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 别样收获
2023-02-16刘永平
刘永平
【摘 要】《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语文课程应强调内容的典范性。基于此,试以统编教材五年级上册为例,“咬文嚼字”,深入探究课文内容,力求文本语言更精细化、规范化。
【关键词】统编教材;咬文嚼字;语言规范
小学语文阅读教学,一般而言,只要披文见意,无须咬文嚼字求甚解,但倘若我们心系语文精细化、规范化,精益求精,取径研究性学习与质疑精神培育,真的去反其道,那又如何?结果还真有不小的收获。本文试以统编教材五年级上册为例,深入探究课文内容。
顺理成章不该“却”
许地山的《落花生》是语文教材中的名篇。文中最后一句话“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却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中的“却”字值得推敲。
《落花生》的故事并不复杂:围绕收获的新花生,在母亲的提议下,作者全家过了一个饶有意味的收获节。母亲精心准备,既请父亲来“尝尝我们的新花生”,又把花生做成“好几样食品”,还将地点选在后园的“茅亭”,温馨度高,现场感强。父亲紧扣孩子们爱吃的花生,循循善诱,由花生的好处揭示花生的特质——其貌不张扬,果实不外显,进而引申出做人的准则,“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在丰收的喜悦、舌尖的享受、合家的亲密与人生的哲思之中,一家人兴致很高,“深夜才散”,不仅谈得融洽,还把“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对于作者来说,父亲的话启迪心灵,“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所有这些,都发生得顺理成章。那么,为何最后一句话中会出现“却”呢?文中的“卻”为副词,表示转折,可转折点在哪里?难道是转在“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但“我”没有只顾吃而忘了父亲的话?这样理解有别于常人的思维,显得怪异,更有违故事的真实性。之前的叙述中,没有丝毫内容显示作者是个“吃货”,也就是说,那个转折点只是个臆想。恰恰相反,作者专注于与父亲的讨论,甚至在哥哥姐姐面前作了准确的总结性发言:“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父亲对其是完全肯定的。因此,课文中的“却”改为“也”会更合适。也,副词,强调两件事并列。就许地山而言,母亲的花生食品美味可口,父亲的“花生教导”直抵心扉。
“而来”“而去”差得远
《什么比猎豹的速度更快》中,“如果你对着一个以超音速移动的人大喊,他是什么都听不见的。因为声音根本就追不上他”一句不够严谨。
审视课文,“对着一个以超音速移动的人大喊”,此人的实际移动状况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他正以超音速冲你而来,一种是他正以超音速离你而去。按照常规的逻辑思考,不能排除第一种状况的存在。当你对着一个以超音速离你而去的人大喊的时候,他确实什么也听不见,因为你的声音根本追不上他离去的速度。但若他以超音速冲你而来呢?因此,不能笼统说“一个以超音速移动的人”,结合课文语境,可以改成“一个以超音速离你而去的人”。此外,这句话中的第一个句号也明显用错了,“因为声音根本就追不上他”充当全句的原因状语,前面不能是句号。这样,该句话可修改为:“如果你对着一个以超音速离你而去的人大喊,他是什么都听不见的,因为声音根本就追不上他。”
大人“跟着”小孩奔?
《牛郎织女》是经典课文。故事中,有这样一个重要情节:织女留在人间不回,令王母娘娘怒不可遏。她清楚织女的住处后,亲自前来,“一把抓住织女往外走”。织女只得无奈地冲着儿子大喊:“快去找你爹!”接下来的叙述却是“牛郎跟着男孩赶回家”,令人疑惑。
男孩多大呢?牛郎回家后,“找出两个筐”,放上男孩和女孩,“挑起来就往外跑”。可见,男孩就是个小不点。牛郎听到儿子报信,他心急火燎,还容得下自己“跟着”儿子慢吞吞回家吗?跟在儿子后面回家,还能称得上“赶”吗?显然有违常理常情。课文中的“跟着”,意为“在后面紧接着向同一方向移动(行动)”。什么情况下成人会跟着一个稚嫩的孩子呢?除非这个成人是盲人,抑或这个成人要去到一个需要孩子指引的地方。牛郎既非盲人,也不会对自己的家不熟悉,因此不会“跟着男孩赶回家”,可将其改为“拽起男孩就往家赶”。
“玲珑剔透”非楼阁
《圆明园的毁灭》第3自然段中有这样一句话:“圆明园中,有金碧辉煌的殿堂,也有玲珑剔透的亭台楼阁……”
对于“玲珑剔透”,《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以下简称《现汉》)的解释非常明确,“形容器物精致,孔穴明晰,结构奇巧(多指镂空的工艺品和供玩赏的太湖石等)”。“玲珑”对精致,“剔透”对孔穴。如果说用“玲珑剔透”形容“亭台”还可以将就的话,那用其去形容“楼阁”则断然不可,因为楼阁何来孔穴之说呢?“玲珑剔透”,只能形容体量不是很大的器物,且此等器物是玩赏的对象。实际上,“亭台”足够大,无以把玩,即便用“玲珑剔透”去形容它,也是不当的。如果非要用“玲珑剔透”形容,那只能形容亭台楼阁的模型。但课文介绍的是实景,当然另当别论。把课文中的“玲珑剔透”改为“巧夺天工”“雕梁画栋”“美轮美奂”之类的四字词语,与“金碧辉煌”对应,显然会更恰当。
“人们”与“人”大不同
《松鼠》是一篇科学小品文。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它们常常直竖着身子坐着,像人们用手一样,用前爪往嘴里送东西吃。”
该句出现在课文第1自然段中。本段旨在介绍松鼠的外貌与姿态,将松鼠与人相比,阐释“松鼠最不像四足兽”的方面。“手脚分工”是人有别于动物的一个显著特征。显然,按照作者的本意,基于人与动物(松鼠)的比较意义,句中应使用“人”而不是“人们”。
“人们”与“人”两者的外延差异甚巨。人,侧重与动物有别的生物学意义;人们,侧重“人以群分”的社会学意义。课文描写松鼠用前爪往嘴里送东西吃,似乎与人类用手一样,显然,用“人”更为恰当,意义清晰明了。而且,用手吃饭,人皆如此,不存在这里的人们然也,那里的人们非也。正因为如此,课文中的“人们”应当改为“人”。
条理、语意别含混
品读《“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一文,可以发现第15自然段条理不够清晰,语意含混:“几年后,当我再拿起那首诗,不得不承认父亲是对的,那的确是一首相当糟糕的诗。不过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因此我还一直在写作。有一次,我鼓起勇气给父亲看了一篇我新写的短篇小说。‘写得不怎么样,但也不是毫无希望。根据父亲的批语,我学着进行修改,那时我还未满十二岁。”
我们不禁要问:第一,“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因此我还一直在写作”是发生在“几年后”,还是持续存在于几年中间呢?第二,“写得不怎么样”,究竟怎么个“不怎么样”?
为理清条理,我们需要联系上文。当初母亲对“我”的诗高度肯定、赞赏有加,而且第14自然段中写道“饭厅里,父母还在为那首诗争吵着”,说明母亲充分相信“我”,从那以后的几年中她还会鼓励“我”,不会打击“我”,这是从情理上说的。就逻辑上来讲,母亲对“我”的鼓励当然是连续的,否则就无所谓“一如既往”。鉴于“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因此我还一直在写作”是持续存在于几年中间的,所以它应置于该段之首,即置于“几年后”之前。
为厘清语意,我们需要对照原文,并联系上文。为了将父亲“不怎么样”的评价具体化,找到原文“My father thought it was overwritten but not hopeless”,重拾其中的核心词语“overwritten(华而不实)”。接着联系前文,课文的第3自然段提到,“我用最漂亮的花体字把诗认认真真地重新誊写了一遍,还用彩色笔在它的周围描上一圈花边”。作者犯了多数孩子会犯的注重华丽外表的毛病,而父亲当初评价他的诗“糟糕透了”,除了诗作本身的稚嫩,应该还有形式上过度“包装”的原因。因此,他的评价“overwritten”可谓切中肯綮。
基于此,课文可修改为:“不过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鼓励我,因此我还一直在写作。几年后,当我再拿起那首诗,不得不承认父亲是对的,那的确是一首相当糟糕的诗。有一次,我鼓起勇气给父亲看一篇新写的短篇小说。‘写得华而不实,但也不是毫无希望,根据父亲的批语,我学着进行修改,那时我还未满十二岁。”这里,除了使条理、语意清晰之外,还进行了几处技术性处理,例如,在“根据父亲的批语”前使用逗号。
“闪耀”“照耀”需分清
巴金《鸟的天堂》一文的第8自然段中有这样一句话:“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
“照耀”,指 “(强烈的光线)照射”(《现汉》)。“那翠绿的颜色”,是人眼对树叶颜色的视觉感知,无从谈起“照耀着我们的眼睛”。至于说“明亮”,那是绿油油的树叶对夕阳的反射,不是光线的直接照射,谈不上“照耀”。“照耀”的主体,一定是光源所在。凑巧的是,《鸟的天堂》第11自然段就有“照耀”的正确使用方式,“阳光照耀在水面,在树梢,一切都显得更加光明了”。另外,课文所描写的是“太阳落下了山坡,只留下一段灿烂的红霞在天边”的景象。斜阳夕照,理应不会每一片绿叶都明亮。此时此刻,榕树树叶迎着晚霞的那一面“翠绿”而“明亮”,不会出现“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的景色。是故,可将这句话的前半句改回巴金的原文,即“翠绿的颜色明亮地在我们的眼前闪耀”,后半句则改成“似乎那些绿叶上有着无数新的生命在颤动”,这样可能会更贴切。
“那时”使用有讲究
“那时”,指示代词,一般指过去的一段时间。其使用极为广泛,也很有讲究。
以《忆读书》第3自然段为例,孤立看此段,不能发现问题,必须把第2至4自然段放在一起审视。
我会认字后不到几年,就开始读书。倒不是四岁时读母亲教给我的国文教科书,而是七岁时自己读“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三国演义》。
那时,我的舅父杨子敬先生每天晚饭后,必给我们几个表兄妹讲一段《三国演义》……但是他讲了半个钟头,就停下去干他的公事了。我只好带着对故事下文的无限期待,在母亲的催促下含泪上床。
此后,我决定拿起一本《三国演义》,自己一知半解地读了起来,居然越看越明白。……
从前两个自然段看,文中“那时”似乎指作者七岁时,即自己读《三国演义》之年,而这与“那时”之后听舅父讲《三国演义》的情节直接矛盾。从第4自然段“此后,我决定拿起一本《三国演义》”的内容判断,“那时”实际是指作者七岁之前。正是因为此前舅父每天一段《三国演义》吊足了作者的胃口,才促使她七岁时自己读《三国演义》。鉴于文中指示代词“那时”会造成时间理解上的混乱,可将其改为副词“曾经”,表示作者从前有过听舅父讲《三国演义》的情况,至于具体在什么时间,那肯定是在“此后,我决定拿起一本《三国演义》”之前。“曾经”似乎比“那时”模糊,但替代在此段中,却清晰、精当得多。
與文本如此对话,由此而来的别样收获,只是愚人之得,断不能遮掩名家名篇的光辉。联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提出的“强调内容的典范性”,笔者以为,这种对课文的深入探究应该也是语文教学所提倡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2-3.
(江苏省盐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