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艺中的广东力量:从产业优势到文化优势
2023-01-21郑焕钊
文/郑焕钊
一、广东网络文艺:地位与瓶颈
第一,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以其“开风气之先”的开拓精神,成为全国网络文艺最早的发源地和网络文学作家的重要孵化地。2001年11月,广东阳江的林庭锋和台湾籍人士罗森等一众玄幻文学爱好者,在“西陆”网络论坛一同发起“中国玄幻文学协会”(CMFU),中国大陆原创网络文学的“拓荒”由此开始。2002年6月起点文化传播公司在阳江成立,影响中国网络文学进程的“起点中文网”正式运营,并探索中国网络文学的阅读消费制度(付费阅读、会员制度)和文化出海(“起点国际”)。在它的影响下,广东成了网络文学的热土。著名网络作家如当年明月、南派三叔、天下霸唱、慕容雪村、李可等,都从广东起步。后续网络文学新生力量也不断出现,多年来,广东网络作家数量和企业数量基本位居全国第一,涌现出丛林狼、厌笔萧生、天堂羽、南陈朝、夜独醉、阿菩等网文大神。近年来,广州、深圳、东莞、茂名四地作家大量涌现,形成了广东网络文学的“四小虎”现象。除此之外,广东还是在全国最早探索网络文学主流化建设与发展的省份,全国最早成立了省级网络文学作家协会,创办了全国第一份网络文学专业期刊(《网络文学评论》),后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需要更名为《粤港澳大湾区文学评论》),最早将网络文学纳入省级“鲁迅文艺奖”的评奖范围等,显示出推动网络文艺发展的制度创新优势。
第二,依托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广东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以网络游戏、数字动漫、电竞产业、数字音乐为主体的网络文艺,迸发出强大的产业优势,成为全国网络文艺生产的中心。网络文艺是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是文艺与技术、媒介、商业高度融合的产物,强大的文化产业基础和完整的文化科技融合产业链,是促进网络文艺发展的必要条件。在这方面,广东拥有坚实的文化产业发展优势。作为全国文化产业的第一梯队,广东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连续18年领先全国。近年来广东立足前瞻视野,布局文化科技新兴业态,聚焦做强文化科技集群优势。凭借着庞大的产业规模、强大的集群效益和文化科技的融合优势,广东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数字文化生产强省,尤其在网络游戏、电竞产业、数字动漫、数字音乐等方面,广东不仅有腾讯、网易、三七互娱、奥飞等头部游戏动漫企业,欢聚集团(YY)、虎牙、网易CC直播等一批电竞直播龙头企业,酷狗音乐、荔枝FM等数字音乐龙头企业,更拥有完整的研发、运营、直播等产业链条优势。无论是从业规模还是产值规模,都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广东集中了全国37.7%的游戏产业人员,31.6%的全国电竞从业人数,以及全国规模最大的原创音乐人。经济规模上,2020年广东电竞产业收入达1197.6亿元,占全国总产值的75.56%;2021年广东网络游戏以2300多亿的产值占据全国总产值近8成;[1]而在数字音乐方面,单数广州一市,其产值就占全国的1/4。除此之外,广东游戏企业对国内游戏企业的投资占比为41.8%,借助资本的介入对全国游戏产业产生重要影响。毫无疑问,广东已经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网络文艺生产的产业中心,网络文艺也已经成为广东影响全国乃至全球的力量新秀。
第三,在文化输出的层面上,凭借着外向型的经济优势,广东成为中国网络文艺海外输出的重要基地。数字贸易是广东外贸的重要构成部分,2016—2021年,广东省数字贸易进出口额年均增长率为14.2%,从贸易逆差394.9亿美元转为贸易顺差2.7亿美元。2021年,广东省数字贸易进出口规模已超800亿美元,位居全国第二。其中,数字贸易出口规模实现407.5亿美元,同比增长27.7%,占全省服务贸易出口规模的比重为51.5%,与世界平均水平(52%)基本持平。[2]依托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首批为天河区,第二批为番禺区),广东加快推进互联网、虚拟现实与数字媒体的融合发展,加大高质量数字内容产品供给,推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电子竞技、数字音乐等数字内容的创作生产,通过打造境外出海平台和生态系统实施文化产品的本土化,推动网络文艺的“出海”。据相关数据显示,广东网络游戏产业规模占全球的18.5%,[3]2021年广东省网络游戏出口规模达到389.2亿元,同比增长22.6%,占全国游戏出海总规模的33.9%左右。[4]其中,像三七互娱这样的游戏公司,早在10年前就开始布局海外市场,目前已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超过120款移动游戏,包括《斗罗大陆:魂师对决》《叫我大掌柜》等精品游戏在海外市场引发火爆的同时,也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力量。[5]
但毋庸讳言,广东网络文艺的力量与优势更多呈现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文化的影响力方面,目前仍存在着如下问题:首先,相比于浙江、上海等地在网络文学、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等方面精品迭出,产生全国性的文艺影响力而言,广东网络文艺仍存在有“高原缺高峰”的局面,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网络文艺作品和作家、艺术家仍数量较少,高端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人才仍非常欠缺;其次,从网络文艺所发挥的对经济社会的文化引领方面,广东网络文艺与传统文化和主流文化的跨界融合还远远不足,网络文艺在赋能广东文化的整体发展上仍有较大空间;再次,在高端文艺文化人才层面上,广东是网络文艺人才的孵化器,但还不是“宜居地”,特别是网络文学作家外流江浙沪现象较为严重,客观上体现了广东网络文艺发展制度环境和人文环境建设仍存在薄弱之处;最后是文化力量的介入和引领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相比于其他省份,广东无论是网络文艺的学术组织、研究机构还是智库平台建设仍较为欠缺,针对广东网络文艺的批评实践和理论研究没有得到重视。
从总体上言,广东网络文艺的发展,是以市场力量和产业发展的驱动为主导,较好地借助市场机制推动产业的壮大,但是文化介入的力量存在明显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广东网络文艺的精品生产、文化影响和人才吸引。可以说,文化影响力与产业影响力存在着明显的不匹配,其强大的产业优势仍未能真正转变成为广东独特的文化优势。
二、当下网络文艺文化形态与文化生态
如何将广东网络文艺的产业优势转变为文化优势?这需要立足当下网络文艺的文化形态与文化生态,不再只是将网络文艺视为一种与主流文化不同的亚文化形态,而是从其主流化发展的逻辑中,来寻找网络文艺广东力量的文化蓄能的视野与方法。
其一,不同于单纯的民间性与商业性,网络文艺是网民自发与产业介入的协同发展所催生的新型的融合文化形态,而在技术、媒介与产业的共同作用下,其生产、传播和消费的相互渗透与高度一体,形成网络文艺互动共生的文化生态。如何定性网络文艺,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实际上,早期网络文艺的发展具有极强的草根性特征,但随着商业模式的建构与产业资本的介入,网络文艺主体上已成为商业通俗文艺的重要构成部分。然而,由于网络文艺不同于传统商业类型文艺的媒介互动性与社交性特征,凸显了受众、用户等接受者在网络文艺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过程中的突出作用,这就使其显示出既不单纯等同于民间文艺的民间性,也不单纯等同于文化工业的商业性的混杂特征,可以说规模庞大的网民的自发创作催生文艺的新类型与表述的新方式,而产业和资本的介入推动该网络文艺类型的规模化快速发展,网络文艺成为用户参与所展现的民间性与商业通俗文艺的商业性融合的形态。互联网媒介的即时互动功能、社交媒介对互动展示的技术激励、流量经济对用户深度互动的商业建构等,驱动着网络文艺生产、传播与消费关系的不断重构。如果说传统文艺报刊、影视的时空与物质制约,使其生产者、传播者和消费者分别处于不同的环节阶段与物质时空。彼此相对区隔和独立的话,那么,网络文艺的上述技术、媒介和商业机制,极大地激发了三者之间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尤其在社交媒介中形成“生产—传播—接受”的高度一体化,形成网络文艺对用户日常生活的全面渗透。这种融合特征,正是文艺时代特征的重要表征:网民的自发性不仅构成了网络文艺新类型、新特征不断涌现的内在发展动力,这种自发的互动更成为塑造网络文艺与大众日常生活深度渗透关系的基础,而正是网民自发性与产业介入两者的协同发展,使网络文艺在社会中的位置显示出其复杂性。
其二,文化科技的深度融合、网络平台的粉丝集聚和数字文化的跨界发展,共同带来网络文艺的“平台化功能”与“体制性影响”,成为改变当下中国文化与文艺发展的深度文化逻辑。文化科技融合所带来的文化发展的驱力与文化形态的改变、粉丝集聚与网络传播所带来的文艺供给逻辑的不同,以及跨界发展所带来的文化与生活的关系的重构,使网络文艺愈来愈成为一种具有“平台性”的文化生产体制,深层次地改变着包括网络文艺和主流文艺的生产与消费逻辑。之所以不用“载体”而用“体制”,就在于“载体”不如“体制”那样生动地揭示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融合过程中,从内容生产、传播方式到消费接受的文化逻辑和文化生态的全方位的改变。“后疫情时代”传统文艺形态或主动或被动与数字文化和直播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网络文艺对传统文艺的深刻影响。因此,在我看来,网络文艺的文化生态已不能用“亚文化生态”来表述,正是在于网络文艺所发挥的这种“平台性功能”和“体制性影响”,使其越来越成为主流文化生产和传播的主要力量。尤其在创意产业发展的时代,经济的转型升级、乡村的脱贫致富、社会价值的塑造,无不借助网络文艺所发挥的多层次跨界联动的力量。这就使网络文艺的界定,已不能作为一种单纯的文艺类型、一种与精英文化或主流文化相区别的商业通俗文化来理解,而应视为新时代主导性的文化生产逻辑来理解。
其三,在网络文艺用户规模全覆盖的背景下,无论从监管、产业到公众,网络文艺与主流文化已经形成“双向奔赴”的融合格局,日益成为当下文化的主导形态。随着近10年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中国网民数量已超过9亿,网络也成为当下中国文化最富有活力的生产和消费空间。以网民的自发性生产为起点,企业和资本的介入、推动为驱力,包括网络文学和网络影视、电子游戏和网络电竞、数字音乐和短视频等在内的网络文艺,已经成为当下参与人数最多、产值规模巨大、影响日益广泛的文艺形态和文化形式。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包括弹幕在内的发端于网络文化的各种亚文化形式,已经愈来愈被其他文化所借用而普遍化;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文化对年轻人的深刻影响,国家层面上,网络文艺与青少年的成长已经上升为一个涉及塑造未来中国主体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行业本身,都试图摆脱其亚文化的性质,而促进网络文艺的主流化,并日益成为一种新的主导的文化生产逻辑。
三、从产业优势到文化优势
我们需要立足“网络文艺作为一种主导性的文化生产逻辑”这一新认识,来思考广东网络文艺的文化优势的发挥与文化力量的激发的问题。
首先,加大力度扶持网络文艺精品创作,使广东网络文艺真正成为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艺精品的创作中心。网络文艺以其独特的文化形态和文化生态,成为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极强的文艺形式,随着媒介融合和文化融合的逐渐增强,网络文艺领域毫无疑问已成为中国文艺的主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这是指导网络文艺精品化创作的根本要求,创作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艺精品,必然成为中国网络文艺的创作方向,从而更好地发挥网络文艺传播力强的优势。作为中国网络文艺的创作生产的中心,广东网络文艺及其更庞大的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只有从根本上满足这一要求才能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因此,加大加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广东网络文艺精品的创作,就需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行业指引、学术研究和文艺评论的力量,引导广东网络文艺从市场驱动向文化驱动与市场驱动共同作用的方向发展。
其次,要在全局性的文化发展格局和文化生产逻辑中,推动网络文艺与各种文艺形态和文化形式的深度融合,既守正、开新,又协力发展。在日益“平台化”和“体制化”的网络文艺发展趋势下,网络文艺的生产传播和消费高度一体、彼此渗透的逻辑已经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深层肌理之中。广东网络文艺要深入认识网络文艺的主流化趋向,及其作为一种主导性的文化生产逻辑的内涵,撬动网络文艺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系统性影响的力量,促进广东网络文艺作为以岭南文化为中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平台,发挥网络文艺对各种类型的传统文化的技术赋能与形态创新的重要作用。实际上,这方面目前已有不少探索与实践,如广东网络游戏《我是画卷修复师》中,将广彩、广绣、广州榄雕等16个极具广州特色的非遗项目,以画卷拼图的方式进行展现,寓教于乐。《我是大掌柜》以《清明上河图》为蓝本进行设计,融合宋朝的市井、雅集、山水、茶事、龙舟、皮影戏等元素,一经上线就凭借精美画风“出圈”,实现游戏收入7亿元,推动中国文化的传播。《率土之滨》打破日本对三国类游戏的垄断,激发日本玩家用文言文邮件的形式写“檄文”,在社交媒体上举行了日本版的《中国诗词大会》等。又比如,广东舞剧《醒·狮》在四川大剧院的线下演出因为疫情影响改为线上直播,在短短48小时,就在社交网站获得1000万人次关注,吸引300万人围观,观众覆盖三十多个省、市和自治区。这种传播效应正是网络所带来的。
再次,如何改变广东文化长期存在的“过堂风”现象,使网络文艺真正在广东能够“沉得下去”和“立得起来”,成为广东文化发展的新标志和新高度。20世纪八九十年代,广东依靠改革开放的政策优势和开放风气,凭借港台文化传入内地的窗口,成为国内流行文化的发祥地,产生了全国性的影响。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发展,早期聚集于广东的文化人纷纷北上,文化人才的外流曾导致广东文化影响力的下降。网络文学的发展,似乎也重复了网络作家在广东成长,成名后外流的问题。因此如何建设真正吸引网络文艺人才的制度环境与人文环境,成为制约广东网络文艺发展的关键问题。理查德·弗罗里达在《创意阶层的崛起》中曾指出,对创意人才而言,除了工资收入、技术发展等条件外,创意人才还特别注重区域环境,而具有多样性和包容性的“人文环境”对吸引创意人才集聚具有重要作用。[6]近年来,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等城市不断完善城市人文环境建设,比如深圳不仅对标世界发达的文化城市的硬件设施“查漏补缺”,更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实力、文化科技集聚的产业优势,以及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创造适合文化人才聚集的各类条件。然而,像浙江那样为网络文艺的发展,专门出台一系列包括人才引进、税收优惠、空间聚集和精品扶持的政策,在广东仍然没有出现。立足网络文艺作为未来主导性文化形态的前瞻认识,如何借力网络文艺的产业优势来创造和发挥文化优势,人才制度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建设亟待进一步破题。
最后,面对网络文艺作为一股崭新的广东力量的崛起,以及网络文艺的平台性功能和体制性影响,我们必须发挥文化力量的介入作用,以引导网络文艺的发展。网络文艺从根本上表征着数字文化时代文化的新形态、新规律与新经验,不仅从根本上代表了一种技术与媒介时代的集体性的想象和体验方式,更是深层次理解“Z世代”群体深层次的心理情感结构的重要载体,而且以其与产业资本、商业形态和技术形式的深度关联,成为整体性、系统性地理解我们这个时代社会文化的样貌和结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加强网络文艺的批评理论研究,既是因应国家文化治理的战略需求,未雨绸缪地发展和解决文化安全问题的需要,也是引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的风向标,能够帮助文化企业和创作者总结创作生产规律,及时发现文艺作品和文化产品中存在的问题。一种产业的发达和文化类型的发展,总是需要建立其相关的学术场域和文化场域。在这方面,我们期待广东能够更加重视专门性的网络文艺研究机构、学术平台和智库的建设,从而发挥学术文化场域对本地网络文艺发展的作用。
注释:
[1] 据广东省游戏产业协会发布的《2021广东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21年广东游戏收入为2322.7亿元,占全国营收的78.7%,占全球网络游戏营收规模的25.9%。
[2]《数字贸易、文化贸易齐头并进 主宾省广东亮出双名片》,https://m.thepaper.cn/baijiahao_19759591 [引用日期:2022-10-18]。
[3] 洪晓文:《广州抓好数字文化“风口”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21世纪经济报道》,2022年3月19日。
[4] 数据来自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网络游戏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分析报告》,https://bg.qianzhan.com/report/detail/300/220705-36b64951.html [引用日期2022-10-17]。
[5]《三七互娱积极探索前沿科技与文化融合》,《广州日报》,2022年10月10日,第9版。
[6] [美] 理查德·佛罗里达:《创意阶层的崛起:关于一个新阶层和城市的未来》,司徒爱勤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本,第286-3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