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规范探究
2023-02-14□魏薇
□魏 薇
步入新媒体时代,媒介格局和舆论生态环境都发生了变化,新闻业在传播媒介、内容和传播范围速度上也都出现剧变,这一背景下,多种因素引起的新闻伦理失范问题也备受关注。面对新的冲击与挑战,要促进新闻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做好新闻伦理规范建设,以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媒体环境。
一、新媒体带来的新闻业影响
近年来,随着技术的进步,新媒体几乎无所不在,渗透到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传统新闻媒体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人们的信息获取渠道不断拓宽,信息获取也从被动接收转变为主动选择,再加上一些网络平台会根据受众阅读习惯来推送内容,受众参与感增强,甚至一定程度上获得了主导权。因此,受众对新闻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受众更加注重新闻的新鲜感,不再满足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传播形态,而是更多地选择现场视频等第一手资料或是制作更加精良、更能吸引人的创意表达。
同时,新媒体背景下,在海量信息中,人们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货比三家”,多渠道浏览新闻消息,而不是相信一家之言,受众对新闻的知情权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更渴望挖掘了解事件背后的真相。除了“有用”“获知信息”的基本需求外,能够博得受众注意的另一个关键是“情绪”。触动人心并激起人们情绪共鸣的内容更易被分享转发。因此,受众对于一些长期贯穿日常生活、反复出现、人类共通的基本情感内容较感兴趣,越来越多的媒体为了激发受众的兴趣,会增加此类主题的新闻内容。
二、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出现的问题
1.真实性受到影响
新媒体时代下,从事新闻行业的不仅有专业的新闻从业者,还有大量自媒体人员,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会出现大量凌乱、细小的信息,很难对每一个数据进行精准审核,难以确保新闻信息的真实性。这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虚假新闻丛生。在新媒体环境下,虚假新闻更易出现,一些媒体网站没有自主的新闻采集团队,对取材于他处的信息没有进行细致审核,稍不注意,就会导致虚假报道传播出去。
二是新闻抄袭与同质化问题。新闻从业者必须要坚持不抄袭、不剽窃的新闻底线,但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抄袭问题日益严峻。部分传播者对新闻资料进行简单的加工与粘贴,导致新闻报道变得大同小异,受众就会出现审美疲劳。
2.客观性受到质疑
新闻工作者需抛下自己的主观喜好,用事实来呈现客观化的事物,真实是客观的基础所在,这要求新闻工作者在报道新闻时不能出于自身或者某个团体来考量,更不能凭借自身来控制舆论。新媒体时代新闻报道不够客观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问题的存在引发了“网络舆论倒逼模式”。
3.公正性遭到干扰
新闻报道应当平等中立,新闻从业者需主动承担责任,坚持真理与正义,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不能违背报道初心,需要多元化地展现公正、理性精神,通过报道客观公正的新闻事实来实现社会正义。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行业出现了比之以往更大的竞争,部分新闻从业者为了博取受众眼球,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公正性。除此之外,目前的新闻报道也过度关注娱乐性,渲染娱乐因素,受众对这类内容较感兴趣,但这类信息并不值得推崇。
4.自由性难以保障
自由性也是新闻从业者需要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这是获取、发布信息的权利,但新闻报道的自由并非绝对的,而是一个相对化的概念。在传统新闻的制作、传播上,新闻工作者可最大限度保障个体的隐私,但在新媒体环境下,让信息的获取、记录和传输变得十分便利,由此带来的新闻侵权事件屡禁不止,且在事后很难惩治。
导致新媒体时代出现新闻伦理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一方面,新旧媒体的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新闻媒体的竞争力,也对新闻从业者的各项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新闻从业者善用各类传播手段,还要能够采用科学的方法挖掘具有价值的内容。而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加快,新闻从业者跟不上时代变化,无法制作出具有价值的新闻内容,导致报道变得千篇一律。另一方面是由于媒体之间的不当竞争。新闻媒体之间出现的竞争变得日趋激烈,抢夺信息资源,造成了诸多伦理问题。还有的新闻从业者过于迎合受众的需求,致使客观公正的事实被一些虚假信息所淹没。
三、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的重塑
1.明确新闻伦理的原则
学者理查德·A·斯皮内洛曾提出网络媒体伦理的四条规范性原则:自主原则、无害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公正原则。学者严耕等人也提出了几条构建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全民原则、兼容原则、互惠原则。尽管媒介的话语权、监督权正在从专业媒体向每个普通人手中转移,但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都应坚守一定的价值共识、伦理底线。媒体面向社会公众,展开负责任的报道,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准,提供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报道。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的表现越发多样化,但究其内核依然离不开这一原则。新时代更需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流引导作用,致力于建立价值共识,在新闻从业人员之间形成一种积极正向的共享价值观。加之媒体需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新闻报道的本质来看,坚守新闻伦理原则,动态衡量新闻价值是解决新闻伦理失范的可能之选。
2.加强新媒体从业者行业自律
经典的把关人理论认为,在新闻信息的流转中存在着把关过程,体现在新闻报道中,从新闻的生成到内容审核加工,到最终公开发表,层层把关能有效保证传播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而互联网背景下,人人都是发布者,内容即产即发,形式多样,加大了把关的难度。因此,应加强新媒体从业者的行业自律,遵循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约束和管理自身行为。新媒体行业协会应积极组织从业者学习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把关能力,培养自我约束意识。当职业道德的内在原则发生冲突时,新闻从业者需要回到新闻报道本身,挖掘新闻报道的本真意义,实现知行高度统一,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道德自觉。从业者自律意识的增强,也有利于提高新媒体在用户心中的公信力。
同时,“软硬兼施”共同规范新媒体行业及其从业者。实施软调控,建立相应的新媒体人员道德评议机制,加强相互监督与管理。实施硬调控,制定法规,约束新媒体从业人员的言行,对违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和传播活动进行惩戒,杜绝网络假新闻、有偿新闻,增强用户信任度。
新闻媒体也需主动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变化要求,面对新闻伦理问题,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性,明确新闻主业、多元产业之间的关系。新媒体时代下大量的个人、企业纷纷通过自媒体发布新闻,分流了传播媒体的新闻发布功能,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新闻媒体需主动适应这种变化,转为挖掘新闻事实、综合分析信息、加工海量内容以及引导受众的深度思考。新闻媒体还需科学布局经营模式,以社会利益为首要考量因素,新闻媒体需以冷静的态度对待时代发展,避免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朝着精深的方向迈进,实现多元产业、传媒主业的互动化发展。
3.提升受众新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是指受众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由于受众的媒介素养差异,往往会出现审美趣味感性化、功利化,认知判断缺乏理性认识,甚至以人身攻击、戏谑恶搞等为乐的情况。因此,提高受众新媒介素养,提升他们对信息的理性判断力也是新闻业乃至全社会需要面对的问题。
新媒体时代下,更应将新媒介素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对不同群体实施多样化的教育,促进全社会新媒介素养水平提升。尤其是学校,要着重加强媒介素养理论建设,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要构建一个包括媒体从业者、受众、传播者三者在内的媒介教育体系,使媒介素养教育成为学校的通识教育和终身教育。政府要将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作为公民素质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同时善于利用新媒体,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引导舆论健康发展。普通大众也要加强学习,实现对媒介信息的获取、遴选、分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4.回归新闻传播本位
新闻媒体属于新闻伦理建设的核心所在,各新闻媒体要主动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提高专业性,明确新闻主业和多元产业的关系。
一方面,要主动适应传播环境的变化,改变传统新闻业务中心。在进入新媒体时代之后,很多个人和企业也参与到新闻传播发布中,导致媒体的新闻发布功能被大大分流。为应对这一问题,媒体组织更需要深入挖掘新闻事实,从新闻报道的深度上下功夫。
另一方面,媒体组织需要合理布局多元化经营模式,以社会利益作为出发点。新闻媒体要在新媒体时代下取得成功,必须提高自身公信力,如果忽视传媒主业,就会导致公信力持续下降,失去经营优势。因此,媒体组织需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待多元化经营,实现多元产业和传媒主业之间的良性互动。
5.优化现行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包括自我监督和外界监督。自我监督具有自律性特点,而外界监督则是他律性质。在自我监督方面,可以推广“媒体社会责任年度报告”,使广大媒体能自觉履行自身社会责任,主动在舆论导向、社会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为社会大众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还要建立相应的规范和考核流程,将其应用到各媒介组织管理中,强化对媒体的自我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究,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当然,仅靠从业者自觉无法消除新闻伦理存在的问题,还需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发挥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整治新闻乱象。相关部门也可借助技术手段过滤敏感、有害信息,综合借助各种技术阻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并将监督管理责任下放到微信、微博、贴吧等平台,协助完成监管。当前倡导“社会共治”,针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可与社会共同协商,将监督权下放至社会组织,推行报业评议制度,为新闻行业的监督提供新的路径,对规范媒体从业者行为也起到积极作用。实践证明,通过外在法律法规与内在伦理规制之间的结合,可构建新的新闻伦理,既可解决目前的诸多矛盾,也能够促进传媒行业的和谐发展。
6.加快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建设
首先,需要关注媒体平台文化的建设。5G 技术的出现意味着社会将进入高智能、高科技发展时代,从长远来讲,需要建立一套本土化的网络虚拟社会文化,需要将互联网法律、网络道德等纳入相应的课程教学。媒体平台还应出台相关公约,明确具体的侵权责任。
其次,要逐步完善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但针对网络暴力、网络造谣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并非单纯的媒介,有时甚至会成为无形”杀手”,尽管网络是虚拟的,但是其造成的伤害极大,对此,需要通过法律法规来明确各方责任。
最后,加强大众网络普法教育。“网络喷子”是备受社会关注的一个群体,其行为的本质是在社会上遭遇各方压力却又无法调节自己,只能通过在网络上质疑、攻击他人来获得优越感,这是一种畸形的情绪表达方式。因此,国家需要加强普法,引导广大受众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理性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高网民的道德素养,鼓励群众寻找适合的情绪宣泄方式。
四、结语
规范的新闻报道,是新闻业的基本追求。捍卫新闻业的尊严,守护好新闻的底线,是新闻业安身立命、持续发展的前提。当下,优质的深度内容依然是市场稀缺品,媒体突围之路依然在于保持核心竞争力,回归内容的专业价值,为社会提供有品质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