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先锋营:初中生普法队伍建设机制探寻
2023-02-04庞仿英
摘 要 初中学生法治素养薄弱的原因主要有普法队伍力量不足,宣传教育深度尚浅和学生参与广度不够。为提升初中生的法治素养,学校要积极转变法治教育理念,以加强学生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保障他们在法治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为此,学校可以通过法治先锋营来构建学生主导型普法队伍:以法治宣传员为基点,牢固班级普法阵地;以法治小辩手为突破,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以圆桌议事员为载体,拓宽民主协商平台。
关键词 法治教育;法治素养;初中生;法治先锋营
中图分类号 G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995(2023)12-0075-03
初中阶段是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关键时期,也是进行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时期。然而,当前学校法治教育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初中生法治素养有待提升。法治教育既是素养教育也是底线教育,因此笔者认为应积极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双线德育”体系,在加强学生理想教育的同时,重视法治教育,以“法治先锋营”为载体,构建学生主导型普法队伍,使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一、内生力不足:初中生法治素养薄弱之因
(一)依赖外部普法力量
学校普遍存在法治宣传教师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首先,法治教师缺乏专业性。学校中的法治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或校领导兼任。数据显示,在少数配备了法治教育专职教师的学校中,教师的专业背景以政治专业为主、语文专业次之,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占比仅为14.39%,而其中真正拥有法学学位的教师更是少之又少。[1]这些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缺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在从事法治教育时往往只停留在表面,难以灵活运用理论或深层剖析现象。其次,一些法治教师的法治教育能力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现阶段一些学校积极吸纳法律专业人员,如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入校担任非常任法治导师。这些育人主体虽然法治素养较高,但是缺乏教育经验与技能,经常会出现讲授过于理论化、与学生沟通不畅等困难。虽然一些地区出台政策,规定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每年至少开设一次一小时的法治课程,但是他们一方面并不十分了解学生的学情与需求,另一方面缺乏贴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的教育方法,因此,普法宣传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二)学生参与不足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指出要“在法治教育中要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但从学法活动的参与度来看,学生的参与面还不够。一方面,学生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足。现有的普法宣传活动还是停留在教师组织、学生参与的层面,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学生扮演被动参与的角色。这种传统的模式虽然利于活动的开展、学生的管理,以及后期的成果考核等,使各个环节如齿轮般环环相扣、有序进行,但是学生也在无形中化身为学校法治教育大机器中的一个齿轮,丢失了主体地位。在这种程式化的培训下,学生的兴趣与积极性难以被激发,普法宣传也不过是走马观花式的表演;另一方面,大部分学生忙于学业,很少参与班级和学校组织的自主性和竞赛型学法活動。学校层面虽然拓宽了知法的渠道,丰富了学法的项目,延伸了普法的外围,但是学生在校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缺乏整合的活动只会徒增他们的负担。究其本源,离不开应试教育的大环境影响,因为学生面临中考压力,难以将精力投入看似与升学无关的学科。
(三)知识宣教过重
法治教育的内容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作为知识教育的法;二是作为道德教育的法。[2]目前学校的普法宣传教育还未从“法制教育”阶段真正进入“法治教育”,现阶段仍偏重于对法律规则、法律常识的学习,也就是还停留于“作为知识教育的法”。学校学生的法律认知水平、规则意识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法治信仰、法治情感、法治意志等法治素养的内生力还明显不足,没有抵达“作为道德教育的法”。有关数据显示,在接受调查的536所学校中,超过一半的学校没有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教学还是遵循传统的课堂授课模式。[3]法学与教育学都是具有高度实践性的学科,若抛弃实践空谈理论,便难以达到预期的教育目的。
二、在实践中学:初中生法治素养发展之旨
(一)初中生法治素养的内涵
法治素养一般是指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正确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4]《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出: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的目标为使学生初步了解个人成长和参与社会生活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观念、程序思维,初步建立宪法法律至上、民主法治等理念,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5]据此,可将初中生的法治素养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了解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常识不仅包括法律理论与法律条文,还包括法治国家知识、法治生活常识等。尤其要注意与学生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将法治知识渗透到中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第二,具备尊法守法的意识与理念。理念决定行动,只有学生具备守法意识、公民意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以及法律至上的理念,他们的行为才具有内生力量。同时,法律知识也能在理念的指引下内化于心,所以法律意识与理念的培养是法治素养培育的关键环节。第三,养成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法治能力与行为是法治知识与理念的外化,也是检验学习成果的最好方式。在培养法治能力的过程中要将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利用案例教学与亲身实践的方式让学生体验用法律的武器处理问题的过程。第四,树立法律至上的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学生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同、尊重与维护,并自发地将其奉为准则,规范自身行为,这是法治素养的最高层级。由此可见,学生不是法治教育被动的接受者,学生宣传法治知识、践习法治精神就是学法,就是真正有效的法治教育。
(二)初中生法治素养提升的方向
初中学校要转变观念,从学生被动接受法治教育转变为主动开展法治相关实践,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因此,学校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突破有了新的构想——加强学生普法宣传骨干队伍的建设,主要实现三个转变:第一,转变宣传主体。从以教师为宣传主体的思维方式转向学生为宣传主体,培养一批普法宣传的骨干力量。通过学法骨干队伍,以点带面、榜样示范,扩大学生主动参与面。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扩大家庭、社会宣传面,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第二,转变活动方式。从教师主导的活动方式转变为学生主导、参与体验的活动方式。学校搭建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由学生设计活动内容和形式。第三,转变评价机制。从日常学法活动的终结性评价转向过程性评价为主,构建学校法治教育多维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多元观察评价,构建学校大评价机制。以正向评价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法活动。
三、法治先锋营:初中生法治素养提升之径
法治先锋营是对组建的学生普法队伍的昵称,即从学生中选拔和培训一支能在学校法治教育中起到先锋作用的骨干力量,并形成一定的组织架构。“先锋”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先锋队”,希望这支学生骨干队伍成为在普法宣传阵地、学法体验活动、班级治理过程中的先遣力量,发挥先锋作用;第二层意思就是“先锋”荣誉称号,冠以先锋荣誉称号不仅可以对先锋营的成员进行正向激励,鼓励他们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还可以在广大同学中能起到榜样引领的激励效应。学校以“法治先锋营”建设为载体,具体设立“法治宣传员”“法治小辩手”“圆桌议事员”三支队伍。
(一)以法治宣传员为基点,牢固班级普法阵地
班级法治宣传委员是基本且主要的法治教育宣传力量,但存在业务能力差距大、活动开展不力等问题,因此希望学校通过完善机制,提高队伍的整体素养,牢固基层普法阵地。
1.选拔培训机制
在人员选拔方面试行“1+2组织结构”,即在班级设一个法治宣传委员和两个宣传助理,采用自主报名、公开竞岗的形式,期初需竞岗(复评),期末还需述职。在培训方面,完善每月的业务培训制度,试行年级组宣传员例会制度与主题班会轮流展示制度,加强同年级或是跨年级的经验交流。
2.阵地建设机制
法治宣传员的主阵地在班级法治宣传和班级治理,除了开展常规性工作外,尝试拓展其职能范围,如:班级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班级议事会的组建和开展,班级法治辩论队的组建和开展,班级法治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等活动。
3.先锋评价机制
建立“自评+班级评+学校评”三级评价制度。自评主要在期末进行班内述职,班级评议是进行工作表现及满意度班级师生测评,学校评议则由学校进行综合等级评定。
(二)以法治小辩手为突破,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学校以法治小辩手的队伍建设为突破,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但因为上场选手人数少,满足不了广大学生的需求。因此,学校设想在活动形式和参与范围上有所创新。
1.选拔培训机制
在选拔方面采用班级内部选拔和学校选拔的机制,鼓励学生自主报名,扩大参与范围。在培训方面实行先培训再比赛的模式。实行三级赛制集中培训制,扩大培训的人数。对有意愿参加辩论赛的学生,都给予培训的机会,接受相对专业的辩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2.阵地建设机制
法治小辩手的主阵地在于辩论赛场。為扩大其阵地范围,提升宣传溢出效应,学校从以下四点着手:第一,建立辩题征集制度,发动全校师生参与辩题的设计和选择;第二,建立“班级初赛—年级复赛—学校决赛”三级赛事制度,提高学生的参与机会;第三,试行小辩手智囊团制度,允许辩手们自行组建自己的智囊团,扩大学生的参与面;第四,利用学校的直播系统,进行比赛现场直播(回放),扩大宣传面。
3.先锋评价机制
在评价机制上建立三级小称号制度,授予班级、年级、学校小辩手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小辩手称号。完善比赛奖励制度,设立晋级加分激励制度,设立班级组织奖等。
(三)以圆桌议事员为载体,拓宽民主协商平台
圆桌议事会是通过模拟议事会的形式,引导学生善于发现班级、学校、社会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民主协商的形式参与这些问题治理的讨论,形成解决的建议方案。该活动为学生提供了民主协商的平台,能增强学生参与班级、学校治理的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提升法治素养。
1.选拔培训机制
在选拔方面,设立班级议事员、年级议事员、学校议事员三级,采用学生自主报名的形式。在培训方面,聘请校外专业人士进行集中培训,同时思政课教师进行过程性指导培训。
2.阵地建设机制
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议事会制度,确定时间安排和人员组织架构。同时为激励全校学生的参与民主管理,建立议题(问题)反映制度,鼓励学生积极向各级议事员反映问题。此外,学校还建立了议事长轮流执行制度等,以保障议事会的民主性与公平性。
3.先锋评价机制
建立三级称号制度,分别授予班级、年级、学校的议事员一级、二级、三级议事员的称号。同时针对全校学生设计议题(问题)反映积分制度,增强全体学生的主人翁意识。
法治先锋营是学生普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养法治宣传员、法治小辩手和圆桌议事员等队伍,可以在班级、学校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同时,学校还应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拓宽学生参与的范围和方式,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初中生法治素养的全面提升,为他们的成长和未来的社会参与打下坚实基础。
(庞仿英,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仓前实验中学,杭州 311121)
参考文献:
[1][3] 李红勃.当前中小学法治教育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课程.教材.教法,2020(11):84-91.
[2] 汪雄.论法治教育的双重目标、多元对象与理想路径[J].长白学刊,2018(4):85-91.
[4] 米新丽,夏迪旸.切实提升新时代公民法治素养[N].中国教育报,2019(5):6.
[5] 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EB/ OL].(2016-07-24)[2023-11-10].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3/s5933/201607/t20160718_2721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