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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论的当代转向:从基础主义到自然主义
——以奎因为分析中心

2023-01-24段玲玲翟玉章

理论月刊 2022年11期
关键词:奎因休谟认识论

□段玲玲,翟玉章

(南京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23)

纵观西方哲学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古代西方哲学关注的重点是本体论问题,即这个世界存在着什么;近代西方哲学关注的重点开始转向认识论问题,关注的是知识的起源和可靠性问题。当时的两大认识论流派——唯理主义者和经验主义者的主要分歧体现在对知识起源的看法上:唯理主义者只认可确实可靠的先天观念,而经验主义者则强调观察结果也可以作为起点。尽管有此区别,但他们的认识论理想却是一致的,即他们都希望把我们的知识大厦建立在确实可靠的先验知识的基础之上。持有这种理想的人被称为认识论的基础主义者。

自从笛卡尔创立近代认识论以来,基础主义一直是其主流。直到古典经验主义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休谟出现,基础主义才开始被质疑。休谟企图打破知识确实性的理想,但他对基础主义的批判并不彻底。对基础主义作出彻底清算的是当代哲学家奎因,他比休谟更进一步,提出了与基础主义针锋相对的自然主义。可以说,自然主义是清除了非经验主义教条的经验主义,因而是彻底的经验主义。

一、休谟对基础主义的初步批判

(一)基础主义对知识确实性的追求

众所周知,笛卡尔是近代认识论的创立者。他的认识论致力于追求知识的确实性,其基本框架是:首先找到一个确实无疑的哲学上的出发点,然后再从此出发演绎出所有其他知识。也就是说,“一切科学的原则都应当是从哲学里面取得的”[1](p110)。如果演绎的构想能够实现,一切知识都将享有出发点的确实可靠性。笛卡尔声称他找到了这个出发点——“我思”,随后他从“我思”推出“我在”,再推出“上帝存在”,最后推出“外部世界的存在”。

笛卡尔是唯理主义的代表人物,在他之后的唯理主义者受其影响颇深,都继承了他的思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斯宾诺莎,他的代表作《伦理学》完全仿照了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的风格,书中哪些是定义和公理,哪些是从定义和公理中推导出来的定理,都是一目了然的。而和唯理主义者同时代的经验主义者,虽然不同意唯理主义者关于知识起源的天赋观念说,但总体上也并未脱离寻求确实性知识的观念框架,只是被他们视为出发点的不仅包括经过笛卡尔式的沉思而得出的自明的原理,还包括感觉经验或观察结果。奎因曾经概括地谈到过这个时期的哲学认识论的大致情况:

从前有些哲学家曾认为,凡真理原则上都可由自明的步骤从自明的前提中得到证明。绝对的可证明性,在我们看来是只有狭义的逻辑真理和相对说来很少的其他真理才具有的特征,而这些哲学家却相信是所有真理都具有的特征。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智力上的局限性,我们能给出对任何真理的证明,也能对未来作出令人充分满意的预言。这些哲学家是唯理主义者。还有一些哲学家并没有这么乐观,他们也认为任何真理都可由自明的步骤得到证明,但前提则既可以是自明的真理,也可以是观察结果。这两类哲学家:唯理主义者和不那么乐观的经验主义者,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想,都曾尽其所能地扩展自明性的范围,有时这种扩展甚至越出了他们自己真心相信的范围[2](p64)。

笛卡尔对“上帝存在”的论证就是对这段引文最后一句话的最好注解。笛卡尔自问:我们心中关于上帝的观念,究竟是我们臆造的,还是存在上帝这个原型且原型把它的观念植入我们心中的呢?他的回答是后者,因为我们这些卑微的存在物绝对没有能力构造出像上帝这样的全知全能的观念。很难想象,在找到“我思”之前的笛卡尔会坚定地认为:上帝的观念不可能“单单从我自己取得它的来源”,这一点是无可怀疑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和正在实践着怀疑主义方法论的笛卡尔完全不同的笛卡尔。

(二)休谟对知识确实性理想的质疑

显然,上述基础主义对知识确实性的追求已经误入歧途,而休谟的出现改变了这种局面,可以说,休谟是基础主义认识论理想最重要的摧毁者。他指出,我们关于自然的学问,即他所谓的关于“实际的事情”的知识①休谟将我们的知识分为两类,一类是关于“观念的关系”的知识,另一类是关于“实际的事情”的知识。,并不能从自明的原理以及观察结果中得到证明。关于“实际的事情”的结论,往往要借助于归纳法才能得到。但是,休谟和他的前辈——经验主义者培根对待归纳法的态度是不同的。培根对归纳法是乐观的,他想当然地认为,靠着他所创立的“三表法”(后来科学归纳法的前身),我们所得到的结论的确实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但休谟对归纳的态度是悲观的,他认为即使归纳推理的前提具有确实性,这种确实性也不能传递到结论上面。这一点经过休谟的竭力主张,现在已经成为常识。以下是奎因的相关总结:

关于自然的真理,情况如何呢?这些真理能通过自明的步骤从自明的真理加上观察结果中推导出来吗?当然不能。就拿最低等的观察概括来说,“长颈鹿是哑的”“海水是咸的”,这是我们从对长颈鹿和海水的观察结果中推论出来的。我们本能地期待,对被观察的样本成立的结论,对其他实例也成立。这个原则谈不上是自明的原则,而且也并不总能引导我们得出正确的概括。在长颈鹿和海水的例子中,它是管用的。但如果我们在观察到一百只白色的天鹅后,就推断说所有天鹅都是白的,那么这个原则就要使我们失望了[2](p65)。

尽管休谟实际上是知识的确实性理想的摧毁者,但他本人并没有这样表态。而且,他并没有从内心真正放弃知识的确实性理想,所以当他发现这种理想无法实现时,他并没有立即放弃这一理想,而是成了一个认识论上的怀疑主义或不可知论者:既然在“实际的事情”方面无法得到具有确实性的信念,那么获得这方面的知识就是不可能的。

撇开他的理想主义情结不谈,他对知识的确实性理想的摧毁也是不彻底的。他认为:由于归纳法自身的缺陷,自然科学里的假说并不具有确实可靠性;但数学与自然科学不同,属于“关于观念的关系”的知识,是确实可靠的[3](p26)。他指出,虽然确实性理想在“实际的事情”这个领域中寸步难行,但在“观念的关系”这个领域中,它却可以畅行无阻。这是因为,后一领域内的学问要么具有“直觉的确实性”(being intuitively certain),要么具有“解证的确实性”(being demonstratively certain),而这两者其实就对应着奎因所说的“自明性”(being self-evident)和“潜在的自明性”(being potentially self-evident)。

现代的经验主义者几乎全盘继承了休谟的上述观点。和休谟一样,他们认为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理论不具有确实性,不过是说明观察结果的猜测或假说。和休谟一样,他们也认为数学具有确实性。关于数学的确实性,休谟只是将它提了出来,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论证。现代经验主义者罗素同怀特海一起写出了《数学原理》,并对此进行了详细论证。他们指出,数学可以还原为逻辑,因此数学真理归根到底也是逻辑真理,从而具有自明性或潜在的自明性。另一个现代经验主义者卡尔纳普则进一步解释了逻辑真理以及可以被还原为逻辑真理的数学真理具有确实性的理由:这些真理都是基于语词意义的分析真理,而与逻辑和数学有别的自然科学的真理则是基于经验事实的综合真理。

由此可见,休谟对基础主义的批判并不彻底,他批判的只是自然科学领域中的知识的确实性理想,却仍然认为数学知识是具有确实性的。对基础主义的确实性理想做出彻底清算的是美国哲学家奎因,他于1968年在维也纳发表的公开演讲《自然化的认识论》引发了当代认识论的自然主义转向。

二、奎因对基础主义的彻底清算

奎因高度评价了休谟在摧毁知识的确实性理想方面所作出的贡献。他写道:“在学说性方面,我没有看到我们今天比休谟走得更远。休谟的困境是人类的困境。”[4](p72)但他比休谟和现代经验主义者罗素、卡尔纳普等人走得更远,对基础主义展开了彻底清算。

(一)奎因对基础主义学说性方面的进一步批判

在他看来,确实性的理想不但在自然科学领域无法实现,而且在数学领域也无法实现,即我们不能指望数学领域的真理是自明的,或者可以从自明的定义或公理中被逻辑地推导出来,具有潜在的自明性。他的论证基于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和罗素悖论。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揭示出数学和逻辑的一个根本区别:在各种逻辑系统中,凡是能得到证明的都是真的,凡是真的都是可以得到证明的,即真理性和可证明性两者的外延是相同的。而在任何一致的或无矛盾的数学系统(包括作为数学基础的集合论)中,注定有一些真理是无法得到证明的。即使我们假定数学系统中的各种定义和公理都是自明的,但对于那些无法得到证明的真理而言,显然它们并不具有那些能得到证明的真理所具有的潜在自明性。更糟糕的是,作为数学基础的集合论中的公理,有些非但不是自明的,而且并不能保证不受悖论的困扰。罗素悖论是集合论中被发现的第一个悖论,它所挑战的是所谓的集合存在公理——由任何元素条件所决定的集合都是存在的。罗素举出了一个反例:由“不属于自身”这个元素条件所决定的集合是不存在的,因为它的存在会引起矛盾——以不属于自身的集合为元素的集合都属于自身又不属于自身。这样一来,这条公理终于显示出了其本相:它非但不是自明的,而且存在矛盾,在逻辑上为假[2](p45-46)。

而关于卡尔纳普对逻辑自明性的分析性解释,奎因也并不认同,认为这不过是一个虚假的解释。他写道:“对于一个明显为真的语句,如果看不出它依赖于观察结果或先前的信念,人们可能就会认为它之为真完全是以意义为根据的,但这只是因为指不出任何其他的证据。”[2](p36)他认为:“卡尔纳普关于逻辑真理(是分析真理)的论述不过是说它们是明显的真理。”[5](p281)在奎因看来,“分析的”(“根据意义而为真”)和“自明的”说的其实是一回事,用前者解释后者会陷入循环论证。奎因本人则诉诸语言学习过程,提出了自己的分析性概念,并以此解释自明的真理和不自明的假说之间的区别。

奎因对分析性的定义是:“一个语句是分析的,如果每个人都是通过学习其中的语词而知道它是真的。”[6](p79)根据这个定义,“狗是动物”“单身汉是没有结婚的男人”这两个语句就可以被视作分析真理;与此相比,“物体都是由分子所组成的”“铁生锈是因为铁与空气中的氧气发生了化学反应”这两个语句就不能被视作分析真理。但即使是对于他自己提出的分析性概念,他也并不认为其有太大的认识论价值。“这个概念贡献了一个有价值的洞见:有些真理是通过语词学习过程而学会的。但是,哪些真理是由哪些人这样学会的呢?这几乎是无法确定的,极少数明显的种类除外。进一步地,我们不必看重这一点;因此不论是如何获得的信念,它们都将融入系统中去,而系统是不问它们的个体家世的。”[7](p95)

奎因在否定知识论的确实性理想方面走得更远,因为他认为,无论是自然科学的知识,还是数学的知识,都不具有确实性。奎因将上述确实性理想称为基础主义的学说性方面,这个理想的基本主张是:一切知识应该要么是自明的,要么是可以从自明的前提中逻辑地推导出来的。他不仅批判了基础主义的学说性方面,同时还批判了其概念性方面。

(二)奎因对基础主义概念性方面的批判

基础主义的学说性方面的要害是逻辑证明:所有不那么自明的真理都可以从自明的真理中得到逻辑的证明。与此相对,基础主义的概念性方面的要害是定义:所有不那么清楚明白的概念都可以用清楚明白的概念加以定义。奎因指出,无论是在数学领域,还是在普通知识的领域,基础主义的概念性方面都是无法成立的。

他首先讨论了数学。罗素声称他已将数学还原成了逻辑,这在概念方面指这样一种逻辑主义:一切数学概念都可以用纯粹的逻辑概念加以定义①基础主义的概念性方面和还原性方面在数学领域中联系紧密,即如果数学的概念可以还原为逻辑的概念,那么数学真理无非是逻辑真理,从而也和其他逻辑真理一样是自明的或潜在自明的。。奎因承认罗素确实将数学的概念成功地还原了,也承认这种还原的理论价值,因为它实现了概念方面的精简。但奎因同时指出,逻辑主义的信条是不恰当的。数学中的概念确实被还原了,但实现这种还原的手段不仅有那些公认的逻辑概念,还有一个用来表示元素和集合关系的二位谓词“∈”(属于)。这个二位谓词能否被视作逻辑词汇,是有争议的。对于奎因这样的逻辑保守主义者来说,对罗素工作的更准确的定位应是:罗素并未把数学还原成纯粹的逻辑,而是还原成了逻辑和集合论。当然这只是一个术语上的争论。但无论如何,罗素的还原从基础主义的角度看并不那么有吸引力,因为那些用来定义数学概念的集合论或广义逻辑的概念,虽然从逻辑次序上讲是在先的(因为它们可以用来构造其他数学概念),但从概念上讲并不是更清楚明白的,而是更晦涩难懂的。要是数学概念果真能用狭义逻辑中的概念来定义那就好了,因为狭义逻辑中的概念是足够清楚明白的,但可惜这是做不到的[4](p70)。

奎因接着讨论了普通知识领域中的问题。在普通知识领域,经验主义的目标是用感觉材料的概念来定义包括物体在内的物理对象的概念。这方面的努力可以追溯到贝克莱和休谟。贝克莱把他那简单而大胆的设想概括在一句口号中:物体就是感觉的复合。休谟则更干脆,径直将感觉材料等同于物体:“感官所呈现出的那些影像正是外界的事物。”[3](p134)甚至在确实性理想的学说性方面已经破产后,对这种还原的尝试仍未曾中断。这里只需列出两本有名的书——罗素的《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和卡尔纳普的《世界的逻辑结构》,就可以看出奎因以前的经验主义者对这一理想是何等执着。这两本书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将关于外部世界的论述改写为关于当下感觉材料的论述。这些现代的经验主义者并不像他们的前辈那样直接把物体定义为感觉材料,他们采取的是间接定义(语境定义)的方式:只要能把含有“桌子”“椅子”的语句改写成不再含有这些物理术语而只含有感觉材料术语的语句,他们就满意了。

现在回望这个把物理对象还原为感觉材料的方案,我们不免会感到惊讶。就算这样的还原能够实现,这与基础主义又有什么关系呢?感觉材料术语难道比像“桌子”“椅子”这样表示物体的术语更加清楚明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要桌椅在我们眼前,我们马上就能知道,但关于桌椅和我们的感官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这种作用的结果——感觉材料,我们所知甚少。

撇开对基础主义清楚明白的概念目标不提,这个方案仍是失败的。卡尔纳普甚至还在他写作《世界的逻辑结构》一书的过程中,就在纽拉特的敦促下转向了物理主义。关于这个认识论的现象主义还原方案,奎因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使感觉材料‘语言’被直截了当地看成是隐喻,这也是对事情真相的令人误解的描述。困难在于,当下的经验(感觉材料)本身绝不能构成一个自足的论域。对物理事物的提及对于它的聚拢而言是个基本的条件。”[8](p2)现象主义的失败表明,从本体论的角度看,物理对象是更基本的存在物。正确的还原方向应该是将关于感觉材料的论述还原为关于物理对象的论述,而不是相反。

从贝克莱至卡尔纳普的诸多经验主义者之所以弄错了还原的方向,是因为他们混淆了两种不同的在先性。经验主义者赋予感觉材料以认识论上的基本地位,这本是不错的:没有外部对象和我们感觉器官的相互作用,我们的认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他们的错误在于进一步要求感觉材料在本体论上的基本地位,主张感觉材料才是唯一真实的存在物。

物理对象不能被还原为感觉材料,并不意味着物理对象根本无法被还原。事实上,对物理对象的还原一直在进行。在当下,它被还原为比普通物体更抽象、比感觉材料更遥远、被物理学家称为“基本粒子”的东西。我们要把具体的还原论方案和还原方法本身区别开来。奎因批判的只是把物理对象还原为感觉材料这个具体的、不恰当的还原论方案,而不是方法论意义上的还原论本身。方法论意义上的还原论不是别的,正是在科学中大行其道的假说演绎法的别称①参见翟玉章,王聪:《逻辑分析方法的若干误解辨析》,载《哲学研究》2017年第6期。。奎因从学说性方面和概念性方面彻底地摧毁了基础主义,也就为认识论的自然化铺平了道路。

三、奎因自然主义认识论的目标及理由

在奎因看来,基础主义的理想是注定无法实现的,应代之以弄清楚认识发生的真实过程这一切实可行的目标。奎因的自然主义取消了以往认识论为科学提供基本支点的任务,使认识论降格为一个普通的科学部门。在奎因这里,被自然化的不只是认识论,哲学的另一个基本部门——本体论也被自然化了。哲学的自然化,其实就是哲学的科学化,奎因这样概括自己的哲学观:“哲学是与科学相连续的,甚至就是科学的一部分。”[9](p6)显然,这与主张“一切科学的原则都应当是从哲学里面取得的”的笛卡尔主义代表的是两种完全相反的哲学观。

自然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当然是奎因,但实际上这种思想在奎因之前便已经出现了。请看罗素的一段文字:“我们不能指望哲学能获得任何高阶知识,并以此为立足点来批评全部日常生活的知识。哲学所能做的不过是通过内在的精审细究去考察和纯化我们的普通知识,采纳借以获得普通知识的那些原则,并且更审慎更严谨地应用这些原则。”[10](p73)这是一份清楚明白的自然主义宣言。

奎因曾在《经验主义的五个里程碑》一文中谈及主张自然主义的理由。“自然主义有两个来源,而且这两个来源都是消极的。其中之一是对根据现象一般定义(即使是凭借语境定义)理论术语的可能性所感到的绝望。一种整体主义的态度,或以系统为中心的态度,应该足以引起这种绝望。自然主义的另一个消极来源是那些坚持实在论的顽固不化的自然科学家所拥有的健全心灵状态:除了可克服的、内在于科学的不确实性外,他不会对任何东西感到任何不安。”[11](p72)很明显,这里的第一个来源是说,基础主义的概念性还原方案(将物理对象还原为感觉材料的方案)的破产让他感到绝望。第二个来源的含义是,他和那些心灵健全的自然科学家一样,对外在于科学的不确实性并不感到丝毫的不安,因此,对外在于科学的确实性知识理想并无兴趣。总之,正是出于对基础主义概念性目标破产的绝望以及对学说性目标的无动于衷,奎因走向了自然主义。

四、奎因的证据理论:自然主义认识论的重要内容

奎因尽管否定了基础主义的认识论,但并没有取消认识论,而是将它自然化了。自然主义认识论是对实际认识过程的科学研究,其目标是要在科学的框架内描述我们是如何从贫乏而肤浅的感官刺激发展出丰富而深刻的科学理论的。这正是奎因最后一本书《从刺激到科学》(1995)的标题含义所在。这个任务可以被称为认识发生学,但并不是作为哲学家的奎因所能胜任的。他只是给出了一些粗线条的勾勒,具体细节只能由认知科学去填充。他真正擅长的是对“感官证据对科学理论的支持关系”作出说明。这样一种说明基本上只是出于应用逻辑学,并不涉及专门而具体的科学成果,这就是他的证据理论。

奎因的证据理论把从感官刺激到科学理论的过程拆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将观察句直接与当下的感官刺激相联系。观察句并不是关于当下感官刺激的语句,而通常是关于物理对象的语句。观察句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们与感官刺激的联系是最为直接的,比如,“这个屋子里有人”“外面正在下雨”“这里有一股臭鸡蛋的气味”。这些观察语句的真值随场合而变化,被称为场合句。由于它们与感官刺激是直接相联系的,因此可以在主体间清楚明白的场合下通过实指法被学会。在给定场合下,所有目击者在被问及某个观察语句时会马上作出一致的回答。正因为如此,它们才可以充任科学理论的最终证据[12](p2-6)。

第二个步骤是将观察句与所谓的观察直言句相联系。观察直言句是指由两个观察句复合而成的、真值不随场合变化的永恒句,比如,“每当太阳升起,鸟儿就歌唱”“哪里有烟,哪里就有火”“如果这是雪,那么这就是白的”。观察直言句是观察层面的类规律句,它可以被当下感官刺激所引发的观察句直接确认或反驳。确认和反驳之间是不对称的①确认和反驳之间的不对称性,即确认不足以建立真理,但是反驳却足以摧毁一个谬误,首先是由著名的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提出来的,而奎因则重申了这一点。,其中反驳是决定性的,而确认不过意味着经受住了一次考验而已,后面还要不断接受新证据的检验[12](p9-13)。以“天鹅是白的”为例,不管观察了多少个白天鹅的实例,都不足以确立这句话的真理性。但与此相对,只要观察到一只黑天鹅的实例,就可以表明这句话是假的。

第三个步骤是将观察直言句与理论层面上的非观察直言句相联系。非观察直言句一般并不直接蕴涵观察直言句,而只有拥有足够大的一个假说群才能做到这一点。假说群要有多大才能被认为具有经验内容呢?它至少应该能蕴涵一个观察直言句。这就是奎因的整体主义:在理论层面上,单个的假说并没有独立的经验内容,经验内容只能为假说群所拥有。如果被蕴涵的观察直言句被确认了,参与蕴涵的所有语句也就得到了间接的确认;如果被蕴涵的观察直言句被反驳了,参与蕴涵的假说群也就同时被反驳了[12](p13-16)。至于具体要修改或放弃其中哪一个假说,我们仍有相当大的选择空间。奎因在他的科学哲学著作《信念网》中曾谈到了合理假说的六大优点——保守性、谦和性、简单性、概括性、可反驳性和精确性。这六点同时也是我们在不同假说之间进行取舍所要遵循的策略。

必须要指出的是,虽然奎因是整体主义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但并不意味着整体主义是专属于奎因的。迪昂早在20世纪初就主张过整体主义。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奎因的哲学对手卡尔纳普也是主张整体主义的。我们在卡尔纳普出版于1934年的《哲学和逻辑句法》一书中可以读到:“一般说来,要检验单个的假说句是不可能的。单个的假说句一般说来并没有适当的记录句形式的语句作为它的逻辑后果;因此为了能演绎出记录句形式的语句,必须要用到其他的假说。所以,实际上检验所适用的并不是单个的假说,而是作为一个假说系统的整个物理学系统。”[13](p318)

五、对自然主义认识论的诘难及回应

自从被提出以来,奎因的自然主义认识论引发了大量的关注和讨论,甚至在当代西方哲学界发展出了科学派自然主义、规范自然主义和“文化派”自然主义三种类型。在众多的讨论中,奎因的自然主义所面对的诘难主要是循环论证和缺乏规范性。奎因从自然主义认识论的立场出发,分别对这两种诘难进行了回应。

(一)针对循环论证的回应

在基础主义认识论中,对认识过程的说明是不能援引具体科学中的成果的。既然具体的科学成果只有从认识论中所确立的自明原理中推导出来,才能取得合法性,那么我们在寻找这样一种基础的过程中就不能援引它,否则就会犯循环论证的错误。但在自然主义认识论那里,诉诸已有的科学成果并没有任何问题;因为自然主义认识论并不宣称要为科学提供第一原理,它只是在寻求对实际认识过程的理解,因而可以自由地运用一切具体的科学成果,只要它能起到帮助理解认识过程的作用即可。

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奎因对归纳问题的处理。奎因在归纳问题中区分出两个不同的问题:其一,解释问题——归纳法的运用为什么总的来说是成功的?其二,辩护问题——我们对归纳法的运用是正当的吗?在对解释问题的回答中,奎因援引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经常导致成功的天生的知觉相似性标准(这是自然归纳法背后的机制),才会在自然选择中占有优势地位,而那些在归纳中老是出错的生物则会在繁殖出新一代之前死去,它们身上的相似性标准也将被自然淘汰。因此,作为自然选择结果的现有物种,它们的存在就足以表明它们身上的相似性标准在过去的运用中从总体上看是成功的。奎因的以上解释在传统认识论看来,不免有循环论证的嫌疑。但作为自然主义者,奎因不必像基础主义者那样,只能从先于科学的第一原理出发来解释归纳法迄今为止一直是成功的这一事实,他解释的出发点可以是任何他认为合适的科学原理。对于辩护问题,奎因则表示是无解的:“由自然选择所铸就的知觉相似性标准解释了归纳迄今为止的合用性,但它对未来并不提供任何保证;自然是可能变化的。这些标准确实解释了人们仍然期待归纳在将来仍会合用的原因,但并不能证明(justify)这种期待的正确性……我的实际观点一向都是‘休谟的困境就是人类的困境’。”[5](p279)有人可能会问,在回答辩护问题时为什么不能像回答解释问题那样诉诸达尔文理论呢?这是因为,达尔文理论与辩护问题并不相关,它只能解释归纳法迄今为止是成功的,但是归纳法迄今为止的成功并不能保证未来的成功,并不构成对继续使用归纳法的合法辩护。

(二)针对缺乏规范性的回应

自然主义认识论对基础主义认识论的取代,既意味着其已从一些旧规范中解放出来①自然主义认识论不受“不能援引自然科学的成果来说明认识过程”这一规范的限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也意味着重新肯定一些旧规范或建立一些新的规范。不承认原有的规范,并不意味着自然主义认识论没有规范作用。自然主义认识论和基础主义认识论都认同经验主义的根本原则——我们的一切知识都来自感觉经验。不过在自然主义这里,这条原则已经被自然化了,即不再被看成一条先验的哲学原则,而被看成自然科学本身所确立的一个原理。它固然是描述性的,但同时也有规范性的功能:既然我们认为感觉经验是我们认识的唯一源泉,那么我们就不应该寻求心灵感应、占星术之类的旁门左道。

如上所述,当出现反常的观察结果时,逻辑只能告诉我们蕴涵这个反常观察结果的假说群中一定包含了谬误,但并不能揭示出问题的到底是哪个假说。如此一来,潜在的调整方案就有不止一种。问题在于,当反常的观察结果出现时,我们应该采取哪种调整方案呢?奎因在《信念网》一书中提出了一些建议:被接受的调整方案应该与既有信念尽可能少地发生冲突,应该尽量简单,尽量符合谦和性、概括性、可反驳性和精确性等的要求。这些建议和上面所说的对心灵感应等的拒斥一样,也有着描述性的基础作为支撑。比如,遵从保守性的忠告有防范风险的作用,它至少可以让我们不犯大错,而简单性的假说在同等条件下比起复杂的假说更有可能是真的[2](p62-79)。

综上,自然主义认识论并没有犯循环论证的错误,也不缺乏规范功能。对自然主义的诘难源于理解方面的不透彻。奎因对认识论的自然化处理具有革命性,自然主义也因此成为奎因哲学最显眼的标签,值得我们认真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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