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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科学化:1927—1949年甘肃林政建设研究

2023-02-06鸿

甘肃社会科学 2023年6期
关键词:植树造林苗圃林区

李 鸿

(兰州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兰州 730020)

提要: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随着甘肃在全国的地位日益提升,政学各界对甘肃森林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清晰,尤其一批批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前往甘肃对森林资源调查研究,得知全省森林存在覆盖率不高且资源分布不均等特点,这大大促进了外界对甘肃林业资源的整体性认识走向精细化和具体化。同时,各级政府颁行了一系列森林规章,设置数个中央直属、省属性质的林业机构,并在黄河两岸、兰州南北两山、各地荒山大面积植树造林,以此增加植被覆盖率;在重要地点建设苗圃并繁育树苗,为植树造林提供充足的苗株;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采伐林木,为宝天铁路、甘宁青通信建设等提供了建筑材料。甘肃林政建设从调查严谨化、组织系统化和林务推展合理化三方面共同支撑起甘肃林业走向科学化之路,广袤的甘肃森林亦从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发展为国家专业性权力运转的重要场域。

甘肃的森林资源并非十分丰富,但在1927—1949年间却由于甘肃省地位的提升而倍受重视,以致大批林学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前往调查。各级政府在逐渐认识到甘肃森林的地位、分布等情况后,颁行了一系列森林规章,设置一些林业机构加强管理和开发,振兴了林政,促进了林业走向科学化。目前学术界关注到近代甘肃森林开发思想、植树造林、森林破坏等问题①,但这些研究多不注重对档案资料的系统发掘,以至于对国家权力介入甘肃森林资源的调查、管理、汲取等方面历史过程的梳理尚不清晰,从林政角度出发去考察1927—1949年甘肃林政建设具体问题的研究较为缺乏。有鉴于此,本文利用甘肃省档案馆馆藏资料,从甘肃林业走向科学化的视角切入,梳理在国家权力逐渐深入西北地区的大背景下,一批批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多次调查甘肃森林资源及其不断走向精细化的过程,厘清中央林业机关在甘设立直属机构和甘肃省属林业机关共同推进林政之森林规章颁行、森林资源调查和管理、植树造林、苗圃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情况,以丰富对国家权力逐步深入甘肃并推动林业走向科学化的认识。

一、调查严谨化:甘肃森林分布认知渐趋清晰

甘肃境内地貌十分复杂,有平原、高原、山地、沙漠、戈壁等,大部分地区气候温润,土质多沙,含钾素,略混磷酸[1]。由于气候、地形、地貌、土质、水分等方面的组合不同,各地植物在种类、分布上表现出诸多差异,而由各种高大乔木组成的森林则主要分布在祁连山、岷山、秦岭的崇山峻岭之中。其中,祁连山山区气候寒冷而雨量较少,森林主要为单纯的云杉林;岷山山区高寒而雨量丰沛,森林主要为冷杉、云杉林;秦岭山区在甘肃境内的部分山势较低,气温较高而雨量较丰,森林主要为松、柏、栎林。云杉、冷杉、松柏都是很好的建筑材料,价值巨大。因此,甘肃的森林拥有很高的开发价值。

清末民初,西方林学知识逐渐传入国内,培养和造就了以梁希、凌道扬、傅焕光、郝景盛等为代表的一批林学家,为西北森林资源开发奠定了重要基础。“九一八事变”后,西北的地位在边疆危机日亟的背景下陡升,政学各界呼吁“西北开发”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许多官员、记者、学者前往西北展开深入细致的考察,逐步发现广袤的西北地区蕴涵丰富的森林、农牧、矿产等资源,是十分理想的“抗战建国根据地”。因此,一批又一批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在甘肃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和研究,为全面清晰地掌握甘肃森林资源的分布提供了学理支撑和技术支持。

1932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在对全国农业资源展开调查时,将目光投向了甘肃森林。本来,明清时期甘肃森林资源丰富,但进入民国时期后,人们保护森林的意识普遍匮乏,甘肃各地民众滥砍滥伐时有发生,以致全省多地童山濯濯,成为“甘肃前途之莫大危机”[2]。对此,该研究室派人前往甘肃各县调查森林资源的分布、面积、树种,《时事新报》《西北新闻日报》对调查结果也有即时公布。笔者对这一调查结果进行梳理,发现此次调查涵盖了甘肃省榆中、临夏、临潭、渭源、天水、镇原、武威、成县、徽县等21个县,森林总面积约5.5亿平方米②。树种以松、柏、桦、杨、柳、榆树为主。但这次调查事实上存在着一些缺失和不足:第一,调查选取的地域有严重缺漏,如广袤的河西走廊仅仅调查了武威一地,并未涉及张掖、酒泉、民乐等多个地域。第二,在各县具体调查森林面积时大多走马观花,缺乏统一测量标准,无论调查各县森林分布地点还是各处森林面积时多使用约数,缺乏科学性和严谨性。因为本次调查的不足,所以国民政府也认识到对甘肃森林资源需要进一步深入调研。

1935年,德国林学家芬次尔博士受国民政府之邀调查西北地区的森林情况,将甘肃森林作为整个西北森林的一部分来展开调查。就已考察森林的区域分布而言,芬次尔发现,甘肃的森林分布“悉以山陵为依归”,草原、戈壁、沙漠和黄土高原都“不适于森林之生长”,而洮岷山区、陇南山地则是森林富集之地,尤其洮河上游区域是“甘肃林业发展区域中最重要之地段”,蕴藏的林木也主要是“工业上最可贵之木材,如云杉属之白儿松,枞属及松属等”[3]。不过,这次考察的地域也不全面,芬次尔在报告前就诚言当时考察的区域主要包括甘肃东、西、南三部,宁夏和青海的东部地区,而甘肃西北部的广袤地区因时间关系尚未涉及。

全面抗战爆发后,甘肃的战略地位陡升为重要的“抗战建国根据地”,甘肃的资源自然担负起“抗战建国”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加大对抗战大后方资源的调查力度,先后有大批林学家、林业技术人员深入甘肃各地展开森林资源调查。就甘肃全省而言,1939年甘肃省林业指导员樊树信调查了全省各地的森林面积、树种,并按照森林所有权之国有、公有、私有分类统计。他认为,根据气候、土壤、水文条件来看,甘肃广大区域都适宜林木生长,只因长期过度摧残、滥砍滥伐,以至于日渐荒废、山变童秃,剩下了少量森林,它们“大部均在岷山山脉分布之高峻及人烟稀少地带,如洮岷州、关山、马衔山等处,其种类以针叶类之云杉、冷杉、紫衫、松柏等为最多”[4]。至于甘肃各县森林分布情况、面积、所有权和树种的详情,见表1。

由表1可知,甘肃全省的森林主要分布在祁连山区、洮岷山区、陇南山区,大多位于距离县城、乡镇较远的偏僻之处。树种以杨、桦、松、柏、榆和杂木为主,经济价值较高的杉树主要分布在洮岷山区和榆中县马衔山。全省森林总面积约1225564.2万平方米,其中国有林面积约为1937.9万平方米,公有林面积约为1219371.1万平方米,私有林约为4255.2万平方米,公有林占绝大多数。可见,全省森林资源分布在空间地域、树木种类、所有权方面都极度不平衡,主要集中在祁连山、岷迭山和陇山山脉,以公有林为主。

笔者将1932年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调查数据与1939年樊树信调查数据进行对比发现,1932—1939年间,景泰、陇西、宁定等个别县域森林面积几无变化,而其他县域森林面积皆有增有减。其中,榆中县增加1.7万平方米,临夏县增加约50万平方米,天水县增加1322万平方米,文县增加596万平方米,临潭县增加约5750万平方米,海原县增加300万平方米,渭源县增加约5000万平方米,以渭源、临潭两县增加最为明显。其中,洮沙县减少约2.7万平方米,清水县减少约1.27万平方米,徽县减少5.1万平方米,西固县减少约21.7万平方米,甘谷县减少约374万平方米,镇原县减少约93.4万平方米,宁县减少40000万平方米,以宁县、甘谷、镇原三县减少最多。可见,1932—1939年间,全省森林总面积总体上呈增长趋势,而具体各县森林面积增减的悬殊十分明显。以上数据虽不准确, 或因调查地点增多、调查面积扩大,或因调查技术更加科学,或因统计参数不一,或个别系计算错误,但这都有助于政府更加详细了解甘肃全省森林资源储量和分布状况。

1943年,甘肃省主持了全省森林分布的调查,并按各林区进行调查和统计。全省森林面积总计88400平方公里,以岷山林区、祁连山林区、小陇山林区、白龙江林区、莲花山林区和黑山林区较多。具体而言,位于两当南部、徽县东部的黑山林区5000平方公里;位于徽县西南、成县东北的西山林区2400平方公里;成县的铁岭关林区1600平方公里;康县的塞子山林区4300平方公里;康县西部、文县东部的月照山林区700平方公里;文县、武都、西固的白龙江林区8000平方公里;武山南部、漳县东南的麒麟山林区500平方公里;甘谷南部的碧云山林区200平方公里;渭源南部的五作寺林区200平方公里;陇西西南的首阳山林区150平方公里;秦安西南、清水南部、天水东部的小陇山林区16000平方公里;岷县、临潭、卓尼的岷山林区28000平方公里;临潭、康乐、临洮的莲花山林区5400平方公里;夏河的小积山石林区3000平方公里;由永登至玉门的祁连山林区为18000平方公里;景泰的永泰山林区200平方公里;榆中的兴隆山林区80平方公里;洮沙的张家山林区20平方公里;镇原的孟坝镇林区20平方公里;合水的木瓜岭林区20平方公里;正宁的睢岭关林区20平方公里;海原的木头沟林区30平方公里;平凉的崆峒山林区30平方公里;隆德、化平的六盘山林区30平方公里[5]92-93。

森林分布注重的是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并不受行政区划条件的限定。森林往往生长在行政力量十分薄弱甚至难以到达的地区:或为人迹罕至的崇山峻岭,或为行政疆界错壤之区,或为行政边界尚未确定的公共地带。因此,从森林自然分布形成的林区进行调查就可以避免从行政区划入手展开调查的弊端,更加科学合理。1944年,著名林学家邓叔群、周映昌应当时的甘肃省政府之邀,对甘肃全省森林资源进行调查时,就是按照各林区分别展开。他们调查后认为“甘肃现时残存之森林,虽较陕、宁、青、绥各省略多”,但绝没有达到“面积广袤,蕴藏饶富”的程度。全省森林主要分布在位于甘川两省交界地带的岷迭林区和位于甘青两省毗连的祁连山林区[6]。更加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法有助于获取更准确的调查结果,有助于更清晰地认识到甘肃森林资源的分布情况。

如前所述,中央和地方层面多次对甘肃森林资源展开调查,推动对甘肃森林资源的认识走向清晰,但几次调查所得数据相差较大。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有很多,既有调查区域逐渐扩大、调查地点明显增多,也有调查人员更加专业和调查技术更加合理科学,还有森林面积统计参数不同,甚至还有统计数据错讹。不过,这也反映出甘肃全省森林资源的整体状况在一次又一次的调查中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楚,从整体性认识转化为精细化和具体化认识,呈现了甘肃森林资源调查严谨科学化的特点。因此,甘肃森林分布的重点区域在多次科学调查中逐渐明确,即岷迭林区和祁连山林区。这都为国家权力逐步深入甘肃林政事务、强化林务和推动林业科学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组织系统化:颁行林业规章与设置林业机构

随着国家权力逐渐深入甘肃,国民政府对甘肃森林资源的分布情况更加了解,对森林资源滥砍滥伐的现状更加清楚,故而不断颁行一些森林规章、设置一些林业机构以加强管理,以此建立起日益系统化的森林管理组织,强化了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力度。无论是林业规章颁行,还是系统性林业机构的设立,都是现代性国家权力深入甘肃森林领域的具体表现,亦是甘肃林业走向科学化之路的重要步骤。

(一)颁行林业规章

甘肃省政府对于本省森林资源的保护早有意识,但出台的相关法规十分零散,不成体系。如1928年,甘肃地方政府基于“汽车道路两傍植树事宜极关重要”,饬令各县县长切实保护[7]。1932年,当时的甘肃省政府建设厅订立《甘肃省森林保护办法》《甘肃省林木采伐规则》并公布施行,标志着甘肃地方政府制定系统林业法规的开始。其中,《甘肃省森林保护办法》将全省森林按所有权归属分为国有、公有、私有三种,第三条规定“凡国有、公有林木,概由各当地县政府切实查明,将森林所在地名称,林地面积,林木种类、株数、生长状况及扩植情形,分别列册。其属于私有者,应由林木所有人呈请登记,县政府于每年年终,应将列册登记概况,汇表统计,呈报省政府备案”[5]148;第五条规定“各县政府得依林地广狭,酌置森林警察,分区巡查”[5]148;第八条规定“关于防止危害森林之禁令,各县县长应斟酌当地情形,拟具简明布告,分发各该森林所在地张贴,或以高大标示公示之”[5]149。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县政府从对林木登记造册、设森林警察巡查、宣传危害森林行径的惩处条例等方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相关办法。《甘肃省林木采伐规则》规定,采伐国有林、公有林应呈具申请书征得地方政府同意,采伐私有林百株以内报县政府,采伐私有林百株以上经县政府报省政府;采伐后应在预定补植期间栽种不少于采伐之数的树木[5]149。不过,这些法规颁行后,“各县奉行每多不力”[5]148,加之林务管理组织几经变更,法规渐趋泛置而被束之高阁。

1935年11月,国民政府开始了解和规划甘肃森林资源。国民党五大召开期间,甘肃省党务整理委员会向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提交的“提倡甘肃造林与兴修水利”议案。内政部、实业部、交通部联合审议后认为,“甘肃全境森林,均应严禁滥伐,祁连山及洮岷一带天然林,尤应由甘肃省政府严饬所属切实保护,一面由中央主管机关会同甘肃省政府积极整理及扩充兰州、凉州苗圃,并增设酒泉、洮州苗圃”[5]86。这是中央政府最先对甘肃森林资源进行宏观规划,从禁止滥砍滥伐天然林和全省域植树造林两方面入手。

在保护林木方面,甘肃省政府省政务会议于1936年7月重新通过并颁行《甘肃省森林保护办法》《甘肃省林木采伐规则》,成为当时全省林木管护的主要依据。其后,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制定了一些护林措施。临洮县制定了《临洮县政府保护公私有林木办法》,规定“乡镇保甲林,得由乡镇保甲长分别依法严厉保护之”“公路及乡镇道旁之行道树,得由所在地乡镇按所在地保甲划分路段,责令分别保护”“模范林得由县政府着派森林警察,每日□守护”[5]125。甘肃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署为保护作为全省核心林区之一的祁连山林区制定了《保护祁连山麓林木计划》,“拟将七区所属祁连山麓划为若干林区,予以保护”[8]。安西县政府制定了《保护本区祁连山麓林木计划》,先按规定划分祁连山保护区,每个保护区设置林业管理员1人,设佐理员1至2人,均由“当地公正士绅担任之”;每个保护区需设森林警察;保护区内“每三年砍伐一次,平时一概不准入山”,砍伐林木时必须经县政府同意后才可入山采伐,每次采伐时人数以三十人以内为宜,“斧头不得超过十三把”,只能采伐薪柴林木,“林木稀少及过小之林均为封禁区,绝对禁止砍伐”,采伐工作结束后要将结果上报给县政府[9]。玉门县颁布了《禁止牲畜伤害树苗处罚办法》,规定保甲长负责当地林木管理,“如有任牲畜伤害或不经意培植者,每伤损树苗一株,罚洋三百元……收得罚金,悉数拨作育苗造费用”[5]163。1942年,甘肃省政府将祁连山林区划为国防林区,要求各地“直属保保长认真查禁砍伐”[10]。1943年6月,甘肃省政府重申禁令,严禁滥砍滥伐和烧山垦殖。

在植树造林方面,实业部在1937年6月拟定《西北造林计划纲要》草案后,中央模范林区管理局局长皮作琼到兰州视察,并就草案内容与甘肃省政府洽商[5]87。后来,一些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带着为实业部的规划和管理甘肃森林的目的,开展森林资源全面调查。经过一番调查后,傅焕光递交了《西北造林计划草案》[11]115-124;李顺卿和黄中立联合发表了《西北荒山造林》[12];郝景盛在《造林学》一书中总结了树种选择、种草植树方法[13]260-272。中央林业实验所葛晓东和杨敬睿发表《大西北防风防沙林营造计划刍议》,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营造大西北防风防沙林以防止西北各地沙漠内侵的建议[14]。随着科学家们根据不同自然环境摸索出具体植树造林方法和技巧,甘肃各地植树造林走向了科学化。1943年6月,酒泉县政府要求各地在春暖之际植树造林,“所有需用树苗,向由各保选送,本年欲栽县城附近西郊空地,照例举行植树,拟将种植一千株,但以树苗缺乏,仍由各保分配选送,以资种植”[15]。1947年,甘肃省建设厅制定《甘肃省人民造林简易办法》,要求民众在全省沿河流堤坝、空隙零星地段及水渠附近植树造林。随后,古浪、高台、岷县、临夏、礼县、张掖、永登、民乐、民勤等地都因地制宜制定了春季植树造林办法,或按植树造林区分别实施,或按照乡镇具体实施。

(二)设置林业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开发和植树造林,农林部、甘肃省政府等或单独或联合在各地成立林业机构,初步建立起系统化的林业管理组织。根据机构的性质,它们可以分为中央直属林业机构和省属林业机构。

中央直属林业机构包括农林部直属机构和中国银行总管理处与甘肃省政府合办的水利林牧公司洮河林场。农林部直属的机构包括洮河流域国有林区管理处、祁连山国有林区管理处、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小陇山国有林区管理处、黄河水源林区泾水分区、景泰防沙林实验场。其中,洮河流域国有林区管理处于1941年7月成立,驻岷县,有职工五六十名。下设黄家路(在宕昌县)、拉扎河口(在卓尼设治局,今卓尼县)、野狐桥(在岷县)、新堡(在临潭县)、门楼寺(在渭源县)5个工作站及岷县南川苗圃等,每站有职工10名左右。祁连山国有林区管理处于1942年8月成立,驻张掖县,1945年10月裁撤。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由农林部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合作于1942年8月在天水成立。随后在平凉、兰州增设水土保持工作站。平凉工作站设在县城郊的柳湖乡,兰州工作站设在兰州市的上西园。小陇山国有林区管理处于1944年1月组建,驻天水县,1945年改为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工作站。黄河水源林区泾水分区于1944年1月组建,驻平凉县城郊柳湖乡,1945年改为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平凉工作站。景泰防沙林实验场于1945年由农林部筹设,1947年正式成立,场址在景泰县五佛寺,职工20余人,设1处10余公顷苗圃。

洮河林场的前身是甘肃省水利林牧公司1942年3月在卓尼设立的第一林区管理处,邓叔群为主任。1943年春,第一林区管理处改为洮河林场。该林场在卓尼粒珠沟、卡车沟、大峪沟购买森林,设置分场。在卓尼和木寨岭开辟2处苗圃,培育苗木532260株[16]。为了方便育苗,洮河林场请准甘肃省政府将岷县木寨岭官荒17000亩拨给林场使用。至1946年,洮河林场拥有粒珠沟、大车沟、大峪沟等地森林,面积共255平方市亩,草山245平方市亩,直径三寸以上的林木510万株,另在莲花山和白龙江上游拥有多处森林。1944年2月,洮河林场与西北枕木厂合并为西北林业公司,1945年6月成立了白龙江分场。

省属林业机构有甘肃省农业改进所、林垦处、中山林管理处、沿黄造林办事处、甘肃省会造林委员会、甘肃省小陇山林区管理处。其中,甘肃省农业改进所在1938年成立,所址在兰州雁滩,内设有森林组,有组员10人左右,开展和督导全省林业技术工作,着重培植新林,每年出圃苗木约可达百万株。农业改进所在徽县、靖远、皋兰、定西(省县合办)以及第一、二、四农场附设直属苗圃。其中,徽县苗圃在县城东郊,1938年成立,面积50余亩,以培育胡桃苗木为主;靖远苗圃在县城近郊,面积80余亩;皋兰苗圃在皋兰附近的雁滩、羊寨,1940年成立,面积300余亩;定西苗圃在县城近郊,面积40余亩,每年出苗木约15万株。中山林苗圃,在兰州城南郊,面积8亩余,每年出苗木两万余株,专供中山林补植之用[17]。1942年,农业改进所在皋兰、临洮、徽县、天水、定西、靖远、武威、平凉、张掖、酒泉建成12个中心苗圃,指导附近各县育苗工作。

林垦处前身为1930年12月甘肃省建设厅下设的林务处。该处内分5个区林务局:第一区林务局驻皋兰县,管辖兰山区域;第二区林务局驻平凉县,管辖泾源区域;第三区林务局驻天水县,管辖渭川区域;第四区林务局驻武威县,管辖甘凉区域;第五区林务局驻酒泉县,管辖安肃区域。1932年林务处改为林垦处。中山林管理处在1938—1939年由省建设厅工务局管辖,职工7人,1940年改由甘肃省农业改进所领导。1942年被新成立的省会造林委员会取代。沿黄造林办事处于1937年初由省建设厅在省立第一苗圃(小西湖、徐家湾、雁滩3个苗圃合并而成,圃址设在雁滩,圃地约10.5公顷)的基础上成立,下设东、西段两个办事处。东段办事分处建在榆中县条城东滩,后迁至靖远县糜子滩李家坪,1939年9月改名为沿黄造林靖远苗圃。西段办事分处,限于人力、经费而没有成立。1942年,省会造林委员会正式成立,朱绍良任名誉主任委员,谷正伦任主任委员,省农业改进所所长兼任总干事,下设干事3人,总管省会兰州市南北两山的植树造林工作。南山造林区包括中山林、龙尾山、伏龙坪、皋兰山、簸箕掌等地。北山造林区西起金城关,东至枣树沟,南至山麓;北至山巅,统名曰“中正山”。甘肃省小陇山林区管理处于1947年成立,驻天水县甘泉,职工10人,林警2人。

1927—1949年间甘肃省政府注重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尤其是中央权力入主甘肃以后,甘肃省执行中央政府有关植树造林、森林保护相关的规章,省、区署、县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植树造林、林木采伐具体办法,加强对省域内林木的管理。同时,农林部等在甘肃兰州、岷县、张掖、天水、景泰等地设立中央直属林业机构,甘肃省也成立了一些省属林业机构,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开展植树造林相关工作。无论是规章的颁行,还是各种林业机构的设置,都离不开政府对森林资源的日益重视,亦离不开一批批林学家对甘肃森林资源的调查。国家权力与科学知识、技术、认知相互结合,各种因素共同推动着甘肃林政建设在科学化道路上不断前进。

三、林务推展合理化:各项林政举措的具体落实

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进行森林资源详细调查为林政工作开展提供了科学支撑,农林部、甘肃省各级政府或单独或联合在重要地点设立林业机构为林政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基础。当时,林政工作的推展主要体现在各项林务举措的具体落实,如植树造林、建设苗圃、合理利用林木等,而他们落实的情况成为衡量林政工作实际效果的重要标尺。

(一)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工作

甘肃省政府建设厅很早就奉令向各县下发调查林业事项的统计表,要求各县积极造册填报,不得玩忽职守,同时要求各县积极开展植树造林。1929年7月,甘肃省建设厅向各县发布训令,称:“查植树为当今要政,各县县长实力奉行,得收成效者固属不少,而敷衍塞责粉饰目前者亦所不免,亟应严定考核以策进行。”[18]当时的甘肃省政府建设厅三令五申,要求各县积极植树造林。

作为母亲河的黄河含沙量大,常常形成水患,对中下游流域民众生产生活影响甚大,故而保护黄河流域水土、沿黄河两岸地带造林就成为治理黄河的重要举措。1936年,甘肃省政府制定和实施《甘省沿河造林计划》,主张在本省所辖黄河干流两岸、庄浪河、大通河、大夏河、洮河等支流流域进行植树造林,临夏、永靖、榆中、皋兰、靖远、景泰等县属于重点地区[19]。1939年,甘肃省建设厅派人调查“以泛滥区域外围六丈宽之地面计算”,后确定造林区域约18540亩,预计将永靖之王歌集至姬家川一带的荒滩地约2000亩,靖远之北湾至三角城一带滩地约430亩,榆中之什川至东滩一带荒地约2700亩,皋兰之小寺沟一带荒山地约2000亩,靖远第一区之乌兰至尖山一带荒地约97000亩,独石头至野马滩一带约荒地120000亩,第三、四区荒山约10200亩,建造成为水源涵养林地30万亩以上;将风致林之坟墓和庄舍隙地划分为扩充预备林地[4]。靖远县积极响应,在1940年种植10万苗木,1941年增植20万株[20]。1943年春,兰州市政府将“南岸由东岗镇起至土门墩以西止,北岸由段家滩对面起至孔家崖止”确定为市区沿黄造林区域,内分5个区,其中东南区域为从水车园至东岗镇、西南区域为从雷坛河口至土门墩以西,东北区域为从庙滩子至段家滩对面,西北区域为从金城关以西至孔家崖,河滩区域包括雁滩、水括滩等之边缘及荒滩。他们组织人员在黄河南岸陈官营、西固城、西柳沟、新城一带,黄河北岸费家营、安宁堡、河口一带以及市区采取杨柳树枝条约3.5万根,在东岗镇、七里河、庙滩、孔家崖各栽植6000株,在雁滩和水括滩栽植2000株[21]。经秋冬之际验收,所栽树苗大部分被夏季洪水冲毁,剩余苗株大部分成活,总成活率为25%[22]。

兰州南北两山大多童秃,夏季仅有零星绿色。谷正伦主政甘肃时,实行“挖平行沟种树造林方法”。水平沟多在每年四、五、六月间沿山坡等高线进行挖掘,“使沟内土壤充分风化,并积储多量雨水于其内”[5]102,经过4个月至两年不等再在沟内种植树苗。1941年秋,甘肃省农业改进所在兰州北山进行试验,再在沟内凿穴种植树苗。1942年,甘肃省省会造林委员会成立后专司其事。1943年,兰州市政府组织人员在南北荒山上栽植枸杞1万株,以及榆树、沙柳等5000株,其中榆树成活率为88%,沙柳成活率为80%,枸杞成活率仅为18%[22]。中正山是位于兰州黄河北一座荒山,甘肃省政府各机构分时间、分地段负责植树。1943年11月1至20日,省政府秘书处70人栽植210株、财政厅32人栽植100株、建设厅100人栽植450株、田赋粮食管理处60人栽植170株、驿运处30人栽植100株、保安处90人栽植300株、民政厅40人栽植120株、社会处40人栽植120株、会计处33人栽植100株、合管处30人栽植150株、卫生处30人栽植100株、地政局30人栽植170株、农业改进所54人栽植500株、兰州市政府90人栽植250株、皋兰县政府40人栽植127株。以上所栽树木成活率较高,绝大多数都在80%以上[23]。1944年夏,人们在兰州看到所种植的榆树、槐树、红柳都已蓬蓬勃勃,染绿满山,“皆诧为奇迹”[24]250。

对于全省而言,植树造林的实际效果主要依赖于作为植树造林主力军的全省民众。古浪、高台、礼县、临夏等各县要求每户民众需要植树15株。1944年,夏河县各校师生和各乡镇保甲长率领民众共植树31万多株[25]238-239。1945年,兰州市警察局调集300名民工在“黄河沿南岸水车以西一百公尺,讫东北门约四百公尺之处,栽植柳树五百七十余株”[5]122。1945年9月,甘肃省造林委员会制定五年造林计划,分别为荒山造林、沿黄造林、路旁植树、乡镇植树和团体植树几种,预计按年植树15万、22万、21万、21万、21万株,合计100万株,其中在荒山栽种榆、洋槐、红柳等53万株,在黄河沿岸种植柳、杨、沙棘等16.2万株,在道路两旁栽种洋槐、白榆、白杨等9万株,各乡镇和团体负责栽植榆、槐、杨、柳等,五年总经费预算200万元,甘肃省务会议确定每年度经费20万元[26]。据统计,1945年甘肃全省植树造林30606619株,比上年增加了0.6倍[27]485。其后各年,各机构都带领民众在全省广泛植树造林,截至1948年,全省植树约3.71亿株,约4111万株成活,效果明显[28]90。

(二)大力建设苗圃

苗圃是专门培育苗木,为植树造林提供苗木的核心基地。1933年,中央政府要求“限十年以内,每年各省政府至少须新开苗圃四十亩,每县政府至少须有苗圃五亩,逐年增进”[29]。1940年,甘肃省为在马衔山地区植树造林,在皋兰和榆中两县设立苗圃。次年开始“调查林地,划分林区,保护现有天然林,组织林业合作社,确定各小区的造林计划”[20],培育苗木。1943年2月,甘肃省政府要求各县建设苗圃1处,“苗圃面积至少二十亩”,“距县城十华里以内,土壤肥美便于灌溉为好”[30]。随着林政工作的陆续开展,苗圃建设从每个县逐渐向每个乡镇和保甲推展。例如1947年,岷县县长指派负责全面植树造林工作的建设科长前往各地,“会同参议员及乡镇代表,并有关乡镇长督导,统限于本年春季起至秋季止,最低限度每两保并设苗圃一处,举办育苗”[5]134。

另外,一些中央和省属性质的林业机构也在各地建设苗圃。沿黄造林办事处在永靖尕脑滩、榆中东滩分设东西办事处。两个办事处都在河滨滩地和谷地辟设了苗圃,各占地85亩。他们均将68亩的苗圃地用插条的办法育苗,将17亩的苗圃地用播种的办法育苗,先后5年间培育出大批小叶杨、河柳、白榆、柽柳、槐树、胡颓子、臭椿、扁柏等树苗270万株,其中用于建设堤防林的插条苗占80%,用于建设水源涵养林的插条苗占15%,用于建设风致林的插条苗占3%,用于建设防沙林的插条苗2%[4]。天水水土保持实验区在渭河南北两岸修建了苗木共45亩。该实验区所属平凉工作站拥有苗圃70亩,其中水田20亩、旱地50亩,专门用于牧草种植和繁殖。其中,种植苜蓿30.6亩、草木樨30.8亩、萱草1.5亩,并开展鸡眼草、高雁麦、棒棰草、狼牙刺、加拿大萱草、鹅观草、胡枝子、意大利牧草、天蓝、山苜蓿等牧草品种的试验[31]6-9。

祁连山国有林区管理处1944年1月派技正纪人伟前往酒泉县大满堡勘测苗圃的地址、绘制苗圃平面图,将苗圃用地划分为播种区、插条插干区、移植区、试验区和经济农场区5个部分。3月,他们整理完成45亩苗圃地,从平洼地运来1500担砂子,从4月份灌水垦地,专业技术人员为苗圃的工人讲解选种播种插条插干应注意事项后,开始播撒树种。据统计,1944年大满堡播种沙枣种籽22600粒、中华槐种籽40000粒、洋槐种籽342000粒、杏树种籽105000粒、桃树种籽8250粒、榆树种籽700000粒、核桃树种籽430粒,各种树种合计1423680粒;扦插杨柳树枝条共144200株;种植道旁树3260株。剩下的苗圃地则由新派的15位民工负责整理,一边修理水道,一边平整土地和运输马粪等肥料,完成了5亩苗床的整理工作。5月,他们移植了杨树苗900株,移植了榆树苗300株,随后几个月负责给各种苗株进行锄草、灌溉、松土等工作,以助苗木发育[32]。大量苗圃的建设和苗木培育,为植树造林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树苗,大大推进了林政的效果。

(三)加强木材的合理利用

农林部在甘肃各重要地点设立中央直属林业机构,甘肃省也尊重中央政府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指示设立各种林业机构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合理利用全省的森林资源,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砍伐林木,以供建设之需。洮河流域国有林区管理处1941年核准采伐117762株,1942年核准采伐68060株[33]。郝景盛在甘南洮河流域调查森林资源开发状况时就发现:“卡车沟、木耳沟一带看到很多森林被伐倒了,木材顺水运下,到兰州出售,只打子多一地,在民国三十年之夏,即有数万株之云杉伐倒了!此沟如此,他沟亦然!此支河如此,其他支流亦然!此种大面积的伐木,实系空前!”[34]162

洮河林场成立时的重要任务就是整理、改善和开发天然林,“俾使源源不绝供给木材,以应各种建设及日用之需”[35]7。如1942年,甘肃水利林牧公司与交通部宝天铁路局合资开办西北枕木厂,签订议定书十条,以供给铁路局枕木和桥木为主要业务,并将铁路局已经取得采伐权的白木滩、韭菜坪两林区拨给西北枕木厂管理。赵英达担任西北枕木厂厂长,经营白木滩(小陇山白木滩,面积3.8平方公里)、韭菜坪(位于辛家山韭菜坪,面积7平方公里)两林区一年时间。甘肃水利林牧公司所属洮河林场从所属林区砍伐输送木材,到1943年4月底,该厂采伐林木制成枕木1万根以上,1944年洮河林场与西北枕木厂合并改组为西北林业公司,继续为铁路建设供给了12万根枕木,前后共计14万根,占修筑宝天铁路所需木材总数约一半[36]。抗战胜利后,西北林业公司又为陇海铁路建设提供了从宝鸡山等地开采的2万余根枕木。1946年,洮河林场在卓尼大峪沟所属之交拉沟和来鹿沟两林区砍伐大材940根,杆材3350根[37]。1947年,洮河林场与交通部第八区电信管理局订立购销木料合同,提供建设所需的大批电杆[38]。1947年8至12月,洮河林场莲(花山)冶(力关)分场砍伐木材2000株[39]。据洮河林场1947年年度工作报告统计,初春时,该林场在卓尼大峪沟之交拉沟和来鹿沟砍伐大材400根,在占占斜沟和来鹿沟砍伐大杆1720根,在旗布寺林区砍伐大材970根、大杆1014根,在古牙川砍伐大材285根,共计砍伐新材4389根[40]。同年,甘肃省主席郭寄峤派保安六团团长高攀桂率兵前往莲花山林区大肆砍伐木材,用以修建兰州反共核心工事、文化会堂和学校等[41]。

祁连山国有林区管理处遵照行政院、农林部和甘肃省政府关于保护天然林相关政令的规定,预定了1944年采伐树木,即云杉桁条5万根、椽子5万至10万根。实际上,该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实行严厉政策,最终为甘宁青电政管理处采伐电杆1500根,答应为酒泉县政府修筑哈民学校提供7300根、修筑藏民住宅4464根等[32]。

植树造林与林木采伐是对立统一的,一旦林木采伐数量超过了植树造林的成活数量,森林的面貌就会急剧衰颓。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注重森林资源调查、管理和开发,设置了许多专业机构,推行了植树造林、建设苗圃和合理开发等诸多林政举措,取得了一定成绩,表现出了甘肃林务推展日渐合理的特征。当时,植树造林与林木采伐之间的矛盾很难得到十分有效的调和,以至于1943年前往西北考察的汪昭声发现,民国时期甘肃植树造林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所造之面积,实远不及同一时间破坏面积之一小部分”,1934—1949年间甘肃“森林覆盖率降低了3个百分点”[42]120。作为长期服务于甘肃林政事务的邓叔群、周重光也注意到抗战时期甘肃森林被过度摧残的情况,估计每年退化面积约40平方里,以小陇山一带最为厉害[1]11。因此,林务推展在各项措施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走向合理化,但这种合理化道路会受到诸多外在因素的影响,以至于合理化的效果被打折扣。

四、结语

甘肃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广泛分布在祁连山、岷山、秦岭之中。1927—1949年间政、学各界逐渐清晰地认识到甘肃森林的重要性,一批批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前往甘肃从事调查研究工作,逐步弄清了甘肃森林资源的整体情况,推动了外界对甘肃森林资源的整体性认识走向精细化和具体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知晓甘肃各地森林具体分布、滥砍滥伐等相关情况后,颁行了一些森林规章,从保护林木和植树造林两方面加以强化;同时设置了一些中央直属性质的林业机构和省属林业机构,积极推展林政。各级政府和林业机构在黄河两岸、兰州南北两山、各地荒山大面积种植榆树、槐树、红柳、杨树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一些地方的植被覆盖率。各县、各林业机构都在重要地点建设苗圃,大量繁育树苗,为植树造林提供充足的苗株。同时,各林业机构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采伐林木,为宝天铁路、甘宁青通信建设等提供了建筑材料。

国民政府注意甘肃森林资源、派遣林学家和林业工作者开展森林调查、颁行森林规章、设置林业机构、推行各项举措等,都属于国家权力深入甘肃实施林政的重要内容。国家权力渗透至甘肃森林之中,从调查严谨化、组织系统化和林务推展合理化三方面共同推动了甘肃林业走向科学化。具体而言,它既表现在带有科学知识和技术的林学专家多次进入省域内大大小小的森林之中从事科学调查工作,使得外界对甘肃森林资源分布情况的认知越来越清楚、越来越细致;也表现在先后建立的各种中央直属和省级林业机构在各地推行多项举措的具体内容之中,使得甘肃森林管理和开发日渐摆脱粗放无序的状态,让其变得更加系统化、合理化。因此,甘肃林政施行就成了全国范围内强化林务、落实林政建设各项举措的重要内容,广袤的甘肃森林亦从国家权力的边缘地带逐渐发展成为国家专业性权力运转的重要场域。

注 释:

①参见黄正林:《森林、民生与环境:以民国时期甘肃为例》,《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4年第3辑;冯尕才、严耕:《民国时期甘肃森林生态思想及其历史影响》,《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冯尕才:《民国时期战争对甘肃森林资源消耗的影响》,《社科纵横》2007年第12期;杨红伟:《论历史上农业开发对西北环境的破坏及其影响》,《甘肃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李俊:《论抗战时期大后方的林业开发》,《求索》2014年第11期;张景平:《“保护水源地”观念与民国东祁连山区的社会治理——兼论边疆社会治理中的“非典型”观念》,《云南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罗舒群:《民国时期甘宁青三省林业建设论略》,《甘肃社会科学》1988年第3期;毛建荣:《林政的运转:民国时期甘肃省植树造林的规划与实施》,《青藏高原论坛》2020年第2期;闫晓玉:《1929—1949年甘肃省植树造林研究》,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0年。

②原材料中森林面积的单位有亩、方、方里、顷,笔者统一换算为平方米。数据来源参见《产业:林业:甘肃森林之调查》,《中行月刊》1932年第4卷第6期,第114-116页;《甘肃森林之调查》,《西北新闻日报》1932年4月7、8日,第2版。

③表1原始材料单位有亩、方里、顷,笔者统一换算为平方米,个别数据悬殊较大,疑为原作者笔误。数据来源参见樊树信:《甘肃三年来之林业概述》,《甘肃科学教育馆学报》1939年创刊号,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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