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法自然”受到的启示
2023-01-15张清华
◎张清华
《道德经》中有一段名言:“有物混成,先天地生……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段话有两个要点,一是天地有不依存于任何主观意志为转移的道,即规律;二是人只是客观的四维世界——规律、天、地、人中的一维,人须遵循自然的一切规律,方有万物与人的和谐共存。
因为道家思想的影响,中国文学中很早就有关于自然的探究,以及道法自然的思想。这使得我们的诗歌很早就注重描绘自然,且在其中表达“人的有限性”的感慨,这种情绪成为山水诗和一切诗歌写作中最常见的主题。在山水诗的源头之作,曹操的《观沧海》中,即充满了对于自然的无限敬畏,以及个体生命的“在场”的感喟;这种愁绪后来演化为了李白《将进酒》中所说的“万古愁”;也典型地反映在张若虚“孤篇盖全唐”的《春江花月夜》中。联系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所论述的观点,中国古代的诗人,不但在诗歌中书写赞美了自然,而且深刻地寄寓了关于存在、此在、永恒以及人的主体生命自觉的哲学思考。这使得中国诗歌在世界文学中成了独具高格的、具有强大哲学思维与质地的诗歌。
在现代,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自然界与人类关系的“异化”成为日益显著的问题。人类无休止的发展诉求与自然所能够承受的一切之间,开始发生越来越严重的冲突。对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告诫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这些思想为当代的生态哲学观提供了指导性的方向。
文学是人类表达正义诉求、传递思想情感、寄托与自然关系的思考的古老方式,也是唤起我们正确的生存观,激发我们理解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共处,以使我们的生存可以永续的重要与最佳途径。中国是有着悠久的生态文明思想的国家,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的发展,我们的社会已形成了关于科学发展的广泛共识,将生态文明建设置于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同样重要的地位,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在当代文学的历史中,我们与自然的关系的理解,大约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可以叫作“进军自然期”,我们的文学主要是表达对于社会和自然的改造诉求,关于自然的思考必然是较少的,因为我们更希望“改天换地”,对落后的生产力进行改造;尔后是20世纪80年代至世纪之交的“危机反思期”,经过几十年对自然的攫取和改造,生态出现了急剧恶化的趋势,所以作家们很快意识到需要重新唤起对于自然的尊重和敬畏。在知青文学和寻根文学——如梁晓声关于北大荒的小说、张承志关于西北黄土高原的小说中,自然意识首先出现了觉醒;莫言的《红高粱家族》等小说中,表达了对祖先生存、与原始自然和谐一体的生存的深切怀念;张炜的《九月寓言》和《刺猬歌》等作品中,表达了对于人为毁坏自然的愚昧行为的反思与愤慨;另外,贾平凹、韩少功、阿来、格非、迟子建等大量优秀的当代作家,都表达了类似的意识。第三个时期是近十年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中国文学开始具有了更高远的眼光,从宇宙的视野、现代科学的角度,深度思考人类的生存与未来,像《三体》和《流浪地球》等影视作品,标志着我们的生态文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生态思维极大地丰富了当代文学的内涵,促进了中国文学的人类视野,并且成为一种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体现着东方的古老智慧。相信生态视角将会越来越成为当代作家的一种强劲的思维动力,也将会对我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更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