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语言使用的侧重点分析
2023-02-15陈红宅
陈红宅
【摘 要】教学语言是教师和学生沟通的重要媒介,教学语言蕴含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教学活动依靠教学语言的演绎,教学内容离不开教学语言的诠释。通过言语行为理论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语言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本学科教学语言的使用基于教师选择,具有特定的言外之意,且能引发学生的行为反应。因此,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教师使用的教学语言应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且具有艺术性,应具有启迪性和生活化的特点,应以引起学生的行为反应为归宿。使用这样的教学语言有利于教师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提升育人效果。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语言;言语行为理论
从教学语言的功能上来讨论,教学语言对教学活动具有重要意义,教学语言具有表意功能、指示功能、传情功能和教育功能。[1] 教學语言必须在教学活动中进行演绎,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目标在于培养学生在道德和法治方面的意识、情感和行为习惯,使学生通过对课程的学习,将书面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语言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教师应在课堂上发挥教学语言的功能,实现预期的教学效果。通过言语行为理论分析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语言的使用,旨在帮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从不同维度有侧重地使用教学语言,助力课程教学内容的传授和教学目标的实现。
一、言语行为理论对教学语言的指导作用
“言语行为理论”是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后经塞尔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2] 在奥斯汀看来,人在说话时实施一个言语行为往往同时包括或将要完成三个子言语行为,即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言内行为指的是说话行为本身;言外行为指的是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施行的一种行为;言后行为指的是说话带来的进一步后果。[3] 简单来说,教学语言就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为了传递教学内容和达到教学目标所使用的语言。
如何使用教学语言是教师需要思考的问题,具体可以从语用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利用言语行为理论中包含的三种言语行为分析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语言的使用,旨在让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从不同维度有侧重地使用教学语言,优化教学语言的功能,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充分理解教学内容,实现课程的育人目标。
二、言语行为理论视域下教学语言的特点
(一)教学语言的使用基于教师选择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的教学语言不能完全依靠临场发挥,教师在备课时就应认真思考教学语言的使用问题。言语行为理论中语言的第一种行为——言内行为,指说话行为本身,也就是教师为表达自己的想法选用或借助文字的行为。比如某教师在课堂上说“教室真热”,这句话中蕴含的言内行为是指该教师选择“教、室、真、热”这几个汉字来表达“教室很热”的事实。基于言内行为的性质,教学语言的选择应以适合传递教学内容和易于学生理解为标准。因此,教师首先需要明确选择什么样的文字可以有效地表达教学内容,选择什么样的文字便于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基于此,文字表达是否适用成为教师使用教学语言时应关注的第一个重点。在描述“教室很热”的时候,教师不一定只用“教、室、真、热”这四个字来表达,不同的教师应选择契合教学内容的文字进行表达,比如“我现在汗如雨下”,帮助学生理解教室过热时自己身体的反应;“我感到教室里面热气腾腾”,帮助学生感受教室过热时的环境表现。不同的教学语言会起到不同的效果。因此,教师应选择有利于教学内容传授的语言进行教学。
文字的适用性是教师使用教学语言的关键因素之一。教师应基于以下三个标准进行选择。第一,教师应衡量所选择的教学语言是否符合学生当前的认知范围。超过了学生当前的认知范围,学生就难以理解教师想传授的教学内容;低于学生当前的认知范围,学生就会因为教学内容过于简单而失去学习的兴趣与动力。因此,只有符合学生认知范围的文字才适合作为教学语言。第二,教学语言的选择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动力,平淡的教学语言会使课堂教学变得枯燥乏味,不利于教学内容的传递,也无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只有能吸引学生的语言才适合作为教学语言。教学语言必须经过筛选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发挥应有的功能。第三,教师在进行语言表达时,应以学生为主体,基于学生的生活经验进行知识传授,而非以教师本人为中心进行知识灌输,使学生被动获取知识。
(二)教学语言具有特定的言外之意
教学语言的功能在于为教师传递信息,让学生获取信息。学生作为信息的接收者,须通过教学语言理解教师的言外之意。言语行为理论中语言的第二种行为——言外行为,指通过说话这一动作所施行的行为,这是说话者通过语言来表达意图(即言外之意)的一种行为。比如在“教室真热”这句话中,说话者的言外之意是“在教室里感觉很热,希望教室可以变得凉爽一些”。听话者会根据说话者的言外行为开始关注“教室很热”的现象,并且开始思考如何解决“教室很热”的问题。教师可以基于言外行为的特点引发学生思考。因此,教师须关注什么样的语言可以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受到启发,什么样的语言可以引发学生对特定教学内容的思考。表达言外之意就成了教师使用教学语言时须关注的第二个重点。学生属于教学语言的接收者,需要关注教学语言的言外行为,理解教师的言外之意,对特定的教学内容产生思考与联想,由此才能更好地习得与内化教学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教师的教学语言能否使学生准确理解言外之意是影响教学效果的关键性因素。
(三)教学语言能引发行为反应
教学语言的作用是传达信息,学生接收到信息后会产生行为上的反应。教师可以通过观察学生行为上的反应获得教学反馈。言语行为理论中语言的第三种行为——言后行为,指的是说话带来的进一步后果。当说话者表达完自己的语言后,听话者会根据说话者的语言做出反应,听话者在行为上的反应是对说话者所说语言的目的的呈现。比如说话者说“教室真热”,听话者就做出打开窗户或者打开空调等相应行为,其行为的目的是呈现说话者所说语言的意图。基于言后行为的特点,教学语言的侧重点不应单一地停留在语言层面,而应关注学生接收到教学语言后是否在行为上做出了反应,并对这些反应进行评估,衡量其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注重言后行为就成了教师使用教学语言时须关注的第三个重点。实践中,教师可以通过学生行为上的反应,评估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及时了解教学语言带来的教学效果,随时掌控教学进度,使教学过程有序推进。
三、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语言使用的侧重点
(一)教学语言应符合学生认知水平且具有艺术性
从言内行为角度对教学语言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提前对将要使用的教学语言进行选择。学生当前的认知水平和语言本身的吸引力是教师选择教学语言时应关注的要点。
一方面,根据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学生的认知发展特征会制约教师的教学,因此教学语言必须适应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同时,教学语言可以作为学生认知发展的条件,提高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4] 结合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教师在选择教学语言时应该关注学生当前阶段的认知水平,选择合适的教学语言实行“支架式教学”,培养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教师应该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选用难易程度不同的语言,如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选择简单的语言。尤其是對于教材中专业性较强的词语,教师需要运用简单的文字进行诠释,便于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如在《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我和我的同伴”的教学中,学生不理解自负、自爱、自尊等词的意思,教师可以将其替换为骄傲、尊重、谦虚等词,让学生知道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针对小学高年级学生的认知水平,教师应该多运用专业化的语言,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如在《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的教学中,教学语言应该包括“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业词语,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让学生具备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基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教师需要创设一定的教学情境,用具有艺术性特征的语言使教学内容变得有趣,渲染良好的教学氛围,吸引学生的注意,引导学生进入深度学习的状态。生动、有趣的教学语言有利于学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和心灵上的触动,也有利于培养学生在道德和法治方面的意识、情感和行为习惯。如在《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第一单元“我和我的同伴”的教学中,教师可以把人的缺点比作玫瑰花的刺,一方面用玫瑰花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另一方面通过玫瑰花让学生知道一个人的缺点可能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因此每个人都应该尊重他人,改正自己的缺点。总之,教学语言的使用需要符合学生目前的认知水平,同时兼备艺术性特征。
(二)教学语言应具有启迪性和生活化的特点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性质决定了其具有教育性和情感性兼备的特点。教师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丰富学生的道德情感,鼓励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师可以利用教学语言的言外行为对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帮助学生完成对道德情感的思考与内化。根据课程的独特性和言外行为对教学语言的启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语言应具备启迪性和生活化两个特点。
首先,教师使用的教学语言应具有启迪性的效果。道德情感与法律意识的培养都需要建立在学生自身的思考的基础上,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中展现的故事情节要能够引发学生的思考。比如:教材中的人物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自己在同等条件下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在教学语言的刺激下,学生经过多重思考,达到情感上的共鸣,从而理解、内化教学内容。比如在《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我们的公共生活”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利用教学语言描述违背社会规则的现象,然后启发学生思考“哪些行为会违背社会规则”“哪些行为不会违背社会规则”,便于学生形成遵守社会规则的意识。
其次,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涉及的教学内容大多来自社会实际,且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生活性是该课程的重要特征。新课程理念认为知识来源于生活且生活是第一性的。[5]教学语言应该具有生活性特征,由此,其言外行为才能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教学内容。教学中,教师应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出发,将生活中存在的现象引入课堂,用这些实际内容组织教学语言,引发学生对生活的感悟,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如在《道德与法治》三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我在这里长大”的教学中,教师可以用学生家乡的语言作为教学语言,描绘学生家乡的美景,让学生充分地感受家乡的美丽,激发学生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总之,教学语言的使用需注意启迪性和生活化,促进学生对教学语言的言外行为的理解。
(三)教学语言应以引起学生的行为反应为归宿
从言后行为的角度对教学语言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教师不能只停留在对教学语言的表达上,还要关注学生在接收到教学语言传达的信息后做出的行为反应。教学语言可以视为一个语言信息,学生是否接收到语言信息或接收到语言信息的多少,需要通过观察他们的行为反应才能进行评估。教师可以将学生的行为反应与期望学生达到的学习目标进行对比,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程度,然后通过教学语言把握教学进度,提高课堂的整体教学效果。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活动包括情境教学、榜样观摩等,低年级学生的课堂学习依赖于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生动演绎,他们通过观看相关视频、图片,与教师进行互动等方式学习。教师通过教学语言向学生发送信息,学生做出的行为反应能够表现他们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比如教师可以播放人们乱丢垃圾的视频,询问学生如何看待乱丢垃圾这一行为。当学生表出现皱眉、吐舌头等表达厌恶的表情后,教师可以与学生进行沟通与探讨,通过教学语言强调“乱扔垃圾是错误的行为”,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在小学高年级课堂中,教师可设置活动情境,让学生扮演特定的人物角色,让他们在角色体验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比如教师可以设计“公交车让座”的情境,用教学语言引导学生做出正确的行为,学生通过正确的行为强化尊老爱幼的道德意识。课后,教师可以观察学生的日常行为,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需要注意的是,教学语言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教师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创新自己的教学语言,由此更好地发挥课程的育人价值。
基于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本身的特质,教师的教学语言也应该具有特殊性。通过言语行为理论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语言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教师可以从言内行为、言外行为、言后行为三个角度找到教学语言的侧重点,即在言内行为上侧重于适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在言外行为上侧重于启迪学生,在言后行为上侧重于关注学生的行为反应,使教学语言的运用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由此提高教学能力,助力道德与法治课程育人目标的达成。
参考文献:
[1]庄文中.教师教学语言的功能、语言环境和基本要求[J].语言文字应用,1994(3):54-58.
[2]吴曼蕾.论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创新与贡献[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786-788.
[3]陈蔼琦,曾淡君.用言语行为理论分析教师语言的语用功能[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54-57.
[4]余小波.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及其对教学的启示[J].长沙电力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4):113-115.
[5]郝耀东.浅谈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生活化[J].考试周刊,2017(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