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欠发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
——以农安县为例
2023-01-30中国人民银行农安县支行课题小组
中国人民银行农安县支行课题小组
(中国人民银行农安县支行,吉林农安 130200)
一、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业务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在此背景下,农安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辖区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一定成效。近三年,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按类型划分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图1 近三年,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按类型划分变化趋势图 单位:万元
由图1可知,近三年,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整体呈增长趋势,尤其2022年6月较2021年同期增长较为明显,其中,清洁能源产业绿色贷款增长趋势最为明显。
2022年6月末,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单位绿色贷款用途占比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
图2 2022年6月末,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单位绿色贷款用途占比分布图 单位:%
由图2可知,风力发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生物质能源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单位绿色贷款余额占比较高,分别为42.14%、28.76%、24.02%,绿色有机农业、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单位绿色贷款占比较低,分别为2.23%、2.16%、0.69%。
二、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有效措施及外部制度激励情况
(一)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采取的有效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相关制度。自2019年以来,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行绿色金融战略部署,相继出台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信贷管理办法等,提高绿色信贷管理效率,支持低碳生产和绿色发展。二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工商银行农安支行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助力吉林“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推进深化,创新推出线上普惠融资产品“蓝天贷”,针对解决秸秆收储运过程中的资金问题,对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作出积极贡献。建设银行农安支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大绿色贷款宣传力度,定期召开绿色贷款推进会议,主动营销绿色信贷客户,有力贯彻执行国家绿色信贷政策。吉林银行农安支行着力打造“绿色银行”品牌,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对涉农企业绿色贷款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快贷。
(二)农安县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制度激励情况
一是县政府着力打造绿色肉牛全产业链,落实全省“一主双六”高质量发展战略及“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依托百亿级国家绿色循环肉牛产业园区,推进绿色肉牛全产业链发展。二是农安县人民银行按照上级行安排部署,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申报、深入开展绿色金融宣传、强化银企对接、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多措并举推动辖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三、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实现绿色贷款发放机构数量少,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乏力
农安县辖内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实现绿色贷款发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仅4家,其中,3家为国有商业银行、1家为城市商业银行,实现绿色贷款发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占辖内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40%。
(二)绿色信贷产品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绿色信贷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农安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主要针对小微企业及农户等,投向绿色产业的金融产品服务相对较少,未能主动结合乡村振兴、普惠金融等活动成果创新开展绿色信贷营销,绿色信贷服务和产品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三)绿色贷款行业增长、贷款用途分布不均衡
由图1、图2可知,农安县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行业增长、贷款用途分布不均衡,生态环境产业贷款及节能环保产业贷款占比较少。
四、农安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企业自身角度分析
一是受县域经济发展及产业布局影响,绿色产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农安县为农业大县,绿色产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少、有效信贷需求不足。二是部分绿色产业经营主体缺少抵押物,无法满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准入条件。
(二)从金融机构角度分析
一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上级行对其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进行授权管理,其自身营销主动性不足。二是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系统缺乏绿色信贷标识,绿色贷款授信机制不完善。三是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业务培训机制不健全,绿色信贷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效能有待提升。
(三)从政府及监管部门角度分析
一是政府及监管部门牵头的政银企对接不足,向绿色产业经营主体政策推介力度不够,贷款主体无法及时了解绿色信贷相关政策。二是政府及相关部门缺乏绿色产业信息发布机制,金融机构获取绿色产业经营主体信息效率低下。
五、欠发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绿色信贷业务制度机制,完善绿色信贷业务流程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应加强内部信贷制度管理,积极出台切实可行的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对符合绿色信贷业务条件的绿色产业经营主体要在绿色信贷政策范围内保证应贷尽贷快贷。二是应进一步把握辖区绿色产业发展趋势、明确政策指引要求、细化信贷执行标准、优化信贷服务流程,保障绿色信贷服务水平。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内加强绿色信贷业务培训,对外加大绿色信贷政策推介宣传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应进一步加强绿色信贷业务培训力度,采取定期召开绿色信贷政策培训会议、实地走访、案例分享、研讨交流等方式,完善绿色信贷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应进一步加强绿色信贷政策推介宣传,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绿色信贷政策导向,在辖区内营销良好的绿色信贷氛围。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贷款营销力度,强化对绿色产业经营主体走访对接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绿色金融政策导向,积极开展绿色贷款营销工作,建立绿色信贷需求客户台账,在保存量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分支联动、多点营销、走访调查、上门服务等方式,与绿色产业相关经营主体主动对接,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力度。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提升对绿色信贷产业主体的信贷服务水平
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是“积极落实碳减排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助力经济绿色转型”。二是贯彻落实人民银行绿色信贷工作要求部署,结合辖区实际,持续推行“循环贷”、“蓝天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建立绿色信贷专业化、综合性产品和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五)政府及监管部门强化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合规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政府应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政策指引,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一是应持续健全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出台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政策更多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二是应持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发债主体重视自身环境披露,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覆盖面和披露质量”,为绿色信贷发展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三是应持续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监督指导,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绿色产业贷前审查,提升绿色贷款审批效率。
(六)强化多部门联动,建立绿色产业清单,推进政银企对接
政府、人民银行及银保监应联合金融办、工信局、工商局等多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联合推动建立县域绿色产业经营主体清单,定期召开绿色信贷政银企对接会,向绿色产业信贷主体所在开户行及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推送,提升银企对接效率,提升绿色信贷服务水平,有效实现金融机构对绿色产业企业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