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问题与对策
2023-01-11陈美兰易君霞
陈美兰 易君霞
(江苏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徐州 221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宪法为核心,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也明确提出要在初中思政课中开展宪法法律教育,让学生理解宪法的意义,形成“宪法至上”的观念。[1]宪法教育的核心是宪法认同教育,宪法认同教育是凝聚公民共识、达成社会团结的重要基石,缺乏宪法认同,社会整合将会失去价值基础。在初中思政课中开展宪法认同教育,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宪法信仰,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因此,优化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尤为重要。
一、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内涵
“宪法”一词在中国古籍中早已有之,古时的“宪法”指的是一种章典制度或一般的法律、法度。[2]在现代中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是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并维护的准则。
宪法认同教育是指教师依托法治教育教材,结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发展规律,对学生进行认同宪法规范和认同宪法价值的教育。[3]宪法认同教育的本质是培育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政治认同,旨在引导学生认同宪法规范,增进对宪法价值的认同感,从而自觉产生认同宪法的行为。
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是指根据“新课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的要求,以思政课为依托,综合利用多种教学方法对学生进行宪法知识和宪法规范教育,培养学生对宪法的认同和信仰,着重培育学生的政治认同和法治观念。统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下册作为宪法教育专册教材,是落实“新课标”和《大纲》的有效载体,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主要依托八年级下册教材展开。
二、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初中思政课开展宪法认同教育,不仅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更是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培养时代新人的现实需要。“新课标”的颁布与体系化的教材内容为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载体。
(一)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必要性
加强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首要任务是贯彻宪法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国家、社会要形成“守宪”风尚与“弘宪”品格,固然离不开宪法规范的威慑作用,但更多取决于民众对宪法的认同。只有公民对宪法产生内在的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才能真正确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才能真正实现。
开展宪法认同教育是增强学生宪法意识、培养时代新人的现实需要。如今,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是广大青少年群体,青少年需要具备现代公民意识,即权利意识与义务意识,而其核心就是宪法意识。在初中思政课开展宪法认同教育,能帮助学生了解宪法内容,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为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打下坚实基础。
(二)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可行性
为了系统实施宪法教育,教育部将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下册修订为法治教育专册教材,全册教材以宪法知识为主体,宪法精神为主线,系统全面地向学生介绍了宪法相关知识。除了八年级下册,在八年级上册、九年级上册和下册教材中也隐含着宪法认同的相关知识。体系化的教材内容为开展宪法认同教育提供了有力的载体。同时,“新课标”也明确提出要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并将引导学生理解宪法权威、遵守宪法规范和尊崇宪法精神作为重点教育内容,以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4]“新课标”为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指明了方向。
三、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调查研究发现,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中还存在着价值引领不足、教学方法单一以及学生参与度低等问题。这与教师对宪法认同教育的价值性目标重视不足、宪法内容本身比较抽象、传统教育观念、应试评价机制的影响以及教师宪法认同素养有待提高有关。
(一)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存在的问题
1.价值引领不足
宪法认同教育不只是培养学生对宪法文本、宪法规范本身的认同,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对宪法文本背后的宪法精神和价值追求的认同。然而,就目前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实践来看,教师往往更加强调宪法对日常生活的实用价值,即宪法的工具性认同。调查发现,在进行宪法认同教育时,71.4%的教师都将关注的重点集中在宪法文本规范上,而忽略了对宪法规范背后的精神理念和核心价值导向的深度挖掘;仅有28.6%的教师会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关注宪法文本规范背后的精神价值。可见,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缺乏有效的价值引领,导致学生不能深刻把握宪法内在的精神取向和价值追求,因而宪法认同教育的终极目标难以实现。
2.教学方法单一
调查发现,66.7%的教师最常采用讲授法进行宪法认同教育;而常用案例式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其他教学方法的教师只占33.3%。由此可见,目前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仍以传统的知识传授和理论灌输为主,而案例式、体验式、情境式等其他教学方式较少,教学方法较为单一。宪法认同教育应根据具体内容的不同而选择适切的教学方法,用灵活多样的方法让学生有不一样的学习体验,而不能囿于某种固定的方式。单一固化的方式方法会降低学生对宪法的学习兴趣,也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宪法认同情感培养以及行为养成。
3.学生参与度低
有意义的学习应是主体参与情境并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是学生亲身经历的过程。但在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中,教师“一言堂”现象还普遍存在。通过对教师的调查发现,80%的教师认为宪法认同教育就是对宪法知识进行灌输,只有“教师讲、学生听”才能达到教育效果;而只有20%的教师认为宪法认同教育需要学生的参与。同时,通过对学生的调查发现,愿意参与模拟法庭等课堂活动的人数比例仅有32%。这种状态下的学生学习仍然呈现被动的“听中学”,学习方式局限于单一感官的“听”而缺乏参与,宪法认同教育成了纯粹的宪法知识的单向传递,学生成了课堂的旁观者和“局外人”。这使得学生对宪法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而不能将宪法与真实的生活情境联系起来,不能理解宪法与自身生活的内在联系,更不能深刻感受宪法的力量。
(二)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所存问题原因分析
1.对宪法认同教育的价值性目标重视不够
宪法认同可分为工具性认同与价值性认同,工具性认同是对宪法工具性作用的认同,是一种外在认同;而价值性认同是对宪法内在价值的认同。[5]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既要关注宪法的工具性认同目标,也应重视宪法的价值性认同目标,二者缺一不可。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价值引领缺乏的原因是,教师往往只重视宪法认同的工具性目标,而忽视了宪法认同的价值性目标。这导致其在进行宪法认同教育时,更多注重对学生进行宪法知识的讲授,让学生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了解国家机构和基本制度,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而忽略了对宪法精神理念与价值追求的引导。这种工具性宪法认同教育显然难以达到宪法认同教育的价值性认同目标。
2.宪法内容本身比较抽象
宪法认同教育是依托宪法而进行的,宪法内容本身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宪法认同教育效果。不同于民法、刑法、义务教育法等子法,宪法作为母法并不会直接规范人们的日常行为,而是规定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呈现出高度的概括性。同时,宪法中规定的国家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内容都具有抽象性,如八年级下册教材中:“我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及“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些内容距离学生生活较远,较为抽象,给学生学习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对于这些专业性、理论性强的内容,教师往往会直接进行理论灌输,要求学生将宪法知识当作文化知识来死记硬背。
3.传统教育观念和应试评价机制的影响
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不是为了让学生背诵宪法文本、记住宪法知识,而是要让学生发自内心地认同宪法价值、自觉遵守宪法规范、维护宪法权威,并将宪法精神理念内化为自身的宪法意识并外化为自觉行动。然而,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下,师生面临着升学的压力,加上初中思政课在中考中所占比例较小,学校和学生对这门课不太重视,甚至将其视作边缘学科。传统的评价方式往往以纸笔测验为主,这种考查方式更加重视知识目标而忽视素养提升。因而教师在进行宪法相关内容教学时,往往将目光聚焦于如何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上,而忽视了学生对宪法的体验,学生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也只注重记忆宪法知识以应付考试。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宪法认同教育的实效性。
4.教师的宪法素养有待提升
思政课教师是学校宪法认同教育的主要实施者,是进行宪法认同教育的最重要因素,对宪法认同教育的实效性影响很大。目前大多数科任教师毕业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他们在大学期间虽然接触过宪法课程,但并未将其作为重点内容系统学习,甚至有些学校的思政课教师是由其他教师兼任的,这些教师几乎未接受过法治教育专业训练。因此,他们往往缺乏相关的宪法知识储备,对宪法的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对宪法术语解释的专业性,同时不能将相关宪法知识延伸和拓展,更不能引导学生探究宪法知识背后的本质精神和价值理念。还有部分教师没有充分认识到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宪法与学生日常生活的内在逻辑联系,因此,教学中所选取的教学案例与学生的生活实际相脱节,无法让学生有效地参与课堂,致使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浮于表面,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效果差强人意。
四、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改进策略
为改进宪法认同教育,提高其育人实效,思政课教师需要重视宪法价值认同,设置价值性目标;设计宪法主题序列,创造性使用教材;重视宪法学习体验,创新教育方法;增强宪法认同教育,促进多元评价;加强宪法理论修养,提升育人能力。
(一)重视宪法价值认同,设置价值性目标
对宪法的工具性认同是产生宪法价值性认同的前提和基础,而宪法价值性认同又促进工具性认同。宪法认同教育的目的在于让学生在认同宪法规范的基础上认同宪法价值,进而产生认同宪法的行为。因此,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要重视宪法价值认同,设置价值性认同目标。
例如,教师在讲授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一课“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时,可以将教学目标设置为:通过模拟政协提案活动,理解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领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让学生在活动参与和亲身体验的过程中感受到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即保障公民权利。教师在教学第三单元第五课“基本政治制度”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时,可将教学目标设置为:通过观看视频《新疆是个好地方》,明确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在欣赏视频的过程中自主感悟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缘由,从而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而在教学第四单元第七课“自由平等的真谛”时,教师则可设置如下目标:通过朗读有关“自由”的诗歌,说出你对“自由”一词的理解,感悟“自由”的含义,让学生在情境熏陶中自然而然地生发出对“自由平等”的法治精神的崇尚与追求。这些目标都紧紧围绕宪法价值展开,让学生在宪法知识、宪法规范的学习中领略宪法的精神理念和内在价值,从而逐渐产生对宪法的价值认同感。
(二)设计宪法主题序列,创造性使用教材
教材是教师顺利开展教学活动的“脚手架”,初中思政课的宪法认同教育不是简单地“教教材”,而是“用教材教”,需要教师引导学生挖掘教材内容背后的价值追求。教师在进行宪法认同教育时,要认真研究整本教材的逻辑结构,根据教材知识内容和学生实际学习情况有机地整合教材,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以发挥教材在宪法认同教育中的最大效用。
初中思政课教材中有关宪法认同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八年级下册。从教材内容来看,八年级下册共设四个单元,前三个单元的内容都是围绕宪法文本规范进行阐释说明,呈现宪法的地位与作用、公民个人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与基本制度等相关内容,最后一个单元没有涉及具体宪法条文,主要阐述“自由平等”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如果说前三个单元是培养学生对宪法文本规范的认同,那么第四单元就是培养学生对宪法价值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因此,教师可将前三个单元有机地整合起来,让学生在宪法条文和实际案例中感受宪法的重要性,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从内心深处产生对宪法规范的认同感。
从教材栏目来看,八年级下册主要分为“运用你的经验、探究与分享、阅读感悟、相关链接、拓展空间”等栏目,教师在进行本册教学时,可以先将教材中上述栏目按照内容与活动形式进行划分与整合。[6]通过梳理整本教材可以发现,很多栏目均涉及有关“政治参与”的内容,如第一课“探究与分享”栏目中的“模拟政协提案”,第五课“给人大代表提建议”以及第六课“走访监察委员会”等。这些活动旨在通过学生的积极参与和亲身体验,让他们感受到宪法的威严以及宪法之于我们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价值。因此,教师可以对这些活动进行整体设计,使这些分散的活动构成一个以“宪法认同”和“政治参与”为主线的整体序列,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自觉树立崇尚宪法权威、认同宪法价值的理念。
(三)重视宪法学习体验,创新教育方法
宪法精神是抽象的,如果教师只是一味地进行理论灌输,强迫学生接受宪法知识,那学生最终很难理解宪法的实质。为了让学生自觉地接受宪法教育,培养学生的宪法认同感,教师必须改变以往单一的教育方式,让宪法教育“活”起来,让学生在亲身参与和体验中培养对宪法价值的认同和信仰。
对宪法精神的认同,源于与自身相关的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7]因此,教师可采用案例教学法,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将抽象的宪法规范具体化、生活化,让学生身临其境,在将宪法与自身生活的关联之中产生认同感。[8]例如,在讲到人身自由权时,教师可以以学生亲身经历的疫情为例:自从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地方都实行封闭式管理,限制人员外出。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说:“这种做法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对此,你怎么看?在真实情境中引发学生思考:什么是人身自由?因为防疫需要而限制外出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选择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案例,有助于拉近宪法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帮助学生理解宪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价值与功能,从而自觉遵守宪法,并发自内心地认同宪法。
情境模拟和角色扮演等体验式教学法也是进行宪法认同教育的有效方法。初中学生思维活跃,对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并愿意积极尝试,因此,教师在进行宪法认同教育时,要把握学生这一特点,设计出新颖有趣的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例如,教师可以围绕“保障公民权利”这一主题设计模拟法庭,让学生分工合作,分别扮演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模拟法庭的辩论和宣判等环节,让学生在角色扮演和情境体验中深化对宪法保障公民权利的认识,同时还可以让学生在课堂上模拟宪法宣誓,通过神圣的宪法宣誓仪式,让学生感受到宪法的庄严,形成对宪法的敬畏之情。简言之,创新教育方法可以将抽象的宪法知识具体化、将枯燥的宪法问题活动化,引导学生从心底产生对宪法规范和宪法核心价值的认同,真正把宪法的价值理念内化为自身的宪法意识并外化为自觉行动,树立宪法信仰。
(四)增强宪法认同教育,促进多元评价
教育评价是检验、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要提升宪法认同教育的育人实效,就必须改进以纸笔测验为主的单一评价方式,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评价体系,以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和改善功能,从而改进宪法教育,促进学生对宪法的理解和认同。
宪法认同教育的目的是否达成,仅仅靠学生的考试分数是不能进行评判的,而应从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多个层面把握。我们应该以核心素养的达成为导向,构建适切的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进行多方面评价。宪法认同首先是宪法知识的学习,但又不能仅仅停留在知识层面,还需要考查学生是否具备认同宪法的情感、是否能够涵养宪法精神并落实到自觉遵守宪法规定上。为此,教师在进行教育评价时,可以从“宪法知识学习、宪法情感认同、宪法精神涵养、宪法规定遵守”四个维度构建评价体系,从而避免评价的片面性,如表1所示。[9]总之,教师要将宪法认同纳入到教育评价中去,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从而提升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的实效性。
表1 初中思政课宪法认同教育评价体系
(续表)
(五)增强宪法修养意识,提升育人能力
思政课教师是宪法认同教育有效开展的关键要素,教师自身的宪法修养是影响宪法认同教育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学校需要采取多种方式来提高思政课教师的宪法知识水平和宪法教育水平。
学校应建立起完善的宪法教研机制,通过主题研讨、集体备课、法律专业人士指导、举办宪法知识讲座等方式来提高教师的宪法认同教育能力。一方面,学校应以“宪法认同”为主题开展研讨,组织思政课教师深入研读宪法文本,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以提高教师的宪法理论知识水平;或者邀请有经验的法官、警察、检察官等法律专业人士到校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对教师进行宪法知识的培训,让教师能在短时间内系统高效地掌握宪法内容,从而帮助教师把握宪法认同教育的体系和方向。另一方面,学校还应鼓励教师打破学科、学段之间的壁垒,增强各学科、学段之间的交流互动,在交流探讨中明确相近学科和相邻学段之间宪法认同教育的关联性和衔接性,进而探索宪法教育一体化路径。与此同时,学校也可以开展宪法认同教育的优质观摩课和教学比赛,为教师提供交流学习的平台,让教师在相互学习中提高自身宪法教育水平。此外,各师范院校也要进一步优化思政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中适当增加宪法内容,让准教师系统学习宪法知识,夯实其宪法理论根基,为将来进行宪法认同教育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当然,对思政课教师而言,还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主动参加各类宪法研训,以提高自己的宪法知识水平和教育能力。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思政课教师要为加强宪法认同教育,培育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学生的核心素养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