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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诗歌多元兼容的哲学思想及启示

2023-01-11史美珩史莫野

关键词:白居易

史美珩, 史莫野

(1.浙江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2.安徽大学 外语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白居易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诗人。他生于公元772年,卒于公元846年,享年75岁。在他生平的75年中,历经了唐朝的代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八朝天子。白居易29岁进士及第,32岁经部试授校书郎(从九品)进入仕途,至71岁致仕(即退休)。在他40多年的宦海生涯中,历任盩至(今周至)县尉(从九品)、集贤院校理(正九品)、翰林学士、左拾遗(从八品)、太子左赞善大夫(正五品)、江州司马(从五品)、忠州刺史、尚书司门员外郎(从六品)、主客郎中知制诰(从五品)、中书舍人知制诰(正五品)、杭州刺史(从三品)、秘书监(从三品)、刑部侍郎(正四品)、太子宾客(正三品)、河南尹(从三品)、太子少傅(从二品),最后以刑部尚书(正三品)致仕。白居易75岁去世,武宗赠尚书右仆射(从二品)。

从白居易的个人简历中可以看出,在充满腥风血雨“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封建社会,他历经八个皇帝的更替仍能在官场上屹立不倒,最后以正三品的刑部尚书致仕,确实难能可贵。从这个角度说,白居易的一生是青云得志、心满意足的。

但是从家庭生活的角度看,白居易的一生却是不美满的,甚至可以说是“凄惨”的。他出生在官宦之家,祖父是县令(正七品),父亲是州官——徐州、衢州、襄州别驾(从四品)。《新唐书·白居易传》说,白居易生下七个月就能指认“之”“无”两字,5岁时就学写诗,15岁时就写出“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名篇。[1]他37岁结婚,第二年生下一女,取名金銮子,但3岁时夭折。45岁时在江州又生一女,取名罗儿。自此以后,直到58岁才“老蚌生珠”,生下一子,取名崔儿。但不幸的是,在他六十大寿时崔儿夭折,这对他来说简直是“五雷轰顶”,给他的精神世界毁灭性的打击。他不止一次摧心裂肺地“哭崔儿”,为这三品大官和几千篇诗作无人可托而嚎哭。老年失子给白居易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来很大的影响,也影响着他的诗作。

白居易的诗歌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以诗歌的形式记述他人生的经历。特别是他步入官场之后,每到一地,每遇一事,或访亲问友,或同僚应酬,或偶有所思、偶有感奋,无不以诗歌的形式“以诗代书”,真实地记述其时间、地点、过程与自己的感怀。所以,白居易的诗歌,不但以平易近人、妇孺皆能听懂著称,而且可以说是一部他本人自传式的“史诗”,在《全唐诗》中独树一帜。亦正因为他的诗歌有这一特点,我们才可能在全面研读他的诗歌的基础上,探究其哲学思想及其演变过程。

通观白居易的诗作,我们认为,白居易诗歌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从逻辑上讲,是一个兼容儒、释、道诸家之学但又内含矛盾的思想体系;从思想发展过程来看,是一个动态的以儒学的积极入世、希望为国为民建功立业、“图上凌烟阁”的理想开始,尔后逐渐走向明哲保身、消极出世,最后步入“人生如梦”“四大皆空”“在家出家”结局的演变过程。

一、白居易诗歌多元兼容的哲学思想

(一)对“羽化成仙论”既肯定又否定的矛盾思想

众所周知,李唐王朝为提高李氏门第,巩固统治,大力扶植道教,声称李氏是神仙之苗裔,宫观遍及全国。唐玄宗加封老子为“玄元皇帝”,亲自为《道德经》作注并颁布天下,设“崇玄馆”,以老子、庄子、列子、文子“四子”作为真经开科取士,因此社会上“修道成仙”的风气很盛。不少人希望通过修炼,能成为《庄子·逍遥游》中所讲的“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2]的神仙。

面对道教主张的人能修道成仙、长生不老的观点,白居易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他承认世上确有神仙存在,而且自己也曾一度想修炼成仙。如,他在44岁时写的《长恨歌》里言:“临邛道士鸿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排空驭气奔如电”“上穷碧落下黄泉”,意指从临邛来长安的道士,能用精诚招来杨贵妃魂魄,还腾云驾雾如闪电,上天下地找了个遍。表明在他观念中,世上是存有神仙的。另外,白居易认为与他有过交往的郭虚舟炼师,就是“朱顶鹤一只,与师云间骑”[3]4970的神仙。他在《问韦山人山甫》的诗中,曾表露出自己想修道成仙的意向,说:“身名身事两蹉跎,试就先生问若何。从此神仙学得否,白须虽有未为多。”[3]4908在《酬赠李炼师见招》诗里,则非常明确地提出自己希望修炼成仙,诗中说:“几年司谏直承明,今日求真礼上清(上清,指道教的灵宝天尊)。曾犯龙鳞容不死(指触犯了皇上的尊严),欲骑鹤背觅长生。”[3]4894他的确曾按照道士的指导修炼过。又如《仲夏斋戒月》诗所言:“仲夏斋戒月,三旬断腥膻。自觉心骨爽,行起身翩翩。始知绝粒人,四体更轻便。初能脱病患,久必成神仙。御寇驭泠风,赤松游紫烟。常疑此说谬,今乃知其然。”[3]4762由此可知,白居易是相信人能成仙的。

但是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是不能得道成仙,亦不能长生不老的。白居易在这方面的诗歌不少,而且态度非常明确。例如《海漫漫:戒求仙也》诗中,他尖锐地指出:世上没有不死药。当年秦始皇和汉武帝都派人去采“不死药”,结果怎样?最后还不是都死,一个葬骊山,一个葬茂陵。该诗云:“云涛烟浪最深处,人传中有三神山。山上多生不死药,服之羽化为天仙。秦皇汉武信此语,方士年年采药去。”“君看骊山顶上茂陵头,毕竟悲风吹蔓草。”[3]4691白居易还在《道德经》里找到根据,说“玄元圣祖(即老子)五千言,不言药,不言仙,不言白日升青天”。[3]4691

类似反对寻求“长生不老”“修炼成仙”的诗歌,如《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中言:“神仙但闻说,灵药不可求。长生无得者,举世如蜉蝣。”[3]4723又如《梦仙》诗中讲到,有人做了一个梦,梦见许多神仙,告诉他本是“仙才”,好好修炼十五年后就能成仙。这人梦醒以后信以为真,就真的“恩爱舍骨肉,饮食断膻腥。朝餐云母散,夜吸沆瀣精。空山三十载,日望辎輧迎。”但是最后并没有见到仙人来迎他,还是死了,“一朝同物化,身与粪壤并”。所以白居易感叹:“悲哉梦仙人,一梦误一生。”[3]4655

在《赠王山人》诗里,他劝王山人不要去相信“神仙说”,人不可能长生不老的。该诗言:“闻君减寝食,日听神仙说。暗待非常人,潜求长生诀。言长本对短,未离生死辙。”[3]4791《不如来饮酒》诗里也有同样思想。诗中言:“莫学长生去,仙方误杀君。那将薤上露,拟待鹤边云。矻矻皆烧药,累累尽作坟。”[3]5091指出那些想通过服用“仙丹”以求长生不老的人,最终都难免“累累尽作坟”。

白居易认为人不能成仙的思想,还表现在他的《客有说》和《答客说》两首诗里。《客有说》诗云:“近有人从海上回,海山深处见楼台。中有仙龛虚一室,多传此待乐天来。”[3]5233《答客说》则回答说:“吾学空门非学仙,恐君此说是虚传。海山不是我归处,归即应归兜率天。”[3]5234应该说,白居易这种基于实证得出的“无仙论”是值得肯定的。

(二)对“天人感应论”既肯定又否定的矛盾思想

历史表明,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一直被封建统治者奉为“封建正统、官方钦定”的思想。李唐王朝虽名为儒、释、道三教并行,但儒家思想始终处于基础性、主导性地位。董仲舒的神秘主义的“天人感应论”和“善恶有报论”影响尤其大。在如何对待“天人感应”和“善恶有报”问题上,白居易诗歌中所表达的思想也是矛盾的。

一方面,他确认“天”是有意志的,它能干预人间事,人的所作所为也能感应上天。例如他的《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中言:“东海杀孝妇,天旱逾年月。一酌酹其魂,通宵雨不歇。咸阳秦狱气,冤痛结为物。千岁不肯散,一沃亦销失。”[3]4723他在《捕蝗·刺长吏也》诗中分析唐德宗兴元元年(784)造成秋天的蝗灾原因时说,“兴元兵后伤阴阳,和气蛊蠹化为蝗”。[3]4694意指蝗灾的发生是由为政者的不善行为所致,是上天对为政者的惩戒。唐太宗执政时政治清明,贞观二年(628)发生蝗灾,太宗仰天抓了几只蝗虫,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食我心,无害百姓”(见《唐太宗吞蝗》),说完就把一只蝗虫吞下,结果“蝗不复为在灾”。

最具代表性的确认“天人感应”“善恶有报”观念的诗是白居易的古调五言诗《贺雨》。这首诗以记事的形式说唐宪宗元和三年(808),从入冬至春暮无雨,旱情非常严重。宪宗因此就对上天和全国人民下《罪己诏》(即今天的《检讨书》),说出现这样严重的灾情,是上天对自己的惩戒。因此他一定要以身作则,慈和俭恭,下令“罢进献”“赈饥穷”“宥五刑”“宽三农”“出宫女”“厩马减飞龙”。该《罪己诏》一出,“顺人人心悦,先天天意从”。不到七天时间,就下了三日三夜大雨,旱情全消。“人变愁为喜,岁易俭为丰。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皇天与后土,所感无不通。”[3]4653

其他表明白居易确认“天人感应”“善恶有报”观念的诗,如讽谕诗《牡丹芳》,歌颂宪宗关怀农桑因而得到上天的“降祥”。该诗言:“元和天子忧农桑,恤下动天天降祥。去岁嘉禾生九穗,田中寂寞无人至。今年瑞麦分两岐,君心独喜无人知。”[3]4703在《春雪》中,白居易认为元和六年(811年)这场春雪,使“上林草尽没,曲江水复结。红乾杏花死,绿冻杨枝折”,[3]4661出现这种反常天气,他认为是上天对人的警告,是不祥之兆。所以在诗中言:“我观圣人意,鲁史有其说。或记水不冰,或书霜不杀。上将儆政教,下以防灾孽。兹雪今如何,信美非时节。”[3]4662德宗贞元十七年至贞元十九年(801-803),白居易在《旅次华州赠袁右丞》诗中言:“才与世会合,物随诚感通。德星降人福,时雨助岁功。化行人无讼,囹圄千日空。政顺气亦和,黍稷三年丰。”[3]4718

此外,受董仲舒神秘主义的“天人感应论”和“善恶有报论”影响,白居易主张为人应多做善事,阴功积德,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他在《读史》诗里说:“阴德既必报,阴祸岂虚施。人事虽可罔,天道终难欺。明则有刑辟,幽则有神祇。苟免勿私喜,鬼得而诛之。”[3]4679他在《和古社》一诗中,则以叙事的方式说,古社边有一个狐妖的洞窟,“妖狐变美女,社树成楼台”。年轻人经过那里十个有九个被迷得回不来,但是这个作恶多端的狐妖终究逃不了“天”的惩罚:“昨夜云雨合,烈风驱迅雷。风拔树根出,雷劈社坛开。飞电化为火,妖狐烧作灰。”所以白居易感叹说:“勿谓神默默,勿谓天恢恢。勿喜犬不捕,勿夸雕不猜。寄言狐媚者,天火有时来。”[3]4685

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强烈地怀疑“天”有意志,怀疑“天人感应”和“善恶有报”。最具代表性的是他因母丧退居渭上(守墓三年)时写的《效陶潜体诗十六首》中最末那首诗,诗中言:“谓天不爱民,胡为生稻粱。谓天果爱民,胡为生豺狼。谓神福善人,孔圣竟栖遑。谓神祸淫人,暴秦终霸王。颜回与黄宪,何辜早夭亡。蝮蛇与鸩鸟,何得寿延长。物理不可测,神道亦难量。举头仰问天,天色但苍苍。”[3]4721该诗以发问的形式提出一连串与天有意志、善恶有报相矛盾的问题:如果说天不爱民,那么为什么给民众生长稻粱?如果说天果真爱民,那么为什么世间还有凶恶的豺狼?如果说神能给善良的人福泽,那么为什么孔圣人得不到安定的住所?如果说神能降祸于恶人,那么为什么秦始皇能成为霸王?为什么颜回、黄宪这样的君子早夭亡,而蝮蛇与鸩鸟这样的毒物得长寿?这首诗体现出白居易对天人感应论和善恶有报论的质疑。

类似责疑“问天”的诗不少,如他的伤感古调诗《哭王质夫》,他责问“天”,为什么让王质夫这样的“君子儒”年纪轻轻的就去世了?该诗说:“诚知天至高,安得不一呼。江南有毒蟒,江北有妖狐。皆享千年寿,多于王质夫。不知彼何德,不识此何辜。”[3]4802《哭孔戡》诗中也发出同样的疑问:“贤者为生民,生死悬在天。谓天不爱人,胡为生其贤。谓天果爱民,胡为夺其年。茫茫元化中,谁执如此权。”[3]4654《和大嘴乌》诗则说明世上有些事是恶得善报,善得恶报。该诗中说的乌有两种,一种嘴小,性慈孝;一种嘴大,性贪庸。大嘴乌命长,年老时头毛变白。主人听信老巫的话,说这不是一般的乌,一千年才出现一次。大嘴乌到家,这是“祥瑞”,以后全家定能富贵寿考。因此主人一家把这大嘴乌奉为神鸟,杀鸡饲喂。这大嘴乌由此更是逞凶作恶,“探巢吞燕卵,入蔟啄蚕虫”。而嘴小的慈乌成年忙来忙去,“得食将哺母,饥肠不自充。主人憎慈乌,命子削弹弓”,“慈乌求母食,飞下尔庭中。数粒未入口,一丸已中胸。仰天号一声,似欲诉苍穹”。白居易因此反问:“谁能持此冤,一为问化工?胡然大嘴乌,竟得天年终?”[3]4683这岂不是善无善报,恶无恶报吗?!

由此可见,白居易对神秘主义的“天人感应论”和“善恶有报论”是持怀疑和否定态度的。这与他另外一些诗中所表达的认同“天人感应”和“善恶有报”的思想是矛盾的。

(三)对“宿命论”既肯定又否定的矛盾思想

白居易在许多诗歌里,明确表明他相信“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穷通前定,天命难违”的“天命论”或“宿命论”思想。如他的《归田》诗言:“神仙须有籍,富贵亦在天。”[3]4729《和思归乐》诗言:“穷达有前定,忧喜无交争。”[3]4681《咏拙》诗言:“所禀有巧拙,不可改者性。所赋有厚薄,不可移者命。”[3]4733《咏怀》诗言:“穷通不由己,欢戚不由天。命即无奈何,心可使泰然。”[3]4752《达理》诗言:“时来不可遏,命去焉能取。”[3]4753《赠悼怀太子挽歌辞二首》诗言:“寿夭由天命。”[3]5055《把酒》诗言:“穷通谅在天。”[3]5109《遣怀》诗言:“荣销枯去无非命,壮尽衰来亦是常。已共身心要约定,穷通生死不惊忙。”[3]4901《浩歌行》诗言:“功名富贵须待命,命若不来知奈何。”[3]4811《王夫子》诗言:“行道佐时须待命,委身下位无为耻。命苟未来且求食,官无卑高及远迩。”[3]4811

白居易认为人的寿命长短、富贵贫贱与人的能力大小、道德高下是无关的。无论历史和现实,都存在能力道德与地位寿考相称或不相称的情况,如小人居高位,君子落贫穷的屡见不鲜。《谕友》诗言:“朱门有勋贵,陋巷有颜回。穷通各问命,不系才不才。”[3]4668《叹鲁二首》中则言,展禽和颜回“皆怀王佐道,不践陪臣秩。自古无奈何,命为时所屈。有如草木分,天各与其一”,[3]4688意指像展禽和颜回这样道德高尚的人不能当官,这是“命定”的,就像上天安排的草就是草、木就是木,是无法改变的。又言:“季桓心岂忠,其富过周公。阳货(又叫阳虎)道岂正,其权执国命。由来富与权,不系才与贤。”[3]4687意指季桓和阳虎这样不忠不正的人竟富可敌国、执掌国命,这都是命定的,与他们的德与才是无关的。有一次,他的同年好友刘禹锡给他寄来一首诗,诉说自己读了四十车书,却到老仍是个天涯郡吏,一生得不到文章的助力,仅仅为百口之家维持温饱。白居易因此写诗劝他:“所嗟非独君如此,自古才难共命争。”[3]5137(《和梦得》)

由上可知,白居易是笃信“天命论”或“宿命论”的。但是他的另外一些诗里,却提出与“天命论”或“宿命论”正好相反的观点,认为家国的兴亡和个人的吉凶祸福、荣辱穷通不是由“天”决定,而是由“人”,由“人为”“人谋”决定的。

首先,从国家层面说,他以吴越春秋的吴王夫差为例,认为吴国的灭亡,就是因为夫差骄奢淫逸,刚愎自用,听信谗信,抛弃国本,杀戮忠臣,以致国灭。他在《杂兴》诗里感叹:“古称国之宝,谷米与贤才。今看君王眼,视之如尘灰。伍员谏已死,浮尸去不回。姑苏台下草,麋鹿暗生麑。”[3]4659告诫治国者:“寄言为国者,不得学天时。”[3]4660

其次,从个人层面说,白居易从历史人物和自己亲眼所见和亲身所感得出,个人的荣辱穷通与吉凶生死,实际上都是“人为”所致,而非天为。他以李斯、郦食其和“商山四皓”为例,在《咏史》诗中言:“秦磨利刀斩李斯,齐烧沸鼎烹郦其。可怜黄绮入商洛,闲卧白云歌紫芝。彼为菹醢机上尽,此为鸾皇天外飞。去者逍遥来者死,乃知祸福非天为。”[3]5129另外他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体会到,在封建官场,个人的荣辱穷通,实际上取决于君王的一念之间;而君王的“一念”又多来自同朝为官的“同僚”甚至“好友”。他于37岁时得到刚即位不久的宪宗的赏识,亲自把他从校书郎提拔到左拾遗、翰林学士,成为皇帝身边的近臣。“三十为近臣,腰间鸣佩玉。”[3]4729(《归田三首》)当时他给宪宗提了许多建议并被采纳,同时写了许多讽谕诗供宪宗参考,当然也得罪了一些权贵。后来有一次因为当面直指宪宗有误而冒犯了皇帝的尊严,被贬为江州司马,成为“天涯沦落人”。这个事件沉重打击了白居易的政治生涯,使他认识到政坛的风险,认识到官吏的生死荣辱实际上是在旦暮之间,完全取决于君王的好恶。为此他写了不少揭露这种政治上朝生暮死、变化莫测的讽谕诗。如,《太行路》言:“君不见左纳言(宰相职),右内史(京兆尹),朝承恩,暮赐死。行路难,不在水,不在山,只在人情反覆间。”[3]4694《寄隐者》诗言:“云是右丞相,当国握枢务。禄厚食万钱,恩深日三顾。昨日延英对,今日崖州去。由来君臣间,宠辱在朝暮。”[3]4669《寓意诗》言:“赫赫京内史,炎炎中书郎。昨传征拜日,恩赐颇殊常。貂冠水苍玉,紫绶黄金章。佩服身未暖,已闻窜遐荒。亲戚不得别,吞声泣路旁。宾客亦已散,门前雀罗张。富贵来不久,倏如瓦沟霜。权势去尤速,瞥若石火光。”[3]4678因此白居易得出结论:“权门要路是身灾,散地闲居少祸胎”“大抵吉凶多自致”[3]5151(见《闲卧有所思》),“吉凶祸福有来由,但要深知不要忧”“名为公器无多取,利是身灾合少求”[3]5150(见《感兴二首》)。他劝导少年不要追名逐利,名为锢身锁,利是焚身火。其《闲坐看书 贻诸少年》诗云:“书中见往事,历历知福祸。多取终厚亡,疾驱必先坠。劝君少干名,名为锢身锁。劝君少求利,利是焚身火。”[3]5221

正因为白居易看清了祸福由人的真谛,所以自他被贬江州回长安后,就一直小心翼翼地竭力避开权门要路,避开官场权力斗争的中心。如,穆宗即位后他被升为中书舍人,再次成为皇帝的近臣。但他发现这位28岁的皇帝爱好田猎、击鞠、观杂技,荒于政事。白居易给穆宗提了几次建议都不被采纳后,立即申请离开“中央”到地方去当官(杭州刺史),尽管当时他的好友元稹身为宰相。白居易从杭州回长安后,正好16岁的敬宗即位。这个敬宗根本不懂如何管理朝政,只知道玩,竟在中和殿、飞龙院、清思殿击鞠,用乐。白居易看到这种情形,马上要求离开长安,到地方当官(苏州刺史)。果然敬宗当皇帝仅仅三年就被谋杀,朝中经历了一场腥风血雨。文宗即位,白居易被召为秘书监,迁刑部侍郎,赐金紫。这期间“牛李党争”十分激烈。白居易的姻亲(妻子的从兄)杨虞卿和“牛党”的李宗闵(时为宰相)很要好,他完全可以利用这层关系进入权力的核心。但他为了避免卷入“牛李党争”,就称自己有病移居东都洛阳。朝廷委他为“太子宾客分司东都”(正三品)。他从此离开长安权力中心,再也没回长安任职,这使他平平安安地当官到71岁以刑部尚书致仕(退休)。应该说白居易之所以能成为在官场经历“八朝”而不倒的“不倒翁”,与他深谙“吉凶非天”“祸福由人”的“人为论”或“人谋论”,时时审时度势、处处明哲保身的理念是分不开的。

(四)兼容“积极入世”与“消极出世”的人生观的矛盾思想

白居易一生中,他被宪宗重用,担任谏官期间是一生中青云得志、意气风发,充分展示他“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的时期。正如他的《醉后走笔》所言:“元和运启千年圣,同遇明时余最幸。始辞秘阁吏王畿,遽列谏垣升禁闱。”“步登龙尾上虚空,立去天颜无咫尺。”“我随鹓鹭入烟云,谬上丹墀为近臣。”[3]4812他在皇帝身边,锋芒毕露,刺贪、刺虐、刺暴、刺奸、刺诈、刺淫、刺奢,大胆地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大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朝廷除奸去患的气概。他以孤桐自比,为人要刚直,诗言:“一株青玉立,千叶绿云委。亭亭五丈馀,高意犹未已。”“四面无附枝,中心有通理。寄言立身者,孤直当如此。”[3]4657(《云居诗孤桐》)又以古剑自比:“古剑寒黯黯,铸来几千秋。白光纳日月,紫气排斗牛。”“至宝有本性,精刚无与俦。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愿快直士心,将断佞臣头。”[3]4657(《李都尉古剑》)在《折剑头》诗里直接声称:“我有鄙介性,好刚不好柔。”“勿轻直折剑,犹胜曲全钩。”[3]4660他明确表明:“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声称他的诗文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3]4689他的讽谕诗就是这个时期的杰作。

白居易的175首讽谕诗,是他秉承儒家“治国平天下”政治理念的集中表现,也是当年他宁折不弯、刚直不阿气概的具体体现。讽谕诗的内容有赞美天子、良吏的善政善行的;有为社会下层的农民、蚕妇、寒士喊冤、鸣不平的;有揭露社会的阴暗面,如“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这样悲惨场面的;有抨击官场腐败、贪赃枉法、鱼肉百姓的;有揭露社会不良风气和民间陋习的;有讥讽社会欺贫爱富、世态炎凉的;有直接讽谕朝廷政策失误、用人不当的;有以古讽今,总结家国兴亡经验教训的;还有直接讽谕权臣甚至皇上骄奢淫逸、禽荒色荒、奸邪当道、君臣不终的,等等。他的诗不但得罪了下至乡村“小吏”,上至京官、将军、宰相,甚至有的诗句还会直接冒犯皇家尊严。如《两朱阁》诗中,白居易就直接指名批评德宗为葬义阳、义章两公主而吞并平民土地的丑事,诗中言:“忆昨平阳宅初置,吞并平人几家地。”[3]4701

白居易的人生价值观的转变,即从“积极入世”“经世济民”到“消极出世”“在家出家”,始于40岁宪宗时期当谏官的第五年。因他的谏言与讽谕诗,不但得罪了许多当朝的权贵,而且有时还会触犯宪宗的尊严,令他感到危机四伏,前途凶险。他在《和李中丞》诗里写:“宪府触邪峨豸角,琐闱(王宫)驳正犯龙鳞。”[3]5227在《自题写真》(时为翰林学士)诗里讲得更清楚,说他自己该及早抽身、隐遁山林了。该诗言:“我貌不自识,李放写我真。静观神与骨,合是山中人。蒲柳质易朽,麋鹿心难驯。何事赤墀上,五年为侍臣?况多刚狷性,难与世同尘。不惟非贵相,但恐生祸因。宜当早罢去,收取云泉身。”[3]4726在乡下为母丧守孝的三年里,消极出世的佛家思想急速发展。为摆脱自己的烦恼,白居易在诗歌里一再提“禅思”“禅悦”“洗心法”,说“不学头陀法(即佛法),前心安可忘”[3]4781(《夜雨》),“自我向道来,于今六七年。炼成不二性,消尽千万缘”[3]4788(《夜雨有念》),“自我学心法,万缘成一空”[3]4783(《梦裴相公》)。但实际上他当时并没有“万缘成一空”,也没有摆脱“尘缘”。守孝完回朝后,他被召授赞善大夫。有一天当朝宰相武元衡在上朝路上被当街刺死,但朝廷没有宣布要追查凶手。针对此事,白居易直接向宪宗进谏说,这样大的事朝廷不管,有失朝廷的威严。这谏言实属正常,但另一宰相竟说白居易“出位”,说他作为赞善大夫没有资格直接向皇帝进言,因此他被贬至江州司马。这一事件毁灭性地打击了他本想“大有所为”的“欲念”。他在诗里说,“名宦意已矣,林泉计何如”[3]4744(《岁暮》),“平生荣利心,破灭无遗馀”[3]4749(《题座隅》),“朝见宠者辱,暮见安者危。纷纷无退者,相顾令人悲。……常于荣显日,已约林泉期”[3]4749(《昔与微之在朝日同蓄休退之心迨今十年……且结后期》)。在江州这三年,这种消极出世的思想已占据主导地位,但还没有完全泯灭入世之念。当他接到晋升为忠州刺史的诏书后,他“经世济民”的思想再度泛起。他在《我身》诗里言:“赋命有厚薄,委心任穷通。通当为大鹏,举翅摩苍穹。穷则为鹪鹩,一枝足自容。苟知此道者,身穷心不穷。”[3]4802他在《不二门》诗里自叹在“入世”与“出世”问题上,心理斗争十分激烈,说自己“亦曾登玉陛,举措多纰缪”“亦曾烧大药,消息乖火候”“行藏事两失,忧恼心交斗”。[3]4802当他得知(47岁)淮寇未平的消息时,竟心潮澎湃,写诗言,“愚计忽思飞短檄,狂心便欲请长缨”[3]4888(《元和十二年淮寇未平,诏停岁仗,愤然有感,率尔成章》),想请求领兵出战。

白居易直到他从忠州回京(长安)任中书舍人(50岁),给穆宗提了几次建议都不被采纳后,才真正放弃“图上凌烟阁”的追求。他主动要求离开“中央”到地方任职(杭州刺史)。所以51岁是他人生的一个节点。此后,明哲保身的思想开始占主导地位。当然,作为一个朝廷委任的官吏,职责内该做的事他还是负责做好的,如在杭州期间,领导修筑了蓄水灌溉千顷良田的堤坝——白堤。任苏州刺史时,他一到任就开始工作,两个月后才宴请郡僚;生病请假身体稍好就走访黎民百姓等。但这个时期他的主要追求已不是为官求升迁,而是求个人的安乐为主了。所以他除了“请假养病”,就是游山玩水,抚琴听乐,饮酒吟诗。据不完全统计,他游过的寺庙并写诗的就有54个。他的消极出世、专心向禅思想,除了感叹官场的荣辱变幻,更感叹人生的生老病死无常,感叹自己一生无子之憾。白居易在60岁之后,就逐步进入人生如梦、万缘皆空的境界,说“百年随手过,万事转头空”[3]5191(《自咏》),“彼此皆儿戏,须臾即色空”[3]5037(《感悟妄缘题如上人壁》),“进退是非俱是梦”,[3]5211“金章紫绶堪如梦,皂盖朱轮别似空”[3]5040(《新昌闲居招杨郎中兄弟》)。他给被贬至潮阳的好友杨继之诗言,“相府潮阳俱梦中,梦中何者是穷通。他时事过方应悟,不但荣空辱亦空”[3]5212《寄潮州杨继之》)。最后他在《在家出家》诗中言:“衣食支分婚嫁毕,从今家事不相仍。夜眠身是投林鸟,朝饭心同乞食僧。清唳数声松下鹤,寒光一点竹间灯。中宵入定跏趺坐,女唤妻呼多不应。”[3]5207在《道场独坐》诗中言:“整顿衣巾拂净床,一瓶秋水一炉香。不论烦恼先须去,直到菩提亦拟忘。”[3]5237甚至在谈《道德经》后也得出感言,“金玉满堂非己物,子孙委蜕是他人。世间尽不关吾事,天下无亲于我身。只有一身宜爱护,少教冰炭逼心神”[3]5244(《读道德经》)。他已变成一个地道的遁世主义者了。

二、白居易诗歌多元兼容哲学思想的启示

诗歌是人们对一定社会生活形象的反映。白居易诗歌中蕴含的哲学思想与演变过程,正是当时李唐王朝社会现实的一面镜子。白居易诗歌中的哲学思想是多方面的。例如,在认识论方面,他提出著名的“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需待七年期”名言[3]4874(《放言五首》)。意指要判别是石是玉,把它放到大火中去烧三日才能知道,判别树木的品种,须待七年后才能知晓。他认为认识某一事物必须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同时还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尤其是对人的辨识。他以周公与王莽为例,说“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有谁知”[3]4875(《放言五首》)。他的讽谕诗几乎全部贯穿“民为邦本”的思想,这是中国古代的历史唯物论——民本论的具体化、形象化。此外,他诗歌里还蕴含着许多中国古代的辩证法思想。如,世界是不断变化的思想,有诗言:“深谷变为岸,桑田成海水。”[3]4679(《读史五首》)又如矛盾转化的思想,他认为社会上诸如贫与贱、富与贵、荣与辱、祸与福等,实际上是相互倚伏、相互转化的。还有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如《寓意诗五首》中讲的“蠢尔树间虫,形质一何微。孰谓虫至微,虫蠹无已期”,[3]4678意指量变会引起质变,平时要注意防微杜渐等。本文对这些问题不展开讨论,另文赘述。

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往往落后于社会存在。虽然白居易生活的时代距离今天已有1 400多年,现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在白居易身上反映出来的那些思想,在当今社会仍有它一定的基础。尤其是天命论、宿命论、空门论,影响犹在。由于时代的局限性,白居易身上当时存在的那些思想有其客观必然性,我们不必苛求古人加以批判。但时至21世纪,科学技术已高度发达,如果还有人相信天命、宿命等思想,这与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白居易诗歌中的哲学思想及其演变过程告诉我们:人的思想是复杂的,它可以同时容纳多种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思想,是个复杂的、动态的“混合体”。人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形成某种相对稳定的“思维定势”,但在另一条件下也可以破坏原有的“思维定势”而产生质变。这就启发我们,在当今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从社会的层面说,除了搞好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建设,还要注意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强调正能量,防止邪侵;从个人层面说,要牢牢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弘扬“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古训,坚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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