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健康医疗”背景下加强数字职业精神教育的研究
2023-01-10任卫东
李 颖,姚 旭,任卫东
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超声科;2.沈阳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沈阳 110004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医疗改革事业的深入推进,我国已从医疗信息化建设阶段,进入到医疗数字化建设阶段[1],并从国家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逐步实现诊疗的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体系[2]。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达到了2.15亿,占网民整体的21.7%。医疗体系的发展,也为医学职业精神融入了更多的时代元素,数字职业精神概念应运而生。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应该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密切关注互联网给医学生和医务人员带来的影响,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使数字职业精神教育与互联网医疗事业的发展同向、同步、同行,对于数字时代塑造青年医务工作者良好职业精神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3]。
1 医学数字职业精神概念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纵深推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远程医疗、分级诊疗、智慧医疗、健康中国等领域的发展,以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解决我国医疗资源不均的问题。2016 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布,明确推动“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2018 年《关于促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的意见》颁布,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并出台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等行业规范制度,建立了互联网诊疗行业规范管理体系。2019 年《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及《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 年)》出台,提出“互联网+健康医疗”的提升工程,明确提出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等发展规划。据统计,目前我国已有900余家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所有地级市2.4万余家医疗机构,55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可以提供线上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在新一轮医疗改革推动下,我国已从医疗信息化1.0时代步入互联网医疗2.0时代,将形成诊疗线上线下一体化、多主体多线程深度融合的综合生态和跨区域的远程医疗体系。特别是在近一年多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充分发挥其优势开辟了抗击疫情的第二战场,极大地缓解了疫情期间普通群众就医购药的困难,成为线下医疗机构的强有力补充;专家名医依托网络平台开展在线诊疗,建立网上医疗工作室,成为了“网红”、网络大V,将“大医精诚”的医者精神传播到了网络,得到了更多群众的认识和信任,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推动了互联网医疗的飞速发展[4]。
在“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的背景下,医学职业精神的内涵也不断地被充实。21世纪初,Cain等提出了数字职业精神概念[1],对其定义是“通过数字媒体体现出来的传统职业精神所要求的态度和行为”,也就是在网络社会或网络平台中,从业人员所应该具有的职业精神[5-6]。医师通过网络平台不受时空和地域的限制与患者建立起诊疗关系,开展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远程治疗和康复,以及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等多种形式的健康医疗服务。医学数字职业精神是在网络平台中所展现出来的职业素质,在传统的医学职业精神基础上融入了具有网络时代特征的职业形象、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等元素[2]。
“互联网+健康医疗”模式的发展,让人们体验到了其便利性,越来越多的患者通过网络平台寻医问诊,越来越多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以及公众号、微博、网络直播、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开展诊疗、咨询、讲座等活动,越来越多的涉医信息通过网络平台传向社会。网上医师用接地气的语言拉近了大众与医学的距离,运用新媒体多样化的传播方式向人们普及医学知识,将“悬壶济世”的医者精神延续到了互联网,使人们体验到了医改的红利[7]。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给医师的职业精神带来了严峻挑战,一些医师还不具备适应网络社会发展的数字职业精神[8]。当前,微信、微博等网络应用广泛普及,已成为广大民众表达民意、讨论公共事务、参与经济和政治生活,以及对政府部门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主要平台,并且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特别是“医疗”“医师”“医改”“医患关系”等与“医”有关的关键词极易成为网络热点问题,形成社会舆情热点,成为引发深层次医患矛盾、影响医师职业道德形象的“导火索”[9]。近年来,多次发生医护人员在网上肆意发表不当言论、拉患者进群出售医疗保健品、通过无资质网络平台乱开管制处方药品等不良行为,严重损害医务人员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国人民被白衣天使的忘我奉献所感动和震撼的同时,却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医护人员泄露确诊患者个人隐私、擅自传播疫情防控敏感信息等不法行为,引发社会强烈反应,与全国广大医务人员舍生忘死的辛苦付出形成了强烈反差。互联网的特性会造成医务人员网上行为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细微问题被迅速聚焦、无限放大、快速传播,引发难以预料的后果,“互联网+健康医疗”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医务人员缺失在互联网医疗模式下的数字职业精神[10]。
2 当前医学数字职业精神存在的问题分析
医护人员的数字职业精神是传统的医学职业精神内涵在网络时代的外延[11],不仅仅包括医师在网上所展现出的职业道德,还包括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法制等多个领域内容,而网络行为是数字职业精神的直接表现。一些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数字职业精神的重要性,认为医师的网络行为只是关乎其个人形象,对线下的医疗机构影响不大;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相关专题课程的设置不足,缺少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与引导,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教育课程体系。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人们对网络的依赖性不断加强,网络思潮的多元化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造成了强烈冲击,道德认知和道德评判能力逐渐弱化[12]。国外一些敌对势力利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通过互联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动摇人们对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对我国青年一代意识形态渗透和争夺更是绞尽脑汁、无孔不入;国内一些动机不良的网络自媒体和“标题党”,刻意紧盯医疗改革、医患矛盾、医疗事故等社会热点问题,蓄意歪曲事实,吸引网络流量,谋取不当利益。互联网已经成为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之人进行思想渗透和错误思想观点的舆论场和重要渠道,对新时期医学生和青年医务工作者的数字职业精神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很多医务人员认为在网上用自己的朋友圈做微商,对某个医学问题随便发表一下意见观点,或者对繁重的医疗工作发泄一下情绪不会产生什么后果;但医师的职业具有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网民,在群众心里医师是天使,代表的是救死扶伤、有着权威专业领域技能的整个医学事业,是受人尊重的神圣职业。网络社会也是公共场所,网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会被无数双眼睛盯着,稍有不慎就会成为热点话题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后果和代价是惨痛的[13]。近年来,网上出现的那些“等我下班再死”“我当医师的想给哪个看就给哪个看”等不当言论和网红医师博主用管制麻醉药品将自己捂晕来试验药效等不当网上行为引发了强烈舆论炒作,甚至个别医护人员妄议医药改革方针政策,网上传播敏感、不实信息等不当行为,轻则使医院正常工作陷入被动,重则被别有用心之人恶意炒作、抹黑,损害我国的医疗事业形象,阻碍改革事业进程,社会危害性极大。
对中国居民的互联网使用行为和对医信任水平之间的关系进行探究发现,网民的对医信任水平显著低于非网民的对医信任水平。网络信息时代,网民对于任何疾病信息可在网上随时进行搜索,且内容详尽,因此,很多网民自认为成为了医学专家,对医师在网上发表的专业言论会用网络搜索出的标准进行片面的评判,忽视医学科学本身、临床经验和患者个体差异,降低了对专业医师专业诊断的信任。一旦医师所发表内容与网上搜索得来的内容存在偏离,或随意发表不成熟的观点,很容易遭到广大网民的质疑,引发对医学的信任危机[14]。另外,个别不良医疗机构网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误导、欺诈患者;一些“江湖游医”和“网络骗子”通过网络平台将自己包装成医学专家,打着知名医院的旗号在网上不负责任地宣讲伪医学健康知识误导群众,甚至利用高血压、糖尿病等医学上还无法彻底根治的慢性病所引发的患者焦虑,售卖没有经过药监部门许可的“神药”“秘方药”: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人们的健康权益,而且破坏了互联网和医疗体系的诚信氛围[15]。
3 加强数字职业精神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果,这些成绩是全体医务工作者忘我工作、辛勤汗水换来的,成果来之不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社会是公共场所,在互联网上开展医疗服务也要有制度的监管。2017年,中央宣传部、组织部、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对党员干部的网上行为和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在现实中,不仅仅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所有医学生和医务人员,无论是在网上网下,无论使用的是单位公众账号还是个人私有账号,网上发表的一个贴文、一张图片都会引起网民或周围人的关注,所代表的不仅是医师群体和医疗机构的信誉,更代表着国家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加强医学生、医务人员数字职业精神教育,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医务工作者网络行为,使之成为负责任的互联网医疗的建设者;用医师专业的技能、丰富的经验和崇高的职业道德维护良好的互联网医疗环境,当好网络医疗安全的“守门员”,做好扫除网络不良行为的“清道夫”,自觉维护医务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开展数字职业精神教育,提升网络道德、规范网上行为,对于推动当前“互联网+健康医疗”模式下医疗卫生改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4 加强数字职业精神教育的思考
对医务工作者开展数字职业精神教育,要紧跟时代步伐,不断改进和创新教育方式,强化网络行为管理,降低风险,将数字职业精神教育和思政教育、传统医风医德教育有机结合,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传导到医务工作者内心。
网络社会是网络时代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表现形式,正是这种特殊性决定了网络社会中的职业精神具有不同于现实社会中的职业精神的特点和发展趋势。青年医务工作者和医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职业修养不够扎实、是非判断力不够准确,容易受到网络上各种信息、理念的干扰,影响其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在当前移动互联网视阈下,要紧跟时代的变化和特点,深入探索在传统的医学职业精神教育基础上,如何适应并满足网络社会对医疗活动的要求,积极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网络观、道德观,树立坚定的医德信念和牢固的底线思维,增强职业责任感、使命感,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网络上各种错误思想,自觉抵御网络不良行为,开辟一条新时期数字职业精神教育之路[16]。
要将法治教育贯穿到数字职业精神教育之中,以法治承载职业规范。尽管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进程相对网络的飞速发展来说还比较滞后,但在《刑法》《民法典》等法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特别是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规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要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充分认清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要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用法律的武器制裁那些网络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非法交易违禁药品等不法行为。
4.3.1提升医务人员数字职业技能
互联网医疗体系下医师的职业技能不仅仅包括扎实的医学知识和精湛的医疗技术,还包括熟练掌握互联网前沿技术、灵活运用网上医患沟通技巧、严密保护医疗大数据信息、超前预判防范网络行为风险、妥善应对网上负面舆情危机等数字职业技能。只有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综合数字职业技能水平,才能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的健康融合发展。
4.3.2加强医务人员数字职业纪律管理
对医务人员网上医疗活动开展监管,避免在个人微信、微博上发布涉及医疗事件的敏感信息言论,避免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避免随意发表未经科学证实的医学健康知识误导群众,避免开网店、做微商,从事与医药、医疗器械及保健用品相关营利性推销推广活动,有效维护互联网医疗健康活动的良好秩序。
4.3.3加强医疗机构网络账号的管理
面对当前网上假名医、假专家泛滥和个别医务人员擅自借用医疗机构在网上开展医疗活动的现象,各医学院校、医疗机构要全面掌握涉及所在单位及其医务人员个人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账号全面注销处理,确保各医疗单位的官方和个人网络账号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同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网上信息发布管理,对百姓关注的各种医疗政策以及涉及的疫情、医患关系、医疗事故等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作为,妥善应对,营造良好形象。
4.3.4加强对网络医疗平台的监管
网上行为的管理不仅要靠法律和道德上的制约,更重要的是日常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提高准入门槛,加大监管力度,降低网络不当行为风险,整改不规范网络医疗平台,整顿随意出售处方药、加价售药等行为,整治“伪名医”“伪科学”、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等乱象,铲除网络医疗的“灰色地带”,形成全过程、全环节、全链条的监管体系,树立互联网医疗行业良好的数字职业精神,坚守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底线。
积极树立、宣传具备高尚医者情怀的网络名医,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互联网医疗行业培养良好的数字职业精神,倡导网络文明和网络道德,提升医务人员主动增强自身数字职业精神的自觉性,保护我国优秀的医学文化和精神不受网络不良思想内容的侵蚀,共同筑起网络安全防线,营造文明、守信、清朗、向上、向善的健康网络医疗人文环境。
5 结束语
互联网医疗尚处于实施的初期阶段,随着政策支撑力度的加大和行业的深度布局,以大数据、云计算、“5G+AI”双核为驱动的互联网智慧医疗模式将快速发展,并走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良好的数字职业精神是互联网医疗健康、长远发展的基石,是网络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加强医学生和医务人员数字职业精神教育,培养正确的网络空间观念,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道德观,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数字职业精神教育体系,对医疗改革事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