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电商发展促进作用分析
2023-01-14郑淑君
刘 娟 郑淑君
(广东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一、引言
(一)研究意义和背景
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电子信息技术的成熟与普及,跨境电子商务成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促进国际贸易的高质量发展,国家推出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政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作为制度改革的关键,通过降低通关成本,放宽进口监管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实现降低交易成本。2020 年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中国海外商品进口展览会”开幕式上指出,促进中国跨境电商等新产业新模式的加速发展,积极培养国际贸易新动力。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分析其贸易便利化政策实施的效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定义起源相对较早,对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研究范围也相当广泛,Wilson 等人(2003)首次给出了贸易便利化指数,并深入研究了在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与贸易流动之间的具体关联。[1]随后,孔庆峰等(2015)根据《贸易便利化协议》中的条款,以及“一带一路”沿线亚欧各国间经贸发展的新特征,将贸易便利化评估的一级评价指标设定为口岸运输、通关环境、监管环境等,并细分至二十二个二级指标。[2]朱晶等(2018)则提出利用港口效率、通关环境、制度环境和商业环境等主要模块中的指标对贸易便利化具有良好的计量效应。[3]而杨逢珉等(2019)利用港口效率、通关环境、制度环境和电商四个评价指标,建立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便利化评价指标。[4]
目前对跨境电商的研究多集中在发展现状和趋势上,关于跨境电商与贸易便利化关系的文献,大多是定性的对于两者之间关系进行分析讨论。陈希等(2016)指出中国在开展跨境电商这种贸易新模式的试验,有利于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5]李芳等(2019)则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建立跨境电商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并健全跨境电商的有关规章制度,通过创新推进国际贸易便利性举措,提高通关速度、减少审批比例,从而提高监管技术水平,提高海关监管效能。[6]张锡宝、石以涛等(2020)则发现了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可以推动跨国电商的蓬勃发展。[7]
相关定量研究主要是以中小企业和交易伙伴国为研究对象,柴利、董晨(2018)利用引力模型,证实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措施对国内跨境贸易出口的影响很明显,不同国家的措施对国内各个区域出口贸易的影响也是不同的。[8]陆露(2018)依据我国四十个主要交易合作伙伴国实证调查,进口国贸易便利性的提高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生的正向效果最明显,其中以高收入发达国家的市场规制环境提高的效果最为明显,而其他发达国家的电子商务改善所产生的正向效果也最明显。[9]
综上,现有研究多针对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以及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鉴于目前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有必要研究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发展状况,进而分析贸易便利化水平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关系,寻求推动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之策。
二、跨境电商综试区与贸易便利化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现状
据海关总署统计,2017 年至今跨境电商市场扩大了将近十倍,2021 年进出口总额达1.98 万亿人民币,同比扩大了15%。为推动跨境电商的良性发展,截止2022 年2 月,我国先后建立了六批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布局上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广,基本覆盖全国,形成从东到西连接着海陆空的发展布局。二是区域重点突出,以广东、浙江、江苏等主要外贸大省和北京、上海、重庆、天津等直辖市为中心。三是发展梯度丰富,有明显的边境沿海城市,也有内河枢纽城市;主要城市具有突出的外贸优势和鲜明的工业特色,综试区对促进区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综试区贸易便利化
贸易便利化政策是一个区域内国际贸易环境的重要体现,一直贯穿于产品从生产、流通、分配到消费的各环节中。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无票免税”政策、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通关便利化政策等让各综试区在物流、支付、法律、税务、人才等方面享受便利。随着贸易便利化的各项政策深入实施,各地也积累了很多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比如为提升跨境人民币支付效率,西安跨境电商综试区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B2B 综合性服务平台“通丝路”。
将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贸易便利化政策的主要研究对象的原因如下:首先,综合实验区的战略地位比试点城市要高,并将在原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加以提升和创新。综试区在具体工作的开展上较规范完善,在政策走向上也更具有代表性;第二,国家逐步实施这一模式,具备“准自然实验”的特性,为实证分析研究提供了样本。
三、实证研究
(一)模型的设定与变量说明
1.模型的设定
考虑到统计的平衡性和数据的可得性,所选取的样本为前三批综试区,其中处理组、对照组的综试区城市分别有13 个和22 个如表1 所示。
表1 样本综试区城市
基准模型设置如下:
模型中的Yit 代表被解释变量,指的是第i 个综试区在第t 年的电商发展水平。treated×policy 是分组虚拟变量和政策实施虚拟变量的交叉项,其系数β 说明政策实施的净效应。控制变量为Zit,代表了城市规模、交通发展水平程度、基础建设、贸易发展程度、信息化程度、第三产业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对外联系程度,εit 为扰动项。
2.变量说明
(1)被解释变量
考虑数据可获得性,跨境快递总量的统计数据中能够间接地了解跨境电商发展状况。选取2013—2019 年的数据,从总量与人均两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2)核心解释变量
该模型的解释变量是政策变量和分组变量的交叉项,交叉项的系数β 指通过两次差分的结论,代表了贸易便利化政策实施所形成的净效应。其中treated 是分组虚拟变量,如果i 城市为处理组(即有政策的城市),那么赋值分析结果为1;如果i 处于对照组(即无政策的城市),则其权重赋值为0。policy 则是对政策的实施虚拟变量。对于处理组的城市,杭州在2015 年成为全国第一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故在2015 年之前赋值为0,在2015 年及之后赋值为1;2016 我国成立十二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故这十二个城市在2016 年前的权重赋值均为0,在2016 年及之后的权重赋值均为1;2018 年我国成立第三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因此在2018 年之前、之后的权重赋值分别是0 和1;对于对照组的城市,由于一直无政策,所以policy 项是0。
(3)其他控制变量
为了有效控制其他因素对综试区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影响,选取八个重要经济指标作为关键控制变量。参照相关研究,城市规模在一定意义上代表着城市各类经济社会资源的整合水平,为跨境电商的发展奠定基础,城市规模以人口数量来代表;城市交通发达程度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着跨境电商的未来发展,以公路货运量来代表;同时以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进行了说明;由于跨境电商是在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新兴交易形态,所以用进出口总额、互联网用户数分别代表了贸易发展程度和信息化程度;第三产业发展程度可反映出城市的软实力,比如完善的服务平台将会助力于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以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来对其进行说明;此外,经济发展水平、对外联系程度代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以上相关数据来源于各市历年统计年鉴,如表2 所示。
表2 相关变量及含义表
对于缺失数据则以均值法弥补,在回归时采用对数化方法对数据信息加以处理。描述性统计如表3 所示,可以看出各数据数量级相差不大,且不存在异常值。
表3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实证分析
1.平行趋势检验
在实际应用中,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政策评估的一项关键前提条件是处理组与对照组之间在事前不存在系统性差异,即处理组与对照组之前必须有一致的变化趋势(即“平行趋势假设”)。如果综试区城市中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在政策实施前就比非综试区城市发展得更快(或更慢),会造成模型预测结果不正确,所以必须进行共同趋势检验。将采用回归法来进行检验,回归模型设计过程如下:
其中,treated 为分组虚拟变量,policyj 是年份虚拟变量。在政策执行之前有3 个年份虚拟变量与分组虚拟变量相乘得到的交互项,互动项系数所表示的是某年处理组与对照组的差别。假如这三个互动项系数均不显著甚至不联合显著,则表示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在政策执行之前并无系统性差异,满足共同趋势假设。表4 为回归后的结果。before3 到before1 分别代表政策实行前的第三年到第一年的对照组和处理组之间的差异,before3到before1 之间都未经过显著性试验,即贸易便利化政策推行前后的处理组和对照组之间无明显差异,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即综试区的政策评估问题可以使用双重差分法。
表4 平行趋势检验
2.结果分析
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基准模型(1),加入控制变量后回归结果见表5。其中,第1、2 列为未加入控制变量时的回归结果,第3、4 列则加入控制变量。结果显示,无论是否加入其他控制变量,政策和分组变量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贸易便利化政策对综试区跨境电商发展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此外,增加控制变量之后,r2 值较高,表明模型的拟合很好,同时也证明有必要增加控制变量。
表5 回归结果
结果显示,政策和分组变量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这表明贸易便利化政策对综试区跨境电商发展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此外,城市规模、贸易发展程度、信息化程度、第三产业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对跨境电商发展影响显著。增加控制变量之后,r2值较高,表明模型的拟合很好,同时也证明有必要增加控制变量。
四、结论与建议
近年来,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为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为了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国家推出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政策举措。研究结论证明:一系列便利化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商产业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的便利化扶持力度,在出台税收政策时注重其操作性与部门协调性,并逐步拓展跨境电商试验口岸,在商品通关、检验检疫、出境退税及结汇相关政策措施等予以精简程序、量化明确,达到简、快、省的大通关模式。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与指导企业发展。
第二,建立跨境物流系统。在国内主要口岸城市设立专业的跨境物流园区,同时引入优秀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给予跨境物流园区一定政策优惠以减少中国境内路段的物流成本,并充分发挥国外物流代理企业在全球网络、管理国外仓库和物流分拨的能力,进而减少物流成本。建立国外仓库要求国际政府间组织协助评估通关程序,测算建立国外仓库的成本并使其最小化,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共享国际资源。另外,创新建立第三方物流公司管理模式,如采取兼并重组、委托代理经营等形式,进一步研究并建立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求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新管理模式。
第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资,逐步建立与全球有效衔接的信息化网络平台,确保中国互联网与全世界互连相通,为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增强中国跨境电商基础信息管理规范化,建立全国统一信息技术标准规范体系,以提升线上贸易的有效性,同时确保了信息系统、资金管理的安全性,为中国跨境电商发展创造更完善的服务设施。
第四,总结经验并发展新模式。在既有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试验城市等基础上,研究总结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并深入探讨试验地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继续优化试验地区的未来相关政策措施,从政策、立法、规范体制和支持等各方面完善和提高。贸易便利化政策效果表明,相关政策试点经验将能够继续地向更多非试验区地区推进,扩大贸易便利化的推进范围,促进跨境电商发展。
第五,建设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完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引进并使用跨境电商通关业务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结汇出口退税等政策,为中小型外贸企业带来通关便捷。同时,方便地方政府部门对小额跨境电商实施监督,建立跨境电商整体综合业务信息系统,进行通关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与整体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大数据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