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视域下法学专业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模式研究
2024-01-01倪志娟
倪志娟
(潍坊学院 政法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法学实践教学是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开展的旨在训练法科学生实践技能的教学模式,是与理论教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法学教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文科视域下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核心环节。2020 年《新文科建设宣言》提出,“加强对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为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和“注重实践能力培养,对接社会需求、强调学科交叉融合等”要求,2021 年3 月2 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中指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与实践是其六个选题之一。而目前,法学实践教学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实践教学改革的发展,缺乏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导。法学实践教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观念错位、资源匮乏、体系薄弱、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不紧密、实务人员不能深入参与教学等问题,实践教学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足,没有发挥出“产出导向”的作用[1]。
在此背景下,如何把握法学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厘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运行规律,探索符合学科性质和职业需求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及其运行机制,实现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一体融合,培养造就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是摆在法学教育界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2]。
一、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目标及主要解决的问题
(一)教学改革目标
教学改革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注重研究探索法学实践教学的发展规律、应用型法律人才成长规律,特别是对目前法学教学改革以来创造的丰富实践经验加以集成、总结、提炼,对标教育部“新文科”建设要求,以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为主要途径,以法学“大实践观”为指导,多个维度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为德法兼修的高素质应用型、创新型法学人才的培养提供优质的成长环境,为新文科视域下高校法学专业教学改革与法学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提供相应对策,为同类型高校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建设和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从而促进实践教学培养目标的科学设定、实践课程结构与内容的合理构建、校内外实践网络的精细搭建、“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高水平建设,在实践层面上促进法学专业的建设和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提升。
(二)教学改革主要解决的问题
1.深化实践教学理论。教学改革回应新文科“深融合,破壁垒,重实践”的要求,贯彻“大实践观”,实现实践教学、理论教学、素质教育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发展,知识、能力、素质的一体融合。
2.破除培养机制壁垒。教学改革致力于构建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党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协同育人[3]。
3.创新实践教学模式。教学改革力图对标“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使实践教学途径由单一拓展为多维度,设置纵横交叉的实践课程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大实践平台、拓宽现代教育技术以及“互联网+”实践应用渠道,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
二、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内容
(一)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总体规划
依托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四二三”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的及实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校协同、多元、开放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构建与实验”等项目已取得的成果和我院一流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建设中实践教学理念的开拓与改革的探索,立足我校办学定位,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卓越的法律实务能力、优秀的创新创业能力、良好的职业伦理素养的“德法兼修”的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为目标,深入挖掘实践教学改革与实验中的优势特色,构建并实验“一体多维、协同融合”的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具体而言,“一体”是指以法学“大实践观”为一体化指导,实现实践教学、理论教学、素质教育的良性互动;“多维”是指从厚德育、深融合、破壁垒、促共享、拓渠道、立标准等多个维度优化法学实践教学的开展,“协同融合”是指与实务部门共同打造专业实践平台、综合实践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平台,促进融合共享。(详见图1)
图1 一体多维、协同融合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示意图
(二)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实施
1.厚德育:坚持德法兼修,以德为先,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
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完善“三全”育人体系,强化实践育人,将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技巧与对学生的法律人格培育有机结合,使学生在真实的职业场景中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真正成长为既有扎实职业技能、又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的卓越法治人才。
2.深融合:探索纵横交叉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实现实践教学体系的多元立体化
首先,根据法学教育的目标,考虑法学专业学生不同年级的知识结构差异,探索具有年级阶段性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科学构建纵向实践教学体系,在实践教学中,逐步推行实务讲座、实践教学模块、实务课程等实践教学环节;探索教学学期内以及假期内的见习、能力实训、毕业实习和论文的相互衔接,促进专业实践、综合实践、社会实践的有机协调。
其次,以“大实践观”为指导,探索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横向优化设置,不同年级的理论教学跟进不同的实务模块课程及实践技能讲座;同时融合学生第一课堂(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和第二课堂(素质教育)的法律能力培养,使学生明确自我需求,合理构建横向实践教学体系。实施学生科技创新计划,支持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学科竞赛,积极推行创新学分制,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能力认证证书和发表科研论文。
再次,科学设置实践教学环节,依照专业应具备的应用型能力的要求进行阶段性目标明确的专业综合能力训练,从低年级到高年级设置专业认知实习、专业社会实践、模拟法庭、政法实务大讲堂、毕业实习等纵向实践环节,实践学分超过20%,编写实践课程教学大纲(注重法律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在校内外教师的指导下,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切实加强校内外教学资源的互动。改革毕业论文环节。在“大实践观”的指导下,将毕业论文的写作作为动态环节贯穿于各实践课程中,在专业社会实践和实习过程中,在校内外教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选题论证、实证调研、调研报告的写作等工作,侧重于解决实习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可以以毕业实习调查报告代替毕业论文写作。
3.破壁垒:构建“专业实践平台——综合实践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创业平台”多层次立体化产学研实践平台
构建“校地应用型法学专业建设项目”矩阵组织。成立了由潍坊学院、潍坊市法学会、潍坊市律师协会等实务部门组成的紧密型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就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合作开展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合作发展机制,建设优质资源共享平台,解决人才共育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等问题,构建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建设了以模拟法庭、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为主要依托的专业实践平台,以潍坊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党政机关等30 多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主要依托的综合实践平台,以“山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合作单位”、“潍坊市公共安全研究院”和“潍坊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公司治理与股权实务研究所”、“行政复议与裁决研究中心”为主要依托的科研创新平台,以“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业平台,为实践教学的开展提供资源,促进知识、能力、素质的一体融合培养。
4.促共享:培养“专兼结合、注重实践”的师资队伍,加强“校地合作,双向流动”
注重实践教学团队的建设,通过专任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担任兼职律师、兼职仲裁员、兼职行政机关复议委员会委员和人民陪审员等方式,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
实施高校和法律实务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建立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制度,促进校内外人力资源的共享与交流加强“校地合作,双向流动”,实现校内外教师“一对一”项目,积极探索法学教育界和实务界在校内外基地的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方面的协同创新合作体制。
打造了一支职称、年龄、学历和学缘等方面结构合理、具有一定科研水平、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兼结合师资队伍。一方面,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长期从事法律实务的“双师型”教师进行整合,专任教师中双能素质教师32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4%;另一方面,外聘实务部门兼职教师31 人,在实务课程群建设、前沿实务讲座、实践教学方面,充分发挥法律实务界的优势,让其深入参与到法学专业的教学环节,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了10%以上。通过协同创新,提高了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研发了一批新的实训项目。
5.拓渠道:拓展实践教学手段与方式,发展“互联网+法学教育”
适应教育信息化与法治建设信息化的新形势,推动法学专业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4]。建立法学“智慧教室”,打破校园与法治实务部门间的时空屏障,引入最新实务案例,建设省级优质线上课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课前课中课后智慧学习环境。建设“政法实务大讲堂”将社会力量引进、转化为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校地共建实务课程教材、可共享的教学案例及案例库。
6.立标准: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建立面向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评价体系
坚持突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优化了与实践教学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质量评估系统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健全实践教学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完善校内和校外评价方式,加强信息反馈和调控改进机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构建了适应新时代、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实践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监控体系、评估体系和反馈体系。
建立了动态实践教学机制,随着社会需求和法学教育规律的发展,实践教学模式需要可持续性的不断调整。按照实践教学目标和教学特点,在课程教学设计、教学环境创设、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学生学习支持服务、教学过程实施及教学活动组织、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体系等方面,结合法学专业课实践教学的自身特点,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优化实践教学机制。
三、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成效
(一)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
教学改革紧紧围绕新文科建设要求和法学专业建设内涵提升的目标,从厚德育、深融合、破壁垒、促共享、拓渠道、立标准等多个维度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具有较强的时代特征、明显的实践效果和一定的推广价值。
1.价值引领,守正创新:拓展实践教学理念
教学改革统合理论概念、哲思批判与技术技能的实践教育观念,反对单一对立与片面割裂,强调实践教学、理论教学、素质教育的相互衔接与协调发展,提出理论与实践深度贯通,知识、能力、素质的一体融合,技能训练与伦理培养有机结合的法学“大实践观”,并指导法学人才培养方案的不断优化和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实验的开展。
2.深度融合,多维拓展:创新实践教学模式
教学改革着眼于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型发展,在法学“大实践观”一体化指导下,通过强化实践育人、设置纵横交叉的实践课程体系、建立多层次立体化大实践平台、培养“专兼结合、注重实践”的师资队伍、拓宽现代教育技术以及“互联网+”的应用渠道、建立灵活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等手段与方式,多个维度促进实践教学模式的不断优化。
3.破除壁垒,协同共享:优化协同育人机制
教学改革切实发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健全双向交流机制,与实务部门组成的紧密型协同创新合作平台,就人才培养、实习就业、社会服务、科学研究等合作开展工作,解决人才共育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等问题,构建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
(二)多维协同教学改革的推广应用——产学研联盟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设
通过对“多维协同实践教学模式”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法治实务部门实践优势,找准法学人才培养和法律职业需求的结合点,与潍坊市法学会共建“法学协同育人平台”,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双方之间的合作交流体现在:
1.切实解决法学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将法治实务部门的优质教学、研究资源引入政法学院,吸收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了2023 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改、课程体系设计、实习实训的开展、毕业论文的指导等工作,构建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提升协同育人效果。
2.发挥律师事务所在案例资源、论辩技巧、庭审技术等方面的优势,组织优秀律师成立实务专家指导团队,建立校内理论导师和校外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度,全过程参与省模拟法庭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学科竞赛参赛队员的选拔、培训、辅导等工作,精耕细作,全面提高学生的思辨、论辩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出庭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3.紧密结合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教学,与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政法实务大讲堂”,定期邀请国内外法学专家和实务专家通过网络授课和面授等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律师、法学教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专业学生的培训,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融入课堂教学。
4.开设特色实践课程:合规法律与实务,由合规研究员与律所合规部专业律师进行合规法治和合规司法适用专题讲授,培养具有合规职业伦理、合规理论知识、合规审查技能的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与律师事务所拟共建“合规研究院”,围绕合规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培养合规法治人才、完善企业合规管理等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决策论证、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助力驻潍企业合规经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5.拓展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基地。扩大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完成专业实习、实务调研、实务观摩、专业技能训练和第二课堂活动等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基地的数量与规模,与实务部门共同建立常态化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内容的规章制度与工作方案。加大实务部门、优秀校友对院校发展的支持和资助,促进校企的长期合作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