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南乡村景观保护发展共生路径研究
2023-01-24吴韦成
吴韦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一、引言
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到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1-2]。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提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三高四新”唤醒了湖南对乡村建设的思考。乡村景观是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写照,也是乡村振兴“二十字”总要求的重要实施内容。在过去城镇化、经济化、工业化的建设中,湖南乡村地区空间结构与生态环境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及变化,较不利的则是村落布局、地形交通、水系植被等有形景观空间被干预破坏,而诸如民风民俗、乡土人情、地域特色等无形景观元素则被取代或是遗失,造成了乡村风貌的异样与无序,也搁置了传统乡村文化价值的传承与发扬。乡村景观是农村地域特色的重要体现,延续村落空间及地域文化,它们结合自然环境以空间方式呈现,表达人与场所的互动关系,也传达人与自然共生的美好构想。然而“保护”与“开发”是乡村景观建设中交织发展的两大难题,守护“旧”景观与开创“新”景观是两条逻辑路线和基本出发点。那么如何实现“新”与“旧”的共生,是乡村景观发展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同时作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方式,利用共生理论指导,使其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种价值得到最大收益平衡,这意味新旧生态景观共生必定具有独特的方式与路径[3-4]。
二、湖南乡村景观保护发展的内在觉醒:典型表征及困境问题
(一)湖南乡村自然景观“生态性”的损伤
我国在过去建设发展中,从农业大国到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经历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蜕变,湖南在建设中也紧随国家发展,彰显湖南担当。湖南的地理地势形态造就了这片土地多样的乡村自然景观,西有武陵山脉,南有五岭山脉,东有幕阜、罗霄山脉,湘中为丘岗,湘北是湘、资、沅、澧四大水系汇集的洞庭湖平原。丰富的自然资源不仅储备了优质的生态环境,也为农业生产、旅游开发、生活居住等方面提供了优势。但经济快速增长和城镇化建设也给湖南乡村生态环境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土地使用,而无序开发及过度开发造成大量的农田、林地、湿地、水域、滩地等土地资源遭到侵蚀,土地资源流失严重,自然地理斑块遭到损伤,降低了乡村生态环境价值。例如洞庭湖湖区作为“鱼米之乡”的主要粮食水产农业生产片区,常年大面积高强度地使用农药、化肥,加之农村治污能力薄弱,导致该区域生态环境出现了较严重的土壤污染问题。而在湘西、湘南矿区和工业区,由于过去粗放型发展和部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也迫使该区域自然风貌受到开采、工业排放带来的严重损伤;另一方面,城市与农村生产生活所产生的工业垃圾、农业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无处安放,大量被转移到了城郊与乡村,这种不合理的处理产生了连带反应,犹如病毒传播,出现侵蚀乡村生物、植物、地理形态、水系、村落结构等“景观细胞”为典型特征的“感染现象”[5]。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发展让人们享受了高精科技、便利交通、丰富物产等现代化成果,但乡村自然环境却“病了”,村民居住环境也变得“僵硬”,以前村里的那种“乡土味”少了。过去我们在乡村景观规划设计中,由于没有足够深入调查地理地貌构成及生物生态系统,加上不够深入的解读与感悟,乡村结构与自然环境的有机共生关系遭到人为破坏,使得“乡村地块”在整体环境中成为孤岛,缺乏与自然环境的联系,大量的半自然生境与生物景观的多样性在不断地衰退消失。
(二)湖南乡村聚落空间“城市化”的误解
自上世纪20年代以包豪斯为标志的工业时代的现代主义设计兴起,百年来全世界工业化发展推动着城镇化程度不断加深,而乡村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也深受城市化发展的“魅惑”,逐渐迷失乡村传统与特色,正发生着缓慢且不易察觉的转型与改变。这种变化是一种城市现象在乡村的“寄生”,不仅干扰破坏乡村聚落的原始结构与自然环境,而且误导人们对城市化的盲目追求,产生了对乡村文化、民俗传统及乡土风貌的摈弃。湖南超半数乡村集中在中部丘岗及北部平原地区,这些地区与城市相邻,景观姿态受“城市设计”“城市规划”的手法影响较大,在乡村规划与设计的取材、功能、形式、尺度、色彩等多种因素和审美取向上都无形地套用了城市模式,大量雷同的城市广场、欧式楼房、商业街道被嫁接在乡镇,这种不伦不类的模仿是乡村发展中人们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偏离,也是对城镇化发展的误解,脱离了乡村的朴实自然与独有的地方特色,还使乡村原有的聚落架构和景观层级的多样性受到了破坏。乡村发展上套用“城市化”模式并没能将人留住,大量的青壮年带着对城市的向往选择“逃离”,这种乡村伦理价值的改变使得很多村落呈现“空心化”,大量空置的房屋与荒置的土地让乡村聚落景观支离破碎、残败不堪。乡村聚落是物化的乡村景观,也是乡村历史发展的真实留影,是村落与人活动的印证,不可被误解的“城市化”进程将其简单覆盖。
(三)湖南乡村文化景观“地域性”的遗失
乡村文化是乡村当地的习俗、人情往来、伦理道德、宗室族群关系、礼制秩序、民间观念、宗教信仰等一系列非标准的乡村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的反映。乡村文化景观则是以乡村自然、半自然环境为基础,附加文化属性和人们乡村社会活动的社会、历史、艺术等综合性产物[6]。历史悠久、结构复杂的乡村文化景观,充分反映了乡村社会中人与地域的共生方式,具有丰富的地域多样性和独特的文化价值,它用物化的空间或装置形式承载着乡音、乡土、乡情以及朴实的乡村风貌。在新农村、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湖南乡土文化景观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与挑战,一方面,当前湖南乡村规划缺乏对农村的地方文化和环境特征的足够尊重与照顾,对传统乡村的山水植被、聚落布局、民居建筑、农田景观和生活常态的景观现象没有系统性分析,导致新建的乡村景观缺乏地域辨识性,打破了人们对乡村的历史记忆,脱离了乡民世代尊崇的“土地文化”的营造方式,丢失了“乡里乡亲”人情礼俗以及传统的“四维八德”价值观。许多乡村设计只照顾了乡村文化景观的空间形式,忽视了它体现的乡村传统文化和历史文脉,在现代设计思潮的影响下,人们纠结于乡村文化景观的功能与形式,困惑于乡村文化景观的时代表达,遗失了滋养的土地。另一方面,对于传统乡村文化景观缺乏保护意识,许多具有文物价值与传承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农村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与传承,如湖南少数民族聚集区较多,主要分布在湘西、湘南、湘东山区,以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为主的特色传统少数民族村落的民居建筑、村落结构、非遗工艺、农耕特色、乡风习俗等面临遗弃和逐渐消失等问题,乡村特色人文性景观逐步被“同质化”,其本身独有的特质未能在发展中被弘扬。过去的湖南乡村景观是“新建”大于“保护”,如消费主义对大自然无限地索取,用物质替代文化,用物质取代乡野,最终迷失了湖南乡村景观的湖湘地域文化气质和独有的文化底蕴。乡村不是发展的牺牲品,我们应该让乡村的“乡”与“土”留下来,让乡村文化的地域性得以延续。
三、湖南乡村景观保护发展的创新视域:“共生界面”的耦合条件
(一)乡村振兴的“政策性”条件
湖南乡村振兴正处在历史的新起点,面临挑战与创新,湖南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湖南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湖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关于统筹自然资源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关于抓好全面小康决胜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意见》等重要文件[7],主要阐明了乡村振兴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政府重要文件的发布为湖南乡村振兴的全面高质量发展,乡村景观提质升级提供了政策性的支持与执行保障。通过各项举措的分析与归纳,湖南在乡村振兴建设发展中,对乡村的自然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古村、三产与乡村环境的融合发展等问题都做出了具体性指导,明确了湖南乡村振兴发展的目标是基于生态环境健康、人居环境满意、产业环境安全及文化环境自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面真正振兴。政策是发展的先导条件,为乡村景观在生态、生产、生活的和谐共生提供了有效保障,也为乡村景观在规划设计中,如何将新兴乡村旅游产业、服务产业、农业产业与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半自然景观进行创新“嫁接”,形成“互惠共生”提供了明确引导[8]。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问题,难题在于如何在保护与开发中辩证发展,政策的兜底就是一道“红线”,让乡村景观在乡村发展中降低风险,始终保持良性的互利,最终实现“一体化共生”。
(二)GIS应用的“整全性”条件
GIS 是以地理空间数据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析方法,适时提供多种空间和动态的地理空间信息,用于管理和决策过程的计算机技术系统。自1963年诺基尔·汤姆逊(Roger F.Tomlinson)提出G1S 的概念以来,G1S 已经在许多国家的多个领域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并已越来越多地应用在园林规划设计的领域中[9]。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al Information Systems,GIS)是一种管理与分析空间数据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其空间分析功能为空间数据的分析与可视化表达提供了有效的工具,为大中尺度的景观规划设计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10]。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湖南乡村景观保护与发展建设中,涉及多种景观要素和相关数据,传统的考察调研方式无法满足乡村地理位置、地形、水、土、气候、动物、植物、人群结构等要素交织复杂的分析,GIS 在乡村规划中的空间信息查询与分析功能优势,可以为乡村景观中各项要素的融合关联及整合论证上提供科学且准确的基础数据与专题分析,从而为乡村景观的共生提供“整全性”的全盘考虑。正如伊安.麦克哈格(1an McHarg)的“适应性分析模型”[11]和菲利普.路易斯(Philip.H.Lewis)的“环境廊道概念”,将GIS 与其理论结合应用强调对场地的分析和评估构建共生景观条件。(1)分析共生条件。利用GIS 对乡村地理结构和景观结构进行分析,判别乡村景观的保护与开发层级。(2)规划共生结构。基于乡村景观层级,景观结构的建立需要对开发建设起到宏观控制。(3)转化共生条件。利用GIS 技术对乡村景观的村落建筑、结构、水系、山地、植物等深化模拟,提供虚拟方案进行共生转化,得出合理科学的导向结论。
(三)人地关系的“人本性”条件
在乡村中,依托于土地所有形式,人地关系体现在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含了人在处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所采取的行动,集中体现人对乡村各类环境的价值观、态度以及处理方法[12]。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依附-顺应-干预到走向回归,集中体现“天人合一”与“可持续发展”的哲理共性,审视了近代工业化发展所带来的问题[13]。随着时代发展,乡村人口与人才流失、“空心村”及文化失传等问题被我们所认识,时下乡村振兴意味着乡村发展向生态文明的自觉,在“绿色发展”和“守护一江碧水”等科学理念传递的过程中,湖南乡村人均的环境意识及综合素养得到长足进步,纠正了以往单纯的场地设计以及景观形式,通过对“人本性”作用重视,在乡村建设的规划与发展中增加人才培养职能,跳脱传统的发展模式,注重通过培养、引进等方式,配合多样的产业形式来留住人才的就地发展。利用各种旅游与经济产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促使大量的农村青年守住乡土、守住乡情,在乡村建设中感知乡村文化与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引入村民积极参与使其真正受益,确保乡村建设的观念一致性,让乡村生态建设不再是单边的行政强制行为,而是村民的自发责任与自我管理。协调乡村人口结构,体现人地关系的“人本性”,是乡村保护与发展共生的重要条件。
四、湖南乡村景观保护发展的实践探究:共生的恰切路径
(一)保障环境“有机更新”,扎牢生态宜居
在谋划乡村景观保护发展的时候,首先应该让乡村回归到“生态”“有机”“绿色”的整体环境印象,乡村风貌既然是乡村景观,就要体现乡村的价值观和乡土特色,到处能看到“绿色”生动的场所,例如原生村落、农耕场所、半自然生境、丰富多样的动植物等,能够让乡村的新陈代谢与生态链保持自然健康的状态。这种“有机更新”既强调环境的生态性,又注重人的活动空间与自然的沟通连接,能够在绿色生态的“红线”范围内承载人的生产生活。乡村的生态共生不是单一地到处给大地盖上“绿网”,孤立人们的居住区域,而是让人与自然在空间与活动中相互渗透,相互交融,形成交集。做好生态保障,一方面,不是把乡村轮廓延展到自然山水中去,而是让村落斑块景观与自然地理景观和谐共生;另一方面,要用“绿水青山”的理念营造乡村环境,与乡村的结构、尺度、功能有机结合。湖南有较好的自然资源基础,近年来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也有显著成效,从湘、资、沅、澧水域的治理,到洞庭湖湿地与湖域的改善,再到湘西地区的村落保护,以及湖南整体生态的“共抓大保护”,都体现了湖南对环境“有机更新”的认识,对生态共生发展的重视。湖南的乡村要将好山好水好风景的优势融入到乡村景观中,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让环境“有机更新”,为人、村落、农田、山水、产业等要素融合的乡村共同体和谐发展提供生态基础,让生态共生推动湖南率先塑造绿色乡村的优美格局。
(二)提倡聚落“旧村新生”,促进空间治理
乡村在城市化发展的冲击下,其传统面貌正面临消失转变,很多传统乡村宅基地被洋房、别墅、庄园等所占用。人们为了满足现代化生活需求,不假思索地拆掉老宅,迫使具有鲜明风格的乡村民居遭到破坏。乡村的道路走向、民居形式、建筑风格、村落布局、自然环境、人群结构等反映聚落的完善程度,从建筑功能与形式的共生界面视角分析乡村聚落新旧发展的关键问题,可为现代生活需求与老旧民居、公共建筑的“旧而新生”优化找到突破口,又能明确乡村聚落空间重构的重点内容,为“绿色低碳”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行的理论参考[14]。与当前乡村大肆“拆旧建新”相比,“旧村新生”从传统民居与现代建筑共生视角出发,尝试从聚落结构、建筑功能、样式形态、材料应用的内在设计关系及其乡村发展目标构建共生界面条件,进而指导乡村聚落空间重构路径,是传统乡村聚落适应现代发展需求的柔性转变策略。乡村聚落的“新生”不是“新建”,是老旧建筑或场所的旧物新用,抑或是传统样式与文化内涵的推演创新,由于聚落结构与人地关系的复杂性与动态性,需从村民需求、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等多视角深入研究聚落重构方式。乡村的“旧而新生”需要根据场地进行差异化分析,以重视民族文化的承载和乡土人文的保护,湖南有50余个民族,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11 个,不同的地域和人群结构造就了不同的乡村,其目标是实现新旧聚落景观的共生,实现传统与现代的跨代交融,构建老村新景的乡村聚落。
(三)挖掘乡村“精神内核”,延续文化传承
朱熹在《观书有感》中所说:“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乡村的“精神内核”必然要从乡村文化起源中去寻找。乡村文化作为一种传承乡村风俗礼制、思想道德和习惯秩序的载体,体现着地域独特性和文化差异性,并在历史发展中延续流传,成为影响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思维观念,涵盖了物质与非物质遗产资源,形成了基于地理形态的村落物化符号与宗族血缘精神图腾,反映了乡村社会的精神特质。乡村文化景观设计在本质上是开放性的文化体系创新及创建的过程。对乡村文化景观设计的研究不仅要从家、社区、城乡到关注整体系统中的自然环境,还要关注人居环境中没有空间边界的“居”,彰显因人而居的地域文化和人文精神,反映出不同区域人群之间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和文化差异。乡村空间具有层次性,由物态、生态、文态、活态等综合因素组成,单体建筑和院落等在群化、序列化和网络化的结构中,形成一个具有地方感的整体“空间性”,而其内在本质是主体人的价值,场所的内在精神、人的身份及观察视角密切相关[15]。研究乡村“精神内核”的发展历程,探索挖掘不同视角,对延续文化传承起着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乡村文化在现代化发展下的新旧文化共生,树立正确的乡村文化景观价值观与审美观,拒绝“西方思维”与“城市化”的洗礼,避免乡村文化的断层与乡村传统核心价值的迷失。乡村精神内核传承与乡村景观文化内涵的表达实质上是“记得住乡愁”语境景观建构的过程,是历史传统与当代思想、审美意识与价值观念互动之间“融合共生”的过程,也是人们生产生活可持续发展的体现。
(四)助燃产业“再生优化”,驱动景产交融
乡村景观与乡村产业的交融发展,是乡村生产性景观建设的重要实施内容。过去乡村产业主要是以一、二产业占主体的产业模式,三产作为辅助发展占比和受重视程度不高。随着我国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旅游、民宿、电商、研学、农耕体验等多种新型产业成为促进乡村发展的“顶流”产业,大量的市场资本作为乡村产业的助燃剂,催化乡村景观由“旧而新生”走向“新而再生”,向现代化发展。湖南乡村产业种类繁多,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整体受地理地势影响,土地资源分配不均衡,可发展的产业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规划设计,不能一概而论,因结合乡村整体景观风貌的定位与发展,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优化组合景观资源,结合已有产业构建多层次的景观风貌。具体路径应为:(1)湖南乡村产业要根据区域发展定位,利用区域乡村产业原有优势进行优化,突出产业特色,结合乡村景观“风貌图”进行对接融合,让产业与景观有机融合,并体现时代发展的特色性与前瞻性;(2)促进乡村淘汰产业再生转型,重点改善老旧产业遗址与污染产业对乡村景观的破坏影响,恢复生态环境,以各地区乡镇的资源为基础,大力建设好乡村乡土的特色景观,让乡村生态景观为湖南乡村产业守好发展“红线”,也为湖南乡村产业提升“绿色低碳”的竞争力;(3)乡村产业规划发展要注重与乡村景观共生所产生的额外价值,促使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形成景观与产业集成一体的产业类型,将产业结构转型与乡村景观提升进行捆绑,促成乡村各产业的交叉合作,丰富产业的多元与景观的层次,让乡村的生产性景观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促进湖南乡村产业兴旺与人们生活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