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分析
2023-02-18严红邱进
严红 邱进
[摘 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前提与关键。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化是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巨大阻碍。基于2000—2021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相关数据,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现状进行分析,并运用ARIMA模型和指数平滑法模型对城乡收入差距进行预测,发现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趋势放缓,但仍处于高位,导致内生动力不足、群体分化加剧、社会不稳定性增加。为此,应采取如下推进共同富裕的措施: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租住同权”制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共同富裕氛围。
[关键词] 城乡收入分配 共同富裕 基尼系数
[中图分类号] F04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642(2023)06—0072—09
引言
共同富裕指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最终达到丰衣足食的生活水平,即消除两极分化和贫穷基础上的普遍富裕。我国面积广大、人口众多,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富裕[1],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先富”效果明显,然而全国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不断增大,“后富”效果明显滞后。进入21世纪以来,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3721元增至2021年的35 128元,增加了84倍,同时城乡人均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3974元增至2021年的28 481元,扩大了62倍。我国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开启共同富裕新征程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但同时仍面临分配不合理、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现实挑战。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2]。共同富裕就是要每个人都享受社会发展的福利,要大家一起富起来。这意味着必须缩小收入差距,建立一个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要组成部分的“橄榄型”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是国家层面针对新时代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战略决策。
目前,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我国收入差距的现状、原因或对策等方面。比如,罗楚亮等研究发现,2013年至2018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基本维持在047左右[3];李逸飞、王盈斐指出我国收入差距长期处于高位、财富差距两极分化严重,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堵点和难点,阻碍了我国共同富裕发展进程[4];万广华等研究发现,我国收入不均等主要原因在于城乡二元分割、劳动占比过低、教育差距过大和社会保障不足[5];李实和朱梦冰从宏观角度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首要在于解决收入分配问题,通过制度改善、优化市场环境,实现鼓励劳动致富、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6];程名望等指出进一步消除户籍歧视,是同时解决效率和公平问题、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7];杨穗和赵小漫指出社会保障是促进社会成员共享国家发展成果、调节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我国社会保障再分配作用逐步增强,对缩小收入差距具有重要作用[8];杜志雄认为,新时期共同富裕的推进,应该以防止返贫致贫为前提,以缩小收入差距为基础,以提升民生福祉为进路[9]。但是,学者们的研究很少集中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问题、原因及对策等方面,也鲜有对城乡收入差距的预测研究。本研究在借鉴学者们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根据2000—2021年我国城乡收入相关数據,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进行分析,对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行预测,分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问题,深度剖析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内在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期望从根源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我国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现状分析
21世纪以来,在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城乡收入差距呈现逐步扩大态势。认识当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现状,分析我国城乡收入的构成,是进一步分析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对策的前提。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总体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但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不断扩大、相对差距呈现缓慢缩小趋势。由图1可知,2000—2021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3721元增至2021年的35 128元,增长了844%;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6256元增至2021年的47 412元,增长了65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2282元增至2021年的18 931元,增加了730%。但城乡人均收入绝对差由2000年3974元增至2021年的28 481元,扩大了62倍,城乡收入绝对差距扩大现象明显。从城乡人均收入相对差距来看,2000—2009年表现为扩大趋势,由2000的27倍增加到2009年的31倍,其最大值为2007年的31倍,2010年后我国城乡人均收入相对差距呈现逐步缩小趋势,由2010年30倍缩小为2021年的25倍。总体来看,尽管我国城乡收入相对差距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还在逐渐扩大,成为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重大障碍,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缩小城乡收入绝对差距。
(二)我国城镇、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分析
1.城乡内部收入差距分析
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20%低收入组家庭和20%高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现为逐年增加的良好趋势,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呈现扩大趋势(见图2)。
根据图2可知,城镇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3132元增至2021年的16 746元,增长了435%,且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11 299元增至2021年的102 596元,增长了808%,总体上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显著,且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更快。但城镇低收入组与高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均呈现扩大趋势,绝对差距由2000年的8167元增至2021年的85 850元,扩大了95倍;相对差距在2005—2015年间有波动,但整体上也呈现扩大趋势,2020年达到62倍的最大值,可见相对差距十分明显,且有持续扩大态势。
同城镇内部居民收入变化类似,2000年以来,农村居民20%低收入组家庭和20%高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现为逐年增加良好态势,但农村内部高、低收入组家庭人均收入的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均呈现不断扩大趋势(图3)。
根据图3可知,农村20%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802元增至2021年的4856元,增长了505%,且20%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5190元增至2021年的42 082元,增长了711%,总体上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明显,且高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更快。但农村低收入组与高收入组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距与相对差距均呈现扩大趋势,绝对差距由2000年的4388元增至2021年的37226元,扩大了75倍;相对差距在2017—2020年略有下降,但整体上也呈现扩大趋势,且2017年呈现95倍的最大值,差距十分显著,截至2021年依旧高达87倍,农村内部收入差距问题十分严峻。
2.我国基尼系数分析
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一直处于高位,且城镇内部绝对收入差距扩大速度大于农村内部(见图4)。
根据图4可知,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2,且2010年后长期稳定在046—049之间,我国收入差距已经明显偏大①。具体而言,全国基尼系数2000—2009年缓慢增加,且2009年达到最大值049,2010年以后在047左右波动,并呈现缓慢下降趋势。相对于全国基尼系数,城镇基尼系数与农村基尼系数变化更大,2011年之前农村基尼系数更大,2011年城镇基尼系数实现反超,意味着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更加明显。同时2000—2021年全国基尼系数始终大于城镇基尼系数、农村基尼系数,表明城乡收入差距始终大于城乡内部差距。
(三)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构成分析
城镇居民各项收入绝对量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同时各项收入占比却出现了较大变化,这是收入分配的直接体现(见图5)。
由图5可知,2000—2021年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稳步上升,其中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绝对量均呈现增长趋势。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2000年的6296元增加到2021年的47 412元,增幅达753%,各收入组成部分均增长明显。但近20年城镇居民的財产性收入占比和经营性收入占比均逐年稳步增加,财产性收入占比由2000年的20%增至2021年的107%,增至原来的5倍以上,经营性收入占比由2000年的39%增至2021年的114%,达到原来3倍左右。相对而言,工资性收入占比出现大幅降低,从2000年的712%降至2021年的601%,下降了111个百分点。
与城镇居民收入变化情况相比,农村居民各项收入绝对量也均保持稳定增长趋势,但各项收入占比变化情况却大相径庭(见图6)。
由图6可知,21世纪以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由2000年2282元增至2021年的18 931元,增幅达830%,各收入组成部分绝对量也均呈现稳定增长趋势。但各组成部分收入占比变化与城镇情况却截然不同,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虽有波动,但整体上表现为上升趋势,由2000年的223%增至2021年的420%,涨幅达到197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相对而言十分稳定,20年来仅增加11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占比却急剧下降,由2000年的716%下降至2021年的347%,降幅达369个百分点。
结合2000—2021年城乡收入及各组成部分总量和占比变化分析可以看出,城乡收入结构具有明显差异,就工资性收入而言,农村占比越来越大,而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比越来越大,各收入组成部分在城乡的发展趋势不同。由此可知,城镇居民可利用资产获得更多财产性收入,而农村居民则越来越依赖工资性收入。
二、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趋势预测分析
(一)预测工具
1.ARIMA模型结构
ARIMA模型全称是自回归积分滑动平均模型,指将非平稳时间序列转化为平稳时间序列,然后将因变量仅对它的滞后值以及随机误差项的现值和滞后值进行回归所建立的模型。ARIMA模型根据原序列是否平稳以及回归中所含部分的不同,包括移动平均过程(MA)、自回归过程(AR)、自回归移动平均过程(ARMA)以及ARIMA过程。
ARIMA(p,d,q)模型结构如下:
(B)(1-B)dYt=Θ(B)at
E(at)=0,Var(at)=σ2,E(at,as)=0,t≠s
E(Yt,at)=0,Vs<t(1)
(B)=1-φ1B-φ2-…-φpBp(2)
Θ(B)=1-θ1B-θ2B-…-θqBq(3)
式中:B代表的是延迟算子的意义,式(2)代表的是阶数为p的自回归系数多项式,式(3)代表的是阶数为q的移动平均系数多项式。p、d、q依次代表自回归阶次、差分滞后阶次和移动均值阶次。当d=0时,就是ARMA模型,当p=0时,可简记为IMA(d,q)模型,当q=0时,ARIMA(d,p,q)模型可简记为ARI(p,d)模型。
2.指数平滑法模型
指数平滑法由布朗(Robert G.Brown)提出,布朗认为时间序列的态势具有稳定性或规则性,所以时间序列可被合理地顺势推延,常用于中短期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即指数平滑法是在移动平均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时间序列分析预测法,它是通过计算指数平滑值,配合一定的时间序列预测模型对现象的未来进行预测。
指数平滑法的基本式为:
S(1)t=ayt+(1-a)S(1)t-1(4)
其中,S(1)t为时间t的平滑值,yt为时间t的实际值,S(1)t-1为时间(t-1)的平滑值,a为平滑值,其值的取值范围为[0,1]。
(二)预测结果分析
基于2000—2021年数据,利用ARIMA模型和指数平滑法模型对我国基尼系数、城乡居民收入构成、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进行预测分析至2025年,选取较优结果如表1所示。
根据预测结果和2000—2021年数据分析可知,全国基尼系数扩大趋势放缓,这对我国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无疑是好消息。但是,我国各项基尼系数均稳定在较高水平,同时城镇工资性收入占比依旧保持下降趋势,财产性收入占比保持缓慢增长趋势;而农村状况刚好相反,工资性收入占比呈现较快上升趋势,财产性收入占比几乎稳定不变,且城镇财产性收入占比高于农村。这就意味着城镇居民可以利用已有资产财富获得更多收入,而农村居民越来越依赖劳动力,在城镇居民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都远高于农村居民收入的条件下,财产性收入绝对量将相差更大。从城乡居民收入角度看,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差距增长缓慢且逐渐平稳,而相对收入差距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这意味着我国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绝对收入差距依旧高达38 503元左右,而收入倍差也还在245以上。综合预测结果和现状,可知我国收入差距问题十分严峻,探究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提出相应对策建议进而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十分必要且紧迫[10]。
三、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现状和趋势,不仅是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也是阻碍我国加快实现现代化、顺利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羁绊,深入分析引起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是我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分析
1.经济内生性动力不足
经济增长内生性动力不足问题主要表现为国内市场需求不足。课题组对当前国民经济需求状况调查得知,政府投资需求基本稳定,但民间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相对不足。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凯恩斯提出的边际消费递减规律指出,当总收入一定时,分配越均匀社会总消费率越高,但随着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我国更多的财富却掌握在少数人手中②,使得国家整体消费率进一步降低。同时近三年(2020—2022年)新冠疫情对社会经济、居民生活习惯的影响时间上具有滞后性,不论高收入群体还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积极性都不高、对未来经济预期自信心不强,经济内生动力严重不足。社会消费水平与生产相互作用,较低的消费水平和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利于生产者积极性提高,降低了社会生产效率,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2.群体分化形成
社会凝聚力是一种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相互合作的力量。然而,资源分配相对不公平、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导致贫富差距过于悬殊,使社会成员之间产生隔阂、排斥,削弱社会整体凝聚力,致使社会分裂,形成不同的社会群体。不同群体之间相互信任度大幅降低,可能进一步导致社会的阶层裂变。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不同收入层次群体对于财富的积累出现更大差异,掌握更多财富的城市居民可以有效利用剩余财富进行投资,在“滚雪球效益”的累积下,获得更多财富的城市居民具有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地位,在这种正反馈作用下,城市居民获得更好的教育条件,这就造成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竞争机会及起点上的不公平,会进一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长此以往的相互作用,使城市居民更具有优势,农村居民总体处于更加不利于自身发展的境地,形成两极化分化的对立群体。
3.社会不稳定性增加
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导致农村相对超低收入的贫困群体将无法有效、平等地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生活,同时农村低收入群体成为被歧视人群,常常处于社会边缘,难以获得保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资源,陷入无助、焦虑、紧张的困境,这使他们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增加社会不稳定性。谢利在《犯罪与现代化》中也提及“贫困不会产生犯罪,但是因贫困而不满却会而且奇怪地足以产生犯罪”[11]。《论语》中也讲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得低收入群体的“相对剥夺感”增强,更容易使人倾向暴力行为,对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较大威胁。随着经济发展,低收入群体的绝对收入虽有所增长,但是收入差距却逐年增加。不断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使得低收入群体所面临的相对贫困现状与满足生活、生产等需要之间的矛盾更加尖锐。尤其是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主要依赖于自然资源取得收入,常常采取“掠夺性”方式开采自然资源,满足眼前的生存需要,长期而言,自然环境的破坏、生态资源的大肆开采,不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全社会而言,生态资源、自然环境是公共资源,环境的恶化,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健康發展,也会间接影响社会稳定。同时,城乡收入差距达到一定程度,低收入群体心理上会更加坚定是高收入群体对其的剥夺,从而要求社会资源的重新分配,导致不同收入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直接危害社会稳定。
(二)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过大的原因分析
1.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且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但是,图5和图6显示,城镇居民劳动性收入占比逐渐降低,而农村居民劳动性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城乡收入结构的差异,直接反映城乡收入分配结构的差异。根据上文所示,城乡收入不论绝对量或收入倍差都较大,且城镇居民利用剩余资产进行投资而获得收入占比逐渐增大,这就意味着城市居民可利用资产再生资产且占比份额越来越大,从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就三次分配而言,在初次分配中,由于没有明确细化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分配比例,在城镇资本报酬较高而劳动报酬较低,使得城乡收入分配不公平;二次分配中,关键问题就在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尽管近年来我国逐步建立起最低工资、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但是政府财力有限,导致保障力度严重不足;第三次分配主要是通过动员社会力量、由政府调控机制起作用,建立起社会救助、志愿活动、慈善事业等多种形式进行重新分配的分配调节机制,但第三次分配制度在我国发展缓慢,城乡居民的第三次分配意识还没有形成。
2.福利政策配给不精准
当前政府为缩小收入差距、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实施了大量帮扶、促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同时相关部门利用政策为自己谋私利、利用权力之便为部分群体谋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例如,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镇的重复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形成鲜明对比,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信息通讯等方面也表现出明显的相似性。大部分城镇居民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例如,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大部分农村居民却无法享受,出现了农村地区还存在令人心痛的“小病不去看,大病看不起”的状况,他们常常被遗漏在社会保障安全网之外。就农村地区而言,政府为乡村贫困人口提供的低保名额、福利待遇等,有的并没有真正惠及农村的相应家庭,帮扶、补助存在不到位现象,这也会进一步导致富者更富、穷者更穷的两极分化现象愈演愈烈。
3.户籍制度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
目前,国内各类资源向一线城市高度集中,吸引大量外地户口居民到一线城市就业生活。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租住不同权的问题一直存在,具有外地户口但长期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居民无法获得与本地户口居民一致的社会服务与保障,导致了乡村居民、进入城镇的农民工和城镇户籍人口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其中又以教育和医疗问题最为突出。外来人口在一线城市的生活压力本就大于本地居民,如买房租房压力,再加之无法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社会服务与保障,使得外来工作者大多教育和医疗支出占比相对较高,这也是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大的原因,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居住在城市里的农村居民的幸福指数,不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4.非法经营控制不全面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不够完善,这就导致了一部分人钻国家政策空子,通过各种违法手段获取暴利。例如,一些生产厂家通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制造伪劣产品等不正当途径极大降低成本,获取更多利润,同时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更有甚者,有人铤而走险,通过走私贩毒、偷税漏税、黑市交易等手段获取不义之财,这些方式也极大促进了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反腐行动从未停止,“打虎拍蝇”持续进行,腐败分子常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以牺牲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代价牟取个人利益,敛财数额巨大,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也有很重要的助推作用。这些非法、违法手段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引起广大人民群众不满,严重危害了社会和谐稳定。
5.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于计划经济,在过去实际运行中,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常难以界定,可能存在某种程度的缺位或越位现象。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场化是逐步进行的,与此所对应的市场化改革不彻底,客观上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起到推动作用。我国历史上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在其影响下,我国政府习惯性对市场经济进行过度干预和控制,其中在初次收入分配中,政府对本该由市场发挥主要作用的领域进行了过度干预。政府权力的介入使得部分行业出现垄断和寻租腐败等现象,进而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重要因素[12]。同时我国国有制经济改革仍不彻底,扭曲了资源配置,严重阻碍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也进一步加大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
6.个体能力差异与机会不均等
个体能力差异一方面指客观上个体机能的差异,例如,每个人的性别、智力、年龄、天生学习能力等不可改变因素。同时,在平等的基础上,一个人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身技能的程度、人际交往能力、对生活工作的态度、吃苦耐劳精神等类似因素,均会导致个体能力强弱之分,进而导致收入差距出现[13]。另一方面,机会差异是由家庭背景、收入差距因素导致的后天优势差异。例如,根据图7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城乡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支出占比接近,但是由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且城乡基础设施、福利待遇等相差较大,使得城乡居民后天学习和获得能力的机会具有显著差异。获得机会的能力存在差异,使得城市居民具有更多的机会,从而获得更多收入,进一步加大城乡收入差距。这种现象很容易导致农村低收入群体“低收入—低消费、低文教投入—低素质、低技能—低收入”的恶性循环,其与城市高收入群体“高收入—高消费、高文教投入—高素质、高技能—高收入”的良性循环形成鲜明对比。机会差异将会长期性对公平造成影响,进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性扩大。
四、缩小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改善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按照这一方针,首先,应该坚定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并严格确立好各生产要素的收入分配份额。同时,应该提高劳动力生产要素的重要性,促进较大程度依赖劳动力的农村居民收入适当提高,减缓资本积累较多的高收入家庭收入增长速度,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次,二次分配中应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对农村的转移支付。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比例。另外,应该加强对偷税、漏稅、逃税、抗税等行为的监督和打击,避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恶劣现象出现,并对国有企业、单位、个人征税精确化,即通过对其使用的国家资源征税,防止国有资源被无成本占用而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实行特殊行业特殊征税策略,主要指对于证券、金融、房地产等高收入行业增收特别税,防止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最后,大力发展三次分配。在收入差距巨大的基础上,第三次分配的发展对收入分配进一步实现相对公平具有极大促进作用,因此,政府应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慈善事业、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第三次分配的收入调节作用。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应完善社会保障网络体系。在健全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控、省级统筹基础上,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科学调整、清晰明确中央与地方关于养老保险等相关事权,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政策制定、经办、监管、信息系统等工作,并建立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其次,应创新现行社会保障运行机制。一方面,加强对城镇、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全面保障,保证基本医疗、养老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由于我国低收入群体巨大、地域广阔,起初可以有选择地推进相对贫困地区的社会保障工作,再逐步推进全局性社会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精准化。借鉴“精准扶贫”政策对脱贫攻坚的极大促进作用,可实施政府优惠、福利待遇“精准配给制”,在完善相关配给和监管机制的基础上,促进低保、救助等专门针对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制度“精准配给”,使真正低收入群体得到帮扶,以此推动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完善“租住同权”制度
借鉴发达国家“租住同权”的做法,即租赁房屋与购买房屋同等享受本地居民社会服务与保障政策。结合我国实际,可使用“租房合同”+“工作合同”+“社保缴纳时长”等指标共同判定,使真正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与本地居民一致的社会服务与保障,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生活指数、减小区域贫富差距,进而缩小全国整体性收入差距,提升居民消费积极性,提高国内循环效率。更加公平的福利和社保政策,将吸引更多外来务工人员,有利于推进我国产业集群化和城镇化发展,增加国民整体收入,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支撑。注重实施政策与加强防范相互协调,防止因不同地区教育、医疗等资源差距巨大而出现一批沒有来过一线城市却享受待遇的“伪外来人口”。因此,使用“租房合同”+“工作合同”+“社保缴纳时长”三种条件共同判定外来人口,并加大惩罚力度,以有效保证真正在本地长期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获得当地福利与社会保障,以此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四)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我国要长期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政策,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有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资源利用率,同时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证政策基础地位,充分发挥政府调节作用。既发挥市场主体、市场机制的力量,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政府宏观调节,支持、引导、监督市场规范有效地发展,进而实现资源更加有效、公平分配,推动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机制。首先,对非法、违法收入渠道进行监管,加大惩罚力度,坚定打击违法、非法经营的决心。完善相关国家法律和管理制度,凡是发现相关违法者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其次,拓宽市场举报途径,使公民对非法、违法经营等有途径可举报、能举报,能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进一步增强社会相互监督的力量,形成合法公平竞争氛围。最后,加强福利、补贴“精准配给”制度的监管,使优惠政策、政府补贴、福利待遇等真正落到应得者之手,使社会保障制度在低收入群体中发挥更大价值,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提出了我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输血式”和“造血式”相结合的乡村帮扶政策。农村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科技水平不高、农村居民收入较低等诸多问题,故既要资金、实物等“输血型”帮扶方式,更需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造血型”帮扶。首先,政府应该适当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为广大农村地区免费提供一些可以提高生产效率的生产工具,提高农村的生产效率,在此基础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次,政府应通过积极政策引进乡村振兴相关人才并鼓励本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引导外来人才与本地乡贤加强对本地居民的技能培训和科技指导,为乡村振兴提供必要的“带头人”“领军人”等人才支撑。再次,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加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的教育资金补助,保证农村基本文教总支出增加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服务水平和教育设施科技水平,并针对不同年龄段,为农村家庭学子提供更多的助学金与贴息助学贷款,鼓励农村低学历成年人继续深造学习技术,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综合教育水平。最后,大力加强对当地居民的智力帮扶,使当地居民可以利用新知识、新技术掌握一技之长,推动本地居民生产方式转变,提高乡村生产效率,促进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进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六)营造共同富裕氛围
从长远角度来看,我国应在教育体系中强化共同富裕概念。一方面改变教材结构,适当增加思政教材、历史教材、语文教材以及科普读物等部分章节,扩充“先富带后富”、逐步共富、共建共富、全民共富、全面共富等共同富裕相关知识的教学内容;另一方面,鼓励各年级包括小学、中学、大学教师积极学习、理解共同富裕思想,并结合实践调研,因地制宜地为学生讲解当地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居民收入增加、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案例,展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发展对经济增长、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积极作用。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共同富裕的宣传力度,在高度发达的信息化互联网平台以及娱乐、影视作品中充分展示、宣传我国共同富裕建设进程,通过数年乃至数十年的努力潜移默化地引导几代人的思想观念转变,将共同富裕思想根植于我国人民心中,使其成为中华优秀文化的核心之一。引导人民群众不断践行优秀道德文化,增加精神需求,使更多的富裕阶层自发参与到第三次分配之中,真正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结语
共同富裕不仅是一个蓝图或愿景,更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既要追求“富裕”所需要的“经济增长”,也要追求“收入合理分配”条件下的“共同富裕”。本文聚焦我国共同富裕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通过收集2000—2021年相关数据,详细分析了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现状、发展趋势、主要危害和形成原因等。研究发现,我国城乡收入差距呈现出绝对差距逐渐扩大、相对差距逐渐缩小、整体差距扩大趋势放缓、城乡内部差距仍然较大的特点。随着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出现了经济内生性动力不足、群体分化越来越明显、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加等一系列问题。我国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福利政策匹配不精准、户籍制度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非法经营控制不全面、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和个体能力差异与机会不均等。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我国新时期推进经济持续增长、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因此,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租住同权”制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这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
注释:
①对于基尼系数,国际经验认为,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明收入分配高度平均;基尼系数在02—03区间处于分配相对平均状态;基尼系数在03—04时,收入分配比较合理;当基尼系数超过04时意味着收入差距偏大;而当基尼系数超过05时,则表明收入分配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并由此会导致诸多的社会问题,危害极其严重。
②根据《世界不平等报告》中国部分数据可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前10%人口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长期呈现上升趋势。同时,《2022年世界不平等报告》中显示2021年中国收入前10%人口收入达到总收入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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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秀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