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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践与思考

2023-02-12翟海燕李少民孙琳琳

财政科学 2023年10期
关键词:三门峡市财政资金

翟海燕 李少民 孙琳琳

内容提要:河南省三门峡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与省市政策精神,重点支持脱贫群众“有产业、有就业、有收入、发展可持续”。主要措施包括:不断健全财政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但同时面临的问题有:项目资金配套超出市县财政承受能力、衔接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优化、帮扶项目资产后期管理有待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对进一步推动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2020 年12 月16 日)以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三门峡市财政部门在河南省财政厅大力支持以及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决扛稳政治责任,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将促进脱贫群众“有产业、有就业、有收入、发展可持续”作为财政重点支持方向,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财政支撑。

一、三门峡市财政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体系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门峡市财政局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促进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3 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规则,建立定期汇报、分工协作、协调推进、调查研究四项机制,加强相互之间和市直部门、地方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凝聚财政系统内外支持乡村振兴的制度资源形成合力;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林业局等部门对标对表上级工作要求,制定、转发并积极推进实施《三门峡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构建新型特色产业帮扶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实施方案》《关于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后续服务管理的若干举措》《三门峡市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市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及措施,并由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市直各行业部门立足本部门职能,全面梳理可争取的上级支持政策,汇编形成118 条项目申报指南,为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守牢返贫底线

三门峡市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四个不摘”①根据2019 年3 月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四个不摘”指: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总体部署,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1 年进入过渡期以来,累计安排资金278554 万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密切关注宏观政策动向,通过向上沟通汇报,全力做好政策争取和落地工作。过渡期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155740 万元,包括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和优势特色产业奖励资金9500 万元,居全省第2 位。二是加大市县投入,保障粮草军需。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和各项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带来的收支矛盾,市县财政部门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以政府过“紧日子”保障脱贫群众过“好日子”。过渡期以来,市县财政累计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22814 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30879 万元,县级投入91935 万元,确保市县本级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大于或等于上年规模。三是支持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广“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分别突破4600 家、4200 家,促进农民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为落实“四个不摘”、守牢返贫底线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制定项目清单,规范资金管理

三门峡市在全省率先启动《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标准化建设清单》制定工作,共梳理项目入库、项目实施、项目资产管护运营、项目资金管理、全流程绩效管理5 大流程112 项清单,涉及产业类、基建类、采购类3 类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全部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同时贯穿了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细化了每个步骤的具体清单和注意事项,为县(市、区)项目管理及时查漏补缺,做到工作流程规范、资料收集完整,全力提高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水平,确保衔接资金管理更加规范、精准、安全、高效,能够真正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刀刃上。

(四)扶持特色产业,创新发展格局

农村特色产业是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为更好更快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三门峡市统筹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保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大力支持全市“果、牧、烟、菜、菌、药”等特色产业发展。过渡期以来,各类衔接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比例达60%以上。立足构建新型特色产业帮扶体系,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高端化延伸,梳理果品、食用菌、中药材、蔬菜、畜牧等16 个类别的特色产业谱系,精准绘制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图谱,制定产业链发展工作方案,形成链长挂帅抓总、副链长具体抓细、专班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模式。通过村级集体经济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把脱贫群众引入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全市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均拥有2 项以上产业支撑。加快推进投资27 亿元灵宝苹果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投资12.8 亿元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投资10 亿元灵宝香菇产业集群以及投资4 亿元义马清风山田园综合体等项目的建设,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推动优势特色农业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在全省衔接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重点绩效评价中,三门峡市的灵宝市、卢氏县、陕州区荣获“优秀”等次,获奖励资金5000 万元,居全省第2 位。

(五)开发就业岗位,拓宽增收渠道

大力实施“四个一批”工程,通过劳务输出就业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安排一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一批,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户应就业尽就业。鼓励各县对外出务工人员、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就业、自主创业等进行补贴或奖补;鼓励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帮扶项目;支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促使其稳定就业。采取扶贫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他工商企业等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达到一定比例或规模的,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针对疫情带来的减收影响,及时调整资金结构,引导县(市、区)用未对接项目的后续衔接资金,20%优先支持到户增收产业,20%优先支持公益性岗位补助。

(六)实施动态监测,消除致贫风险

为了从根本上防止脱贫户规模性返贫,三门峡市建立健全易返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全市脱贫户(含稳定脱贫户)的收入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逐季入户算账,着力分析脱贫户各类型收入的短板弱项,并通过财政安排产业发展资金、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补助等措施,将收入算账过程作为查找问题、落实帮扶措施和问题整改的过程。同时对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保障实行“提标扩面”,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1 年初的月人均不低于377 元提高到2023 年的月人均不低于440 元,财政补助水平也由2021 年初的月人均不低于188 元,提高到2023 年的月人均不低于220 元,真正做到对符合低保、特困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兜尽兜。

(七)坚持项目为王,夯实振兴基础

为了确保各项衔接政策落实落地,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三门峡市坚持把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和关键抓手,坚持“项目为王”理念,跳出资金管资金,以抓工业的理念和标准谋划推进农业项目,努力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新引擎。一是坚持早谋划、早实施、早提升。每年下半年开始谋划下年度项目,启动3 年滚动项目库建设,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二是强化项目论证,提高项目质量。压实各行业部门职责,严格履行项目申报、评审、报批程序,对于依托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单个项目投资超过1000 万元或财政投资500 万元以上的,需要开展尽职调查,努力降低项目和资金风险。三是坚持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和资金下达、绩效管理、项目实施、资产确权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告公示制度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各个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更快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厚植绩效理念,提升监管质效

为确保各个项目高质高效推进,三门峡市深入实施项目全流程绩效管理,将财政监督贯穿项目建设始终。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要按照“合规、完整、相关、适当、可行、可衡量”的原则申报项目绩效目标,财政、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审核批复后方能进入项目库安排资金。项目实施中,项目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自评,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继续给予支持保障,对于绩效评价差的视情况调减或取消资金安排。通过推进项目全流程绩效管理工作,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三门峡市连续4 年获评“优秀”,累计获奖励资金5400 万元。

(九)实施黄河战略,助力乡村振兴

2022 年,各级衔接资金统筹用于三门峡区域沿黄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的资金达5188 万元,实施项目49 个,带动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超10 亿元,取得良好成效。一是编制了一批村庄规划。全市累计编制14 个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和50 个村庄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二是建成了一批产业基地。在沿黄乡村建成了一批万亩大枣、莲菜、芦笋及千亩葡萄、柿子、花椒等特色产业基地,有87.5%的行政村形成了“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三是打造了一批乡村休闲农旅项目。先后建成了黄河入豫第一弯观景台、东古驿渡口驿站、东寨摄影基地、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生态区等一批沿黄景观。四是提升了一批村容村貌。沿黄乡村示范带共建设村口“五有”2605 处,村内“五园”3326 个,评选“五美”庭院2828 个①村口“五有”,即结合当地文化传说、地理位置、种植传统、风俗习惯等乡土社会风味,突出村庄个性特色,在村口重点做到,有能代表本村乡土风貌的高大乔木、有独具特色的村口标识、有因地因势打造的微地形、有搭配合理的绿化彩化美化组团、有“亮起来”的照明设施。村内“五园”,即建设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村内建好小游园、小公园,注重“增绿、增水、增彩、增值、增效”,逐步实现村庄“美起来”目标。“五美”庭院,即卫生美、整洁美、绿化美、文明美、和谐美。,栽植树木27.3 万棵,村容村貌大幅提升。五是培育了一批乡村人才。共完成农业技能培训人数3731 人,新增持证技能人才2024 人,新增高技能人才748 人,培育高素质农民2100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7 家、家庭农场23 个,年经营收入达到6079.5 万元。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一)项目资金配套超出市县财政承受能力

近年来,三门峡市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重要成就,但由于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和连续性疫情的冲击,以及大规模减税降费、消化历史债务和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等因素的影响,各级财政都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挑战。与此同时,过渡期以来,要求各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不得低于往年。脱贫攻坚期,部分县(市、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倾尽全力加大财政投入,导致基数过高。例如,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的卢氏县,每年地方财政收入不到9 亿元,在衔接配套资金的安排上就达1.2 亿元,远远超出其财政承受能力。过渡期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三门峡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55740 万元,市县财政累计安排衔接配套资金122814 万元,为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的78.9%,对市县财政形成了较大压力。

(二)衔接资金管理制度需进一步优化

为确保衔接资金最大限度发挥使用效益,省市财政部门联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政策性文件,为各地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供制度遵循。通过近年来的实践并结合形势的变化,这些制度在以下方面有待优化:一是脱贫攻坚期以来,衔接资金(专项扶贫资金)持续加大对贫困村的支持力度,而对更大范围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投入力度相对较弱,因而导致非贫困村与贫困村之间发展呈现出新的不均衡。二是目前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就业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而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方面的资金比例过低。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过低的乡村建设投入比例,对进一步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形成障碍。三是衔接资金对一些行政村的投入未抓住主要矛盾。例如,某行政村附近有一座水库,地下水位仅10 米左右,而该村2500 多亩耕地至今仍是望天收。2022 年4 月,上级拨付200 万元用于其村容村貌建设,从扶持效果看,远没有帮助农民解决农田水利问题更让其有获得感。

(三)帮扶项目资产后期管理有待加强

过渡期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帮扶项目资产,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各级乡村振兴、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逐级下发指导性政策文件,从确权登记、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但从目前管理的总体情况看,个别地方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仍存在资产闲置或利用率不高、经营运行机制不完善、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影响到财政帮扶资金的运用效率,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帮扶项目的整体效益。

(四)个别地方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不明显

调研发现,三门峡市绝大多数县(市)都能充分利用当地优势,认真谋划当地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并获得省财政资金奖励,但也有个别地方在谋划产业项目时缺乏严格的筛选与论证,未能精准选择符合本地特色优势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总体上呈现出产业项目小散乱、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不明显问题。还有一些地方谋划产业项目时过于注重短期效益,忽视市场规律,急于求成,盲目跟风。一些地方缺少帮扶产业市场预警机制,无法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对群众生产的积极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近年来,随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步伐的不断加快,三门峡市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向好,但由于受各级政府财政实力和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等因素影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长期以来仍然相对滞后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目前,三门峡市耕地总面积为260 万亩,其中有效灌溉面积不足100 万亩,占比不足38.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 个百分点以上。目前农村尚能发挥作用的中小型水库及引水工程,大多是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还有一些地方农田水利设施因无钱维修而长期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造成了许多水利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不均衡。近年来,三门峡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许多地方已开花结果,但还有一些地方尤其是山区和一些丘陵地带由于受财力、人力、物力和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制约,还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不快、标准不高、基础不强、收效不多等问题。三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参差不齐。由于各地重视程度和财政投入力度不同,以及各村经济发展水平悬殊,一些村的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已达到“高级版”,而有些村在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还属于“初级版”。四是农村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发展相对滞后,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六)乡村人才资源匮乏

乡村人才队伍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力量,而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农村绝大多数有文化、有理想、有才干的青壮年都涌向城市打工或创业,导致农村一线劳动力严重短缺,妇女和老人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活,且在耕作上基本沿用传统的种植方法和饲养方法,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相去甚远。同时由于多数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处于发展初期,效益不稳定,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对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各类人才还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加之乡村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学历总体偏低,与乡村振兴所赋予的任务和职责不够适应,尤其是随着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现代化推进,以及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乡村优秀管理人才严重缺失,引导、带动乡村振兴的牵引力不足,因而成为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瓶颈。

(七)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

农业龙头企业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三门峡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较快,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起到较大的牵引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三门峡市实力较强的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仍然较少,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 年12 月29 日公布的1067 家农业产业化省重点龙头企业名单显示,三门峡市仅有26 家企业榜上有名。与此同时,三门峡市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还普遍存在着发展程度较弱、经济效益较低、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滞后、带动力不强,以及融资难、负担重和管理人才匮乏等方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龙头企业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重要作用的发挥。

(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近年来,三门峡市坚持把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障、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积极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有效路径,通过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和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总体呈现平稳增长、稳中趋快的良好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一些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扶持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一些地处偏僻、村落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观念陈旧的村,发展环境条件差,投资创业成本高、效益差,资源性资产和人才资源短缺,村集体经济发展还面临较多制约因素。

(九)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需进一步优化

一是目前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中对项目质量方面的考核分值较低,而项目绩效的优劣取决于项目谋划的质量。二是通过支付进度评价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不利于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三是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上年的指标要求过于苛刻。为保证该项指标不失分,个别地方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近年来一直保持在100%,不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四是绩效评价中对项目要求当年收益,且收益率的考核要求过高,这对一些生产周期具有特殊性的行业,如种植养殖业项目的考核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客观实际。

三、财政更好支持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振兴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分配更多地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倾斜,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法定增长。要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财政支农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财政支农中的主体地位,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加,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确保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逐步形成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以市县乡为辅的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完善农业投入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级政府切实落实增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政策。除各级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外,还应建立健全农业投入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和政府涉农基金的引导功能,积极采取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物代资等政策手段,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惠农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信贷、外资、工商资本等各方面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发展,不断拓宽农业投资渠道,扩大支农投入规模,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稳定增长新格局。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根基

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各地应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高度,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一是应把关系农业丰歉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中之重”的位置上,研究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具体扶持政策,水利、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农业、财政、供电、交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扶持措施,做到齐抓共管、各尽其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帮助农民尽快从“靠天吃饭”的困境中解脱出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应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之举,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科学规范、稳定合理的增长机制,在省级承担主要支出责任的基础上,市县政府应及时足额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尤其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干旱缺水的丘陵地带应适当提高投资标准,尽力缩小不同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上的差距。三是应将持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财政支农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有条件地区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垃圾收运及处理处置系统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和地域悬殊。四是应把农村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加大农业领域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着力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夯实智慧农业发展基础,充分发挥信息化对乡村振兴的驱动作用。

(三)加强项目规划论证,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规划好产业项目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规划好产业项目就必须发挥资源优势、尊重群众意愿,选准选好符合当地实际、适应市场需求和群众需求、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项目。一是应持续增强产业项目规划质量,制定产业项目行业部门评审论证细则。合理设定项目库总规模,聚焦项目库建设质量,将项目库建设质量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杜绝项目库随意调整、项目论证不充分等问题发生,为持续发挥项目效益和产业升级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应进一步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围绕当地自然资源禀赋、产业现状、传统优势、市场空间等,依托行业部门和专业机构,认真规划产业发展项目,强化项目市场风险、预期效益论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范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完善项目要素,持续提升入库项目质量。推行项目交叉互审、提级审核。由县级统筹规划项目,市级对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在各类检查中,增加对项目规划、项目论证、项目效益发挥方面的监督,以项目的高质量实现资金的高绩效。三是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优化项目库建设,提高产业项目入库标准,提升项目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四)强化项目后期管理,筑牢振兴物质基础

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后期管理,是确保乡村振兴项目资产长期发挥效益、强化项目资金风险管控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必然要求。加强乡村振兴项目资产管理,有利于对财政衔接资金从投入到产出结果全过程跟踪监控,有效预防“一投了之”“一股了之”“一贷了之”等问题。市县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帮扶项目资产的后续管理,探索建立产业项目集中统一管护模式,明确各部门任务、压实各自责任,做好风险防控,规范管护运营,进一步完善帮扶项目资产日常监管、资产折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政策,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责任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帮扶项目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帮扶项目资产持续稳定发挥效益,切实防范项目资产闲置浪费、损坏流失等管理不善现象发生,保障项目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合法权益,提高项目资产利用效率,让项目资产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为长期稳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大物质基础。

(五)完善产业配套政策,推进乡村产业升级

推进乡村产业升级是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最大结合点,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针对当前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应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其发展程度较弱、经济效益较低、企业规模较小、经营管理滞后、带动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产业发展的领头羊作用。二是应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在中央、省层面建立龙头企业与扶贫产业(基地)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打通农产品直销通道,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三是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联农带农富农作用,让脱贫群众嵌入产业链条,将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收益权优先分配给脱贫村和脱贫户,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担负的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探索“保底+增益”的增收模式,实现稳定增收、长期受益。完善对带贫主体的激励政策,创新补贴方式,调动带贫主体的积极性。四是探索建立产业项目容错机制。完善容错纠错与考核评价、澄清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明确适用对象、容错条件、认定程序、纠错措施实施、容错结果运用,让负责乡村振兴项目的基层干部放下担心、打消顾虑,敢于主动承担各类风险,增强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五是应进一步完善农村三产融合政策措施,立足当地实际、发挥当地特色,分类提升乡村的生产功能、生活功能、生态功能、旅游功能、文化功能、景观功能等,在提升农村各项功能的基础上,以功能融合促进产业融合,推动农业产业链条多维延伸,推动三产融合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劲动力。六是应建立帮扶产业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统一的帮扶产业数据库和市场监测预警平台,实现产业与市场更好对接,避免无序生产、同质竞争。

(六)优化衔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

过渡期以来,三门峡市财政部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并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建议对衔接资金管理制度作如下调整:一是拓宽衔接资金使用范围。将乡村建设纳入衔接资金支付范围,同时制定详细的衔接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让基层更容易把握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二是加大对脱贫攻坚期认定非贫困村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中央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可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目前,非贫困村因政策投入和帮扶力度相对较小,项目倾斜较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还存在一定短板和弱项,建议将该比例调整到50%。三是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项目管理费的比例。当前,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可使用不超过1%的资金用于项目管理费。实际工作中,项目前期论证、设计费、监理费、预算编制费、结算审核费、绩效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比例达到项目总投资的5%以上。四是应抓住帮扶村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矛盾给予重点扶持,实行“一村一策”,确保衔接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到最能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的扶持项目上。五是适当降低市县配套资金要求,减轻市县财政运转压力。

(七)持续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税费减免政策,对涉及村集体经济实体的各类行政事业收费予以免收,对新创办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享受本地最优税收政策。二是加大扶持方式创新力度。政府投资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山区开发、生态保护、乡村基础设施等项目,要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结合起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适当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对村企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安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并在支农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市场前景好、村集体缺乏开发实力的项目,支持村级组织采取项目融资方式进行股份制合作。三是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参股的项目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小额担保贷款体系,降低贷款门槛,在简化审批手续、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探索以依法确权登记的集体资产使用权或抵押物进行贷款,切实帮助村级集体经济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四是加大结对帮扶力度。当前许多村集体经济发展还处于行政推动阶段,认真排查梳理各乡镇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发展现状,确定重点帮扶村,建立党政机关干部联系帮扶责任制,通过入村帮带、资金援助、技术扶持等措施,把资金、项目、人才、技术、信息等资源,源源不断地导入农村,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厘清发展思路,协调帮扶资源,落实帮扶项目,确保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振兴智力支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靠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善管理的乡村人才队伍。一是从全市层面制定中长期乡村人才队伍培养规划,针对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及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组织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培养大批农村适用专业人才。二是通过现场会、编制项目典型案例、编制项目资金管理指南、实地调研、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基层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特别是产业项目规划、运营管理方面的培训,提升基层人员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基层干部、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员、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农村经纪人和脱贫户的精准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土专家”等开展外出学习观摩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升其自我发展和带富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四是积极拓展各种联络渠道,发动乡贤力量,引导一批有经济实力、有技术力量、有投资意愿的乡贤人士,回乡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五是持续加强科技和人才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结对帮扶机制,推动科研机构、高校和大型企业与农村地区建立长期帮扶与合作机制,增强农业农村发展能力。六是建立对回乡创业、务工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建立乡情引人、乡亲互帮、政府搭台、资金支持的可持续性人才引进政策,为相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吸纳更多高素质劳动力。七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创业者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应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创新制度和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献身农业,不断增强农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九)优化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衔接资金质效

针对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在实践中出现的与总体目标的偏离,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在衔接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中加大对项目库建设质量、项目效益持续发挥方面的比重,适当调减预算执行方面的比重,从源头上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二是将“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上年”调整为“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超过70%得满分”,以确保市县结合当地实际,高效运用衔接资金。三是对每项评价指标都要明确评价事项的责任主体,以此压实各部门的责任,避免界限不明、权责不清、推诿扯皮。四是考虑种植养殖业等项目周期性因素,适当降低绩效评价体系中对项目要求当年收益及过高收益率的要求,更多地考核项目联农带农富农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和运行情况,以更好地契合项目建设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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