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生效背景下我国国际航空物流发展建议
2023-02-09上海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上海圆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丁 丽/文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覆盖面最广的自贸协定(Free Trade Area ,FTA),RCEP生效将大大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融合,有力拉动我国货物贸易快速发展,从而加快我国航空物流国际化进程,推动我国航空物流通道建设得更加便捷、顺畅。在RCEP生效一周年之际,为推动我国航空物流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议主动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强航空物流枢纽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运力投入、拓展网络布局,搭建国际物流信息化平台,形成系统化、数字化的国际物流体系,真正保障我国国际供应链安全、稳定、可控。
RCEP生效历程及核心内容
(一)RCEP生效历程
RCEP正式实施以来,RCEP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2022年1月1日起,RCEP对文莱、柬埔寨、老挝、新加坡、泰国、越南、中国、日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10国正式生效,2月1日起对韩国生效,3月18日起对马来西亚生效,5月1日起对缅甸生效。今年1月2日起对印度尼西亚生效,至此,RCEP15个成员中已经生效的达14个,其生态圈基本构建完成,将为各成员国的企业和消费者释放更多红利。
近十年中国自贸协定数量和自贸贸易额占比统计
(二)我国主要自贸协定覆盖范围及数量
2011~2021年,我国自贸协定的数量从10个增长到了19个,增长近1倍。相应地,自贸伙伴的贸易额占比由17%增长到35%,增长超过1倍(如图所示)。据统计,2021年我国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12.07万亿元,增长18%,占我国外贸总值的31%。
RCEP是我国签订的第20个自贸协定。RCEP协定生效之前,中国—日本、日本—韩国、日本—新西兰之间没有签订自贸协定。RCEP生效后,间接促成了中日韩新之间的自贸协定,从而达成“东亚贸易闭环”。
RCEP的签署是我国首次与日本(世界前十经济体)建立自贸关系,之前只有日本没有和中国签署过自贸协定,故RCEP的签署将对中日贸易产生积极作用。
(三)RCEP协定核心内容
关税减让。根据RCEP协定,其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RCEP成员将通过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90%的产品享受零关税。关税主要有两种,两两减让和最高税率。我国实施日韩澳新和东盟5张关税减让表,允许企业申请适用协定项下最高税率。
原产地累积。原产地累积是货物贸易价值最大的成果,使零关税门槛明显降低,将实质性改变税则归类、从价百分比、制造/加工工序等,促进成员国间产生大量离岸贸易。
跨境电商。RCEP达成了亚太首份范围全面、水平较高的电子商务规则,就跨境信息传输、信息存储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将有力推动扩大海外仓建设规模。
服务贸易。RCEP的开放水平达到15国各自自贸协定最高水平,协定中我国相比WTO(100个)新增22个部门的开放承诺,提高了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
产业投资。投资市场准入上,各国均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做出承诺。我国对农业、林业、制造业、渔业、采矿业5个领域做了高水平自由化承诺。
贸易便利化。RCEP生效后,部分货物放行时间缩短至48小时内,快运、易腐货物6小时内,自贸区战略全面融入区域和地方发展战略。
RCEP生效对我国航空物流带来的影响
(一)加速我国航空物流演化进程,促进区域“三链”融合
RCEP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覆盖面最广的自贸协定,是我国对外开放最高水平的具体体现。RCEP生效后,将成为新时代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助力我国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RCEP的15个成员国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全球总量的1/3左右,是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近20年来最重要的成果。
RCEP各成员国间的航空物流互联互通是保障自贸贸易顺畅融合的重要底盘和支撑,RCEP的贸易往来必将加快航空物流演变进程,提升区域内国际物流效率,对区域内航空物流要素进行重构,促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三链”进一步融合。
(二)拉动国际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推动跨境物流资源整合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RCEP实施以来,2022年1~6月,我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26.6万份、货值979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7.1亿元,主要商品为服装及衣着附件、塑料及其制品、皮革制品等。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238.6亿元,减让关税5.2亿元,主要商品为钢铁、塑料及其制品、机械器具及其零件等。
RCEP通过高水平的经贸规则,激励企业依托各国比较优势进行跨境整合,航空物流资源的整合也势在必行,尤其是RCEP各成员国之间的机场、港口等核心物流资源。可以预见,中国作为RCEP成员国中最大的经济体,扮演着RCEP航空物流发展的“大动脉”,实现航空物流资源整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作出最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为企业出海和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RCEP成员国进一步提高了在航空运输方面的开放水平,将有力促进跨境物流服务贸易的发展。对于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和航空器的维修服务,要求中方控股。中国对速递服务,承诺给予RCEP成员不低于其他国家的待遇,承诺未来进一步推动自由化。中国在RCEP项下服务贸易的开放承诺达到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数量在中国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了22个,其中空运部门为新增部门之一。
RCEP签署标志着全球经济重心正在逐步向亚太地区转移,最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为我国企业出海和跨境电商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也为我国航空物流企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航空物流及上下游企业要主动了解、运用RCEP规则和优惠政策,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发挥比较优势,搭建RCEP合作平台,创造RCEP合作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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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国航空物流发展建议
(一)主动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保障国际供应链安全稳定可控
RCEP必将推进区域内制造业产业链价值链融合,将有更多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出海,建设有竞争力的国际航空物流体系,是服务制造业出海、服务跨境电商走出去的重要战略性和先导性资源。国际航空物流作为国家运送战略性物资的生命线,在供应链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面向RCEP地区的国际航空物流枢纽
加快面向RCEP国家的空铁公水国际航空物流枢纽建设,提升核心节点机场的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如面向日韩的上海、杭州、青岛、烟台等华东枢纽和华北枢纽,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广州、深圳、南宁等华南枢纽和昆明、贵州等西南枢纽。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系统布局,积极对接RCEP地区的国际物流服务需求,鼓励大中型航空物流企业向综合性国际物流集成商转型,提升我国在国际航空物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
(三)增运力拓网络,完善RCEP地区国际航空物流大通道
运力和网络是国际航空物流大通道运行顺畅的根本基础和必要支撑。建议增加RCEP地区客货飞机运力投入,有序提高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出台跨境运输的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RCEP区域内货物往来畅通无阻;完善综合交通集疏运体系,提高货物多式联运水平,搭建安全、快速、便捷、可靠的国际航空物流设施网络、通关网络、服务网络。
(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向数字化的国际航空物流体系转变
RCEP的贸易数字化条款对我国国际航空物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在加快货物电子信息、航行信息、港口调度信息和海关监管信息等的数字化升级方面。由于RCEP区域间的国际航空物流需求旺盛,尤其是东盟区域内的航空物流市场正处于上升红利期。建议加快完善国际综合货运网络体系,提升数字化水平,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借RCEP的“东风”构建更便捷的运力解决方案。在与RCEP各国的合作当中,加快国际航空物流信息化步伐,迎合贸易数字化的时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