,关键在于高校的资助工作者。首先,资助工作者需要提高相关业务水平,在稳步推进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充分挖掘资助工作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和文化价值,引导学生在受资助的同时建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资助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状况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行为,所以,在评价内容中要重点强调对资助工作者的道德修养、思政理论水平、廉洁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价,评选出一批先进的工作者,严肃问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反资助程序与原则的人员,把育人效果发挥最大化。

学生是资助育人的接受者,在接受资助育人的过程中会受到不同评价主体的影响。设计有效的数据收集方法,包括社会实践时长及成效、考取技能证书的数量及含金量、在校获奖情况等等,使用数据分析工具来评估学生的表现。从政府这个资助主体的角度来看,学生经过在学校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一系列思政教育,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活动的参与情况,制定奖惩办法,激励学生向上向好;从社会这个资助主体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的各种类型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是衡量学生就业能力的重要依据,在不同工作岗位的实际面试过程中会有不同程度的加分;从学校这个资助主体的角度来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各项评奖评优工作中多以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评选依据,以此激励学生们励志发展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拓展广泛化的反馈监督途径

监督与反馈是不断改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适应性。评价体系的价值在于评价结果的及时有效的反馈,结果的反馈是评价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环节[4]。通过构建反馈监督机制,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反馈,可以获得更全面和客观的评估,对资助工作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以此保证资助工作的民主化、公平化、透明化。

首先,反馈监督途径要实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化模式,如各项助学金的评选结果公示,在院校宣传栏公示的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学院官网等多媒体平台,及时有效地告知广大学生,并给予学生有效的反馈渠道,保证评价结果的时效性。其次,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整理好相关的过程性材料,及时配合好相关部门对于贫困认定精准度、奖助学金经费管理规范等资助过程的监督审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以提高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再次,加强激励政策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把资助育人成效评价结果与资助工作者的工资绩效、职称评定等考核制度结合,通过推行评价结果的激励体系建设来增强约束力,从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最后,对于受助学生的后期消费情况要进行跟踪调研及资助资金的动态化管理[5],及时了解学生助学金的使用情况,并形成动态管理档案,从而提高资助工作的精准度。

四、结束语

高校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资助的目的在于育人[6]。“大思政”视域下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对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具有重要的正向引导功能,资助育人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遵循时代性、发展性、科学性的原则,进而真正落实“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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