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研究
2023-02-09郑秀芳
郑秀芳
(厦门市联和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 厦门 366100)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主要包括对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进行投资两种,这一投资方式往往存在周期较长、风险高特点,且对于运营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很难进行准确的估量,为了确保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能够维持稳定发展,企业应当加强推进其财务管理工作,重视财务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提高财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
一、私募股权基金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对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并提供增值服务的非证券类投资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并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股权转让或者管理层回购等方式退出而获利的投资行为。得益于中国宏观经济与资本市场的高速增长以及政策端红利的释放,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相关金融产品数量和存续规模迅猛增长,根据2023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公布的2023年第一季度资产管理业务统计数据,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末,私募股权投资(含创业投资基金)基金产品数量为51,570只,规模为14.17万亿元。
在实务中,私募股权基金财务运行不合规屡被监管部门处罚,项目重大财务风险未能识别导致投资失败频频发生。如果不能加强对财务风险的管理,那么很可能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以及面临投资项目失败情形,从而导致后续基金募集出现困难,所投项目退出困难,阻碍基金的发展壮大。因此,私募股权基金财务风险管理应覆盖基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后管理和项目退出(以下简称“募投管退”)全流程。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
(一)“募投管退”中财务管理合规性风险
1.中基协对私募股权基金资金方面的管理规定
根据《私募基金募集管理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银行、证券公司等监督机构联名开立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统一归集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等,确保资金原路返还。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公司可以不设立托管户,但必须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其他保障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内容。
在实务中,存在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挪用未投资的资金而被监管部门处罚情形;另外,一些设立托管户的机构,向投资者分配收益、给付赎回款项以及分配基金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未从托管户转至募集结算账户再原路返还给投资人,也存在不合规风险。
2.合伙协议对闲置资金的管理要求、对投资款支付的要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协议一般会对闲置资金进行投资限制,例如,不能投资非保本的理财产品等;对投资款支付有流程要求,需要有投决会决议、投资协议等;一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还需政府出资管理方的划款指令。日常财务管理是否符合合伙协议要求,也是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
3.税务合规方面面临的处罚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大多采用合伙制形式,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原则,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需要为自然人合伙人代扣代缴个税。一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创业投资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可以选择按照“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和“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并且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投资额可加计扣除。另外,在投资项目时经常以受让股权方式来投资,如果股权转让人为自然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则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应判断自然人合伙人的适用税率以及适用的税收优惠,及时、准确地为自然人合伙人代扣代缴个税;同时应准确确定股权转让成本,为股权转让自然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保证纳税合规性。
当前,中国基金业协会通过当地的证监局和基金业协会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检查越来越频繁,税务部门对其税务方面的监管也日趋严格,如果基金从业人员对上述风险不重视,将导致基金遭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二)投资阶段因未识别重大财务风险而引发的投资失败风险
一些投资机构在对目标企业进行投资时,由于自身前期的市场调研不够充分,对于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所处市场的变动情况等内容缺乏关注,所获取的数据信息不够全面,对于目标企业所隐藏的财务风险未能及时发现,盲目进行投资,当企业经营不善时,很难将投资的资金有效回收,导致投资失败,给投资者带来利益损失[1]。
在实务中,一些投资机构通过聘请第三方进行财务尽调工作,以此识别项目投资的财务风险。当前,专业机构从风险角度考虑,不断拓宽自己的免责范围和收缩自己的工作范围;另外,部分投资机构聘请的第三方为事务所的审计团队,财务尽调的角度主要是IPO审核角度,无法满足投资尽调的需求。这些问题都可能导致专业机构的调查为一种背书而不是为了充分识别和评估项目的财务风险,从而导致项目投资失败。
(三)投资阶段的估值风险
投资项目阶段的估值风险是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基金通过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分析。对其投资价值进行估算时,由于所选择的估值方法不够准确,或者目标企业存在刻意隐瞒等问题,其对于目标企业的估值过高,但在后续的经营发展过程中,目标企业所获取的经营业绩并不能满足企业对其的期待,导致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基金虽然能从目标企业退出,但获利较少甚至存在亏损的风险。
(四)投后管理阶段因未能有效识别被投资企业经营异常而引发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项目投资以后,需要对项目进行投后管理。财务风险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取得被投企业的财务报表,并结合运营情况报告进行分析,如果关键的财务指标同向比较和纵向比较出现异常、资金耗用速度异常加快、资金余额紧张等情况,均需进行财务风险提示,投后负责人应对被投资企业更深入了解情况并进行反馈,决策人据此决策是否需要对持有的被投资企业股权采取进一步措施。
实务中,一些私募股权基金投后的财务风险管理未执行到位,未能识别被投企业经营异常,未能及时对被投企业进行投后赋能,或者在适当时间处置所持股权,使项目陷入无法退出的困境。
三、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风险形成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人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虽然风险合规负责人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必不可少的职位,但很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未聘请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员来担任该职务,其管理人员对于财务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过多地将工作重心放在投资项目管理以及业务范围扩大方面,而忽视了监管部门的财务合规要求以及投资项目开展和投后管理阶段项目存在的财务风险,公司整体的财务风险防范水平较低,容易给公司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财务风控人员风险应对能力不足
在日常的基金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风险管理人员对于监管机构如中基协的相关监管要求和合伙协议的相关条款不熟悉,对于税务法规把握不准确,导致基金运营面临合规风险。
投资项目方面,如前文所述,对于项目财务风险管理,一些投资机构更多依赖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调查,一些财务风控管理人员受到自身专业水平以及风险管理意识等方面因素制约,仅仅单纯依靠获得第三方的财务尽调报告进行汇报,并未对目标企业的信息进行深入理解分析,未与业务尽调人员进行充分的讨论,对于项目潜在风险、估值、发展前景等各项信息掌握得不够充分,对于其投资价值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发展前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使投资决策机构在谈判以及投资后的管理过程中缺乏充足的数据依据支撑其进行决策[2]。
(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不健全
当前,很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未针对行业特点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或者虽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但为了迅速扩大基金管理规模及完成投资目标而无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此外,内部控制监督机制也不够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不能对内部控制工作开展进行有效监督,信息沟通机制也不健全,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效率较低,不利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提升[3]。
(四)股权投资项目估值方法有待改进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行业并不能采取标准化的投资估值方法,很多投资机构在进行投资方法选择时都存在单一估值的问题,往往仅以当年或下一年度的预测利润净额或者营收分别乘以一定的P/E倍数或者PS倍数进行估值,这种方法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
项目估值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其不能根据单一的维度进行判断,不同的估值方法所适应的场景不同,若不能根据行业以及企业的差异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很可能会导致估值结果失真,不能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四、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加强财务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一)树立财务风险意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要想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首先,要树立良好的财务风险管理意识。管理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对募资、投资、投后管理以及退出全流程进行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并加强在各部门间的宣传。其次,公司应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控制流程优化,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二)加强员工培训,提升财务风控水平
针对基金运营方面的合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定期收集监管部门的政策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处罚案例,组织员工进行内部培训,督促员工积极参加监管部门针对性的合规风险培训。
对于投资和投后管理的财务风险管理工作,财务风险管理人员应积极考取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少财务风险管理人过去的工作背景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团队,这些人员需要完善财务尽调的知识结构,完成从IPO财务尽调人员到投资财务尽调人员的思维转换。
(三)全面落实投资风险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要想提高自身的风险控制水平,除了需要依赖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调查外,自身的财务部门也需要对目标企业的项目潜在风险、估值等方面信息的调查,对企业的投资价值进行准确判断,为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的投资条件的谈判、后续的管理以及项目退出工作提供充足的数据依据,帮助投资决策人员对项目的经营状况以及盈利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同时,财务部门还需要通过对项目财务信息的分析,做出科学的预测,有效规避财务风险,提高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水平。
(四)不断优化和改进股权投资项目估值方法
在对目标项目进行估值的过程中,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企业应当根据目标企业的行业特点以及经营状况等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私募股权投资过程中,所采用的投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相对估值法
相对估值法通常是将目标企业与同行业的其他企业进行比较,并通过对类似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估值情况的分析,确定目标企业的估值。这种估值方法在使用过程中往往需要收集大量的数据,并综合分析市场、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因素,增强估值结果的准确性。
2.市场多重估值法
市场多重估值法是通过对已上市企业的市盈率、市销率等指标进行估值,最终确定企业的估值的方法。其缺点是估值的结果受到市场行情的影响较大,且在选择对比上市公司时也应当谨慎选择。
3.折现现金流法
折现现金流法主要是根据目标企业的现金流,对企业的估值进行确定。其需要对企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现金流进行确定,如现金流量、增长率、折现率等指标,且需要对公司的业绩、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管理团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4.实物资产法
实物资产法是根据对目标企业当前所拥有的实物资产的价值进行企业的估值。但其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由于未能考虑到无形资产、技术、专利等内容,往往很难对目标企业的价值进行完全反映。在实际的估值过程中,投资者往往会综合使用多种估值方法,对于目标企业的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且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还需要对未来的退出机制以及风险因素等进行考量。
五、结语
综上所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实际的经营发展过程中面临较多的财务风险,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公司的稳健发展带来不少隐患。为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大财务风险管理力度,确保其能够维持合规运营,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